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江湖

750字
主题:侠义精神、文化乡愁、历史沉思、诗意栖居、家国情怀

我有古人报剑去,斩尽春风未肯归。唯将侠气倾天垒,遥祭共此醉。

——题记

斑驳史册,落落尘灰,轻轻推开,犹如尘封旧梦,似见惊鸿照影来。

人皆向往快意恩仇。

我策马越过三月扬州,小桥流水叶娉婷,楼外楼中雨霖铃。清新秀丽。换乘一蓬乌船驶去西湖,湖光潋滟,仍有枯荷叶被风轻轻吹动。悠远绵长的笛音传来,望见一只乌篷船上有一少年,明黄衣衫,负剑而立,横笛曲乐,随水波渐渐远去,潇洒恣意。

有诗曰:“秀水灵山隐剑宗,不向江湖铸青锋。逍遥此身君子意,一壶温酒向长空。”

有人说应去见见繁华恢宏的长安城。

长安郊外,落叶林中依稀可见灵巧的小鹿,机警且灵敏。马车啸尘而过。护城河边有一处草棚,供过往路人歇脚饮茶,也是各路消息汇集之地。

如又有哪位大侠突出重围取得名剑,技压群雄;或是哪方侠盗窃走金银玉石,接济贫民;又或是……

又听闻秦岭有处绝境,那里汇聚着天下奇人异士,也是文人墨客心中向往之地。我已决定前往一探。

是一处与世隔绝的山谷,四季如春的宜人气候,各种草药茂盛生长,又有小流河滩。汀上风暖,望见百花盛放之景,传是经一位妙人之手,使得时令不同的花卉能在一时齐绽,是名,晴昼海。

落星湖畔有隐隐药香传来。此地医术名扬天下。仙迹岩有飞湍瀑布,落作水墨画卷,又有琴音棋声相伴,清音灵动。

有诗曰:“青兰秋菊夏青松,三星望月挂夜空。不求独避风雨外,只笑桃源非梦中。”

时局动荡,改朝换代。江湖侠客的心中亦存忠君报国之念。

提剑跃马的剑者,悬壶济世的医者,又或是尽诛宵小的将士,皆湮没在滚滚史册中,半纸红白。挥剑封碧血,浮名过云烟。

一醉江湖三十春,焉得书剑解红尘。何谓江湖?有人说过,人就是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我路过这江湖,见过数载江影沉浮。百年烽火,俱往矣。

精选读者点评

这“晴昼海”三字真绝!时令不同的花齐开,像打翻了调色盘又泼进阳光里,你心里住着个会施法的园丁吧?后文若能把医者采药、琴者调弦的指尖细节也这么亮出来,整篇就活成一幅会呼吸的卷轴了。

俺们班的奇人趣事

2050字
主题:青春群像、校园记忆、个性张扬、少年意气、同窗情谊

临近分班,为纪念这短暂但难得的时光。我,总结了我班的奇人趣事,以文述之。

老启

老启身高一米七有余,长相一般,但那两片又大又厚如两根香肠般的嘴唇,颇有“大嘴妹”姚晨的风采。

老启的外号颇多,但叫得最响亮的还是他那“神奇”的称号。老启的神奇事很多。在这举例经典事例。

老启的口算能力是相当了得。话说在某节数学课上,老启正闭着眼睛,驰骋在想象的田野上,却被数学老师叫醒了。老启不满地揉揉眼睛,应了句:“做什么?”“老启同学,你上来写这一题。”数学老师很有风度的再说了一遍。正当我们向老启投以含有99%的幸灾乐祸和1%同情的目光时。只见老启面不改色,走上讲台,举起粉笔,一脸淡然的写题目。看到这一幕,我辈不由在心中大喝一声“好”。面对如此险境,老启居然还能如此镇定,全然不似我辈以往之慌张,我辈之楷模啊。

不过,虽然老启勇气可嘉,但写出来的字实在是惨不忍睹啊。那一个个数字就像醉汉一般歪七倒八的躺在黑板上。光是乱也就罢了,老启的字还特别大,寥寥数字便以占据了黑板的“半壁江山”啊(阿拉伯数字被他糟蹋成这样也的确不容易啊)。老启一边想一边口算,手上却毫不停留,“唰唰唰唰”,不一会,老启大功告成,拍了拍手,做出一个投篮的姿势,向离他半米的粉笔盒一投,“啪”一声,姿势不错,可惜没中。众同学很配合的发出一阵“切”。老启脸部毕竟是经过修炼的,甩了甩头发,旁若无人地向自己的座位,仿佛那阵阵嘘声根本不存在。

老师干咳一声,把同学的注意力吸引过来,“让我们看看老启同学做得对不对”。经过老师一步步推算,老启居然。居然做对了。老师推了推快掉下来的眼镜,说了句:“老启同学的口算能力真不错啊。”我甚至还听到我后面的一个女同学在嘀咕说:“真神奇啊,老启怎么能做对了呢?”

像我这种一斤香蕉六块五,五块能买多少斤香蕉都算不出的人不由对启哥佩服得五体投地,大呼一声:“启哥大才,小弟佩服啊。”老启笑而受之。

凤姐

看到凤姐这个名号,大家千万不要想到那个网络红人“凤姐”啊。凤姐的真名其实非常“搞默”(老启创造,意为搞笑加幽默),与金庸大侠的着作《陆小凤传奇》中的主角“陆小凤”同名同姓。

凤姐平时不显山不露水,只有在自习课同学们太吵时,才一展喉咙,大喝一声:“不要吵了。”其声势吞山河,大如洪钟,在教室里回荡久绝,吓得我差点犯了心脏病啊。

凤姐一向喜欢行侠仗义,一举一动颇有大侠之风。而成就凤姐赫赫威名的成名战则是“凤姐怒闯男宿舍”。

话说在某一天,宿舍楼前。我手持莫面包(面包是她的外号),调戏莫面包,扬言让她以食物交换。莫面包不肯,二者僵持不下。

正当此时,远方传来一声中气十足的女高音,“你又欺负女同学,面包,要我帮你吗?”莫面包当然巴不得了,头像小鸡啄米似的。声音由远至近,初始很远,转瞬即进。我大吃一惊,这难道是传说的“凌波微步”。但我也不是小角色,当机立断,施展出“草上飞”向远处逃去。凤姐穷追不舍,边追边用“少林狮子吼”吓我,“快把衣服还给我。”“追上我再说吧。”我头也不回的应了一句。这时,我已经离目的地——避难所——男宿舍近了。

