走进你

750字
主题:致敬、宿命、经典、出尘、永恒、追思

你曾经星光灿烂,皓月一轮;时光没有带走你的风采,反而将你打磨得愈加光润美丽

你不属于这个时代,你属于红楼

你一生只出演过两部电视剧“红楼梦”和“家”却成就了你在观众心目中永远无法被超越的经典。

你遁入空门,忠实的粉丝却依然心心念念着当年那个可敬、可爱、可怜的绛珠仙子。

你魂归离恨天,留下不尽的迷离……

1987版的《红楼梦》,你让我们见到了一个犹如天人的林黛玉。那柔柔弱弱却无比坚定的女子,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被你演绎得有万般风情。还记得黛玉初进荣国府时,怯怯地躲在帘子后面,向外的一眼吗?你的一眼,蕴含着好奇、女儿家的心思和隐隐的害怕。睫毛微颤,娇喘微微,只从那明亮的眸子开始,我想要走进你。

我知道了你的名字:陈晓旭。“晓旭”,意为清晨的阳光,多美啊!只是天妒佳人。曹公笔下的林妹妹纵有倾国倾城之貌,纵有对宝哥哥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思,也最终敌不过世俗的乌烟瘴气,只得个香消玉殒、泪尽而亡的结局。而你呢?一部“红楼”让你为万千观众所铭记,却也使得你今后的命运如绛珠般坎坷,过早走向凋落……

终于,你和丈夫抛下世俗,双双遁入空门。从此,青灯古佛,长伴余生。可敬!你看破一切的勇气!可叹!宝哥哥没有出家,林妹妹却化遁了……从此,再也无法看到你开心时比花还美的笑靥;从此,世上再没有人能将林妹妹演绎得如你般深入人心……

是的,你不该属于这个世界。奇幻空灵的太虚幻境,灵河边的绛珠仙草才是你真正的归宿。可是,泪尽人亡的结局我不想要。可能老天怜惜你吧,天使轻轻地带走了你……

此后,我再读《红楼梦》时,总觉得潇湘馆里少了你的倩影,我的心里也空落落的,终究,我未能在你离去之前走进你……

我因红楼结识你,又因你而爱上红楼。

欲懂黛玉,先懂你。可是世上,已不存在你……

一生识你,足矣!

精选读者点评

陈晓旭三个字写得真好,像墨迹未干的春水,一滴就漾开整页纸。你写她,也像在写黛玉的倒影,人影、戏影、佛影叠在一起,晃得人心软。最后那句“一生识你,足矣”,我划了三道线。

骆驼祥子读后感

800字
主题:命运、人性、时代、挣扎、异化、觉醒

中国有这么一个作家,写了这么一本书,书里面有这么一个人。

他出身于旧社会的中国的下层劳动人民家庭,自幼家庭困苦,但是,他勤劳,朴实,忠厚,善良,注重信用和讲义气,虽然他只是京城里的一个普通车夫,却有小生产者所共有的积极进取的求生意志和人生理想。

其实,在他一生之中,的理想就是希望能够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可以自食其力。他曾经天真地以为,只要有了自己的资本--一辆车,再通过自己的勤劳和奋斗,就可以在城市中占有一席之地,从而可以自由自在地生存。虽然他曾经3次拥有属于自己的车。可是,上天却总是喜欢和他开玩笑,一次又一次的使他失去属于他自己的车,使他对生活的企望和信心以及要强的性格都在生活中一点点地丧失。他变得懒惰狡猾,极端自私,还耍无赖,成了彻头彻尾的刺儿头,逐步滑向堕落的深渊。

他就是《骆驼祥子》里面的主人公--祥子!

《骆驼祥子》我想大家都十分熟悉了,讲述的是一个普通的人力车夫的故事。这个车夫叫祥子,之所以书名在祥子前加了个骆驼两字,是因为是骆驼救了他的命,使他拉上了人力车,所以因此得名,

在创作《骆驼祥子》之前,老舍一直以教书为生,写作为副业。《骆驼祥子》是他做职业作家后打响的第一炮!所以,《骆驼祥子》这本书是写得非常成功的!特别的是,老舍在这部作品中抛弃了以往那种幽默讽刺,嘻笑怒骂的风格,抛开幽默正正经经地去写,并且平易的文字又因从容地运用了北京口语而增加了亲切,新鲜,恰当,活泼的味道。

可是,《骆驼祥子》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

因为,故事的主人公祥子,由原来的一个勤劳,朴实,忠厚,善良的人,变成了一个懒惰狡猾,极端自私的社会败类!但是,这也不能完全的怪祥子,祥子当时所在的社会极其黑暗,当时中国的社会背景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老实成了无用的别名,注定了像祥子那样社会下层人民的悲苦命运!

精选读者点评

祥子买车又丢车那段,写得真像老北京胡同里嚼着豆汁儿讲古,有味儿!但“他就是《骆驼祥子》里面的主人公,祥子!”这句太急,喘口气再亮相,人物就更立得住。

红楼梦的语言

850字
主题:文学价值、人性刻画、时代映照、审美表达、作者匠心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劳不平常”。曹雪芹所著的《红楼梦》被誉为我国四大古典小说中成就的一部。小说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描写了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盛转衰的过程。这部文学著作为后世留下了珍贵的艺术瑰宝。

再次翻开《红楼梦》不禁被作者非凡的才华所折服。其中的每一字每一句都是作者的真情流露,也是那个时代的真实写照。一个能将现实与想象融合得如此完美的伟大作家,他的文章有极高的艺术造诣。

曹雪芹擅长于用人的语言来表现其性格,每一番别具匠心的对话,深入细致的描写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了迥然不同的人物个性。

“你们要拣远道儿走么!早告诉我一声儿,多大点子事,还值得耽误到这会子!早说不完了?”施恩于人却冷言冷语,活画出“凤辣子”大权在握的神态。这短短的几句话就让读者看出王熙凤擅权、虚伪的品性。这种使小说中人物自我介绍的语言描写恐怕只有曹雪芹拿捏得如此到位,既无刻意渲染却又表现得活灵活现。“侄儿不怕雷劈,就敢在长辈面前撒谎了?婶娘身子单弱,事情又多,亏了婶子好精神,竟料理得周周全全的,要是差一点儿的,早累得不知怎么样了。”先说撒谎的严重后果,再说真真假假的奉承话,“甜而不腻”,说话“乖巧”.。

想借用文中的一个词,曹雪芹对人物的诠释也真可谓是“周周全全的”。只是借用简短的对话去让读者看到了很多很多,每一句话都是话中有话、话中有感、话中有情。

曹雪芹的语言特色无疑与海明威的冰山风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一个善于大空白和强暗示;另一个则喜欢言由心生,从人物对话中,看出说话者是怎样的人,语言处处显得鲜活、生动。正如鲁迅所说:“只摘出各人的有特色的谈话来,就可以使别人从谈话里推断每个说话的人物。”不得不赞叹这就是曹雪芹的高明之处。小说成功地塑造了每个人物形象,非凡是封建家庭的叛逆者———贾宝玉给了我深刻的印象;还有才华横溢却又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让每个读者难忘的同时又不禁赞叹作者那源于生活的奇异灵感。

他那细致入微、精致美妙的怨言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和艺术享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精选读者点评

王熙凤那段话写得真熟!连标点都照着原文来,还知道圈出“甜而不腻”,看来是真读进去了。可第三段说“施恩于人却冷言冷语”,凤姐那会儿可没施恩,是敲打人呢,再细品品?

