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罗逃离读后感作文

1750字
主题:存在困境、女性意识、生命韧性、记忆重量、日常诗意、精神返乡

之前,我对作者和作品一无所知。几个月前的某一天,我如往常蹲在书店里,数个小时之后发现它。因为书籍有塑封,所以无法打开详看。书籍的封面是一株正在离散的蒲公英。旁边便是《逃离》二字。兴趣由此而生,逃离在传统意义上通常带着仓促,紧张,和浓厚的背景。轻浮如蒲公英式的逃离大抵还是有些看头的。遂买回阅读。

《逃离》

这就是我几个月以来一直在阅读的那本书。不知道自己读了多少遍,整体的阅读结束之后,总也忍不住随意翻开某一页,眼光落在某个字词上就延此开始读下去。我甚至来不及顾及时间沙漏里沙子飞速的流逝。肆意的沉溺在故事里。

整本书由短篇小说构成。八个关于逃离的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都是女性,她们都想逃离。

在邻居的帮助下,卡拉逃离男友,坐上去多伦多的大巴寻找新的生活,逃开那个让她再也受不了的男友。逃离负重的生活。可就在对未来有无数种遐想之后。卡拉崩溃在途中。卡拉最终哀求男友来接接她。对于卡拉,逃离是痛苦的,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有太多孤独和陌生足以超越原本令他厌倦的日子。于是逃离在半途搁浅。当他们在车站相见。一切都显而易见。自己的救赎却还是自己想要逃离的那个地方,那个人。

格蕾丝要逃离的是自己的结婚对象工程师莫里。莫里的哥哥尼尔出现的时候,格蕾丝发现这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于是她坐上尼尔的车开始一场逃离。可最终,逃离失败,尼尔的酗酒让格蕾丝无法忍受。当格蕾丝再一次离开的时候。尼尔因为事故死在桥上。尼尔一样是个想要逃离的人。只不过他选择的方式是死亡。

逃离不一定那么举步维艰,也不见得就是偏颇的个例。门罗证明,逃离无所不在,那种想要逃开的欲望在这个繁华也荒凉的星球上每秒上演。逃离可以是为了追逐自己梦寐的生活,可以为了奔向突然迸发的爱情,也可以漫无目的。可逃离就是逃离,它包裹着一个残酷的标志,就是逃,哪里都可以,做什么都行。只要远离从前的那个地方那些人那种生活。

朱丽叶21岁已经获得古典文学硕士学位,正在撰写博士论文。可已算的上是完美了。可是一切并不单纯。生活总是麻烦不断的。作为一个女人,结婚是到了一定年龄就必须要做的,否则,四周的压力便会接踵而至。如果结婚,那么以前所学的一切都会浪费,而如果不结婚,她会变得高傲孤僻。更会变成别人眼中的古怪分子。终于,朱丽叶也开始逃离,千里迢迢的投奔在火车上偶遇的打渔男。不理会他已有的妻子和诸多情人。就那么投入生活。或许生命就这样悄然继续,一切看起来会更好些。可生活从不理会这些,毅然残酷着继续。男人因为出海失事。并被就地火化。朱丽叶在经过几十年的逃离生活之后,还是返回到过去,继续完成她的博士论文。

有人把门罗和契科夫很想。我想,那是因为他们可以精准的抓住生命力那些细如毛发却烈如火焰的绝望和真相。

朱丽叶抱着女儿回家的时候,母亲已经奄奄一息。母亲说:“到了我真的不行的时候,你知道我会想到什么吗?我想——快了。很快我就能见到朱丽叶了。”朱丽叶只是背过身去,收拾厨房,“把一切都放到原处去。”。这里是我所印象深刻的地方之一。假装没听到不作回应。这是多么令人绝望的悲伤。当我反反复复阅读这里之后却发现。换做我,换做所有人,遇到这个场景这些言语,能做的也只有假装,假装看不到听不到感受不到。因为无话可说。朱丽叶逃离家庭的起源是父母婚姻的解体。她说:“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

平平常常的人,平平常常的故事。门罗一样给我们机会让我们可以假装没看过不知道,不去诉说不去想起。可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却一字一句的掠过大脑如此深刻。许多人都在逃离,或许只是为了逃离妻子的絮叨,逃离工作的压力,甚至是更细微的原因。或许吧,逃离好过庸常,好过独自面对。