我三两下跳过台阶,躲开一棵树,再从一对不怕死,敢在校园里牵手的情侣中夺路而逃,连一句“对不起”也顾不得说就继续逃跑。在百忙之中,我回头看看后面。该死,凤姐依旧紧跟在后,而且还越来越近。

一路上鸡飞狗跳,我敏锐的第六感始终感到一股杀气锁定着我。不过,再狡猾的猎手也斗不过我这个好狐狸。胜利最终是属于我的,就像刘翔冲向终点,我冲进了宿舍。如释重负的我把校服衣随手丢到同学的床上,心想,凤姐再强悍也是女的,肯定不敢进男宿舍的。

我正盘算着明天怎样报仇,却不想追兵已至门外,一脸怒火的凤姐破门而入。没人要(一位同学的外号,因名字的读音相同,因此得名)正宽衣就寝,一见凤姐,先是楞了一下,好像还搞不清楚状况,紧接着怪叫一声,钻进被窝,只敢露出其头。凤姐不以为然,好像逛街一样的东张西望,四处打量,把我等男子视若无物。凤姐突然眼前一亮,一把抓住那件校服,扭头就走,出门时居然还回头瞄了一眼,似有不舍之意。太可恶了,她居然就这样大摇大摆的拿走了衣服,更可恶的是,我被她的勇气吓呆了,没有阻止她。

隔壁班的同学看着我们班男宿舍居然进来个女的,那个激动啊。要知道这里除了有女班主任来之外,从没有女的来过。楼上的女生的衣服掉下来,女生也只敢偷偷摸摸的捡,要是一不小心被男的撞见,就马上逃走,从来没有这么大胆的。那位同学怀着诗人般的情怀,朗诵出巴金在《海上日出》中的一句话:“这难道不是伟大的奇观吗?”

正在此时,舍长从厕所中出来了。他紧握着我的手,一个劲的摇,老泪纵横的说:“感谢啊!感谢冲哥啊。多亏你没把凤姐带进厕所啊。不然我的清白就毁了。”原来舍长在上厕所,他在里头听见凤姐的声音,伸头看见凤姐进来(厕所很烂,没有门),吓了一跳。

次日,我想调侃一下凤姐,故意问她:“凤姐,男宿舍风景咋样?我们全体男生可是很想念你啊。”凤姐微微一笑:“好啊!我也对男宿舍念念不忘呢。”说完还抛了个媚眼给我。

让我不由仰天长叹:“树无皮则死,人无脸无敌啊!”

象州城关高一:周照冲

精选读者点评

老启那“醉汉数字”和粉笔盒投篮,笑得我批红笔都抖了,黑板上歪斜的算式居然全对?这反差太灵!凤姐闯男寝那段,读到“舍长老泪纵横”真没忍住噗嗤出声。结尾“树无皮则死”用得妙,但“搞默”“莫面包”这些自造词,下次加个括号小注就更贴心啦。

说一位英雄

2150字
主题:英雄气概、家国两难、至情至性、文化认同、人格尊严、生死抉择

曹操曾在煮酒论英雄时对刘备说:“天下英雄,惟使与操耳。”天下如此之大,英雄二字,谁才能真正的当之无愧?是曹操吗?虽然他有抱负有才华,可是却难逃“_雄”之名,天下人唾弃他的高傲_诈,背负骂名。那么是刘备吗?虽然他仁厚贤德,受人爱戴,却十分软弱没有王者霸气。依我看来,他们两位只能说是人中豪杰,却难当英雄二字。

那才堪称英雄?不如让我来说说,他就是金庸笔下的乔峰。

一说霸气

能称为英雄的人,必然不会是畏畏缩缩,贪生怕死之辈。他必定有王者的豪迈与霸气。能够一呼而百应,令_诈小人闻风丧胆。还记得乔峰从马夫人的处所出来时在门口遇到了丐帮的人,全冠清带头拦在门口挡住乔峰的去路想要置他于死地。乔峰气宇轩昂地站在门前,大呼一声:“我乔峰要走,你们谁敢阻拦?”立刻吓得丐帮的人马退后几步,全冠清也两腿发软差点跌到在地。还有一次,在少林召开的武林盟主大会上,星宿老仙丁春秋狂妄诬蔑丐帮武功。这是一段激昂的音乐响起,乔峰从天而降,大喊道:“是谁说能胜的了我丐帮的降龙十八掌?!”使得丁春秋惊惶地四处张望。往往是乔峰还未正式动手,磅礴的霸气就已经把敌人的士气挫伤了一大半。但是最能体现乔峰霸气的要数在聚贤庄内,乔峰为了保护阿朱,当众呵斥马夫人说:“就算天王老子,也无权向我发号施令!”在那种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险恶的情况下,乔峰竟然还能说出这样大义凛然的话来,可见他心中确实是有一种无所畏惧的气概。这也应了他常说的那句“我萧峰何惧!”

二说执着

乔峰的执着,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当然要数对报仇的执着。从一开始,乔峰就将人生的目标定在寻找“带头大哥”为父母报仇上。其间,他不惜一一寻遍知道“带头大哥”是谁的人,可惜的是,这些都连续遇害,使这个问题成了一个永远的谜团。虽然寻找杀父仇人的路十分艰苦,充满危险,可是乔峰从来没有说过放弃,反而使越挫越勇,从执着演变成了痴狂,所以才间接地害死了自己心爱的女子阿朱。这也是乔峰第二个执着的所在。乔峰这一生与阿朱相伴地日子虽然不久,但是在她死后却一直监守着对阿朱的爱,不肯接受其他的女子,也不肯再娶。虽然阿朱的妹妹阿紫对乔峰一片痴心,不惜为他牺牲一切,乔峰也只是婉言拒绝。甚至连照顾阿紫,也只是受了阿朱临终的嘱咐,不忍拒绝才这样做的。乔峰对阿朱的爱,不可说惊天动地,骇世惊俗,却是真心实意,催人泪下。

