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漂

950字
主题:孤独、觉醒、自我认同、心理过渡、青春迷惘、精神独立

最近总觉得有点反应迟钝。

比如前几天去剪了头发,大概都过了十几分钟了,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才猛然反应过来:“啊,我是来剪短头发的!”然后才兴奋到有点躁动地和理发师讨论哪儿留长点儿,哪儿再剪短点。

再早点来说,就是开学初。都开学十几天了,军训也都快要结束了,我在练习正步走的时候才忽然反应过来:“啊,我现在是在南京上学的呀!”于是在下一秒,一滴汗不知怎么的就滑进了眼里,刺的我眼睛一阵火辣辣的痛,泪水就这样流了下来……

我其实并不是这样后知后觉,大概是心理有所抵触,不愿意接受现实,就出于一种心理防御机制,活在半清醒半梦游的状态中,到了开始慢慢接受,或说不得不面对的时候,才如梦初醒般的反应过来:我现在是一个人在南漂了。

原来我已经是一个人在这里了!

我开始象几天前的其他人一样,熟悉这周围的环境。学校算是在郊区了,但也有好处,很安静而且空气清新,是个适合安心的读圣贤书的地方。南京比徐州更靠南一些,也就更温湿一些,到处都是水,不是个湖就是个小水潭子。学校里面就有个挺大的池塘,里面养了金鱼,岸边是高高大大的垂柳,阴天的时候就会蒙蒙的,给人一种挺压抑的感觉。习惯性地会早到班上一点,也没有人,就坐在岸边听音乐,一脸悠闲的完全不像是在听摇滚。前几天做海报,旁边几个人看到上面写的“rock’n’rollonly”(唯有摇滚)都很惊讶的问我想不到你看起来那么安静也喜欢听摇滚啊,同好啊。其实我也只是和很多人一样,初来乍到,总先想着遮掩自己,摸清别人的底细,做到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摇滚给我的感觉很亲切,没有规律的音调时高时低,不分宫商角徵羽的演奏。没有束缚。过去,我只是十分羡慕。但现在,我反而是佩服。自由,看起来很诱人,但我在新的学校里尝到了自由,反而觉得苦涩,有些累还不是主要的,有些时候突然的迷茫不知所措,想要哭却要尽力维护自己的形象就只能不屑的笑笑,心里那种无奈的感觉……才觉得,摇滚真的是好神奇的东西,看似不成规矩的曲子,却着实要花费更多的心血来完成,向往自由就必须要付出更多。

忽然就想到了一首歌,五月天的,起先是哼,渐渐地,闭上眼,就情不自禁唱了出来:

我和我最后的倔强

握紧双手绝对不放

下一站是不是天堂

就算失望不能绝望

我和我骄傲的倔强

我在风中大声的唱

这一次为自己疯狂

精选读者点评

“后知后觉”真有味道!镜子里突然认出自己、正步走时汗滑进眼里的那一瞬,不是在写事,是在写心跳。把心理延迟写成生理反应,独具匠心。美中不足“南漂”这个词后面没接实,像刚推开一扇门又轻轻带上了。

风中的音乐

900字
主题:青春孤独、内在自由、存在觉知、诗意抵抗、自我认同

风,轻轻地颤抖着。

这世间又有人觉得寂寞了。

我懂的。

在很多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我戴着耳机听着音乐看着我电脑桌上的芙蓉花一点一点地枯萎,娇艳动人的花瓣卷成让我心悸的模样掉落在脚旁。

我并不是个张扬的孩子,所以我才选择在很深很静的夜里听自己喜欢的音乐。

我是爱音乐的,爱到骨子里去,排山倒海却绝不泛滥,含蓄如同冬日里最明媚的一缕阳光。但我骨子里同样也是寂寞的,所以它们的相遇往往让我感到不知所措,它们的阴暗与霸道也常常带给我一段极为漫长的空旷。

所以我听摇滚乐,一种如慢性自杀的音乐。

郭敬明说:“听摇滚乐就像是暗无天日的自杀。”

因此我一直在翻来覆去地死,且每一次都以极为认真的态度去死,活过来之后再依旧背起书包,梳高高的马尾辫,穿干净得体的衣服,做我一直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的角色。

我绝对是只披着羊皮的狼,只不过是因为我的善良而放过那些同样善良的羊,所以我是一只好狼。

我听摇滚乐的时候总将音量开到,震耳欲聋,然后脑海里除了那些混沌疯狂的呐喊声以及电子吉他之外便是一片空白。我觉得很痛快,我没感觉,我可以什么都不用想。

等听到累了,我就摘下耳机,看着亮如白昼的电脑屏幕在刹那完全黑下来。我觉得这种感觉很有质感,像一把刀划过心头,钝钝的,凉凉的,也不流血,只是生疼。然后我光着脚丫拖着我长长的浅蓝的睡裙去倒水喝,听寂寞的水声滑过我的喉咙,温柔地下坠,坠到一定的深度它就凝结成冰,支离破碎。

喝完水我再去吵我爸,跟他说了晚安之后乖乖上床睡觉,时间的声音却一直在耳旁不断叫嚣。

嚓!嚓!嚓!

我翕上眼皮听见时间在我体内断裂的声音,荒芜如暗仄的牢笼,那里面囚禁的是我最原始的天真,飘荡的是我第一次用手抓住的风。

暗自微笑。独自心悸。

我的灵魂是上千年前站在茫茫大海中聆听驼铃的孤独流浪者,今世我的灵魂被囚禁在暗无天日的最底层。我清晰听见我伟大的王对我说乖乖的睡着吧,我的好孩子。

所以我就一直一直这样沉睡下去。

所以我注定不是个安分的孩子。

一切都在劫难逃,我不逃。为什么要逃?我心甘情愿放掉我最后也是的挣扎。

我一直一直沉睡,在无人经过的某个地方。

手里抓着我风,心里装着我的孤单,倾听只属于我的音乐……

精选读者点评

风在抖,心也在抖,你把寂寞写稳了!那朵枯萎的芙蓉、震耳欲聋的摇滚、黑下去的屏幕、光脚踩地的凉意……全是真感觉。别怕“阴暗”,你笔下的痛是带光的。

如果还有明天

1500字
主题:坚持、成长、信念、蜕变、热爱、希望

如果还有明天,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如果没有明天,要怎么说再见。

——题记

蝉沉睡数日,只为换取片刻的灿烂;蛹垂死挣扎,只为换取美丽的人生;燕冬日搬迁,只为换取来年的欢乐……因为它们都相信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明天,所以愿意为之忍受痛苦和改变自己。摇滚乐团五月天在每个伤心的时候,即使也会有冷落自己的举动,但他们依然一路坚持音乐。因为他们都有一个信念——如果还有明天。

五月天,是夏天的伊始,是梦想起飞的季节。因为五个大男孩的出现,五月天也成了梦想的代名词。

1999年3月29日,野台开唱,五月天正式诞生。从那之后,阿信、怪兽、玛莎、石头、冠佑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二人生。只是抱着要把音乐做好把表演做好把人生过好的心情,可是一切竟变成了如此荒谬的美好。

2026年,因为服兵役,五月天暂别乐坛,万人在倾盆大雨中挥泪送别,五个倔强的脸庞被泪水雨水和汗水浸得让人心疼。梦想之路到达巅峰,却要停下脚步,未来何去何从,谁又能预测?五月天还能不能回来,又有谁知道?他们放下手中温柔对抗世界的武器,暂时舍弃千万掌声与荣耀,各自往不同的方向奔去。

地球上很多事一直在变,可是公转和自转从来没有变过。五月天每个人的生活一直在变,可是对音乐那种单纯的心情从来没有变过,对未来美好的憧憬从来没有变过。两年时间,他们努力修行,默默做音乐。2026年夏天,天空之城演唱会,五月天再次带着最初的梦想出发。