可逃离依然带着仓促,更多的人仓促中找到一些事,一个人就此过着一种生活。可或许终其一生才能发现,原来一切也不那么尽如人意。命运总是冷着脸看我们如何抉择。当我们离开停顿以为找到结果,以为过去终要结束的时候。却不知道或许这一切依然是个错误,一切只是开始,另一个开始。

如同门罗的那些故事,逃离原本的自我,家庭,爱情,旧固的环境后,依然还有无尽的孤独,措手不及的变故。可回到老地方却发现,有些东西已经再也回不去了。它们被撕的支离破碎,布满灰尘。

它们,我想说的是那些或许庸常日子,那些我们曾经厌倦的却真实了解的人和大家藏在心里的那种永远不想彼此分离的美好时光。

精选读者点评

这篇读书笔记有劲!蒲公英封面那句“轻浮如蒲公英式的逃离”太灵了,一下子把门罗的调子拎起来了。你读得细,卡拉半路崩溃、朱丽叶背过身收拾厨房,这些地方你没绕开,反而盯住了,还咂摸出“假装”背后的冷和重。字句不花哨,但有体温。再顺两遍结尾几段,把“仓促”“支离破碎”这些词和你自己的生活轻轻碰一碰,就更打动人了。

口牙

450字
主题:成长阵痛、医患日常、青春叙事、身体自觉、语言变形

说起矫正牙齿身边有好几个人说“曾经戴过牙套,但是没有坚持下去”,“忍受不了痛就生生的把他扳了下来”,这样的壮举让我困惑,我怎么没有那么痛苦呢。戴了牙套两年多,一直没有尝到太大苦头的我暗自庆幸……

直到昨天我到医院复诊,医生说可以把托槽换下来了。我躺在手术椅上,只见医生用扳手把在我牙上贴了两年多的托槽生板了下来,然后用一个比达钻机强无百倍钻机械打磨,不一会那个托槽就通体脱落了,然后开始换弓丝。重点来了,其后医生说,这次回去要做一个家庭作业,然后给了我一个全口牙的牙模,好像是叫保持器,医生说这样可以调整牙齿不松动……

现在我无论是说话还是喝水,两排牙齿就是不听我使唤,从我牙缝里挤出声音来,无非也就这样了。可我一遇到有人和我说话,或是走路的时候,总是情不自禁的喷出许多小数点,说话也就像结巴了一样。我姐说,那种恶犬戴的嘴套子也不过如此……

尤其是睡觉的时候,无论是朝哪个方向都无法忍受这样的痛苦,而且还有睡着后不自觉一张嘴那东西就要和舌头打架的担忧,于是我又把它拿下来了,人生何必搞得那么惨烈啊……

高二:王幸

精选读者点评

这“小数点”喷得妙!牙缝漏风还带标点符号,把尴尬写成喜剧效果。后半段睡不着觉那段,要是再加一句“梦见自己在演默剧”,就更令人惊喜。

梁思成传读后感作文

900字
主题:精神气质、知行合一、人文温度、学术坚守、两性共鸣

读了窦忠如的《梁思成传》,思前想后,总要写点什么。梁思成是伟大的,梁思成的成就也是巨大的,他之所以取得如此的成就,除了坚实的专业功底,我觉得,高贵的情与高雅的趣赋予了梁思成特殊的性格魅力,使他能够积极乐观地去面对人生旅程中的阳光灿烂和风雨挫折,成就了这位建筑巨人的伟大事业,也奠定了梁林这对情侣爱情的基石。

梁思成尽管是个不乏理智的学者,但也是一个情怀博大的性情中人。性情中人富有激情,干什么事任凭性情支配,不一定时时事事深思熟虑,凭借激情,往往能够迸发出创造的火花,干出出人意料的伟业。梁思成对自己从事的建筑事业和中华古建筑怀着深深的情与爱,为保卫北京古城墙,他敢冒大不韪,与当权者争执;他对祖国和人民忠贞不贰,吃多少苦也初衷不改,九死而不悔;他关爱妻子林徽因和孩子,关爱学生,这在很多文章中屡见,在此就不细述了。

梁思成的童年是极为幸运的,他不仅受到了良好的教育,而且得以在大自然中畅游。幼时,梁家居住在日本横滨,他经常跟随姐姐思顺到有着长长石台阶的小山上去玩耍。在幽默乐观的父亲梁启超的鼓励下,他们游泳、爬山、郊游、野餐,7岁时,梁思成就学骑自行车,这在当时可是十分超前和时髦的事情。