三说诚意

说到乔峰的诚意,绝对是无可置疑的。对于任何一个人,无论是敌是友,乔峰都是十分的尊敬从不恶语伤人。凭着他一颗真诚炽热的心,他交到了许多的朋友。其中包括二弟虚竹和三弟段誉,正因为有了这两个好号兄弟,才使他在许多生死关头能够全身而退,并且他们也给了乔峰许多鼓励和支持。在长白山上,他协助完颜阿骨打将发狂的烈马驯服,正是因为他的真挚感动了完颜氏,所以才得到了女真族的帮千年人参,救活了阿紫。在打猎时,乔峰意外地降服了大辽国的皇上耶律洪基,可出于义道,放了他一条生路。耶律洪基也是一个正义之人,当即与乔峰结为兄弟。虽然最后为了南下攻宋而与乔峰反目,但乔峰的诚意可见一斑。

四说忠义

古有云,忠字有八笔,每一笔都要用鲜血来写。这句话大概就是说的乔峰这样的人。虽然生为契丹人,但是却由汉人抚养长大,对汉人的养育之恩也未敢忘怀。在担任辽国的南院大王时,辽王觊觎中原的大好河山,想要挥师南下一举攻得宋朝国土,命令乔峰助他一臂之力。虽然这是一件为国效力的好事,可乔峰念在汉人有养育之恩,即使不能以涌泉报之,可也绝对不能忘恩负义。他毅然地选择了违抗圣旨,辽王一怒之下将他囚禁了起来。乔峰在监狱中,天天都有说客来劝他投降。可他宁愿死也不向辽王屈服。因为他认为,两国开战,无论胜负如何,受难的都只会是两国的百姓。尝尽了孤独的他不愿意看到千万的百姓失去亲人,颠沛流离。在他心中,种族的仇恨永远没有百姓的安居乐业重要。乔峰对国家尽忠,对朋友也尽义。面对一次次蔑视无限自己的丐帮,乔峰一次次的出手相救;在自己已经脱离危险的情况下却义无反顾地转身营救还在辽军包围下的少林长老;对康敏几度诱惑无动于衷。这些都使乔峰成为了正义的化生,使得天下邪恶之辈都惧怕乔峰二字。

在《天龙八部》中的乔峰,从来没有被敌手打败,没有屈服的时候。可正是这样的一个人中,最后却选择了自杀,给故事的结尾蒙上了一层惨淡的灰色。仔细想来,像乔峰这样武功天下无双的英雄豪杰,没有人能将他打败,也没有人能了解他内心的寂寞和痛楚。他或许内心十分苦涩,却绝对不会表露在脸上。他被汉人抚养,却流淌着契丹人的血液,最后居然被命令要杀死待自己如父母的宋国人。违背皇令,就是不忠;帮助宋人攻打辽国,就是不义。无论他怎么做他都得背负一方的骂名。而像他这样铁骨铮铮的汉子,又绝对不会选择逃避现实。所以他最后只能选择以死谢罪,这样真是的结果,恨他的人或许可以原谅他,爱他的人也会一辈子记住他。

但是,乔峰是否可以不死呢?当初就跟着阿朱隐居山林,过着牧马放羊神仙般的生活,这样或许我的心中就不会有悲伤和遗憾了。可是又一想,如果真是这样,乔峰以上这些英雄的气质又无法表现出来,岂不是有违了英雄这两个字?何况,乔峰绝对不会将血海深仇埋藏在心底而选择苟且偷生,只要是他乔峰要做的事情,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拦!或许乔峰并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可是在我心里,没有人能比得上他的侠气。

精选读者点评

乔峰“我萧峰何惧”这句感染力强!后文聚贤庄那段,读着就起鸡皮疙瘩,你把人物气场抓表达准确,比抄原文效果很好

雨味

1200字
主题:生命律动、自然哲思、诗意栖居、刚柔相济、刹那永恒

写景作文:雨味

每逢下雨,我便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兴奋感,就像是大道上走着,溜着,突然迎面走来一个好久不见的老朋友一样,略有点激动和欣慰。可能是我本来就不耐热的缘故吧,我是及其不喜欢那种万里无云,皓日当头天气的了,太阳热烈的离谱,温度蹿升的飞速。

适逢今天又是一个烟雨濛幻的雨天,且不管别人怎么诅咒这该死的雨天,不能出行,不能玩耍,更不能爽朗心情!我还是自我欣赏这份阴雨的滋润和柔情四溢吧!在雨中漫步,是另有一种风味和体验的,在劲风骤雨的时候,你如果要疾走不羁,就可以脱帽放伞了,大不咧咧的走在雨中,甭管他雨下得多大,不理他风刮得多急,大不了就迎着这疾风狂雨,逆步前行!衣袂随风飘扬,裤裙伴雨起舞,就有了一种古时候侠风武气的意味,也化生了一种风雨奈我何的豪情!进而一切的不快和烦恼会随着身后的落叶被疾风毫不留情的裹挟而走,不留一丝痕迹也不会有一毫的留恋。在斜风细雨的时候,你如果要慢行品味,就可以撑伞带帽了,细细柔柔的在雨中轻漫,品尝着清雨带来的柔情,领略着斜风捎来的玉润。聆听这每一粒雨在伞面上欢快的笑声,凝视这每一粒雨愉悦的蹦跳到了草丛,花间,树根……倏地一声就像小孩子的笑脸说变就变,没入万物便再也看他不见,寻他不找了!可也不用惆怅若失和唉声叹气,消失的消失着,后来的不还是后来着的么!