人生海海,不知道充满着多少未知与迷惑,他们也曾被乱世的耳语中伤,被纷繁杂扰的生活牵绊,可他们依然紧握那些发芽的梦想,放下渴望收获的心,只为了音乐,只为了世界,只为了明天,他们义无反顾地继续这场华丽的冒险。

五月天曾经夸下海口要开八万人演唱会被记者嘲笑,结果不出三年就与八万个拿着蓝色魔法棒的天使创造了奇迹。五月天曾经在北京无名高地被摇滚粉骂下台,后来他们一步一步走过这1。6公里,成功在鸟巢举办三场座无虚席的演唱会。五月天曾经只是台湾默默无闻的地下乐团,后来掀翻小巨蛋,从台湾出发,即将登上麦迪逊。他们曾经被称作亚洲的披头士,现在真正成为了世界的五月天。

演唱会的规模越来越大,舞台和灯光愈加华丽,现场更是热血和酣畅淋漓。可五月天还是当年那几个穿着简单t恤,不停奔跑、跳跃、嘶吼的倔强大男孩。他们最初的信念还支撑着他们的生命,他们坚守内心深处尚未崩坏的地方活出独特的姿态,他们同时贩卖美好与残酷带领十万青年站出来改变世界。

他们的苦尽甘来,他们的辉煌战绩,他们的胜利微笑,都来源于他们的努力、坚持和一种名为相信的力量。他们过着很多人可望而不可即的生活,他们说大话、放狠话,将一些压根做不到的话,然后逼着自己硬着头皮去做,因为他们相信,每一个不被辜负的日子,都能换来不曾预料的惊喜,每一个看似危机四伏的明天,都是全新的美好开端。

他们度过了一生一次的伤停补时,写下了一期一会的勇气之诗。青春之后,认输之前,依然用力地活着。后青春期的他们依然把梦想当信仰,把倔强当坚持,把努力当真理,把懦弱当空气,用才华撑起野心,依然相信世界,相信美好,相信未来。

他们说:“没有关系,我们尽力,我们会找到自己的明天。”

他们说:“不哭不怕不孤单,等待出头天。”

五月天从地下乐团变成了亚洲第一摇滚天团,无边的苦涩换来了灿烂的盛夏光年。他们用摇滚谱成的诗篇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陪伴我们成长,教会我们生活。谢谢五月天最初和最后的倔强,谢谢五月天最纯真的坚持。

突然,耳机里传来一句歌词:“但是我一定会提醒自己,如果还有明天。”

雪花飘落,我又看到了五个倔强的身影为青春呐喊,为梦想跳跃,把隐藏多年的痛楚通过音乐爆发出来。在每个孤单失望的日子,他们吞下流在心底的眼泪,继续和我们唱起那熟悉的旋律。如果还有明天。

高三:唐璐楠

精选读者点评

“如果还有明天”这句题记真痛了!后文所有例子都稳稳托住了它,不是空喊口号,是拿蝉、蛹、燕子、五月天的实打实经历在说话。尤其“倾盆大雨中挥泪送别”那段,画面感太强了,读着鼻子发酸。结尾雪花飘落、耳机响起歌词,收得轻巧又余味足。再顺两遍标点,就更利落啦。

把自己活活地,埋了

2000字
主题:成长阵痛、选择困境、孤独认同、精神自救、青春钝感、存在焦虑

晚上凌晨,我从还开着的窗外看到了一架闪着光亮的飞机,一下一下的,从暗黑的天边明亮的轰轰地飞过。我知道,这个晚上我就注定要失眠了。于是,从床上爬了起来。打开电脑,怕会突然忘记些什么一样。我想我必须要写些什么。

在那天,我就这样,亲手把自己的梦给葬了。或者说,把自己活埋了。

我还在,还在这个我迫切想要逃离的地方。这里已经没有值得我留恋的什么了,自从那栋楼推动以后,就把这里永远地贴上了悲伤的标签。所以,在这里,不管怎样我是不会快乐的,只有难过,和无时不刻的难受。

看着他们一个个收拾光东西离开,甚至争先恐后地跑着离开...让我一个人越来越孤独。

我问了好几个人,他们都说他们过了中考,要离开。

他们都要逃到快乐的天堂去了,是吗?只有我还守着地域么?

我本来以为可以离开这个悲伤的地方,然后没心没肺地去忘记这里。

可是,我还是没能离开。够可悲的。

当班主任叫我别去铭选的时候,我没有坚持,只是不假思索地吐出还算清晰的几个字。哦,划掉。然后看到那两条粗线条在上面划过的铺天盖地。只剩下那个让我感到有点作呕的地方,我后三年里面的归属。我已经没有什么权利选择了,我只能一遍遍地嘲笑自己的懦弱。

我终是这么的不确定。

那么,我只能坐在原地看着,把头埋在膝盖里哭泣。我还必须在这片荒芜里继续庸俗下去。这就意味着紧接着的另三年的隐忍。

而他们都坚持到了中考的最后一场考试后……有几个人问过我为什么要放弃的时候,我突然没话说了。不是我自己先放弃的么?呵呵。

夏天的阳光比任何时候明媚,只是照也照不亮心底。这个时候,它就是无济于事的。

我不甘心地又去问了几个人,他们说三年,很长。于是,我就真的认为三年很长很长了……

一年一世纪。

……

三年三世纪。

我想,以后。我会更加地冷漠,每天背着那从未减轻过的沉重书包,更加面无表情地从许多人身边安静地走过,再也不会主动去打招呼。我知道,我必须一个人适应一个人的孤单,不需要再去附和任何人。我必须伪装得再好些,伪装得没有一点儿空隙,那样我就就还是会快乐的。一个人尽管会很累,但不再像和那么多人扯上关系的那么累了。

我害怕三年之后,我又再发现我没有了这三年的回忆了。就像没有了前两年回忆一样。那时候,这样的失去,会让我疯狂么?还是,那时候的我,已经学会麻木了。已经不带任何感情的每天做着练习,整天埋下头记满整本书的笔记。拿到很好的成绩,拿给别人看。看,这是我考的。我安慰自己说,那样子谁都会快乐的,身边的人会快乐。他们快乐,我就会满足了,即使我并不快乐。

我发觉了我已经离不开文字了,我不知道高一的那年,我该怎样选择。我是会义无反顾地填上文科,还是会又像活埋一样把自己埋在理科里,埋在那些厚厚的数学参考书,烦人的物理公式?最近在看郭敬明的第一本书《爱与痛的边缘》,他说理科就像我的右手,文科就像我的左手。砍掉左手还是砍掉右手?左手还是右手?左手?右手?他们说文科前途光明,但脚下,没有路。

突然为人们感到可悲,活着只是为了追逐那些名利,一直都是。很累。我怕到时候也要被卷进去了,跟他们一起去抢夺。读书也是,是一种追寻名利的手段,这是我一直讨厌读书的理由之一。我一个很好的朋友说,他不想为了名利。

我越扯越远了。但我想我现在应该想得更远些,我怕以后真正到来的时候,我就没时间了。

这样算起来,我的一生。似乎只有26年的时间让我感受到彻底幸福。而其它时候,只能任别人摆布了。被世界丢弃。

从昨天开始,没有理由地喜欢上摇滚。可以听到脑袋轰鸣,听到脑子整个乱了,却依然舍不得关掉它们。这是一种麻痹的仪式,让你在麻痹里找到知觉,哪怕只是一点点。我把音响开到了中上级,让整张桌子都在震动。就像小四说的,可以听摇滚听到死。

戴夫·哈克说摇滚使人沉溺于其中而麻木不仁,懒散不堪并脱离实际。

前两天看了两部关于摇滚的电影,摇滚夏令营、raise your voice,看到那些张扬的青春,就疯狂地喜欢上了摇滚。

最近听linkin park,喜欢他们用嘶吼到嘶哑的声音喊出的音乐。虽然我不知道他们在唱什么,但我能找到一种共鸣。像他们把他们的那首intheend用很多版本唱出来,却都只是想要表达同一种感受。上网的时候,从摇滚贴吧里看到一张摇滚专辑封面,我忘记它的名字是什么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封面上的那个人用刀片在自己的手臂上,割出一串鲜血渗透出的字母,还有刀片上存留下的最后一滴血液。看着看着,我就看到液晶屏幕上反射出的我,带着诡异的笑容。

你懂么?