读骆驼祥子有感

950字
主题:命运、压迫、异化、觉醒、批判、救赎

二十年代末期,北平,战乱,压迫,金钱,人力车夫……

这所有的词融合在一起,就是两个字——祥子。

祥子,一个乡下小伙,年轻力壮,不怕吃苦,也有着农民的质朴和固执。来到城里,他做了一名人力车夫,当他认准了拉车这一行时,他就成了“车迷”,每天除了辛辛苦苦地拉车外,还一心盘算着要买上自己的车。凭着勤劳和坚忍,他用三年的时间省吃俭用,终于实现了这个理想,成为自食其力的上等车夫。但当时中国军阀混战的社会环境,不容他有丝毫的个人幻想,不到半年,他就在兵荒马乱中被逃兵掳去,失去了洋车,只牵回三匹骆驼。祥子没有灰心,他依然倔强的从头开始,更加克己地拉车攒钱。可这次还没有等他再买上车,所有的积蓄又被侦探敲诈洗劫一空,买车的梦想再次成为泡影。当他又一次拉上自己的车,是以与虎妞成就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但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祥子人车两空。连遭生活的打击,加之又失去了他喜爱的小福子,祥子再也无法鼓起生活的勇气,他不在像以前一样以拉车为自豪,他厌恶拉车,厌恶劳作。生活捉弄了他,他也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出卖他人换钱,祥子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变成了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在刚开始读《骆驼祥子》这本书时,我认为主人公祥子是一个“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但读到后面我发现,祥子开始失去了自我,不再是那个善良正直的祥子了。他不在那么拼命地拉车挣钱,他也学会了吃喝嫖赌,他甚至可以为了金钱而出卖他的朋友,开始变得见利忘义。直到后来,他不在拉车,而是陪着人家送殡,开始和老人、小孩甚至妇女竞争。他不再愿意去吃亏。一个积极向上,扎实肯干的大好青年,最终沦为无恶不作,好赌成性的社会败类,人间渣滓,充分体现出当时社会的肮脏腐败,狠狠批评了当时政府的无能,封建社会制度的罪恶。祥子的遭遇与思想行为上的巨大变化,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人性被迫变得丑陋。正如作品中写的那样:“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

读完了《骆驼祥子》,我为自己生活在这样一个和平安定的年代感到幸运,也为当时的社会与人们的人性感到愤慨与悲哀。所以,从现在起,我应该珍惜我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处风景。

读《骆驼祥子》,就像在品一杯极好的茶,余韵无穷……

精选读者点评

祥子牵回三匹骆驼那段,写得真有劲儿!你把“逃兵”“乱军”“骆驼喘气声”全揉进一句话里,画面一下就活了。唯独“人间渣滓”这词太重,祥子是被碾碎的,不是自己烂掉的,下回试试用他摸车把时手抖的细节代替贴标签!

读哈姆雷特有感

1600字
主题:个体与命运、理想与现实、承担与局限、觉醒与行动、存在与解脱

此处填写内容人说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看人方法是不一样的。可是哈姆雷特是一个悲惨的人儿,这一点,却是无庸置疑的。

这个王子复仇记的故事千百年来,传诵不衰。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得知自己父王亡故的真正原因后,经过装疯、暗查、赛剑等一系列的行动之后,终于与那个杀了自己父亲,娶了自己母亲的叔父同归于尽了。据说里面很多情节都和《丹麦史实》中的《阿姆列特》完全相符,原书中只记载了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可在莎士比亚笔下的五幕悲剧却变得如此动人,令人叹为观止。

许多评论都说围绕书中的主人公哈姆雷特,可以提出许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他在反复谋划之后,有不少机会,为什么迟迟不动手,显得犹豫不决?这些问题都不是单从剧情中就可以找到答案的。

天生哈姆雷特就是一个很自负的人,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扳正过来的豪言壮语,一直到活着还是死去?这是一个问题的绝望叹息,充分显示了哈姆雷特的性格与环境之间剧烈的矛盾。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红嫩绿的昂贵花瓶里。纯洁高尚,纤弱又明达的哈姆雷特就是这只花瓶,那与他行为能力不相称却又不可推卸的重任就是那株橡树。一旦橡树在花瓶里生了根,发了芽,花瓶就注定要粉身碎骨,就如哈姆雷特注定无法成为真正的英雄。这正如古希腊人所说的命运,而哈姆雷特就是这命运追逐的牺牲品。他被命运捉弄,害死可怜的情人奥菲利娅。在他复仇的一系列过程中,情人的哥哥雷欧提斯,自己的母亲可怜的王后等多人因其丧命,最后,他也与他那_邪恶毒,篡夺皇位的叔叔同归于尽。可是,他悲惨的命运并不是他自己造成的,但是他却选择了去走这条复仇之路。人的脆弱和环境的残暴在哈姆雷特身上是如此的相反又相成。有人说,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过时的人,而是我们自己。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为别人的灾难而忧郁;想得很多但是做的不多;深感宇宙无垠而个人空间狭小;最后愿奋不顾身,孤注一掷,那么这个人就越接近书中乃至莎士比亚心目中完美的哈姆雷特。

这棵橡树终究是要张大,就如哈姆雷特复仇的欲望不断涨大,他把这他承担不起的,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的责任装进了自己的胸膛,没有任何人可以相信,一切全凭自己,他计划计划再计划,让这棵橡树贪婪的啃蚀着他自己,到这棵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的时候,他,哈姆雷特,这个十足的美丽脆弱的花瓶就随之碎落了。

其实,仔细想来,每个人都是在同命运捉迷藏,但是很少有人能够逃脱。我们都在一条单行道上,有人踌躇,有人欣喜,有人踱步,有人奔跑。有人太早勾勒了生命的线条,有人太早看出了命运的玄机,所以,当生命的时针飞速向前的时候,他们无所期待;有人太晚觉悟冥冥中的安排,有人太晚了解生活的残酷,所以,当该来的终于来了的时候,他们无处可逃。不知不觉,有人已经陷入了爱不释手的游戏,这一路他们都无法自拔,只能在命运的安排下苟延残喘的活着,为了那所谓的人生目标活着。但当任务完成时,他们的世界就好像突然间被抽掉了所有生存的价值。所以,也许这样同归于尽的结局,对哈姆雷特来说,是的结局,也是他的解脱。

人生苦短?我觉得这要看你怎么去活,怎么去面对。因为一些小事,去抱怨生活,浪费时间去悲伤,那是傻子,对,傻子才悲伤!所以,既然活着,就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无为地去浪费生命,要学会享受生命给你带来的一切,这些都是奇迹。

郎费罗说:学会生活,学会劳作。对,不要让人生变得苦短,即使是一条单行道,也要一步一步好好地走下去,活出个样子,哪怕是橡树栽在花瓶里,哪怕是注定的悲剧,也要活出自己的一片天空。

生命就是这样,人生就是这样,也许一切都是注定,错过了就不能回头,但要相信自己的选择,选择了就去做,坚持到底,永不向命运妥协。

借用一句歌词,那就是“春眠不觉晓,庸人偏自扰,走破单行道,花落知多少。”

精选读者点评

哈姆雷特“装疯”那段气场拿捏住你把台词嚼碎了咽下去,又吐出自己的味儿来,尤其“橡树栽在花瓶里”,我划了三道线!后头“傻子才悲伤”太跳,跟前文沉甸甸的调子撞了一下,试试把这句揉软些呀!