在烟雨弥漫的时候,这花草树木是另有在一种风情的!妩媚而朦胧,有了风姿绰约的神秘,少了一览无余的肤浅!那垂顺的柳条在雨中显得特别的有诗意,仿佛这鲜绿明亮的柳枝儿因为沾染了这雨的丝丝温柔而更加的有神韵和内涵了,相比于阳光照射时的无精打采,此时的枝桠绿叶却更加的水灵和鲜活了,一片片,一枝枝宛如一个个灵巧的生命,在这轻风中摇头晃脑,在这柔雨中睡眼朦胧!那顺着地面生长的植物,却高高的翘起他们的身躯,仰起他们的头颅,仿佛因了这雨水的滋润而起了竞相生长的意味,这是些不知名的草儿,枝头上白绒绒的骨朵儿或许是他的花了吧,在他们这通茎的柔弱枝条上,竟有这么密,这么细,这么巧的绒毛,经过了这如针尖,似牛毛的细雨轻轻抚摸,竟产生了这样的美妙和奇幻呀!一珠珠的雨滴细细柔柔地挂在了这些纤巧的绒毛上,就宛如一条丝线穿着一斛的珍珠,明亮欲滴,晶莹剔透,让人不忍打搅,仿佛一声惊叹也会把他们惊落,把他们的美梦惊碎!还有那针叶松,由于天生的针尖的形状,这让雨滴有了荡漾的色彩,有了调皮的影子,一粒粒就是一个个机灵的孩童,扯住了针叶摇摇荡荡,跳跳跃跃,微风掠过,这些可爱的小精灵便伴随着这轻微的风儿跳下了叶尖,飞过了树枝,滑向了草丛,没入了绿色,他们定是找另外一个玩伴去了!可惜我没有听懂大自然声音的天赋了,要不然这一定是一树的欢声笑语了,一地的嬉笑打闹了!

清凌凌的雨,轻微微的风,这细风柔雨发酵出来的是如此的佳酿,如此的佳肴,就算醉上千次,我也无悔,我也情愿!

精选读者点评

雨味?这题目真灵动!后文全在写“味”,风是侠气的味,雨是珍珠的味,松针是孩童的味……通篇没一个“味”字直说,可满纸都是。你悄悄把通感用活了,连伞面雨声都听出“笑声”,厉害!

雨味

1200字
主题:自然之美、生命律动、诗意栖居、豁达心境、天人相契

每逢下雨,我便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兴奋感,就像是大道上走着,溜着,突然迎面走来一个好久不见的老朋友一样,略有点激动和欣慰。可能是我本来就不耐热的缘故吧,我是及其不喜欢那种万里无云,皓日当头天气的了,太阳热烈的离谱,温度蹿升的飞速。

适逢今天又是一个烟雨濛幻的雨天,且不管别人怎么诅咒这该死的雨天,不能出行,不能玩耍,更不能爽朗心情!我还是自我欣赏这份阴雨的滋润和柔情四溢吧!在雨中漫步,是另有一种风味和体验的,在劲风骤雨的时候,你如果要疾走不羁,就可以脱帽放伞了,大不咧咧的走在雨中,甭管他雨下得多大,不理他风刮得多急,大不了就迎着这疾风狂雨,逆步前行!衣袂随风飘扬,裤裙伴雨起舞,就有了一种古时候侠风武气的意味,也化生了一种风雨奈我何的豪情!进而一切的不快和烦恼会随着身后的落叶被疾风毫不留情的裹挟而走,不留一丝痕迹也不会有一毫的留恋。在斜风细雨的时候,你如果要慢行品味,就可以撑伞带帽了,细细柔柔的在雨中轻漫,品尝着清雨带来的柔情,领略着斜风捎来的玉润。聆听这每一粒雨在伞面上欢快的笑声,凝视这每一粒雨愉悦的蹦跳到了草丛,花间,树根……倏地一声就像小孩子的笑脸说变就变,没入万物便再也看他不见,寻他不找了!可也不用惆怅若失和唉声叹气,消失的消失着,后来的不还是后来着的么!

在烟雨弥漫的时候,这花草树木是另有在一种风情的!妩媚而朦胧,有了风姿绰约的神秘,少了一览无余的肤浅!那垂顺的柳条在雨中显得特别的有诗意,仿佛这鲜绿明亮的柳枝儿因为沾染了这雨的丝丝温柔而更加的有神韵和内涵了,相比于阳光照射时的无精打采,此时的枝桠绿叶却更加的水灵和鲜活了,一片片,一枝枝宛如一个个灵巧的生命,在这轻风中摇头晃脑,在这柔雨中睡眼朦胧!那顺着地面生长的植物,却高高的翘起他们的身躯,仰起他们的头颅,仿佛因了这雨水的滋润而起了竞相生长的意味,这是些不知名的草儿,枝头上白绒绒的骨朵儿或许是他的花了吧,在他们这通茎的柔弱枝条上,竟有这么密,这么细,这么巧的绒毛,经过了这如针尖,似牛毛的细雨轻轻抚摸,竟产生了这样的美妙和奇幻呀!一珠珠的雨滴细细柔柔地挂在了这些纤巧的绒毛上,就宛如一条丝线穿着一斛的珍珠,明亮欲滴,晶莹剔透,让人不忍打搅,仿佛一声惊叹也会把他们惊落,把他们的美梦惊碎!还有那针叶松,由于天生的针尖的形状,这让雨滴有了荡漾的色彩,有了调皮的影子,一粒粒就是一个个机灵的孩童,扯住了针叶摇摇荡荡,跳跳跃跃,微风掠过,这些可爱的小精灵便伴随着这轻微的风儿跳下了叶尖,飞过了树枝,滑向了草丛,没入了绿色,他们定是找另外一个玩伴去了!可惜我没有听懂大自然声音的天赋了,要不然这一定是一树的欢声笑语了,一地的嬉笑打闹了!

清凌凌的雨,轻微微的风,这细风柔雨发酵出来的是如此的佳酿,如此的佳肴,就算醉上千次,我也无悔,我也情愿!

精选读者点评

这雨写亮了!柳条、绒毛、松针上的雨滴,全在你笔下眨眼睛呢,尤其“一斛珍珠”那句,我读着指尖发凉,真想伸手接一滴。

课间花絮

600字
主题:校园生活、成长细节、同伴关系、榜样力量、童年趣味

课间花絮

叮叮叮!下课铃响了。同学们是又高兴又不舍,高兴的要数成绩落后的同学了,他们可盼望下课已久了,而一些优秀的同学像陈安琪、化政他们可仍是意犹未尽,老盼望着下课晚点,好多学会,而我呢?也想下课快点,因为房浩超这个坏蛋,老是在上课时打我头。我和黎兄早就想收拾他了,这次我们一致决定收拾浩超这个家伙。

一下课,我们俩便抄着板凳要打他(吓唬他的),房浩超便立刻怂了起来,向我们求饶,我们不理他,仍要打他。我刚扇了这小子一下,他便狗急跳墙,还手了。因为房浩超太高,两下就把我打得无还手之力。叛徒黎权毅居然帮着他打起我来,幸好大侠陈姐帮我解了这围,一声大喊,三人便停手回位。

真是强中强啊!可陈姐又回到了座位上做起题来。一股大侠风范迎风而来,真不愧为榜样。我环顾四周就数陈姐最安稳。化政正和黄馨卉激斗,哪像年级第二。黎权毅还在与朱文豪聊天,吴浩呢?正在发作业,四大才子,只有一人最有派头那就数——陈安琪。向好同学学习呀,我便也坐下了。

滴滴滴上课了,大家都跑回座位上准备上课。时间很快,第二个课间又来了,这个课间可有好戏看了。黎权毅和黄馨卉掐起来了。

黄馨卉气势冲冲的走过来,想要_他的书,可黎拼死抵抗。抱着书死不松手。黄一个阴阳指点中黎腹部,一笑,手便松开了。黄一推黎的书便倒了一地。可黎似乎不服,想要复仇,可两下就被揍了回来,可怜呀!