如果太害怕,闭上眼就好。

原来,我也能抛开写那些像诗一样短的文字,写出很长很长的,比那三年还长的文字。我想在那三年里我可以做到。原来,我还能像我非常崇拜的数学老师说的那样,我还有好多的潜能等待着开发。就像我现在,话多得讲不完。现在已经很晚了,肚子又空了,胃又在痛了。所以,胃是不能无聊的,必须有东西让它消化。否则,它就疯狂的痛着。忧伤也是,要有快乐的养分给它。

那就写到这里,因为没力气了。睡着就不会饿了。

精选读者点评

心里压着座山啊……“活埋”“荒芜”“作呕”“割出血字”,字字都带刺,可偏偏写得真。最让人心焦是那句“睡着就不会饿了”,饿的哪是胃?建议下次把摇滚耳机分我一只,听听看能不能震散点阴云。

淡抹了年华

500字
主题:成长、告别、疏离、时间、感性、奔赴

刚进入秋天带来的凉,昏暗,冷寂。站在路口,莫名感觉到无所适从。来往的路人带着冷风与我擦肩而过。目光呆滞了好长一段时间,我的心便开始隐隐作痛了。时光最终还是无情的带走了我想要抓住的东西,却不留一点时间来做任何缅怀。校园里的樱花树周而复始的开了又谢,谢了又开。我则背着背包行走在校园的两端,周而复始的忧伤。在那段轻舞飞扬的时光里不经意间,大家各奔东西,老死不相往来的姿态。

成人礼带来了叛逆,大雨滂沱的时候冲进雨幕里,冲刷掉被假面所覆盖的忧伤。从什么时候开始依恋校园的时光,物是人非的时候,才感叹时间流失的匆忙。身边的朋友来来去去,带走沉淀一切的岁月,周围的空气荒芜到不容我们去辨识,就在瞬间灰飞。原来自己是感性动物,不是小强。

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看着手机屏幕发愣,等着朋友的短信。

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了盯着电脑屏幕发愣,等着朋友的头像闪动。

徒劳,一切似乎都与我无关了。真正的快乐,变淡了。当我背着沉重的背包踏上站台的时候,身边只有陌生人的呼吸声。

最后,整装待发,加速度奔向另一个世界。轻音乐换了,摇滚才适合我们吧。

山西阳泉2中高一:武侠

精选读者点评

“轻舞飞扬的时光”这句真好,像电影慢镜头,可后头“老死不相往来”太硬了,硌得慌。试试换成“连影子都走散在岔路口”呢!

摇滚

500字
主题:热情、孤寂、真实、生命、审美、哲思

音乐这个词,通常能引起人们的许多幻想。有时,它是一泓山间的清泉,甘甜凉爽,使人舒畅;有时,它是一片金色的麦田,丰满沉甸,给人温暖;有时,它是一座神秘的岛屿,如梦似幻,引人深思。

比起那种柔和悲凉的慢歌,我还是更喜欢热烈奔放的摇滚。摇滚向人们展现的,是最真实的自我,无拘无束,狂野奔放。每当听到摇滚乐,我的心就不再是自己的了,它跟随着忽上忽下的音调,跟着那放荡不羁的声音飞了起来——翻过高山,越过田野,跨过生与死的界限,直冲云霄。

说起“摇滚”这个词,大多数人会联想到奔涌的河流,巍峨的高山,以及电闪雷鸣的暴雨天。我联想到的确实一片花田,一片生长着巨大火红色花朵的美丽花田!那花朵无一不绽放到极致,疯狂地生长着。在阳光的暴晒下,花田远看就像一片火海,显得更加热烈。然而,在这热情奔放的花瓣背后,同样也埋藏着一颗娇嫩脆弱的心。摇滚,也是如此。听摇滚听得入迷时,两行热泪便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涌出。我感觉到了,那热烈背后的悲凉,那绝美背后的孤寂,很空灵,很出世。就像一幅水墨,画的内容看似奔放,却怎么也掩盖不住黑白色调浓浓的悲与静。

细细品味摇滚,就能明白许多。这才是我喜欢摇滚的真正原因。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火红花田”的比喻太亮眼了!比“奔涌河流”“电闪雷鸣”新鲜十倍,还悄悄把摇滚的烈与脆、热与凉全裹进去了。后头“水墨”那句也稳,黑白色调压得住前头的火,收得真巧。

站在青春的尾巴上追忆那段似水流年

1550字
主题:成长阵痛、理想坚守、时代选择、自我认同、生命自觉、时光流逝

10月5日。

早晨,从床上爬起来穿衣时,被墙上电子日历上那两个鲜红的数字刺痛了眼。“这么快就到了啊!都差点忘记呢!”

今天,10月5日,哲哲的生日。

好久都没收到她的信了,过得应该还好吧。

哲哲,曾经我最要好的朋友。用曾经来形容,该是对那段已逝岁月的伤感怀念吧,怀念那段青涩年华,想念那段青葱岁月。

初一迎新典礼上,我见到了这个自信,张扬又另类的女孩。有着娇好的面容,高挑的身段,却将原本柔顺黑亮的头发剪的同男生一样短,甚至都竖起来了。顶着入校第一名的光环,却看起来和学习无半点关联,耳朵上的耳罩里传出的永远是没完没了的重金属碰撞。

“喜欢摇滚吗?一个弥漫着暧昧气息的夏日午后,趴在桌子上睡午觉的哲哲很突然的开口问道,透过耳罩依然可以清楚地听到重金属碰撞的声音,“我超喜欢这种发泄似的音乐,好像对现实任何的不满都可以透过它来发泄,很自由,很轻松。强烈的撞击声让人清醒的。”她埋着头,安静的说着,言语中却透露出我从未在她身上看到过的兴奋。“你,喜欢吗?”午后的阳光温柔地洒在她微微仰起的脸上,有种说不出的美。

“恩?那个恩!还蛮喜欢的。很有节奏,很有冲击力的。”说到这儿,不免有点小兴奋,自己从以前开始就对摇滚有着特殊的感情,它会让心情不好的我瞬间恢复活力,它会给胆怯的我莫大的鼓励,因为它的陪伴才让我笑着走过那些阴天的日子,也因为摇滚,才会让我对面前这个叫哲哲的,喜欢摇滚的女孩充满亲切感,生出想和她成为好朋友强烈愿望。“喜欢信乐团的《死了都要爱》,很有力量的一首歌。”

“是吗?我也很喜欢的,信很有爆发力。不过,我更喜欢beyong,对梦想从不放弃,从不服输,有着自己的坚持。我喜欢他们对音乐,对生活的态度。”

“是啊,是一群坚守自己最初梦想的人,从未放弃过!滚石乐队也是,为了最初那份对摇滚的执着与热爱,就那样坚守了一生,誓要摇滚陪他们走到生命的尽头。”

“恩。为了最初的梦,他们竟坚守了一生。他们”

就这样,在那个有着暧昧气息的午后,两个小女生,你一句我一句忘情的说着关于摇滚的种种,说着关于梦想的种种,就这样,在摇滚中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在摇滚中我们洋洋洒洒走进了青春的中转站---初三。

初三,青春词典里一个还蛮恐怖的词,站在这个站口,大家都不得不慎重选择。而哲哲,依旧整日与摇滚为伴,依旧在那些重金属碰撞声中宣泄着自己的青春,第一名的光环依旧闪耀在他的头顶,从未掉落过。

夏日的阳光总是那么灼人,而泪也总会不由自己地流下。

“畅,你要很努力哦。努力让自己变得更强,更优秀,那样才会有机会选择自己要走的道路。”临近毕业时,依旧是那样的一个午后,望着地上阳光投下的斑驳树影,突兀地对我说,然后失神地望着我,表情淡然,可我依旧在她的眼底看到了那淡淡的雾气,读到了那些无奈与不舍,感受到了那份隐忍的痛。