读海子的诗联想到1100作文

1100字
主题:诗性生命、理想主义、情感困境、精神超越、文学宿命

对于海子的死,我们都感到惋惜。但对于他本人而然,是一个的解脱。他实在是太累了,不是为自己所累,而是为情所累、为诗所累。他的一生爱过和喜欢过很多女人,但到最后都各自离开了他。因为他想象中的完美,几乎她们谁都达不到,他只能借助于他的诗歌来形象的讴歌她们,描画她们。他的生命几乎都是为情而生,在他的诗歌里不勉流露出对真情以及爱情的渴望。他写的诗大部分都是感伤的诗,读他的诗,犹如进入一种境界,那种境界是每个人无法达到的。也许对于他,被情伤害得太重,还是对爱向往的太深,在他幻化美丽的爱中,几乎达到了人生的境界,无人能抵。

他有作诗的天赋,他真的是为诗歌而生。他的死也离不开诗歌,就象他想象的太阳王和猿就能证明他对爱情充满了离奇的幻想,简直把自己神化成太阳王,那样充满神奇、充满了他那无穷的想象。他融入其中,那样神智的刻画自己,描绘自己,把自己神化了,比做太阳王般的活灵活现,但他这样的描绘自己,是谁也达不到的,只有他才能写出这气势磅礴大气的诗篇。在猿中,他把自己比做猿,那样悲伤,痛苦甚至幻想死亡刻画自己,那也许是对爱的一种亵渎。从他的那些诗中,我深深感触到,海子是一个诗人,他真的是为诗而死,为诗而亡的。

我不去破解他每首诗的寓意和涵义,但我清楚的知道,他对爱的追求以到了一定的境界,不论对于他还是爱过和喜欢过他的女人来说,也只是一个爱的铺垫,也达不到他所要的境界和完美。

但他能把那种爱的境界融入诗中,他在诗海里任意驰骋,那广阔的天地都属于他的。他在幻想,他在描画,他在神奇的想象他幻想的完美。也许这就是他诗的境界,已经让诗把他推到了一个的境界,他不能自拔了。就象在《雨》一诗中,能那样生动刻画他所爱的人那种悲伤神女的美,以及痛侧心扉的思念之情,无不说明他投入的情太深了,已经达到不能自拔的境地。他是一个出色的诗人,是一个为诗而生为诗而死的诗人,但他就这样的泯灭掉了,真是可惜。如果他不把诗当成生命的结束点,为写诗而写诗,不去那样的神化美的投入,或许,他不会选择那样轻生的念头。

其实,死对于他无所谓,但对于我们活着的人,对他的死感到无比的惋惜,如果他不死,还会作出更美更好的诗篇,你说是吧?

我喜欢读他的诗,但不赞成他那个做法。诗是有灵性的,谁都可以写诗,但要把诗真的成为埋葬自己的坟墓,我想那是不应该的。要在诗中有张有缩,掌握好诗歌的“度”,不要被诗歌给困,被诗歌而垒,要走出诗歌那个误区,找到自己心平的点,去讴歌它和赞美它。

海子是诗人,是一个真正的诗人。但他为诗而死不值得,我不赞成他这样。如果他从诗的误区走出来,他的人生和他的诗会更加完美和纷呈。

精选读者点评

海子那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你读出了他心里的冷与热,真好!可“神化太阳王”“比作猿”这些说法,得再查查原诗和背景,别让想象跑太远啦。

评红楼梦——一个被自尊束缚的苦命之女

600字
主题:悲剧美、自我束缚、古典女性、命运悖论、诗意生存

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日日寡欢,郁郁而终,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病态美人”。

对于林黛玉,我一直有一份说不出的难舍难分之情。对她不知是该埋怨,还是该去同情,去怜惜。

自黛玉出场就是在被理解与被误解中度过的。他不敢暴露自己,用那强烈的自尊把自己包裹得密不通风,将自己真实的内心束缚,尘封起来。他时刻谨记着母亲的遗言:”到贾府要事事小心,别被人耻笑了去。从母亲死后他便开始了在贾家寄人篱下的悲惨生活。

林黛玉之美可谓是“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见几回!”她有着西施式的清瘦之美,更有绝世的姿容。心直口快的凤姐在初见黛玉时就惊叹道:“天下竟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我今日才算见了!”在宝玉的眼中他又有另一番病态之美。“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宝玉还亲切的称她为“神仙似的妹妹”。而这的绝世之美,却因其强烈的自尊而致其郁郁而终,随之逝去。

当宝玉要娶她人时,林黛玉怀着强烈的自尊回到潇湘馆,烧了那些多情的诗稿,试图掩盖那个多情的自己。当宝玉成家之时,她最终心存怨气,葬送了自己。

因为自尊,林黛玉获得百般辛苦;因为自尊,他做事胆怯,不敢坦露自己的心扉,也不敢直面自己的爱情;最终,因为自尊,她死的悄无声息。

多么可笑,可怜而又可悲的结局,多么让人气愤又让人同情的人儿。

林黛玉,一个被自尊束缚的苦命之女。

初三:肖晓云

精选读者点评

林黛玉“烧诗稿”那段写得真让人心急!火苗舔着纸边,她指尖发抖的样子我好像看见了,但“心存怨气”这词太硬啦,她那时怕是连怨的力气都没了吧啊!

浪漫之人

400字
主题:人格魅力、诗歌成就、精神风骨、文化影响、文学传承、历史地位

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是我国唐代的伟大诗人,其诗风雄奇豪放,想像丰富,语言流转自然,音律和谐多变。他善于从民歌、神话中汲取营养私素材,构成其特有的瑰丽的绚烂色彩,是屈原以来积极浪漫主义诗歌的新高峰,与杜甫并称“李杜”。

他一生不以功名显赫,却高自期许,以布衣之身而藐视权贵,肆无忌惮地嘲笑以政治权利为中心的等级秩序,批判腐败的政治现象,以大胆反抗的姿势,推进了一个盛唐文化中的英雄主义精神。

李白诗歌对后世的巨大影响,首先是他的诗歌作品中反映出来的人格力量和个性魅力。他那天生我材必有用的非凡自信,那“安正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独立人格,凛然傲骨,那与自然冥一的潇洒风神,曾经吸引过无数文人志士。他的诗歌的豪放风格,变化莫测的想像,清水出芙蓉的美,对后来的诗人也有很大的影响,在中国诗歌,李白是一位旷世奇才,有不可更替的不朽地位。

初三:胡斐然

精选读者点评

李白写得挺熟啊!美中不足“安正摧眉折腰事权贵”这句抄串了吧?“安能”写成“安正”,还漏了“不”字,得圈出来改一改。

苔丝读后感

750字
主题:女性觉醒、社会偏见、人性矛盾、道德困境、文学力量、时代叩问

这是第二次重温这本书,感触依旧颇多。

苔丝,一个纯洁美丽的农家少女,因为家境贫穷而去投奔“假东家”亚雷克,不料后来却被轻浮的亚雷克玷污。落寞的苔丝遇上了克莱尔,两人相爱后,却在新婚之夜因苔丝向克莱尔吐露了这件事情后惨遭克莱尔抛弃。心灰意冷的苔丝再次碰上了已经成为传道士的亚雷克,最后只能屈身于他。没想到克莱尔事后深悔前来寻找苔丝,为了爱情苔丝毅然杀死亚雷克与克莱尔一同逃离,到最终被捕后获刑死去。

读罢,不仅深深为苔丝叹息。在那个所谓的“文明社会”中,善良的人惨遭伤害,而犯下恶行的人却可以逍遥法外,最终结果是造就一个纯洁无辜的社会的牺牲者。

这是否是那个时代的使然?可我同时也为苔丝的爱情感到不平,为克莱尔的懦弱和决绝深感痛弃!世俗的偏见至今也是存在的,可是如果苔丝能够生活在如今的时代,那么她的遭遇会不会好一些?这个实在是未知。

哈代用诗一般的文笔描写出了一个敢于大胆追求和争取爱的权利的女性,在她身上闪烁着敢于冲破旧礼教的一切束缚的反抗精神。她坚忍的承受着生活对她的一连串沉重的打击,在艰难困苦中从不祈求神灵,从不向邪恶势力屈服。这是我佩服因苔丝的地方。

但是,她的反抗精神也是很不彻底的,也有顺从命运安排的一面,有以自我牺牲为态度去接受一切的时候。因为把自己的希望和幸福全部维系在克莱尔的爱情上,所以导致了个人反抗的失败和个人追求的破灭。