这就是我们的课间,千变万化,有喜有忧。课间你怎么还不来呢?

精选读者点评

课间写得透着灵气!“狗急跳墙”“阴阳指点”这些词太有味儿了,连打闹都打出武侠片的感觉。但“房浩超这个坏蛋”“叛徒黎权毅”这种称呼,同学看了怕要噘嘴,下次试试换个俏皮点的外号?比如“板凳终结者”“书包守门员”吧!

九班小传

700字
主题:同窗情谊、个性张扬、校园生活、少年意气、语言趣味、集体认同

位于东环,坐落于三楼楼梯拐角处,内含二十四份青春,好一个初一九班也!

“鸡血”妹

说到咱们班的犀利女王?乃是江湖人称“谢妹子”的谢文惠是也!她,圆圆的脑袋上盖着一头圆圆的黑发,咋一看,像戴了个南瓜帽,鼻子上撑着一副粉圆眼睛,准会有人说:“多可爱的姑娘啊!鸡血啥。可爱极了!”呵呵,此女侠非可小视也。“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句话在她身上被运用的活灵活现。前一秒,她淡定自如的在椅子上扇扇子。后一秒,倘若你不小心侵犯到了她的淑女条约。哼哼,此人乃“小命不保”。看!她收起扇子,“噌!”的站起来,红红的小嘴巴爆发出一连串的高分贝:“你给我站住!说啥呢你?说我‘好狗不挡道’?你难道知道‘好狗不挡道‘,不知道‘好驴不乱叫吗’?啊!?……”边说还边把此“肇事者”的耳朵往上拧……啧啧啧!瞧这阵势,厉害吧?

“芝麻”哥

哪天,推开咱们班的们,准会听见一声又尖又细的大笑声,定睛一看。哟!这不就是江湖人称“芝麻哥”的黄昊天大侠嘛!瞧他!又一张圆圆的脸,脸上两颗小眼睛,眼睛上有个有机玻璃,眼睛下镶着一个鼻子,鼻子下一个小小的嘴巴。远处一看,还真是小巧玲珑啊。

语文课上,昊天大侠充分地向我们展示了,他的创作细胞:“神龟虽寿,还有点肉……”“小弟闻姊来,磨刀霍霍想爹娘……”“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我这罪行,不认不行……”被老师逮住,训了一顿,也不在意,反而咧嘴一笑,又露出他那洁白整齐的牙。生活需要幽默,正是昊天大侠的点缀,我们九班才能欢笑满堂,但是,有时幽默是要付出代价的哦。

九班,不敢说,藏龙卧虎,但有二十四份友谊。九班,又何尝不是人间天堂呢?!

初二:廖泓雅

精选读者点评

谢妹子那段有张力“南瓜帽”“粉圆眼镜”“耳朵往上拧”,画面感炸裂,读着就想笑出声。客观来说“小命不保”这种夸张得收一收,别让同学真吓一跳啊~

我们班的魔女

850字
主题:自我认知、性别突破、见义勇为、童年真性情、成长转变

“魔女”是我们班几乎人人都怕的角色。说起她,可狠了,因为她的“九阴白骨爪”没有几个男生可以逃得过,所以,男同学们都对她敬而远之,特别是其它班的一些男孩,见到她,躲都躲不及呢。

魔女成绩不错,弱项是数学,最擅长语文和英语。有时,魔女很好脾气,一般都不会发火,而且还特别善良。但某天,魔女心情不好,谁惹了她就死定了!虽说她不留指甲,但她一抓起人来,可恐怖了。轻则伤口痛,重则流血不止。一提起她,男孩子们都恨得切切咬牙。魔女还爱运动。她打起羽毛球来可算是疯狂,再班上也是数一数二。魔女不打女孩,有时有些女同学被别人欺负了,她立刻上前揍人一顿才罢休;但有些不讲理的女孩,魔女还是忍了,只是偶尔吓吓她们。

我看过魔女抓人的情景,那可是非常非常可怕的,我对那动作都麻木了。有一次,一班的一个“不懂江湖”的男孩,抢了魔女的书。魔女恨得怒发冲冠,一支箭冲了上去,等男孩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手臂上已经被魔女的“六成功力”抓得流出了血,他立刻丢下魔女的书跑了。以后男孩见到魔女,都宁愿走远点路,也不肯跟她再有见面。

魔女经常作为男孩讨论的话题,幸好魔女不知道,否则他们死几次都难解魔女的心头之恨。的确,魔女真的太有男孩特有的风格。她爬树、射击、玩鞭炮、抓虫等都样样精通;男孩子上网经常玩的街头游戏,魔女也玩得很熟练,地下城与勇士,cs等,让人觉得这个女孩太怪了。魔女有时非常大胆,她在五年级的时候,在小区的顶楼看见有人偷东西,她立刻打电话给保安,然后冲上天台假装跟小偷聊天,替保安争取拖延时间,她跟小偷聊了一会儿;保安到了,魔女协助保安把贼抓住了,保安称魔女勇敢,因为她把小偷的手抓得几乎全流血了。哎,魔女真是多样化啊!