那个假期,我都没再看到她,却在临近上学的时候收到了她的一封信。她没有考小镇的高中而是直接去了外地一所很有名气的大学的附属高中。“可能那里的教学质量会更有助于我进入爸妈所期盼的大学吧。”她在信中这样写道。“畅,你要加油哦,要更努力才行。记住我跟你说过的,只有我们变得很强很强,才会有足够可以跟现实抗衡的筹码,才会有选择自己要走道路的可能。”

是啊,我们都是背着满满一口袋希望前行的战士,可那满满一袋子的希望中竟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一小块。

为了那些大人们选好的,自以为会是我们未来的道路,哲哲说她不得不暂时放下耳罩,放下摇滚啦,为了父母期许的未来,为了将来自己饥饿的肚子可以有保障,她现在只能与自己的所爱背道而驰了。

看着上周她寄来的照片,齐耳的短发服帖地贴在耳际,明媚的阳光下,那动人的笑却透着些许孤单,明亮的双眸却闪现着些许落寞。

站在青春的尾巴上追忆着那段已逝的,与摇滚为伴的青春岁月,孰不知我们都成长了。

精选读者点评

哲哲剪短发、听摇滚、说“死了都要爱”的样子,站纸上了!那个午后的阳光、耳罩里的重金属、树影斑驳的告别,全都有温度。就冲这细节劲儿,值一个大钩!

青春

1250字
主题:精神突围、信仰追寻、现实碰撞、成长痛感、生命热度

我现在已经很少看80后所谓青春伤痕文学,一帮被炒烂的写手(或者某些加入作协的管自己叫青年作家),以及是忧伤集体爆炸的小说,雷同的仿佛是许多张复制的脸。肖睿可能是这80后大潮里不同的一个,至少他的风格独立于忧伤派之外。一路嚎叫,这书名像金斯堡和凯鲁亚克的混合版,但至少,除了这么点模仿的意思,把它拿下书架翻阅,还是挺不错,当然我并不是被封面赫然标榜的另类小说的噱头所吸引。

肖睿的文字有一种锐气,一种锋芒-----不同于忧伤派的软绵绵之滥殇。丰富的想象,不乏深度的思考,有着青春里的郁闷,亦有酒神般狂喜。这将他与其它80后一定程度上区别开来。这本小说里有我喜欢的气息,我嗅到了疯狂,激情,以及幻灭后的梦想碎片,它们,都在燃烧,咝咝作响。

因为热爱摇滚,追求真正摇滚的生活,摆脱令人窒息的学校,“不倒霉”和why踏上了去燕庄(小说中摇滚者们的聚集地)之路,同时也是一次失败的逃跑,一次失望的流浪。现实与少年的幻想迥异-----他们原本以为神圣的乌托邦,同样充斥们虚伪的人性和丑恶的嘴脸。

可以说,这部小说也算得上“残酷青春”之列,但不同于岩井俊二的电影营造的唯美画面和小四们的情调,它的叙述是有冲击力的,它是有力的呐喊,指向赤__的现实,同时向青春,射出子弹。

摇滚是一个重要的关键词。作为一名摇滚爱好者,这自然是吸引我的元素之一,因为这两个字,代表未泯灭的热情,一种信仰。我们可以在字里行间体会到这种精神,肖睿的文字有一种坚硬的气质。我感受到的是一个攥紧拳头的少年,努力想冲出令人沮丧的樊笼,奔向金属色的原野。

整本书的文字很是调侃幽默,我们可以不用假装正经。也许肖睿还有点偏激,有可能是个愤怒小青年(当愤青这个词开始泛滥,我开始很谨慎地使用)。应试教育的弊端,对枯燥生活的不满,不断在叙述过程中被抛出来,这也可以看作是对教育改革的建议---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倒霉和why的出逃,是一次狼狈的逃跑,在不倒霉被父母找到后,why也同样被捉回来了,同时,不倒霉发现why其实也是个骗子。燕庄让他感到精神信仰的坍塌,而why的虚伪更让他感到幻灭。但这决不是一次无意义的出逃,现实粉碎了天真的想象,但我们的青春并不因此颓废。

“那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失恋!我甚至再也没有去过燕庄,后来我决定靠写作疗伤,为我自己和那些和我一样的孩子们讲一个关于爱,信仰,欲望,和梦想的故事…

我必须寻找,因为我深信不疑,肯定有火焰般的宝贝在看不见的前方像大磐石的疲乏之地,它会将我变成火焰般的宝贝!因为青春永远无尽头!“肖睿在结尾如是写道。这不是一部简单关于反叛的小说,重要的是一种精神的内核,一种让我们哭泣而又矿喜的幸福,这就是不羁的青春!不矫饰,不刻意装颓废,是它的高明之处,流露出坦然的真性情,同时,也透出一股才气。嚎叫的青春,将继续追逐太阳。它有的是一个少年的呐喊,源于内心的愤怒,或者烈焰般的热情,像酒精一样,开始在灼热的内脏里燃烧!科特有一句让无数人热血沸腾的话:与其苟延残喘,不如浴火涅磐!而且这部小说,也找到了令我为之动容的力量。

向青春致敬!

精选读者点评

这篇读着酣畅!“攥紧拳头的少年”“金属色的原野”“咝咝作响的梦想碎片”,你笔下有火,不是飘着的烟,是真烧着了。分外爱那句“向青春致敬”,不喊空口号,是烫嘴的话。

高贵的童话

500字
主题:向往、疏离、成长、理想、身份、诗意

上海对我来说是一个美丽的城市。夜晚,霓虹灯闪烁,映着外滩得水,颇像一段令人惊异的摇滚了。这是我对上海的印象,它总是最繁华,最想一个色彩奔放的童话。只是,它是个高贵的童话,视乎显得傲慢了。

对于一个并未到过上海的人来说,也许并不能感受上海的风情种种,特别是在我感觉里上海略微潮湿的空气。这些只是感觉上,我崇拜上海,向往上海,可我只能把它供奉为一个高贵的童话,上海的气息俨然不适合我。可我却是如此的迷恋都市的气息。

我想我大概是属于城市的,我甚至喜欢喧嚣,喜欢聒噪不堪的汽笛,还有华灯初上的傍晚的柔情,车水马龙更是让城市更添一丝繁忙。我想人应该向城市一样,忙碌着充实着,在自己有限的生命中和时间一起马不停蹄。生活的充实才能让我们有更远大的理想。也许上海对我来说就是一个马不停蹄去争取的理想,也许我与上海无缘,也许上海与我无份~~~也许会有更多的也许,但这高贵的童话却冒冒失失的产生了。这冒失大概就是我脑海中的突发奇想,这冒失是我抬头仰望天空的一是沉醉,就像我似乎是一个无知的人对梦想的奢求。

上海,一个高贵的童话,它会永远和钢琴协奏,而我只是沉醉而已,因为我不堪想象无知的我将如何踏上这片高贵的土地。

精选读者点评

“霓虹灯闪烁,映着外滩得水,颇像一段令人惊异的摇滚了”,“得水”应为“的水”,但这个比喻跃然纸上!把光、水、音乐全搅和在一起,少年气扑面而来。后文“高贵的童话”反复出现,像心跳节拍,可惜没让它真正落地生根。

流年

400字
主题:成长、流逝、孤独、诗意、迷惘、坚韧

模模糊糊听到谁说过,青春是一道明媚的伤痕。刚刚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中顿时一阵细小的颤动,稍纵即逝的那种感觉。

有时候我会觉得其实青春是一首摇滚曲风的歌,杂乱无章的音符中充斥了重金属质感的声音,渗透着坚毅的感觉,让我慌乱的头脑里感到一丝丝的迷茫。

如同最孤独的歌者,我用我独一无二的调子谱写着我的歌曲,关于青春的歌曲。

“天空依然阴霾,依然有鸽子在天空飞翔,谁来证明那些没有墓碑的爱情和生命……”是朴树的《白桦林》。我听这首歌的时候爱闭着双眼,觉得好像一盏忽明忽暗的灯突然间失去了光亮,然后我尖锐地感觉到有些东西正在渐渐地离我而去,没有在渐远的天边留下一丝痕迹。

独自躺在秋天渐渐枯黄的草地上看着碧蓝的天空,偶尔有不知名的鸟儿从空中划过,然后渐渐消失在了南方白色的天光里,我突然觉得身体里有某种东西在日渐衰老,而有时候,衰老与年龄无关。那种感觉,使青春划过手心的疼痛,还有幸福。

于是,青春,流年,似水。

精选读者点评

青春写得真有味道!“摇滚曲风”“重金属质感”这种比喻太鲜活了,比老说“花季雨季”强多了。唯独第二段“慌乱的头脑里感到一丝丝的迷茫”有点绕,读着磕绊,试试把“慌乱的头脑里”删掉呢!