梁思成的身上流淌着父亲的血液,尽管他从事的是一门艰深晦涩的专业科学,但他的生活充满了乐趣。兴趣广博而高尚,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他赢得了伴随一生的美妙爱情和幸福婚姻,也使他在颠沛流离和艰难困苦的境遇中,勇敢地战胜了人生中的两大敌人——消沉与妥协。

梁林第一次见面,都留下了美好的印象。梁思成后来在回忆与林徽因初次相见的情景时,话语里充满了一种美好和甜蜜的感觉,这种感觉一直伴随了他终生。而林徽因呢?“如此富有朝气,广博扎实的学识,幽默不俗的言谈,毫无富家子弟的轻浮与做作”的梁思成,同样给年少但较为早熟的林徽因留下了一种深刻而心动的记忆。

对于他们的这种“黄金组合”,《林徽因》一书的作者张清平曾用建筑术语形容:“梁思成是坚实的基础和梁柱,是宏大的结构和支撑;而林徽因则是那灵动的飞檐,精致的雕刻,镂空的门窗和美丽的阑额。他们一个厚重坚实,一个轻盈灵动……他们的组合无可替代。”

精选读者点评

梁思成骑自行车那段表达清爽!七岁就敢蹬车,还“超前时髦”,读着就让人嘴角上扬。你把史料嚼出了温度,不是抄书,是和人物一起呼吸。后面几段稍平,要是能把“骑车”这种细节的劲儿,也甩到写他争古城墙那儿,就更振奋人心了。

说周邦彦

1600字
主题:才情与时代、音律与词体、仕途与创作、地域与文心、传承与创新

片玉闲叩自清声

——说周邦彦

安徽涡阳四中 傅森

自古繁华绮盛的钱塘,蕴育了风流蕴藉的美成。江南秀美、婉丽的湖光山色,让美成的才情俊拔出众;江南的人文底蕴,陶冶了美成多情、敏感的灵魂;江南的富庶、奢华,成就美成的闲适与放浪。所有的这一切,都为宋代的词坛在静静培育着一位极富才情的奇才——周邦彦。

周邦彦的青年时代并非春风得意、一帆风顺的,史载他“疏雋少检,不为州里推重”,自有一份年少的轻狂。但是周邦彦同学是位好学青年,他“博涉百家之书”,充满着书生意气的倜傥与自信。终于,在元丰初年,他游学京师,向皇家献上了洋洋洒洒万余言的《汴京赋》,博得了神宗皇帝的青睐,神宗甚至以为周美成这位年轻人是“异人”,大约有点像天宝年间,玄宗初见李太白的感觉吧。神宗让侍臣在迩英阁给自己大声朗读这篇《汴京赋》,他很欣赏这篇歌功颂德的赋体文,也很欣赏这篇文章年轻的作者,于是就把周邦彦召至政事堂,自太学诸生一命为正。这对于周邦彦来说几乎是天上掉下大馅饼,他怎能不受宠若惊?但是,他的官职似乎就此停滞,足足有五年,没有任何的升迁迹象。这是让邦彦很郁闷的事,他整日价摆弄着自己手里的那些辞章,调弄着琴瑟的丝弦,过得日子虽不算称意,但倒也逍遥自在。不久,他出京为官,做教授庐州,后知溧水县。这段地方官的经历,让美成对于羁旅行役、漂泊落拓有了更深的理解,尤其是出京为官,更是多了一层落寞。这些经历,对于他的词作,都有着鲜明地影响。后来,他又回到了京城,做了国子主簿,这个职务应该说是符合邦彦的身份和性情的。哲宗朝,曾让邦彦在殿前诵读赋作,以助朝廷雅兴,而邦彦也随后做了秘书省正字,后又做过校书郎、考功员外郎、卫尉宗正少卿、兼议礼局检讨,并以直图龙阁知河中府,也算得上风光一时了。北宋一代,对文化的重视推崇,对文人的重视在几千年的中国古代也算是做得比较好的。到了徽宗朝,徽宗想让邦彦给朝廷完成礼书,又把他留在了自己身边。徽宗对文化的痴迷,对文化的尊重和建设与他政治才能的低下,形成了鲜明地对比。后邦彦又短暂出京为官,但还是回到了朝廷,做过秘书监、进徽猷阁待制。提举大晟府等。“猷阁待制”是皇帝身边的高级智囊人物,很受重用;而“提举大晟府”是管理皇家音乐的官职,这更是让周邦彦如鱼得水,游刃有余了,他的音乐才华得以充分发挥。未几,知顺昌府,徙处州,卒,年六十六。