想知道魔女是谁吗?现在我就跟大家揭晓谜底吧,她就是我——潘锶敏。我现在也不再那么野蛮了,我以后也不用武力解决事情了,但如果像抓贼这样见义勇为的事,我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去做的。魔女魔女,哈哈。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冼可澄纪念学校六年级:潘锶敏

精选读者点评

魔女这外号起得呼之欲出!抓贼那段手心都出汗了,写得比电影还感染力强。略显“六成功力”“怒发冲冠”这些词,下次试试换成你当时心跳声、喘气声?让读者也跟着抖一抖。

凝聚

1400字
主题:忠义精神、民间正义、英雄群像、家国情怀、反抗意识、情义信仰

一条条忠义好汉,气盖云天;一位位巾帼枭雄,不让须眉。八百里水泊梁山,共聚大义;众豪杰一百单八,替天行道。穿越历史浓浓的风尘,苍天将他们凝聚在一起,如同群星聚落人间,这下落的一百零八颗天罡地煞星不仅仅凝聚着兄弟豪情,更彰显了英雄本色。

四海之内皆兄弟,梁山聚义

正所谓时势造英雄,在北宋末年政局昏暗,贪官污吏,残害忠良,土豪恶霸,欺压良善的时代里,深受压迫的老百姓心中愤懑难平,如同意欲爆发的火山,要将宋朝毁于一旦。

那一夜,寒气彻骨,漫天飞雪,满地如银,只见空荡荡的山野间独有一人踏雪而行,那便是被_臣陷害的禁军教头林冲雪夜上梁山。就这样,官逼民反;像这样,不计其数;就这样,造就英雄,赢得千古传诵。四海之内皆兄弟,兄弟投缘,便齐赴梁山,同举一面杏黄大旗——替天行道。

虽然没有战乱炮火的硝烟,但更烈的浓烟早已充斥人们的内心,向往正义,勇于抗争的英雄们聚集在天地间的一席之地——水泊梁山,惟有这里是他们的容身之所,也惟有这里山青水秀,鸟语花香,春天里生机勃勃。

凝聚水泊众头领,卓绝才能

天地间一洼水泊,环绕着数百里梁山,何引来无数英雄竞折腰?只怨那黑脸宋江“诡计多端”——他忠义参天,可比作关羽胜过关羽。混在一百零八个人中寻不见的宋江,能镇得住这偌大梁山,在百余个无不是“反叛”的头领心中树立威信,无不证明了他卓绝的领导和管理才能——试想一下他活在当下,或许不是可以成为中国的“乔布斯”,让美国人排队来买我们的“苹果”“吃”。

在青山绿水间筑一座山寨,屯集了各路好汉,各色英雄,他们之所以能够同甘共苦,同舟共济,或许七分是因为他们志同道合,三分是因为宋江的真性情——想兄弟之所想,急兄弟之所急,救兄弟于水深火热之中,而从不顾己,“及时雨”的雅称并非浪得虚名。

梁山之主宋江包容万千,将一百零八个人的心结紧紧地凝聚在一起,如同捆在一起折不断的竹筷,屡败官府。然而宋江却始终放不下尽忠报国的一腔热血,因“招安”于朝廷,梁山大业终毁于一旦,这怎能不让人顿生心酸、惋惜之憾。

兄弟情,仁义如山高过山

北宋末,烟雨烈,四海兄弟并起。兄弟相逢,把酒言欢,除暴安良,救人于危难之间,一呼百应为义共赴险境,水浒兄弟情义可昭日月。

武松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正是出于兄弟情义;鲁智深野猪林救林冲,更是为兄弟不惜上刀山,下火海,情义薄云天;七星聚义智取生辰纲,兄弟们团结同心,终成大事;梁山好汉劫法场,不惜为忠义两肋插刀,白龙庙英雄小聚义,众兄弟情义凝聚并再一次升华,无不让人心中涌起千层浪。

路见不平一声吼,侠义似酒浓于酒

古人曾云:“大丈夫生天地间,应以天下为己任,终生不移。”梁山好汉个个集正义和公理于一身,他们疾恶如仇,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人们无不拍手称快。

时值鲁提辖与史进、李忠二兄弟把酒言欢,有一女金翠莲在一旁啼哭,鲁达询问得知金氏父女受一屠户镇关西欺负为难,便道要去打那镇关西,被史进、李忠阻拦,而后鲁达又给了金氏父女银两让他们还乡。鲁达回到家里茶饭不思,便气愤愤的睡了。第二天,来到镇关西处,豪爽的鲁达在与镇关西一番言语之后,三拳便结果了镇关西性命,鲁达见势不妙,一路逃奔,后出家做了和尚。

路见不平一声吼,凝聚正义于天下,此乃大丈夫之举。

凝望梁山泊,聚义千秋过,忠心昭日月,义胆云天薄。

岁月将一段段往事凝聚成了传奇,凝聚了力量,凝聚了前生今世。

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宁津联中(宁津镇第一中学)初三:崔晨港

精选读者点评

“忠义好汉”“巾帼枭雄”开篇就响亮!但“气盖云天”“不让须眉”这类词堆得太密,像一口气吹鼓的气球,看着饱满,一戳容易破。试试把一个词掰开揉碎,让林冲踏雪时靴子陷进雪里的“咯吱”声露出来吧!

人在天涯

1000字
主题:成长代价、精神流浪、故园守望、生命顿悟、古典情怀

侠客仗剑游十里不留行

九月末的风和雨,已经织出了秋的凉意。你裹紧了身上那件无法抵御寒流的单衣,驾着瘦马踽踽独行在枯林中那条迷失在山岚深处的小路上。

那是怎样一段少年狂傲不羁的时光:要搏击长空比鹰高;要攀登峻岭作骄子;要征服大漠的不羁;要采撷江南的秀美。有剑,有马,有侠气,有豪情。做一个行走在西风漫起的古道上的侠客,何等快意!倚剑笑傲江湖,寻找自己的天涯。天涯中创造英雄的传奇不顾母亲含泪的双眸娇妻依依的眼神告诉她们我要去流浪我要去闯出自己的天堂。

残阳如血,凝固成一个个瘦长的日子

干枯长藤没有往日蔓妙的身躯,颓废地绕在大树上,企图做垂死的挣扎。当最后一片绿叶飘落枝头时,秋,早已降临了。黄昏中的乌鸦驮着满天的暮色,扯着嘶哑的嗓音划破寂静的苍穹归家了,似在嘲笑这独行古道的不归客。