小学的元宵节作文

550字
主题:节日欢庆、民俗传承、童年记忆、生活之美、自然诗意

小学的元宵节作文

春节的潮汐刚退后不久,元宵的风暴又再次来袭。虽然这一风暴持续不久,但是这“独特”元宵节依然掀起了很大的波浪。

那天,我来到了万泉河畔,那里没有一辆车,我漫无心际的在大马路上走着,没有车的大马路显得宽了许多,街道上的人时不时与我擦肩而过。不一会儿,就来到了音乐喷泉,这里有的敲锣打鼓,还有人舞龙、扭秧歌,那种秧歌的舞步太奇特了,走四步,退两步,手中的扇子也随之摇摆,别有一番韵味,手中的长丝带随风飘舞,美不胜收。

舞龙那边一个个敲锣打鼓的人尽力挥舞着鼓棒,鼓韵齐鸣,动作齐整划一,完美无缺。舞龙人精神抖擞,用双臂挥舞着,周围观众不时地发出喝彩声。

我继续漫步在万泉河畔。忽然,耳边传来雷鸣般的轰响,我回眸一看,原来是那边的舞台正在演奏摇滚音乐,我挤到人堆里,看着那歌手疯狂的摇滚着,那欢快的节奏,影响着我的感观,让我有一种心就要跳出来的感觉。听着那音乐,我兴奋不已!

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十一点半。我回到家,躺在床上透过窗子抬头望去,深蓝色的天空那样迷人,空中闪动着一颗颗的小星星。它们越来越多,好像在蓝色的地毯上跳舞,又像在眨着眼睛和我说话。

欢乐的元宵节,美丽十足的舞蹈,震撼人心的摇滚音乐,给我们带来了莫大的快乐,带来了生活的美好,也给我留下了快乐的童年。

精选读者点评

“春节的潮汐刚退”“元宵的风暴又来”,这比喻真敢想!话说回来“风暴”和“元宵”放一块儿,有点吓人啊,换阵春风、一朵灯云试试?

我如此与众不同

600字
主题:成长、个性、自由、快乐、真实、青春

说起我嘛……

我到哪里都会带一支笔,为了什么?随时做笔记?no!为了转笔。虽然技术不是很高超,虽然自己只发明了3种转法,但好歹也转过几次5圈呢!有时候,去饭店吃饭,会拿筷子转;去打架子鼓,会拿鼓锤转。总之我的生活中不能缺少转笔。

我喜欢玩qq堂,等级虽然不高--甜味技术员,只有16万而已。可是我在玩qq堂的时候总是很开心,qq堂带给我那么多欢乐,总能释放不好的心情。

我喜欢看湛蓝的天空,当自己孤单的时候,痛苦的时候,最美好的事就是抬起头,以45`的角仰望天空,看那深邃的,蓝色的天空,会给自己带来惬意、舒适、梦想……

喜欢听摇滚乐,最喜欢听新金属的定义者linkinpark的了,望着天空,听着mp4中传出被渲染蓝的音符,任自己的思绪纷飞……(

呵呵,说到吃了)我喜欢吃阿尔卑斯。哇,阿尔卑斯的味道——那真叫个爽呆了!没事干的时候,嘴里总叼着一根棒棒糖,是的消遣。

每天自己必备的饮料就是可口可乐,不过妈妈不让我喝,说对身体不好。可是可口可乐那么好喝呢……总是舍不得放弃。哎,依然我行我素吧!

我,在爸爸妈妈面前的孝顺女儿;在老师面前的乖乖女;在同学面前的开朗的不能在开朗的仗仪朋友……

虽然喜欢很多不正当的事(也不叫不正当吧,就是转笔,上网之类的),可是我从来不让爸爸妈妈为我的学习而担忧,学得轻轻松松,快快乐乐!至少——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个性张扬的我;永远一个简简单单的,快快乐乐的我!

精选读者点评

转笔那段气场全开筷子、鼓锤都来凑热闹,跃然纸上,你写自己时眼睛是亮的,这比啥技巧都珍贵。

这也是种美

700字
主题:成长孤独、诗意栖居、自我认同、静默力量、生命轮回

花落瓣分离,曲终人终散。

鱼的第七秒是忘记,人的第七年是分离,与其在微风吹过的地方思念过往的曾经,倒不如独自一人享受自己的专属快乐,没有思念,没有分离,只听见自己的呼吸,原来,孤单也是一种美。

他们说我有点孤僻,我却不以为然,因为我的世界不需要别人认可也不需要有人走进。

总是习惯性的在那条乡间小路上,漫无目的的游荡,风吹过,绿茵下,阵阵花香,我轻轻的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却发现那花香竟有些刺鼻,而那百花簇拥的局面也显得艳俗,远不如矗立一旁的小花清新淡雅。于是我坐在小花旁,静静的注视着它。被风吹过的梧桐树叶停歇在我的肩上,如同蝴蝶一般将我带回了儿时的那个夏天。同一个人,同一条街,同样的风景,不厌其烦的重复着一个人时的孤独感,孤单是一种习惯。

总是习惯性的望着天空,不是寻找什么而是陶醉在自己的孤单之中看那孤独的风景,每当自己不开心时都会静静的坐在树下望着天空,等待着等待着……终于,一丝丝冰凉的液体经不住大地的诱惑,飞快地滑过脸颊,钻入打的的怀抱,孤单也是种美,只是偶尔泪流不停。当泪水与秋风交融,吹散的是不好的回忆,当现实与幻想相融是,消失的确实那停止拼搏的勇气。于是,孤单之际,找回了拼搏的动力。当自己开心时,还是会望着天空看那一轮残月如同一个等待王子的睡美人,安然熟睡,醒来后的容颜必定倾倒众生。我喜欢那夜空中的残月,因为残月过后又是一个新的开始。

孤单很美,因此我没有朋友会觉得很吵。

可我也不喜欢安静,希望永远也没有人阻止我听摇滚。震耳欲聋的那种。

总是一个人,就不会会想到分离的痛苦了。也许,没有结局还是的结局,因此我选择了不相遇。

此刻,空洞的黑夜划过一丝孤单,我笑了……

初一:林杉

精选读者点评

花香“刺鼻”、百花“艳俗”,这个反常识的写法表达真妙!小花旁静坐的镜头,比直说“我喜欢孤独”劲道十足后文摇滚和残月并存,矛盾感恰是少年心事的本来面目。再读三遍,越品越有味。

你的生活

1100字
主题:成长、感恩、艺术熏陶、青春记忆、心灵共鸣

音乐是没有距离的,直直的,带你直达内心深处最纯洁的地方。懂得音乐的人都是那么的儒雅,浑身散发出一股艺术的魅力,优雅而又轻柔,让你不可抵御,而你只得沉醉在这律动的音符之中,静静地接受这宛如清泉一般的乐章对你灵魂的洗涤。