史载“邦彦好音乐,能自度曲,制乐府长短句,词韵清蔚,传于世。”(《宋史。文苑传》)

邦彦一生虽说小有起伏,得志也不算早,但总体说来。较为优游,尤其生活在较为安定太平的时代,所以说,虽有个人际遇的微小波澜,倒也不足以影响到他的情感与创作,反而为他的较为单纯稳定的生活,投进了几点斑斓的光点,增加几分情采。加上他精通音律,可以创作新调,更为他的词作平添了特色与自由。可以说,在邦彦的词作里,若论抒情,多脱不了幽怨、感伤,或痴男怨女,感怀思旧;或密期幽会,柔情蜜意,或金风玉露,不知今夕何夕;兼有羁旅行役之感,又为作品揉进了一层人世间的复杂况味。他笔下的意象,多是月光如水,荷花清挺,柳絮低舞,瘦梅独开,更有潺潺绿波,也是一份无言的诉说。邦彦词作,语言清丽脱俗,即便是写痴情儿女之态,亦能翻为清雅,尽脱俗骨。但是,邦彦对词的贡献远不在此,更多还在于他的音乐才华对词的格调韵律的开拓与创新。前人有评:“迄至崇宁,立大晟府,命周美成诸人讨论古音,审定古调。沦落之后,少得存者,由此八十四调之声稍传。而美成诸人又复增演慢曲,引、近,或移宫换羽,为三犯、四犯之曲,按月历为之,其曲遂繁。”(《词源》下)

如以宋词比唐诗,则东坡似太白,欧阳修、秦观似王摩诘,柳耆卿似白乐天,方回、叔原则比之大历十才子,南宋只有辛稼轩可以比之韩昌黎,而词人之中的“老杜”,只能是周邦彦了。这是王国维先生在《清真先生遗事》里说的一番话。若从杜甫对于近体诗尤其是律诗的贡献来观照周邦彦之于宋词格律的发展、成熟,此言得之矣。——于我心有戚戚焉。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片玉闲叩自清声”的题目真鲜活!后文若能把“叩”字的动静感、清越感再揉进几处细节里,比如写他调琴时指腹摩挲丝弦的微响,或汴京雪夜独步时玉佩轻磕的余韵,就更别出心裁。

说李煜

2400字
主题:命运无常、文化尊严、权力暴力、词人本色、历史悲悯、生命幻觉

浮生是梦身是客

——说李煜

安徽涡阳四中 傅森

浪淘沙 李煜

帘外雨潺潺,春意阑珊。罗衾不耐五更寒。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独自莫凭栏,无限关山,别时容易见时难。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都说“亡国之音哀以思”,昨日的江南华景、繁华人世,如今都成了昨夜烟尘,幻化而不可忆也!这首《浣溪沙》是李煜归降宋室后,思念故国的感慨之作。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引《西清诗话》载:“南唐李后主归朝后,每怀江国,且念嫔妾散落,郁郁不自聊,尝作长短句云‘帘外雨潺潺’云云,含思凄婉,未己下世。”

李煜(字重光)是元宗李璟的第六子,初名从嘉。本来南唐的王位不该由他来继承,李煜的兴趣更多的是在音乐和文学,兼好佛理,当然,江南美景蕴育的如花美眷,也让年轻的王子神迷魂荡。但文献太子早卒,于是重光就被立为太子,建隆二年(公元961年)嗣位,而就在上一年,公元960年,宋太祖赵匡胤已经在开封城里登上御座龙墩,建立了宋王朝。宋朝的强大威慑力,时刻震撼着偏安于金陵的南唐小朝廷,但是,李煜的政权仍然苦苦支撑,惨淡经营了十五年,终于在开宝八年(公元975年),宋将曹彬攻破金陵,李煜被迫出降——“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破阵子》)明年,移至京师(开封),封“违命侯”。“违命侯”是个屈辱的称谓,是武夫赵匡胤对隔江对峙,迟迟不肯归顺的风流皇帝李煜的惩罚,犹如《水浒传》中豹子头林冲脸上被刺的屈辱的印记。