走过崇山峻岭,才知山是何等险要;走过茫茫大漠,才知自己是何等的渺小。你走过风花雪月,走过凄风血雨,走过妩媚江南,走过险恶江湖。你走出了热情,走出了冲动,还走过了你的青春年华。抚摩腰际锈蚀的宝剑,自己仍然如昔。风华正茂的脸庞却被时光刻下深深的痕迹,像这秋日萧瑟的黄叶那样枯竭。原来,独行古道是何等的寂寞、悲怆。

寻找荡气回肠的江湖豪情;寻找笑傲天下的快意;寻找孤独求败的决然;寻找花前月下的宿醉;寻找梦中永恒的天涯。爱抚着胯下伴你走天涯的瘦马,自己

仍然一无所有。

梦里依稀在家园

游子从背囊里掏出破烂的地图,闭眼随意一指,决定下一个目标,谁知竟是梦回萦绕,热泪抚摩过千百遍的――家。

几间依溪而建的茅屋;一座独拱的青石桥;一条蜿蜒曲折的溪流;一只乌蓬小船停靠在桥下;一位包着蓝布头衫的老媪在船头纳着鞋底。

各家各户都升起了炊烟,袅袅炊烟在游子的眼前竟是如此的熟悉,一草一木竟如此生动,往日家的温馨仿佛还历历在目。难道这里就是阔别几十年的故乡?

游子触景生情:自己白发苍苍的老母是否还久久站立在家门,痴痴地望着孩儿惟一归家之路;自己望穿秋水的妻子是否还在翘首等待丈夫的归来?

看看空空的行囊,消瘦的老马,简陋的衣装。转身,无言以对,泪洒衣襟。原来,寻找已久的天涯就在游子的心中,它是游子心中永远的痛。

抑制狂奔回家的冲动,将无尽思念上锁。不再回头,跨出昨日的伤痛,漂泊,继续漂泊。

跨马,扬鞭,又踏上不知何处的旅程,单调的蹄声不断重复着: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精选读者点评

这“枯藤老树昏鸦”不是抄的,是嚼碎了咽下去又吐出来的,你把马致远的骨头拆开,重新长出了自己的筋络。尤其那句“黄昏中的乌鸦驮着满天的暮色”,驮字用得人心里一沉。

游山后记

600字
主题:人格象征、精神传承、山水有灵、古今对话、地域文脉

最近因闲来无事,便去了离家尚不大远的卦山游玩。山不大,却也很秀丽。

——题记

我们一行人是乘大巴去的,一路上到也游览了一些古院,不过大部份都破损了。并无多大的游览价值。但听导游说下一站是卦山,那里有已修复完的古刹,不由心驰神往。

可能是由于盼望吧,不大一会便到了山口,说是山口,其实离山尚有一段不小的距离,但已可以看到山上的古塔了,不知古塔比那飞来峰千寻塔如何。忽然听导游说山上最着名的是柏,而不是塔。

初遇

前头一段山路很普通,但过了一道弯后,就不同了。

路旁有崖,崖上题字,字对古柏,柏笑苍生。

山道旁有一块山崖,崖上题有字,已经风化了,但依稀可以看出是佛经。不过到还有几分“禅”的境界。经对面有一棵古柏,仿佛一位佛学大师正在陈思,又好像一位“众人皆醒我独醉,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老酒翁独笑苍生。

再遇

告别了古柏,我又在一座古刹中发现了一颗韵味不下于上一棵的柏。它不似老人,反而像一位战士,浴血沙场,昂扬奋进。一个侠客,追求自由,不受限制。令人羡慕。

终遇

再向上走,便到了山顶,山顶风光无限优美,好似仙境。在正中又有一柏,但霸气外放,好似帝王一般,但这还真是帝王之树,相传一代女帝武则天之父还在此求圣,终是成就一代女帝武则天。这树就是象征。当然,这只是传说,但这树却真如帝王,也只有这仙境才培养的出。

我爱这卦山之柏!

山西晋中榆次区榆次区郭家堡乡使赵中学初二:lfa_m

精选读者点评

柏树写神了!“柏笑苍生”“像老酒翁独笑苍生”,这“笑”字用得真俏,不落俗套。后头战士、侠客、帝王三棵柏,层次也分明,话说回来“帝王之树”那段传说接得有点急,喘口气再往下讲,味道更足。

写我的同学孙羽希

850字
主题:友情、善良、真实、转变、童心、温暖

写我的同学孙羽希

在以前的学校,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她就是孙羽希,在班上,她可是出了名的“假小子”,一头洒脱的短发,一双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配上一个可爱的小鼻子,你要从远处看,还以为那是个男孩子呢。别看她是女生,却总爱逞强,有着不服输的性格,人送外号“孙大侠”。

告诉大家一个小秘密,大名鼎鼎的“孙大侠”,你可别轻易去招惹她,这后果谁也不敢保证,轻则除名江湖溜回家,重则挨了个大包没气撒。要是哪个倒霉蛋撞上了“火山喷发”呀,这不是明摆着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嘛!只见孙羽希一个“排山倒海”,那位仁兄好不容易站稳了,孙羽希又腾空踹出一个“佛山无影脚”,打得对方措手不及,无招架之功,那位可怜的仁兄为了保住“小命”,只能三十六计走为上!然后,“孙大侠”总不忘摆弄一下头发,说声:“搞定!”

记忆中的“孙大侠”总是这样耀武扬威,但一次出行同游,让我对她又有了新的认识。

那一次,我和羽希正在公园的石头小径上散步,隐约从路边的灌木丛中听到了一阵“叽叽,叽叽”的声音,叫声甚是凄凉,我预感到应该是有受伤的小鸟,刚反应过来,羽希已经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从草丛中小心翼翼的捧出了一只受伤的小鸟,奶黄色的小头无力的耷拉着,乌黑的眼珠惊恐的盯着我俩,好像是很怕我们会继续伤害它。“真是可怜......”羽希仔细检查者小鸟的伤口,发现了小鸟翅膀下一处不显眼的血渍,“哪个没良心的,伤害这么可爱的小家伙,让我抓到了,我非剐了他!”羽希恨恨的说着。羽希轻轻的用手指抚摸着小鸟,似乎在安抚鸟儿不安的心,奇迹般,小鸟不再惊恐的尖叫,微微的闭着眼,似乎很享受羽希的爱抚,然后羽希掏出了随身带着的手巾,仔细的包扎着小鸟的伤口,一脸的关切和心疼。看着这一切的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我熟识的那个孙羽希,此刻的她仿佛全身环绕了慈爱的光芒,平日里那位可怕的“煞神”早已幻化为美丽的“天使”。

怎么样,我们的“孙大侠”很有意思吧,既有快意恩仇的一面,对待弱小也有侠骨柔肠的一面哦。不知道几年以后,如果还有机会能遇到她,她是不是还能和现在一样呢?