我侧着身,用胳膊支在桌上,捂着耳麦,聆听着爱的罗曼斯那优美的旋律。转眼间,又是一年初夏,一年前那一幕幕情景不由得浮现在我眼前。炎炎烈日炙烤着大地,树干上的知了还在不知疲倦地叫嚷,池塘里的荷花随风摇曳,呈现出婀娜多姿的神态。音乐教室里,老旧的风扇吱嘎吱嘎地旋转着,优美的乐章互相的碰撞着,紫藤花的淡淡的香味飘动着,这是如此恬静的环境。而我,紧靠着墙壁站着,手里抱着棕色面板的吉他,呆若木鸡,头脑一片空白,显得十分窘迫,然而,这一切,被他尽收眼底。

不久,他端了一杯水给我,然后就示意我坐下。我默默地打量着他,全然忘却了他正在给我讲乐理知识,直至他向我提问。但,他还是原谅了我,原谅了这个满脸绯红的孩子。他的样貌和着装在我看来是那么帅气和fashion——一头凌乱的头发,前额的斜浏海,不规则的银制项链,黑灰色的带骷髅头的t恤,补丁和流苏的牛仔裤。十分摇滚的风格。他有一张可爱的娃娃脸,浓密的眉宇之间展现出非凡的气势,白皙的皮肤似乎一块无暇的美玉,有神的双眼给人以震慑。

他从不当着学生的面抽烟,尽管他的t恤上还残留着淡淡的烟草味,虽然如此,我还是依旧喜爱那种烟草味,宛如小说中走出的人物,清新而又飘逸,又不失洒脱的个性,就好像他那娴熟的技艺,扫弦、拨弦、拍弦、拍弦、拨弦、扫弦,每一下都显现出摇滚音乐的风格,又夹杂了自己创新,似一缕青烟,飘渺却又清晰。我喜爱他,绝不单单只是喜爱他的新潮,更重要的是他对音乐的向往与追求,那执着追求梦想的灵魂。

玩摇滚的人也许都很叛逆吧?但是,他却是那么积极与天真,那颗纯真的心灵,好似冬日的暖阳,消除你心中的冰雪。去年冬天格外的冷,凛冽的寒风犹如一把锋利的尖刀,深深地割在你的皮肤上。我背着吉他,顶着风快步走,还不停的向手哈着热气,当我到达音乐教室时,已是被冻得满脸通红,他见状,敢忙给我到了一杯热茶,还向我嘘寒问暖,我盯着他那双修长的手已被冻裂时,心里很不是滋味,嘴里的热茶也难以下咽,手居然情不自禁的颤抖起来,鼻子一酸,一滴滴坠落的泪水就滑过脸颊,只留下浅浅的泪痕。那一刻,一股莫名的情感从我心中油然而生,然而这种感情终究也不知是感激还是敬佩了?

那年夏天已经离我渐渐远去了,而他的言语却都被我所深深的印在脑海之中,每当我弹奏吉他时,都会记起他的模样,也莫名产生一些感觉——音乐能够陶冶人们的心灵,而将音乐带入你生活中的人,他们都是天使。

精选读者点评

“烟草味”那段真堪称佳作!把嗅觉和人物气质拧一块儿,比直接夸“酷”有力多了。后面“冻裂的手”和“热茶”也扎心,但“冬日暖阳”“天使”这类词可以再压一压,留点余味。

美丽的雨

750字
主题:自然之力、生命律动、刹那之美、张力平衡、天地交响、瞬息哲思

寂静,寂静,一片死沉的寂静,仿佛一切都戛然而止,似乎一切都定格了。没有风拂树叶的沙沙声,没有蛙鸣鸟叫的杂乱声……。周围是如此的静,好像时间就在这一刻停止了。

周围的氛围是那样的沉闷,天好像要塌下来一样,宛如一块重物压在心上,挣脱不了也叫人喘不过气来,想苦苦摆脱却又无能为力。真的很闷很闷,这种气氛使得人和动物都显得极为焦躁不安。

救星来了!慢慢地风从远处拂来,吹散了沉闷的气氛,带来清新的世界。开始的风是那样的柔和,吸一口,就像嘴里含着颗薄荷糖,一阵一阵的,拂过面颊,拂过发间,那样亲切与舒服。万物都在这温柔的风中轻轻的舞动着。

风源源不断的吹着,越来越大,树枝树叶在猛烈的风中不停的摇曳着,颤抖着,呼呼地吹,沙沙地响着。风再也不是开始的柔和,而是粗暴的,毫不留情的吹着,露出狰狞的面目,地上的残叶与杂物都被风卷起来,在空中乱舞乱飞,那种气势真的很盛大,又有点让人窒息的感觉。

天越来越暗,雷声轰隆地从远方响起,一道道闪电开始从空中掠过,它们像一把把利剑,在空中划出一道道大口子,既美丽又有点让人畏惧。呼呼的风声和轰隆隆的雷声交织在一起,宛如猛兽在嚎叫,又好像巨浪拍打着岩石。你不自觉的为这一切感到折服又带有一丝的恐惧。

豆大的雨滴从灰蒙蒙的天空中降落,像整盆的水被打翻了一样。雨不停的拍打着世间的一切,老天爷似乎要一下子把自己的感情宣泄出来。雨水不停的拍打着玻璃,瓦屋,树木……发出的啪啪声与风声雷声相交融形成了独具风格的摇滚音乐,那样豪放,那样的酣畅淋漓,毫不保留的释放出来,再加上闪电式的闪光灯更频添了几分韵味。

夏季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在一瞬间的爆发后就消失了。这场音乐会就在风声和雷鸣的余声中结束了,虽然短暂,但也释放了他无穷的力量和魅力。

夏季的雨,一瞬间的美丽。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薄荷糖”的比喻真鲜活!风一来,人就醒了,你把感官生动逼真有灵气,读着嘴里真泛凉气。

我很与众不同

600字
主题:个性、成长、快乐、自我、青春、真实

我想只要是人都会个性鲜明很有特点,没有一个人什么都是一样的!我觉得我就是个很与众不同的人。

我到哪里都会带一支笔,为了什么?随时做笔记?no!为了转笔。虽然技术不是很高超,虽然自己只发明了3种转法,但好歹也转过几次5圈呢!有时候,去饭店吃饭,会拿筷子转;去打架子鼓,会拿鼓锤转……总之我的生活中不能缺少转笔。

我喜欢玩qq堂,等级虽然不甜味技术员,只有16万而已。可是我在玩qq堂的时候总是很开心,qq堂带给我那么多欢乐,总能释放不好的心情。

我喜欢看湛蓝的天空,当自己孤单的时候,痛苦的时候,最美好的事就是抬起头,以45`的角仰望天空,看那深邃的,蓝色的天空,会给自己带来惬意、舒适、梦想……

喜欢听摇滚乐,最喜欢听新金属的定义者linkin park的了,望着天空,听着mp4中传出被渲染蓝的音符,任自己的思绪纷飞……

我喜欢吃阿尔卑斯,哇,阿尔卑斯的味道那真叫个爽呆了!没事干的时候,嘴里总叼着一根棒棒糖,是的消遣。

每天自己必备的饮料就是可口可乐,不过妈妈不让我喝,说对身体不好。可是可口可乐那么好喝呢……总是舍不得放弃。哎,依然我行我素吧!

我,在爸爸妈妈面前的孝顺女儿;在老师面前的乖乖女;在同学面前的开朗的不能在开朗的仗仪朋友……

虽然喜欢很多不正当的事(也不叫不正当吧,就是转笔,上网之类的),可是我从来不让爸爸妈妈为我的学习而担忧,学得轻轻松松,快快乐乐!