在这本书中,我还要赞叹哈代,因为他不仅将苔丝这个人物最生动的体现了出来,在塑造其他人物时,像是描写亚雷克成为传教士后再次坠落的过程的这一讽刺,作为对立面来突出苔丝的纯洁与善良;通过对克莱尔自私行为的讲述,来反衬出苔丝对爱情的不顾一切,这种细腻的手法着实珍贵。

而在最后,钟声响起,当那面黑旗缓缓从杆子上升起时,我深深沉默了。那是苔丝的死刑,执行了……

初三:刘爽

精选读者点评

苔丝的黑旗升起来了,你笔下的沉默比哭声还重。最后这句真好,像按了暂停键,全班读到这儿都屏住气了吧?可“假东家”这个词得打个问号,哈代原文写的是“distant relative”,译本多作“远房亲戚”,“假”字容易让人误会是骗子,建议查证下。

温柔的情节 瞬间的惊喜

750字
主题:理解、善意、盲者、倾听、身份、人性

叙事小说之所以精彩,那是因为有外表骨感,但却内容丰腴的情节,它之所以能让人入味,那是因为它有一段高潮,小说的高潮不一定是惊涛骇浪的,但是,也绝不是风平浪静的。

《你的眼神》这篇小说,通过在一座城市里的两个人——一个电台dj,一个勤工俭学的盲人男孩。故事场景仅仅是一个城市的地下过街通道。全篇文章讲述了“我”对一个卖唱男孩歌声的喜爱,“我”每次都捐点钱给他,后来他认出“我”,“我”才知道他是盲人。

文章的内容并不属于凄凉的伤感故事,更不是最后“你死我活”的“眼泪”故事。开头就开门见山,“那是一段我熟悉的旋律”,体现了“我”多次经过,而早已熟知了声音,一句“我站在那里静静地听完”更是推动了全文的发展,开头“我”的误解,而导致读者与当时的“我”产生共鸣,都认为墨镜是男孩扮酷的工具,直到文章进入高潮时,他摘下眼镜,才使人顿悟,犹如一道晴天霹雳,而“我”却在无意间已经将男孩作为了自己的朋友,眼睛虽然很大,但是没有光泽,却是一双善良的眼睛,并没有用“男孩怎么怎么样”来强求体现出男孩善良的内心,而是他的一句话,仅仅只用了一句话却能让文章的剧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转换。而男孩的话语中的感谢,仅仅是感谢“我”听得的认真和每一次零钱的赞助。情节的部分作者便是这么描绘。

在人物方面,作者却更多使用心理描述,全文很少有语言出现,更多的是看法,通过主人公“我”的心理变化而描写出男孩歌声的优美动听,为结尾处的离开埋下伏笔。墨镜既与前文相呼应又在文中专门突出,从一开始就为文章的结尾打下基础,虽然是外貌描写,但是更起到了暗示的作用,同样起到暗示作用的地方是:男孩总靠边坐着,不移动一个位置。在文章收尾的时候却用了自己的身份的便利条件,为男孩开了一个“后门”,这是善良的人为善良的人做的。

这篇文章是在这段时间里度过比较喜欢的文章,因为这是一个令人深思的故事。

昆明市第五中学初三:代轲帆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墨镜”埋得真巧!开头写他戴墨镜,你让读者也跟着误会,到后头摘下来才恍然,好一个伏笔啊!倒是“晴天霹雳”用得有点重,换成“心口轻轻一沉”是不是更贴男孩那安静的劲儿!

阿q正传读后感作文

700字
主题:国民性、阶级困境、自我欺骗、生存韧性、时代烙印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精选读者点评

阿q“儿子打老子”那句真立体后半段突然收住,像话没说完,反而让人心里硌得慌。再读读原文里他挨打后摸头的动作,你漏了这个细节,补上会更疼。

水浒传的噬血柔情

1300字
主题:人性复杂、女性命运、暴力正义、古典爱情、文学温度、历史回响

《水浒传》看了一遍又一遍,仍是看不厌。

施耐庵老先生是如此擅写男人的戏,兄弟之间的忠义让他刻画得淋漓尽致,可水浒也不单只是一部男人的戏,里面的爱情篇章以令人啧啧嗟叹。

武松和玉兰得感情给人感觉是微妙的,二人相识后一直兄妹相称,兄妹相待。但玉兰的温柔体贴怎不会使得终年漂泊的武松感到温暖,寄人篱下的玉兰又何尝不想有这样一个哥哥相偎相依。可玉兰又是如此渺小,在强大的恶势力面前无力又无奈,非但不能保护自己心爱的人,还成为至他于死地得梭镖。当武松的朴刀刺入玉兰的胸膛,可以想象玉兰心中是多么幸福,这是她朝思暮想的最美的结局。不知武松会不会流泪,当然这不是玉兰所求的,但刀咣当落地时,是谁的心也碎了一地?

若说武松杀玉兰时仍心怀不忍,可杀死其嫂潘金莲时时如此决绝。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恋情,众所周知是算不得光亮的恋情的。但有一点不知大家想过没有,这场是是非非之中有一个人是动了真心的,那便是潘金莲。只是她太傻,她押注没押到好男人,却还为这薄情的西门庆犯下了谋害人命的大罪。她像一个失败的赌徒,心灰意冷的潘金莲不禁破灭了关于美好爱情的希望,更失去了赖以立命的武大。她该如何活下去,谁也不知道,施老却有办法。好吧,那就让武松割下她的头颅吧!说句题外话,现在看来,书中的武松确实像一个杀红了眼的冷血暴徒,做事方式极端,杀人如麻。可老百姓仍是喜欢他,尊崇他,认为他是大英雄,这也不难理解。潘金莲命途多坎,内心孤独无助。玉兰身份卑微,受人支使和蒙蔽。她们这种软弱可欺的代表,以及那些为富不仁,掌权欺人的恶势力代表,在施耐庵老先生的眼中是容不下的。所以便有了披头散发的武松手起刀落,扫尽污浊,于作者于读者倒也心神快哉。

施老也是懂得浪漫的,在他的笔下一共促成了两起姻缘,王英和扈三娘,燕青和李思思。且说王英和扈三娘这对夫妻很有意思,女的美若天仙,男的却身材矮小,其貌不扬。谁看谁不说好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但施老先生却觉得有意思,前后铺陈,飞沙走石的越写越带劲,临入洞房还特意给他二人安排了一场打戏,龙飞凤舞,好不精彩!而最后王英和扈三娘一同喋血于马蹄之下,情深意切的描写使人涕零,而这,又是施老自己对王扈爱情的肯定和升华。燕青和李思思是活着的一对情侣,但东山已崩,沧海茫茫,只剩两情相依依,溘血心头……

写一个不懂爱情的人的爱情是颇有难度的,但施老却把我的如此到位。黑铁牛与庞秋霞的爱情便将一种单相思的模糊感觉写的一触千层纹。铁牛与庞妹子初遇时,不识她是女儿之身,二人逃难时还共骑一马。分手时铁牛知道了真相,方才所讲的那种千层水纹的感觉开始滋生,但分手在即,只得一个向北一个向南。又相见却是刀马相交,阮小七一刀劈下去,随着庞秋霞倒在血泊中,李逵心中那仅有的一点暖橙色消亡了。这场爱情是如此的朦胧与平静,恐怕黑铁牛李逵本人也爱的不那么理直气壮,可人心中那细小的部分受到伤害,又怎不让一个血肉之躯歇斯底里的痛。

沧海桑田,风流远去,善恶美丑,这一切也都早已付之笑谈。水浒是一部男人的大戏,将儿女情长这些柔软的情愫糅合在内,不求感天动地,但求使人阅后心头一颤,也就足够了。

平阴县实验中学初三:毛明魁

精选读者点评

玉兰那段写得真让人牵挂!“刀咣当落地时,是谁的心也碎了一地?”,这句我划了三道线,读完愣了半分钟。你把古典小说里被忽略的女性心跳,听出来了。

百年孤独读后感

1150字
主题:孤独本质、人性弱点、代际循环、爱与拒绝、存在困境、历史隐喻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