李煜虽说归降了赵匡胤,但赵匡胤对李煜的警惕一刻也没有放松,所谓是“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酣眠?”李煜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严密监控之中。据宋王铚《默记卷上》所录,徐铉是南唐旧臣,也归降了宋朝,赵匡胤对徐铉采取的是拉拢和打压的双重手段。一日,赵匡胤突然问徐铉:“曾见李煜否?”徐铉对曰:“臣安敢私见之。”赵匡胤说:“卿第往,但言朕命卿往见可矣。”徐铉不敢违命,只好去见李煜。李煜的住处,只有一名老卒守门。徐铉说:“愿见太尉。”老卒说:“有旨,不得与人接,岂可见也?”徐铉说:“我乃奉旨来见。”老卒往报。徐铉进入李煜住处,在庭下站立了很久,李煜并没有马上出来与他相见。老卒进去,拿了一把旧椅子出来让坐,徐铉赶忙说“但正衙一椅足矣。”一会,李煜出来和他相见了,只见后主穿着道服,戴着纱帽,徐铉赶忙施礼相拜,李煜快步下阶,拉住了徐铉的手登上堂来。徐铉依然施宾主之礼,李煜说:“今日岂有此礼!”徐铉只好偏身坐在椅子角上,以示恭敬。但是,旧日君臣在此种尴尬处境下相见,竟一时没有话说,李煜忽而放声大笑,但马上就又默然无声了。过了一会,忽然长叹一声道:“当时悔杀了潘佑、李平!”徐铉无言以对,只好干坐着,一会告辞。

徐铉刚从李煜那里回来,赵匡胤马上就把他召去问话:“后主何言?”徐铉不敢隐瞒,只好如实告知。不久,就有了秦王赐“牵机药”给李煜的事情发生了。“牵机药”是一种诡异的毒药,据说服下后,前却数十回,头足相就,如牵机之状,极其痛苦和恐怖。

也有另外一个版本,说后主在赵匡胤给他安排的住所里,七夕的晚上,叫故妓作乐,声音飘出宅外,激怒了赵匡胤,加上他演奏的又是“小楼昨夜又东风”之句,于是,赵匡胤终于对他下来毒手。

其实,是那件事引发的李煜丧命并不重要,因为从他仓皇辞庙,狼狈北上,来到东京的那一刻起,作为后主的“李煜”就已经死去了,纵使赵家皇帝不给他剧毒的牵机药,李煜的死法也仍然可以有很多种,但结局都会只有一个——屈辱和卑下不会让胜利者产生恻隐之心,在权势斗争面前,只有死亡法则是永恒的。而且,我想,武夫赵匡胤不能容纳李煜的原因除了权势争斗的本能外,还有潜意识里深深的自卑:他从心底不能接受风流蕴藉的、有着优秀文化修养的李煜的存在!当他自己还是一介粗俗的武人时,李煜已经在锦绣成堆的金陵城里,享受着一种高品位的优雅生活;除了自己现在拥有生杀予夺的大权外,无论从哪个方面讲,他在李煜面前都永远是那个出身卑贱的粗俗的武夫!好在自己眼下夺得了天下,可以随意处置这个只会玩高雅的李姓王子了——“我可以随时叫你李煜死得很难看!”

这是否也是一种人性之恶?

于是,李煜必须得死。李煜死于宋太宗赵光义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七月七日夕,年四十二。

李煜统治南唐的十五年,专以爱民为急,蠲赋息役,以裕民力。卑事中原,不惮卑屈,境内赖以少安者,十有五年。当他的死讯传至江南,父老有巷哭者。

李煜在江南度过了一段快乐的时光。江南的迷离烟雨,掩映着浮屠塔庙,梵音缭绕,香烟袅袅,在僧尼的曼妙吟诵中,李煜在虚幻中麻醉着,他渴望他虔信的佛祖可以保佑他的政权和他的子民。年轻的周后,舞姿依然是那么的轻盈婀娜,她的琵琶弹奏得真是铮铮錝錝,天下一绝呵!这时的李煜,不断地为周后谱着新鲜的曲子,不断地为周后填制着精致的小令……他本是风流才子,他误作了人主。后主的词,如纳兰容若所言,不同于“花间”的典雅,不同于一般词人的“适用而少质重”,李煜的词“兼有其美,兼饶烟水迷离之致”(《渌水亭杂识》)。有人说,李煜词“粗服乱头,不掩国色”(《介存斋论词杂著》),有人评“莲峰居士(后主别号)词超逸绝伦,虚灵在骨。芝兰空谷,未足比其芳华;笙鹤瑶天,岂能方兹清怨?”(《半塘老人遗稿》)王国维先生也说:“词至李后主而眼界始大,感慨遂深,遂变伶工之词而为士大夫之词。……词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故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是后主为人君所短处,亦即为词人之长处。客观之诗人,不可不多阅世,阅世愈深,则材料愈丰富,愈变化,水浒、红楼梦之作者是也。主观之诗人,不必多阅世,阅世愈浅,则性情愈真,李后主是也。”(《人间词话》)