我就是这么个简简单单的人,没什么烦恼,全是快乐,所以我是最与众不同的人。

精选读者点评

转笔、qq堂、阿尔卑斯、可口可乐……这些词蹦出来的时候,我眼前真浮现出一个毫不虚假你!极其喜欢“以45°角仰望天空”这句,小动作里藏着大认真,不煽情,却有光。

大自然的暴雨

450字
主题:自然律动、生命欢歌、瞬息变幻、诗意栖居

不知不觉中,天开始阴暗了。一片片乌云向天空聚集,像一群久别重逢的老朋友。轰隆-轰隆乌云开始欢呼着,雷电惊吓着人们。人们急促的脚步声,小孩子的哭声。乌云仿佛在恶作剧,人们的惊叫声没有让乌云停下来,反而变本加厉。

呼-呼,狂风姐姐也来了。大树被狂风吹得已经弯下腰了,几十片树叶被狂风送到了遥远的地方。随着它们的到来,本是热闹的街道已经变得非常冷清,除了几个回家的人在等车。

随着乌云、雷电和狂风的前奏,最后一位主角也来了。哗啦啦、哗啦啦,暴雨也来了。它落下的雨洒落在大街小巷里;落在每一座房子上;落在每一草一木上;落在大海小溪里,雨落在每一个地方。乌云的欢呼、雷电的霹雳、狂风的怒号、暴雨的霸道,配合的如一首摇滚音乐。

不知在什么时候,狂风、乌云、雷电和暴雨悄然地离开了。这一首摇滚音乐仿佛已经结束了,天空又变得明朗了,雨后的彩虹高高地挂在天空。街道上的水慢慢的消失了,冷清的街道又变得热闹了,人来人往。树上的露珠滴落在路旁的小水洼中。

丁——丁——冬——冬

仿佛是一场暴雨的余韵。

六年级:雨蝶?馨

精选读者点评

把暴雨写成摇滚音乐会!乌云是主唱,雷电打鼓,狂风弹贝斯,暴雨主唱,这想法真鲜活!结尾“丁,冬,”两声,像水珠在耳道里跳,真想再听一遍。

摇滚乐 king of rock and roll

700字
主题:音乐传奇、文化影响、时代印记、艺术传承、巨星人生

摇滚乐 king of rock and roll

it is known to all that michael jackson is the king of popular music. though he died in 2026, he is favored by people all around the world. before michael jackson, the most successful singer is elvis presley, he is the king of rock and roll. he made the record of selling the most albums.

众所周知,迈克尔·杰克逊是流行音乐。虽然他在2026年就去世了,但是仍然被世界各地的人们喜爱。在迈克尔·杰克逊之前,最成功的歌手是猫王,他是摇滚。他的专辑创造了销售记录。

elvis presley lived in a poor family and he had done several jobs before he was discovered by his agent. at that time, the agent wanted to find a white singer who could sing blues and elvis was the guy he found. as he released his first album, the local radio station played them again and again. people fell in love with his music. soon elvis got famous in united states.

猫王出生在贫困的家庭。在他被经纪人发掘之前,他做过好几份工作。当时,经纪人想找一个会唱蓝调的白人歌手,猫王就是他要找的人。他发行了他的第一张专辑,在当地电台一次又一次的播放。人们爱上了猫王的音乐。很快猫王就在美国出名了。

elvis made great success in music, the songs were favored by all races. as the development of media, his shows were watched by the world. later, elvis also shot many movies. the songs he sung in the movie also became popular. but the sad thing was that elvis died at the young age about forty. but the achievement he made would never be forgot.

猫王在音乐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他的歌曲受到了所有人的喜爱。随着媒体的发展,他的演出也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随后,猫王也拍摄了多部电影。他在电影里面唱的歌也很受欢迎。但可悲的是,猫王很早就去世了,大约四十岁。但他的成就永远不会被忘记。

精选读者点评

猫王那句“thank you very much”一出来,我就忍不住跟着哼了,你写他电台连播那段,画面清晰!可是“2026年去世”得核对下哈,迈克尔·杰克逊是2009年走的。

第一次看演唱会

400字
主题:亲子时光、艺术初体验、童年欢愉、现场感受、偶像崇拜

“哎呀呀!时间要到了!“只听见焦急的老爸大声嚷着。妈妈回答说:”哎呦呦!急什么急,看演唱会的地方不就在家门口么!“我说:“快快!”就在这样嘈杂的环境当中,我们一家人很快就到了开演唱地方。

时间到了,演唱会开始了。剧院里先是放一段摇滚的音乐,主持人就进场了。她说:”第一个即将要我们演出的是:项亚蕻!他是唱狂野歌曲的歌手。“于是,“项亚蕻”跟随着一段长长的摇滚乐上了台,为我们演唱了三首摇滚乐。我听得津津有味,还和老爸说:“这个人唱的好狂野,像在嘶叫。”老爸又说道:”对啊!这就叫:’摇滚‘!“她演唱完之后又是”莉娃“登场时间了。”莉娃“还邀请了两个众人上台和她一起跳肚皮舞呢!跳得好的还有奖品,哎,我没上去跳没拿到奖品是多么遗憾的事!紧接着又是”王晓天“上台演唱了。我觉得他唱的最最温柔了。然后是人气最足的”萱萱“登场。最后是”悟空戴荃登场”他还唱了一段京剧呢!

时间过得真快,演唱会结束了,我恋恋不舍的离开了现场。

啊!我喜欢看演唱会!

三年级:曹乐

精选读者点评

哎哟,这“哎呀呀”“哎呦呦”一喊,家里那股子热闹劲儿全活了!对话写得像真在耳边吵吵,连老爸的“摇滚就是嘶叫”都记住了,孩子耳朵灵,笔头也松快!美中不足“开演唱地方”“她演唱完之后又是……”这些地方,顺嘴读两遍,自己听听顺不顺?

i love music

350字
主题:热爱、生活、亲情、审美、成长、表达

many people like music. it has many sorts: soft music is graceful, rock music fast, classical music great, light music rela_ing, and children, music interesting.

you can pick and choose whatever you like. now popular songs are in fashion. if you like music, you usually like singing, too. i am no e_ception.

my brother and i like pop songs, and my parents like to listen to soft music. we are a musical family. do you like music? is your family full of music, too? music is really great! i like it very much.

很多人都喜欢音乐。它有许多种:轻柔的音乐优美,摇滚音乐快,古典音乐很棒,轻音乐放松,和儿童,音乐有趣。

你可以挑选任何你喜欢的。现在流行的歌曲很流行。如果你喜欢音乐,你平时喜欢唱歌,太。我也不例外。

我的哥哥和我喜欢的流行歌曲,和我的父母喜欢听轻柔的音乐。我们是一个音乐世家。你喜欢音乐吗?为您的家庭充满音乐,太?音乐真的很棒!我非常喜欢它。

精选读者点评

轻柔的音乐优美,摇滚音乐快……这句逗号用得真大胆!但“和儿童,音乐有趣”读着卡壳了,是想说“儿童音乐很有趣”?

另类的生活

1400字
主题:自我认同、青春困惑、存在之思、孤独价值、爱的本质

从小就在一个温馨的家庭里张大,所以大家对我的希望还是比较高的,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家庭,也就造就了我的玩世不恭,我的倔强,还有的就是我的另类。快放假啦,我的语文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两个作文题目,一个有关“八荣八耻”还有一个是什么“中学生该不该读武侠小说”可是在我进过叻n小时的思想斗争后,决定不写,为什么?-无聊。不是说我不会写,要写太简单了。可是我喜欢一种无拘无束的感觉。对我没有一点束缚性的文字才是我的发挥。说以就叛逆一次吧!

在,高中的生活是苦的,但苦中有甜,三年的高中不是天天都苦的,在仅过了两年的高中生活我也快踏入高三的学习生活了,可是回想一下高中的生活,感觉真的好堕落,很颓废,首先,作为一个高中生,我们应该有充足的精神来面对我们每天的学习设生活,可是我呢?人一天到晚无精打采的,整天堵在萎靡中度过,我不喜欢光,以为我觉得光是一种可怕的杀手,会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黑。可是应为我的颓废我交了一帮一样颓废的朋友,不多,可是对我很不错,他们天天叫我打起精神来,可是每天打开窗,看见天空灰灰的,就感觉很压抑。

在不知不觉中,我会郁闷几天,不和别人说一句话,不做我不想做的一件事,我喜欢一个人在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呆上衣天或几天,因为说话多了会起皱纹,无论上学放学我都是一个人独来独往,不想和一个没有共同语言的人浪费我的时间,我还要用它们来郁闷。而且我觉得那是真正的废话。

我想大家一给喜欢很多人一起出去玩吧,以为人多了好玩,我一开始也是这样认为,一个人很无聊,后来发现可以自己一个人玩的,可能有很多人不会相信,一个人怎么玩呀?呵呵,这就是我的另类之处啦,原来一个人静静的坐下来看着天,想想自己的secret,猜猜以后自己的路,这样不好吗?