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

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因而使得这个家族七代人始终徘徊在这种孤独中度过了漫长的一百年。愿像结尾的寓言所说的那样,此后不会再有这样一个家族,要背负百年的孤独。

初三:阿屿

精选读者点评

乌尔苏拉那段写得让人精神一振!“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沙沙声”,你连这都注意到了?还把它和她的坚韧捆一块儿说,不空不飘。后头阿玛兰塔烧手、缝殓衣那几笔也沉得住气,初三能读到这份上,真不简单。

白衣卿相柳永

1550字
主题:才子命运、词体解放、真情至上、市井情怀、生命韧性、文化认同

九年级下四单元作文北师大版:白衣卿相柳永

在我心中,柳永一直是一个集温柔,落魄,无奈,悲伤,不羁,快乐于一身的男子,虽不完美,却也无可挑剔。

白衣卿相柳永(约987年—约1053年),崇安(今福建武夷山)人。北宋词人,婉约派代表性的人物,代表作《雨霖铃》。原名三变,字景庄。后改名永,字耆卿。排行第七,又称柳七。为人放荡不羁,终身潦倒。死时靠妓女捐钱安葬。其词多描绘城市风光和歌妓生活,尤长于抒写羁旅行役之情。词作流传极广,“凡有井水饮处,皆能歌柳词”。有《乐章集》。少年柳永混迹于烟花巷陌中,当时歌妓们的心声是:“不愿君王召,愿得柳七叫;不愿千黄金,愿得柳七心;不愿神仙见,愿识柳七面。”

柳永的词有“豪苏腻柳”之称,柳词如江南二八少女,清新婉约,细腻独到。

柳永是北宋一大词家,在词有重要地位。他扩大了词境,佳作极多,许多篇章用凄切的曲调唱出了盛世中部分落魄文人的痛苦,真实感人。他还描绘了都市的繁华景象及四时节物风光,另有游仙、咏史、咏物等题材。柳永发展了词体,留存二百多首词,所用词调竟有一百五十个之多,并大部分为前所未见的、以旧腔改造或自制的新调,又十之七八为长调慢词,对词的解放与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柳永还丰富了词的表现手法,他的词讲究章法结构,词风真率明朗,语言自然流畅,有鲜明的个性特色。他上承敦煌曲,用民间口语写作大量“俚词”,下开金元曲。柳词又多用新腔、美腔,旖旎近情,富于音乐美。他的词不仅在当时流播极广,对后世影响也十分深巨。

词选:

雨霖铃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都门帐饮无绪, 留恋处,兰舟催发。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我最喜欢的)

蝶恋花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栏意。

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很喜欢这首,特别是最后一句哦,词牌也作凤栖梧)

望海潮

东南形胜,三吴都会,钱塘自古繁华。烟柳画桥,风帘翠幕,参差十万人家。云树绕堤沙。怒涛卷霜雪,天堑无涯。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

重湖叠巘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羌管弄晴,菱歌泛夜,嬉嬉钓叟莲娃。千骑拥高牙。乘醉听萧鼓,吟赏烟霞。异日图将好景,归去凤池夸。

八声甘州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

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

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

惟有长江水,无语东流。

不忍登高临远,望故乡渺邈,归思难收。

叹年来踪迹,何事苦淹留。

想佳人、妆楼颙望,误几回、天际识归舟。

争知我、倚阑干处,正恁凝愁(亦作“凝眸”)。(气势恢宏,刚柔相济,融情于景,情景交融,好)

定风波

自春来,惨绿愁红,芳心是事可可。日上花梢,莺穿柳带,犹压香衾卧。暖酥消,腻云享单。终日恹恹倦梳裹。无那!恨薄情一去,音书无个。早知恁么,悔当初、不把雕鞍锁。向鸡窗、只与蛮笺象管,拘束教吟课。镇相随,莫抛躲。针线闲拈伴伊坐。和我,免使年少光阴虚过。(这个女子好伟大,情郎薄情寡义,还依旧思念,佩服)

鹤冲天

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如何向?未遂风云便,争不恣游狂荡,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寻访。且恁偎红倚翠,风流事、平生畅。青春都一晌。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柳永的性格真率真,哈哈)

黄莺儿园林晴昼春谁主。暖律潜催,幽谷暄和,黄鹂翩翩,乍迁芳树。观露湿缕金衣,叶映如簧语。晓来枝上绵蛮,似把芳心、深意低诉。

无据。乍出暖烟来,又趁游蜂去。恣狂踪迹,两两相呼,终朝雾吟风舞。当上苑柳农时,别馆花深处,此际海燕偏饶,都把韶光与。(词牌是柳永自创的哦,写出了他对自然的热爱)

精选读者点评

柳七那句“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你写得工整,可后头没写自己心里是不是也悄悄松了口气呀!

江梁钰作文集自序

650字
主题:成长困惑、文学自觉、生命意识、艺术启蒙、记忆回溯

九年级上六单元鄂教版作文:江梁钰作文集自序

这次的文集主要是讲述了十岁到十五岁的文章,其中有两篇因为字数多时间少所以都分成了两章。最后面的两篇是因为时间不够摘取的上学期的文章(其他都是新的),因为感觉有非常特别的构思所以再次登上这本作文集。

《1:3651》这篇文章是第,是一个讲述十岁绝症小孩因为社会黑暗没有得到及时照顾和治疗,最后在自己美好的幻想中死去。和卖火柴的小女孩有点像,但是幻想更立体丰富。

《墨色缤纷》是《墨成灰》的续集,本来名字是《墨色缤纷》和《墨色缤纷2》的,后来觉得《墨成灰》还对不上缤纷二字,所以只能将颜色变浅一点,还到不了变色的境界。(笑)内容大概是讲述了一个十一岁男孩遇到了对他画画生涯十分有影响的两人,将他的画从黑白灰的素描速写变成了彩色画,因为一开始没练过所以第二天变不了水粉水彩油画,只能先变蜡笔画了。(笑)(本文不是自传,请注意。我还没有遇到那么灵异的事件。)

《旧人如烟》我写完印象也不太深了。大概是受到新年的影响写了对着烟花的烟雾回忆过去的故事。但是我非常喜欢文中东方人的黑褐色眼珠像黑洞一样可以清楚倒映包容整个宇宙的比喻。

《六月》是全部文里面最喜欢的。是讲述在儿童节当日女主人公六月走向学校惧怕成为青年的过程,中间夹杂了许多女主人公小时候古灵精怪的经历和话语。因为与我的心理很像,也是有种过完儿童节就不是儿童的感觉。我原来以为十二岁以后就不是儿童了,后来听说是十三岁,所以这点不太确定,请多谅解。

精选读者点评

这篇自序读着真舒服!像听一个爱读书又爱琢磨的同龄人聊天,不端着,还带点小幽默。“墨色缤纷”改名那段笑出声,“蜡笔画”“灵异事件”这些词太鲜活了,文字有呼吸感,比堆好词有力多了但是“1:3651”的标题括号里少了个“一”,翻页时容易漏看哦。

初三以思乡为题的优秀作文

800字
主题:怀才不遇、羁旅之思、生命顿悟、文学生成、故园情结

他没有做上官,他没有完成自己的理想。七百年前,正是他-----马致远,郁郁不得志。

他,少年时曾胸怀大志,热衷功名。但是,由于当时民族高压政策,使他不能如愿以偿。他感到上天好像在捉弄他。

这天,终于他受不住内心的压抑。他骑上了马,走在乡间的小道上,想让这幽静的景色麻醉他的身心。

他真的需要大醉一场。

乡间的小路不窄,他坐在马背上沿路走着,看着路边的景色。

这是秋季,树叶黄了,落了。路边篱笆上的绿藤都干枯了,和木桩融为一体。路边的树啊,都经不住风霜肆无忌惮的侵袭,树叶都落了,只有极少的树上还零零散散挂着几片树叶。在马致远眼中显得是那么的苍老。