王国维先生这番话,可谓品评深刻。道出文学创作的精髓。

斜月,深院,梧桐,清秋,断鸿,流云,雕栏,朱户,逝川,清泪……这是李煜的世界,也是我们的世界。这世界是虚幻的,亦是真实的,它会让我们恍惚之中淡忘了何处是欢颜,何处是泪痕,何处是欢会,何处是离散,纵使亦真亦幻,到底也归于“浮生是梦身是客”啊!

精选读者点评

这篇写李煜,真像在听老先生喝茶聊天,史料信手拈来,不堆砌,不掉书袋,连“牵机药”都讲得让人脊背发凉。最妙是那句“武夫赵匡胤不能容纳李煜的原因除了权势争斗的本能外,还有潜意识里深深的自卑”,一下子把历史嚼出了人味儿。字迹工整,标点也稳,看得出用心了。

方便面时代

900字
主题:成长阵痛、生活诗意、自我和解、平凡热爱、青春记忆、人间温度

这个好像是李亚鹏的一部电影,早些年拍的,那时还没有和王菲的爱情。

而有意无意间,我也能够体会到电影里孤独的小知青每日以方便面为食的感受了。

而且,是那么深刻。

在和亲爱学校分手以后,生活就变得不怎么有规律了,又回到了小时候不吃早饭的时期了。

常常是睡到胃抽筋有点恶心想吐的时候才下去找东西吃,吃那些类似于方便面的东西。

最喜欢的学校那里的山西刀削面,虽然我一直没敢考证其真实性。

由于经常吃同一种搭配的面————呃,那个叫青菜肉丝鸡蛋面,所以和老板以及老板娘很熟,以至于有一次去少年宫看日落经过时,那老板娘看到我朝她笑,就转过去用我听的不是很清晰的方言朝里面的老板喊到,一碗青菜肉丝鸡蛋面。

呵呵,我不能老是吃这个不是?

除了刀削面,拉面也凑合地吃过几回,可是那老板一定要往面里加香菜一类我比较过敏的东西,放好多的芥末,导致我没吃几口就受不了了,浪费了几两面条。

当然,这都是身上带了___才能去的,某些时候一摸口袋只能听到铜子的响声的话,就只好去卖铁板烧的小摊上去吃上几串了。但其实,那个还蛮好吃的,鄙人特别推崇那个里脊肉。

好久没吃到大米了

更多的时候,我不愿意为了肚子出去跑一趟的话,就会买点旺仔小馒头带在身上————不知道怎么的,对它特别有好感。还有奶糖,哇,奶糖,真是一种伟大的发明。

呵呵,我做方便面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把东西都放进面里,呃,有放过火腿,放过整个的鸡蛋,放过红烧鱼,总之家里有的我都要利用起来,有一次把红枣也放进去了,晕。

看着五颜六色的面条,真令人食欲大开。

但说实话,做了那么多次的面,却很少有令自己满意的。

我老是会放很多的水,在那里一直沸腾,结果,面条就不幸糊掉了。

要是侥幸没糊,却也因为里面东西太杂都串味了,结果就是吃白菜吃出了鱼的味道,喝汤只能尝出水的味道。

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做出过那些方便面包装袋上的效果呢?

于是金平的山上的那一座两层楼房的二楼电视机前,常常会坐着一面部表情扭曲,拿筷子的手还不停颤抖的男孩儿,看着诸如《家有儿女》一类的搞笑剧集,细嚼慢咽地对待着一锅业已发福的面条。

那个,总不能把自己的心血倒了吧。

精选读者点评

这“青菜肉丝鸡蛋面”写绝了!老板娘那一嗓子方言喊面,真像从食堂窗口飘出来的热气儿,扑到人脸上,细节有温度,生活就站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