在我沉思的时候,会有同学经常来找我聊天,问问这问问那,我也只会轻轻的回答一声“哦”,这就是我对他们的的回答,可是又觉得这个“哦”好像很伤人,觉得对不起他们。

一个人走在操场上,看见几个人我也默默的低头走过去,哪怕是的朋友,可是我也会珍惜我的朋友,我的好朋友不多,就一两个,说以看见他们难过郁闷时,我回去好好的平平静静的安慰他们,因为在觉得一个人真正对你好是决不会去感觉其他人的存在了。

偶尔,听到朋友或同学谈起谁有喜欢上了谁以后,我觉得这会很无聊,业务吧。我也有谈过恋爱,但现在想起来,真的好幼稚好无聊,而且,会觉得不可思议,感觉就像在做梦一样。

我不赞成早恋,疑问我们连最基本的东西都没有-money。大家可能会觉得我很庸俗,可是我们不久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吗?没有钱,我们怎样自己的恋人吃好的用好的?就算你家很大款,可那也是父母的钱呀!我们要用养一个人的钱去养两个人可能吗?

有时候会觉得活期没有意义,可是在听完了< >;;后,发现人活者,就是为了爱!

可是谁能告诉我,爱到底是什么?爱到底是自私的还是无私的?

爸爸妈妈都常常说我很颓废,在学校,我做事一向很d调的,偶尔张扬一下,也不会有什么“杀身之祸”,但我的朋友就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啦,经常被别人掂对,挑衅等等,我看不惯的时候就上去帮他踢两脚。

这就是我,一个爱笑,但不快乐的孩子,一个爱哭却不伤心的孩子,一个另类的我,创造了一个另类的生活。

我爱听歌,却重来不追求流行,我爱听音乐,却从来没有偶像,我之中爱与摇滚和忧伤之间。

我爱唱歌,却只唱摇滚,我爱摇滚,却偏爱与死亡。

我就是我,没有颜色的花火,天空海阔,做最坚强的泡沫。

精选读者点评

心里有团火,烧得不旺但一直没灭。写“光是可怕的杀手”那句,我划了三道线,不是病句,是少年在暗处摸到的光的形状。后半段突然问“爱是什么”,笔尖都抖了,别删啊。

音乐带来好心情

250字
主题:热爱、治愈、梦想、陪伴、成长

i like to hear music so much, every time when i am in the bad mood, i will take out my mp3, listening to the music, then all my worries will be forgotten. music is part of my life, i like rock music specially, avril is my favorite female singer, i like all of her songs. i wish someday i can have the chance to watch her music concert.

我很喜欢听音乐,每次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我的mp3,听上音乐,然后我所有的烦恼都会抛到脑后。音乐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特别喜欢摇滚音乐,艾薇儿是我最喜欢的女歌手,我喜欢她所有的歌。我希望有一天我能有机会去看她的音乐会。

精选读者点评

艾薇儿那句“complicated”你哼过几遍?写她时眼睛是不是光彩夺目?这种掏心窝子的喜欢,比十个“音乐陶冶情操”都真。

偶像艾薇儿

500字
主题:自我认同、榜样力量、青春理想、个性表达、成长信念

从小,我们就有自己的心目中的偶像,当然每个人的偶像都不同,有的人喜欢帅气的,有的人喜欢明星的家庭背景。我喜欢的明星,我也不敢肯定大家对她都了解,但大家一定知道她的称号——“摇滚小天后”

我喜欢的明星一定是有个性的,有个性的小天后——艾薇儿·拉维尼!她虽然不是乖乖女但是从小就有着自己的理想,有着自己的远大目标!艾薇儿最让我赏识的就是她很自信。艾薇儿从十几岁开始就再练习签名。她说,她有能力更加相信自己在将来成为明星,能够把歌声带给大家。她还说,我现在的签名速度已经很快了,我相信成名以后的签名速度肯定更加快。然而艾薇儿做到了,她凭着自己有个性的努力,借助第一首专辑一炮而红。我喜欢艾薇儿这种自信的精神,相信自己能做到!

艾薇儿和我们一样都是平凡人,但是她绝不平凡!她自信,她没有被刚刚出道的不顺所打败,她一直坚持着自己的音乐风格,一直执着于摇滚。自信是每个人都不可少的,艾薇儿身上散发出的自信更是常人所没有的!我喜欢自信的艾薇儿,我喜欢‘我现在的签名速度已经很快了,我相信成名以后的签名速度肯定更快!’

艾薇儿不但是全球最美一百人之一更加是我心里的最自信的人!我要学习她这种自信的精神!

五年级:郑聚荧

精选读者点评

艾薇儿签名那段读着带劲像听见她咯咯笑出声来~“现在的速度已经很快了”,孩子,你抄这句时手是不是也跟着比划了一下?自信不是喊出来的,是这样一笔一画练出来的。

当京剧碰到了摇滚

800字
主题:文化自信、传统传承、中西交融、身份认同、时代坚守

似乎是偶然,其实是必然。

人们在感叹着世界变化之快时,有许多外来文化偷偷闯进了我们的世界。

当京剧碰到摇滚,那会是怎样的一种场面呢?

会不会京剧就这样黯淡下去,取而代之的是摇滚的疯狂。

或许到那时,中国人才会懂得国宝——京剧的风采。才会懂得珍惜。

幸好,这个社会还有那么一群人维护着这特有的文化。听过李纹的《刀马旦》,你就会明白,京剧碰到摇滚会怎样,才会庆幸自己的文化不会被时间遗忘,也才会懂得去珍惜它。

只有像李纹那样,将中国自己的文化与外来文化交融,才不会让自己那特有的宝藏遗之荒郊,才不会让自己无颜以对江东父老。

当京剧与摇滚结合,才是精彩的。我要向整个世界发出自己的呐喊:“中国文化真精彩!”

京剧碰到摇滚,让我们看到了希望,让我们看到文化的未来,也看到了中国的未来。

站稳了,中国人

随着中国的入世,越来越多的洋文化进入了中国的家庭,尤其是当代青年,视“洋文化”为时尚:头发染得千奇百怪,不过春节过圣诞,不吃米饭吃快餐,不听民歌听外语歌,还动不动就:“how,cood!”张口闭口“我的上帝……”

我不否认我也是这种人。我了解外国许多的歌剧,却连京剧“四大名旦”也分不清,更别说听没听过了。是的,在我们这群所谓的“新新人类”中,说自己爱听京剧会笑掉人家大牙的。而且都不爱吃中国的饺子,倒还偏爱于巧克力。“洋文化”把我们影响成了一个个地道的“洋鬼子”,对于这种不伦不类的“中国人”,我感到极大的悲哀。

我认为,凡事都该有个度,我们是中国人,是炎黄子孙,我们应该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干嘛非要去跟在“时尚”后跑,你以为麦当劳很有营养吗?否,脂肪多那也叫健康食品?你以为圣诞节是干什么的?是庆祝他们“祖宗”生日的,你一个中国人跑去瞎掺合,不是忘了祖宗吗?你以为迪斯科又怎么怎么的棒,那还不是别人的创意,你自己一个中国人怎么不发明一个啊?……要知道,很多国家也很崇拜中国文化呢!

站稳了,堂堂正正的中国人,你自己的路吧!

精选读者点评

心里有火气,读来提气!“站稳了,中国人”那句,我划了三道线,太有力量了。可是“洋鬼子”这个词,下次换种说法?毕竟咱们批评的是现象,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