忽然,一只乌鸦从树梢上飞起,发出一声凄惨的号叫。这一声惊吓了他,也惊吓了马,马狂奔了起来,但很快就平静了。

他走过一座小桥,桥下的水永无休止的流淌着。水是那样的清,清的不禁让他打了一个寒颤。是的,都傍晚了。

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照在他的脸上,将他的影子拉了好长。路边人家的烟囱里,冒出浓浓的黑烟。他们开始做饭了。

农人从田地里归来,看来今年又是一个大丰收。农人的脸上露出了让他不舒服的笑容-----他们凭什么这么高兴。

他闻到了淡淡的饭香。啊,多么熟悉的香味,他仿佛回到了家,他望着这户人家,望了好久。最后才恍然大悟,他在异乡,他是位游子。

一股浓浓的思乡之情袭上心头。故乡,他想故乡了。他离乡太久,本想着做了官,好回家报喜。但他一次又一次的留在这里,他太想故乡的一切了。

他下了马,在人家的石桌上,写下了“天净沙秋思”五个字。随后,他又把剩余的28个字抄下来。是,是抄了下来。因为这28个字早就深深地烙在了他的心坎上。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庆幸,因为他的不得志,因为他的思乡,为我们留下了一首思乡之绝唱。因此,人们记住了郁郁不得志的他,以及他那永恒的思乡。

精选读者点评

马致远骑马走小路那段,画面感真强!枯藤、老树、昏鸦,你写得比原诗还“看得见”,连乌鸦叫都吓人一跳,这细节抓得妙!略显“他下了马,在人家的石桌上写字”有点突兀,那户人家真让外人随便用桌子?

笑妒红颜,梦断魂离

950字
主题:封建礼教、个体觉醒、命运困局、女性意识、文化规训、精神窒息

初三作文:笑妒红颜,梦断魂离

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蜂围蝶阵乱纷纷。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

万缕千丝终不改,任他随聚随分。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

――题记

作为红楼梦中的一大关键人物,对于薛宝钗,曹雪芹先生自然是不惜重笔描写。薛宝钗,金陵十二钗之一,薛姨妈的女儿,家中拥有百万之富。她容貌美丽,肌骨莹润,举止娴雅,是标准的封建时期的淑女。由于从小受到封建礼教的熏陶,热衷于封建礼数中的三从四德,是典型的封建礼数的信仰者、执行者和牺牲者。

薛宝钗,其实才是红楼中最可悲的人。她的一生注定要像李纨一样葬送在这大观园中。以前我总认为她冷酷自私,现在,却又不得不同情她。进驻大观园、二奶奶的宝座……一切的一切,从没有人问过她愿不愿意,即使问过,也只不过是个形式而已,就算她一哭二闹三上吊,又能如何?其实,她需要得到的很简单,只是自由而已!她的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没有开心也没有不开心,只是按照理所当然的路走下去。也没有谁真正的关心过她。而她,也就认为世界本就如此。认为夫妻间有的不是真诚的感情而是尊重。这样冷酷的认知,竟是她遵守了一生的原则,而且还毫无知觉的麻木着。

宝钗有着自己独特的一套处世方法。她待人处事是极其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让人觉得会有点虚伪。她对所有人都是如此,从不轻易向他人吐露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保全自己的主子地位,或是想得到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最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最懂事。也许正因如此她招人喜欢,可同时又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纵观红楼,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但是她的掩饰却非常成功,贾府上上下下没几人说她不是的,就连顽固派的贾母,对她也是张口闭口一个“宝丫头”叫着,喜欢得不得了。虽然如此,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封建的礼数终究害了她,而她也成了大观园中中毒最深的那个人。对于自己的命运,她无权掌控,大观园中的女人,注定如此吧。对于她的一生,作者曹雪芹应该也是叹惋的吧!

薛宝钗对自己的结局,只是服从了。人生本是空悲切,何怨世人痴嗔癫。

精选读者点评

宝钗“好风凭借力”那句题记用得真巧!后文却没接着这股劲儿往下挖,她借的是谁的风?青云之上又有什么?留个钩子,比直接下结论更抓人。

忠与义的交织

900字
主题:忠义两难、历史困境、人格悲剧、士人精神、命运抉择、文学典型

“山东及时雨,孝义黑三郎,“仗义疏财,忠肝义胆,“梁山呼保义,郓城宋公明,这一切的声音,都在共同呼喊着一个名字——宋江。一个父兄眼中“孝字为先的孝子,一个朝廷眼中“水泊草寇的顽劣之徒,一个由“忠和“义交织而成的历史碑文。

施耐庵笔下的宋江是《水浒》中矛盾的中心,在报效朝廷和建设梁山中,在尽孝道和上梁山中,他始终处于矛盾之中。但最核心的是他在“忠君与“仁义间的选择。

宋江是“仁义的,“及时雨的称谓非他人能及,“救晁盖、“济武松、“杀阎婆、“三打祝家庄,这一幕幕至今仍然历历在目。“生死之交一碗酒是他的人生信条,“急人之所急是他的做事准则,这一切,都树立了他在一百零八将中的地位,位列天罡,执掌地煞,何等的荣耀;大块吃肉,大碗喝酒,何等的畅快;劫富济贫,攻城略地,何等的威风。

但这恰恰是施耐庵为宋江吹响挽歌前的空响,宋江毕竟还是一个郓城小吏,在他的骨子里,透着的是对大宋王朝忠贞报国的志向。“敢笑黄巢不丈夫是宋江留在望江楼的诗,看似轻视朝廷,实为他因报国无门而空自叹息。不论是晁盖打曾头市后的私见宿太尉,还是水淹高太尉后的盛情款待,亦或是晁盖死后,替换“聚义厅为“忠义堂大匾,处处透着他对朝廷招安的渴望。然而他却忘了,在腐朽的赵宋王朝里,哪有他一个郓城小吏的生存空间。可悲呀,可叹!可怜梁山一百单八将盛极一时,最后却落得死散凋零。

纵然面对这些,宋江在忠与义之中放下了曾经紧握的刀枪,在忠与义中作出了最后的选择,对于宋朝的毒酒,他一饮而尽,想以死“表明忠义,更令人惋叹的是,为防止李逵再反朝廷,也让他服毒酒随他而去。留下的只有“茫茫乾坤方圆几何,成大任,重大义,男儿本色……的悲歌。

宋江在施耐庵的笔下完成了他的使命,他在忠与义的交织中,迷失了自己,最终只能淹没在宋王朝的浪花之中,在“忠君与“仁义之中,他选择了忠君,选择了一条看似美丽却永无出头之日的道路。他走了,或许他依然会笑对朝廷,依然毫无怨恨,留给我们的只有无尽的感慨。

如果可以重来,我愿看到那个真正“笑黄巢的宋江,那个水泊里“替天行道的宋江。听,他又唱起了那首歌,在芦苇水道中飘得很远,很远:“生死至交一碗酒……

精选读者点评

宋江“及时雨”的名号真不是白叫的!你把他的仁义写得灵动可感,“济武松”“杀阎婆”这些细节信手拈来,连“大碗喝酒”都透着一股梁山气,唯独“杀阎婆”这处用词有点猛,孩子,她确实是被杀的吗?再核对下原著哈~

潇湘泪

550字
主题:悲剧美、个性觉醒、真情坚守、古典诗意、命运抗争、女性意识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题记

她,是一首用泪凝成的诗。她,是一幅用泪绘成的画。她,是一段用泪连成的故事。她,是一株灵河岸上三生石畔的绛珠仙草。

她父母早亡,寄人篱下,她孤独,她无奈。她热爱吟诗,建立桃花社,秋起海棠社,含泪吟诗葬花。她多愁善感,常常把自己的悲伤埋在心底。她不去评价大观园中的大是大非,终日只居住在潇湘馆内,她称潇湘馆为世外仙源。她才华出众,出口成章,可谁又知道她内心的无助与孤独。它不同于迎春,探春,惜春姐妹,更不同于宝钗,她不顺从封建文俗,她是封建的叛逆者,是一位勇敢的女子。她亦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她忠于和宝玉的爱情,这爱情纯洁,坚贞,真挚,原来他们拥有这份美好的爱情,却因长辈们的残忍“奇谋”迫使他们分开,最后她不得不焚稿断痴情,最终变成“苦绛珠魂归离恨天,病神瑛泪洒相思地”。这个“奇谋”又得到什么好处呢?宝钗独守空房守活寡,锦衣军查抄宁国府,死缠绵潇湘闻鬼魂。

她,林黛玉,一个传奇女子。黛玉清丽脱俗,如梦如幻,富有诗意,一个用泪凝成的女子,一个从天而降的仙子。

为什么一定要美玉配金锁,金锣配银鼓。或许黛玉的叛逆是对的,只要真心相爱,有何不可。潇湘馆内潇湘泪。

浙江宁波鄞州区古林镇中学初三:虞微敏

精选读者点评

“满纸荒唐言”这题记用得真巧,后头却没再碰它,你心里明明有股劲儿,想说的比写的多,下次试试让题记真正活起来,像根线,串起全文。 “潇湘馆内潇湘泪”这句收得轻,可我读着鼻尖一酸。你写黛玉,不是抄书,是替她喘了口气。再把“焚稿断痴情”那处拆开揉碎写两行,就更打人了。 “奇谋”加了引号,好!但“锦衣军查抄宁国府”突然跳出来,像从别本书里借来的句子,前后情绪没接住。你对黛玉的疼惜很真,可真感情得踩在实处,字字落脚,才不飘。

读童年有感

1750字
主题:苦难成长、人性光辉、精神坚守、亲情温度、文学力量、生命韧性

高尔基——《童年》,翻开书的第一页,他这样写道“给我的儿子”我想这也许是他想让儿子知道自己苦难的童年吧。在沉痛的氛围中外祖母出现了,虽然阿廖沙的父亲死了,但她的到来却使阿廖沙重见光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她没来以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带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结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在与外祖母接触的这一小段时间里,阿廖沙就下此断言,可见外祖母的人格魅力之高。但是,幸福相处的日子并不是很多,“一种浓厚的,色彩斑驳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那是令人窒息的、充满可怕景象,普通俄罗斯人的生活。在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中,阿廖沙的童年才拉开了帷幕这“一家子蠢货”外祖父卡什林性情暴躁、乖戾、贪婪、自私;俩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也是粗野、自私的市侩,连小孩也与他们一起热烈地参加了一份。只有善良、和蔼,富有感情的外祖母让他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有一丝丝的安慰。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她可以说是为自己而活,也可以说是为别人而活。在无数个日日夜夜之中,她让我觉得是在为和平争取点什么,也许是宁静,也许是快乐,总让人捉摸不透。这大概就是因为她的善良,在为别人付出时,她已忘怀了自己。在《童年》整部作品中,高尔基对外祖母的外貌描写生动而形象,惟妙惟肖,如“她微笑的时候,那黑得像黑樱桃的眼珠儿睁得圆圆的,闪出一种难容的愉快光芒,在笑容里,快活的露出坚固的雪白的牙齿,虽然黑黑的两颊有许多皱纹,但整个面孔仍然显得年轻,明朗。但这面孔却被松软的鼻子、胀大了的鼻孔和红鼻尖儿给弄坏了。她从一个镶银的黑色鼻烟壶里嗅烟草。她的衣服全是黑的,但通过她的眼睛,从她内心却射出一种永不熄灭的、快乐的、温暖的光芒。她腰弯得几乎成为驼背,肥肥胖胖,可是举动却像一只大猫似的轻快而敏捷,并且柔软得也像这个可爱的动物。”外祖母的形象马上出现在眼前,特别是她那件神秘的黑衣服,似乎在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秘密。导读中说外祖母的形象是俄罗斯乃至世界文学中最光辉、最有人性,同时也是最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那献身科学事业的进步分子“好事情”就是最理性,但永远被人讨厌,熬到孤独尽头,直到人们心中醒悟,才能得到关爱的极富艺术魅力的形象之一。在喜欢外祖母这个人物的同时我也喜欢“好事情”。虽然他叫好事情,但他一点也不好,为了他热衷的科学事业,他把房东的地板烧坏了,墙纸弄脏了,撕破了。他一个人孤独得可怕。连快乐女房客的那只可爱的猫也不往他的膝盖上爬。原因就是他身上有股酸味(我想可能是他在研究某化学物发出的酸味留在了身上)。最可悲的是“最有人性”的外祖母也不去接近他,还叫阿廖沙不要老在他身边转。是的,“好事情”他真的是可怜极了。由于贫穷,他只穿一些破衣服;为了事业,他几乎没有朋友。他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他,还故意不让阿廖沙接近自己,他明知道阿廖沙可能会是他在这儿的好朋友,但为了阿廖沙的家人不骂他,“好事情”也只能自己承受孤独的折磨。因为他是外地人,一个亲人也没有。他总是憋着、憋着,“哪怕对一块石头,对一棵树,也想谈谈心”这是常人所无法想像的。不禁让我想到一些创造事业的人们,虽然他们挣了许多钱。但是由于繁忙,他们放弃了其它的一切,也失去了其它的一切。可每个人所追求的人生都是不同的。当有些人在追求生活美,欣赏日出日落,享受丝丝凉风,品味月下美酒时,而有些人却一心追求着自己的事业梦。对于“好事情”更可以说是一种精神与心灵共同追求的梦。物质生活只是人生的小小点缀,而因事业所取得的成就更被他所喜爱。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他的童年就这样匆匆而过。在阅读中,我发现他的爱,寻思他的恨,品味着冥冥之中黑暗的光明。

山东青岛莱西市唐家庄中学初三:李萱

精选读者点评

外祖母那段描写写得真熟啊!但“黑樱桃眼珠儿”“雪白牙齿”这些,你读出画面没?试试闭眼想三秒,她笑起来是不是真有光? “好事情”身上的酸味,写得妙!可他憋着不让人靠近时,你心里发紧吗?这比直接说“他孤独”有力多了。 结尾“在欢乐中,在悲伤中,在爱与恨的交织中”,停。这句太顺了,像从教参里滑出来的。阿廖沙攥着外祖母衣角发抖的那只手呢?写出来。

九年级圣诞颂歌的读后感作文

850字
主题:向善之变、节日精神、人性光辉、自我觉醒、慈悲实践、道德重生

《圣诞颂歌》内容简介:狄更斯不工诗,不谈玄,只是把小说的根基简简单单、扎扎实实地植于人性的大悲大喜、大是大非中:对善的“无颈潜力始终抱定信心,对恶的危害也“了然于胸”。狄更斯的好看是写给大众的。这或许也能解释,为什么同样是英国圣诞文学的佳构,罗伯特·布朗宁名诗《圣诞前夜》之类,人气远逊于《圣诞颂歌》。后者让我们认识到:圣诞节不是一道吃鹅还是吃火鸡的客观题,而是一道反省人与人之间——既然都是神的创造——应当如何互相关爱的主观题。当且仅当斯克掳奇、小丁姆和那几只鬼合伙对我们“发明”这道题目的答案时,狄更斯才算“发明”了圣诞节。

狄更斯从不刻意去抚慰人的心灵。当然他更不担当起审视人类灵魂这一职责,他的小说甚至总是远离人类的精神领域,多么高贵的探索,他却从不涉足。跟陀思妥耶夫斯基和雨果比起来,他的主人公从没有片暇的功夫被神困住,他们从不挣扎,不在宗教前摇摆;跟福楼拜和巴尔扎克比起来,他麾下的人物,虽经历困苦,却没有被卷入命运巨大的洪......

圣诞颂歌的主角是一个吝啬,自私,刻薄的商号主私刻撸挤。圣诞节前夕,他已雇的合伙人马菜的鬼魂出现,告诉私刻撸挤生前同样自私自利,死后是如何追悔莫及。为了免得老朋友重蹈覆辙,将有三个圣诞树鬼相继来访问分别是过去.现在.未来的鬼魂。过去的鬼魂带领私刻撸挤回到了过去亲眼的家,看到了他自己的天真纯朴;尚有一颗赤子之心的童年。现在的鬼魂带领私刻撸挤去他的穷苦办事员的家,如何充满欢乐的节日气氛。最后,未来的鬼魂让他看到他死后是怎样一副凄凉的情景。私刻撸挤终于泪流满面,心情激动,彻底感悟了人生真谛和处世之道,他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宽厚仁慈.乐于行善的人。他慷慨的捐赠一笔钱给他曾经拒绝的慈善事业。又赶紧买了一只特大的火鸡给办事员,并亲自参加他们的圣诞节家宴他还决定给他增加薪水。

通过主人公的改变我感觉到做人不能自私要怀有仁爱之心,别人有需要能要帮助别人有需要就要帮助别人比如:乘车要给有需要的人让座,给山区的小朋友捐赠一份爱心,同学忘带文具要借他。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私刻撸挤”名字写得真逗,还带拼音味儿!后文却没再出现,是笔误?还是故意玩梗?要是故意的,得加个注释说明下呀~

读席慕容作品有感

800字
主题:等待、遗憾、自由、时间、爱情、成长

接触她的诗歌和散文不久,要说最为熟悉的,不过也就是那首“一棵开花的树”。尽管如此,在阅读了接近十几篇作品后,我不得不称赞席慕容是一个心思细腻且文笔流畅。每每读来都会给人一种清新舒畅的感觉——无论读上多少遍,总是能够体会到一些不同的东西。从每一首诗里面我都能感受到她那颗炙热跳动的心,苦苦诉说着她无法用言语表达出来的感情。

席慕容用她的笔,轻轻的描绘着,勾勒出一幅幅能够触动到我们灵魂深处的画面——主人公可以为一棵为了一段缘而苦苦等待了五百年的树;可以为流着伤心泪看爱人离去,家破人亡的楼兰新娘;也同时可以为感叹时光像白驹过隙,物是人非的她自己。华丽的用词和精致的写作手法只是如在繁花旁边点缀衬托的绿叶,我所真正欣赏的,其实正是她那种不同与常人的生活态度以及仅仅只用两只眼,一只手所创造出来的不一样的世界。

她对这世间万物,花草树木都皆抱有着异样的情怀;仿佛它们都是活的,动的,是会有喜怒哀乐的。“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我有好多次都在想,她到底是以怎样的心情,写出这句带着三分遗憾,七分感伤的句子?她又是如何把一个植物的心理活动刻画的如此惟妙惟肖?在她的作品集里,很多诗歌都是以爱情作为主轴,用最真实的一面活生生的告诉了我们这世间的残酷。“然后在街角我们擦身而过,漠然地不再相识。啊,亲爱的朋友!请别错怪那韶光改人容颜,我们自己才是那个化装师”…我已经过了读公主童话长大的年龄,也开始逐渐知道和了解到想要万事达到完美无瑕是不可能的事情。上天是公平的,在给了一个人足够挥霍的财富以及显赫的身份地位的同时,也会不留痕迹的拿走一些;亦或者如同被折断翅膀的鸟儿,失去所向往的那份自由。想必席慕容正是看透了这群天天在街上与她擦身而过的男男女女,才故而感叹“难道鸟必要_才能成为凤凰,难道青春必要愚昧?爱,必得忧伤…”

加拿大马格雷夫学校初三:马国芳

精选读者点评

席慕容那句“朋友啊,那不是花瓣,那是我凋零的心”,你读出了心跳,也写出了温度。第三段里你突然停住问“她到底是以怎样的心情……”,这一问真好,像指尖碰到诗的边角,微微发烫。

走进小说

1850字
主题:成长悖论、爱情幻象、女性韧性、时代撕裂、精神重生、命运韧性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开,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时,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精选读者点评

斯佳丽“爱的是那件衣服”,这句话划得恰到好处!后文却没再碰它,可惜了这个金点子。你读得细,但别光顾着心疼人物,也摸摸作者藏在衣服里的针脚。

草房子

350字
主题:童年记忆、生命教育、人性光辉、苦难审美、纯情守望

九年级上6单元北师大版作文:草房子

午后的阳光,像轻柔的丝带,轻抚大地,赐予每个生命圣洁的力量,有如童话一般,梦幻美丽,空气中充斥着一股纯真,一股懵懂。

《草房子》——1997年曹文轩创作小说。

刚翻开书,就不禁被书中的人物与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住了,全书都洋溢着一种别样的情怀,使人激情澎湃,思潮起伏。

本文叙述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且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胧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

精选读者点评

“阳光像丝带”细得传神光是这个比喻就让我多读了两遍,后文要是也能这样盯住一个画面慢慢描,味道就全出来了。

泪飘雪

850字
主题:封建批判、女性命运、理想幻灭、文化反思、人性坚守、生命悲歌

曾不止一次不明白曹公为何要把《红楼梦》写的如此凄凉,使黛玉宝钗这两位世间奇女子尝尽了世间的苦果,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曾不止一次叹息,苦绛珠魂归离恨天,薛宝钗孤苦守空闺……

我不满黛玉之死,玉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着着自己的那份清纯,而谁可曾知晓玉儿寄人篱下的那份痛苦,看,只有她的泪珠儿了却她的心事。哭,更是林黛玉的家常便饭。她来到人世,是为了“还泪”。所以黛玉常是自泪不干的。总言之,她是为自己的爱情而哭。黛玉死去了,为了自己的爱情,为了她的宝哥哥,但她死的无怨无悔!因为黛玉遵守了她的诺言,用一生来报答宝玉……

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仔细想想,这样的结局的确适合他,他已淡薄名利,功名利禄对他来说不值一文,他已看破红尘,而这荣国府没人明白他,他只有出家为僧,与青灯共度余生,这样的结局对宝玉来说已是的了。

从《红楼梦》对薛宝钗的描写中可以看出,曹公所塑造的薛宝钗形像,是封建社会中一位典型的淑女。她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忠诚地信奉封建礼教另一个就是很会做人。在贾府这个大家族中,她一方面明哲保身;另一方面,她又善于处理人际关系,和各方面的人保持着一种亲切自然的关系。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人尊薛抑林,可我却非常看不惯她的阿谀奉承,她的这些明哲保身无不体现了她的虚伪自私,这也注定了她要独守空闺,不过宝钗处事周到,体贴人,帮助人,也让人同情这位美丽的少女。

有人评价 ,它突破了“花园幽会,私定终生,洞房花烛,金榜题名”的“大团圆”陈套。通过《红楼梦》批判了那些让千万人受苦的封建礼教,讲述了一幕幕悲剧,甚至连元春晋封贵妃又何尝不是一幕悲剧的开始?而曹公历经十载,呕心沥血,可惜尚未完稿,他便病故了,这《红楼梦》正是他对现实封建社会的黑暗的批判!而我们作为读者,更应该好好的欣赏这部凄凉的文学巨着。

精选读者点评

林黛玉的“还泪”写得真牵肠挂肚!那句“她来到人世,是为了‘还泪’”,像根细针,轻轻一扎就出血,你摸到人物命脉了。但“玉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这说法有点飘,叛逆在哪?具体哪件事?下次圈出来写两行批注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