精选读者点评

孙羽希这名字一出来,我就笑了,写通了!短发、大眼、小鼻子,“假小子”三个字不用解释,全在动作里蹦出来。最妙是“排山倒海”配“佛山无影脚”,小孩才这么编,但真传神!结尾那句“天使”有点飘,要是把包扎时她咬嘴唇的小动作加一句,就更实了。

说话金庸大侠

400字
主题:敬仰、阅读、传承、才情、文化、精神

看过武侠小说的人,肯定知道金庸其人,我称金庸先生为大侠,只为佩服他那一腔的侠气豪情。

武侠小说在中国可谓历史悠久,从古代的侠义小说到当代的新派武侠小说,都以其丰富的想象力和很高的观赏性吸引着无数的读者。在众多武侠小说作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金庸先生了。

之所以喜欢金庸,是因为他的小说既保留了传统武侠小说的豪放风格,又吸取了西方小说写作技巧,读来令人爱不释手,金庸借助于波澜起伏的故事,曲折离奇的情节,出神入化的武功,塑造出一个个重义轻利的英雄。

读金庸的小说能够丰富知识,开阔视野,体会人生百态获得与众不同的感受。读《鹿鼎记》我了解了逐鹿问鼎的典故;读《神雕侠侣》,杨过鲜明的个性令我荡气回肠;读《雪山飞狐》,我对其构思的精巧惊叹不已,以一天来写100年的恩怨纠葛,岂是“一气呵成”四个字所能概括的?我们看到了金庸过人的才思,更是难得的是他这种才思随手拈来,融入故事中,丝毫无雕琢的痕迹。

精选读者点评

开头这句“我称金庸先生为大侠”,文意清晰!比满篇堆“伟大”“杰出”有力多了,孩子,你心里有火,别让它被套话闷熄了。

三个英雄

1050字
主题:勇气、担当、成长、义气、无畏、传承

……紧张的气氛,简直凝固了一切,众人好像都无法动弹,谁都不敢先出手,人群中走出一位英俊潇洒的男子,一身白衣,不曾出鞘的宝剑,高过常人的轻功,飘逸的眼神,高大挺拔的身形,都让人觉得亲近无比。他缓慢走出,走进了大家的眼帘,身着不凡的他说道:“投降吧!你们已然大势已去!”话音刚落,一声熟悉又洪亮的嗓音吼了出来:“哦?是么?不过我看不一定!”说完,大家纷纷张望,连那不凡的男子也露出些紧张的神情,远方,响亮的马蹄声,震得大地乱颤,渐渐地远方的黑点,化为了一群身着白色盔甲骑着黑马提着长qiāng的人,为首的乃是一名黑大汉,他身穿褐色的战甲,与那士兵们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同。官兵们显然已经被这气势吓怕,有的吓破了胆,瘫倒在地上。三人互相一使眼色,同时飞出了人群。

刚才三人分别名叫徐歆驰,齐可宏和赵鸿飞,在一次战役中这三人被围困在此,由于势单力薄,情况变得岌岌可危,幸好周良懿,也就是黑大汉出现,救了这三人,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可三人却不以为然。不过这三人倒也不是独有虚名,据说有人曾以飞一般的速度,打向徐歆驰,没想到,那徐歆驰更是技高一筹,轻轻一闪,那人一拳打空,再回头已然不见徐歆驰的踪影,突然,身后不知被谁带起一阵风,那人赶忙回身,一道黑影从他身后飞快划过,而那人却全然不知,“嗵!”一声重响在他身后响起,再躲闪已经来不及了。据那人说他当时身上的力量仿佛被抽空了一般,一股千斤之力重重的击在他的身上,陡然急闪的身形就这样在半空中停住,就觉得后背火辣辣的,似乎有种力量在将他吞噬。他的身子顿时失去了知觉,缓缓落向地面,轰的一声倒在地面上,空中的徐歆驰似乎没有要逗留的意思,脚一踏在天空中画出一条闪线,向天边飞去……

其余两人虽不及徐歆驰,不过在大战行刑官的时候,也异常凶猛……据目击者说当时两人趁机从角落里冲了出去,没想到,行刑官像疯了一样飞一般向齐可宏奔来,戴上他那如虎爪般锋利的手套,追着齐可宏挠,仿佛要在空气中挠出一道道裂痕。齐可宏左闪下蹲,五时三刻马上就要到来了,可他却陷入苦战,眼见齐可宏渐渐招架不住,可行刑官却越战越勇,赵鸿飞冲进来继续对敌厮杀。突然,一把刀从齐可宏马上落地的身前刺去,阳光照在刀片上,反射出一道闪亮的光,刺得行刑官睁不开眼,赵鸿飞把住机会,刀一反把他的手挡了回去,齐可宏一翻身,从他的脖颈中砍了进去。

三人的勇猛让人佩服不已,不仅武功高超,而且不惧强敌,遇到困难不退缩反而勇往直前,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应该在学习上加倍努力,在这里祝大家早日成为一名“好汉”。

精选读者点评

这白衣男子出场像画报,可“高过常人的轻功”“飘逸的眼神”堆一起,反而让人看不清他到底干了啥。后头黑大汉带兵来救那段,马蹄声震得大地乱颤,好!就这句,我划了三道线。

韦应物

1850字
主题:时代与个体、繁华与寂寥、成长与觉醒、记忆与书写

当盛世繁华遇到青春年少

潘向黎

当盛世繁华遇到青春年少唐诗读至韦应物,生性浓烈、口味偏重的人,或者沉湎于盛唐的青春歌哭、流光溢彩,不甘心回过神来的,容易将他等闲掠过。但另一些人则被一种气息吸引,停下来细细地读,像雪天细细咀嚼梅花的花蕊,或者夏夜独自倾听竹露的声响。

但是即使是喜欢他的人,如果只是细嚼梅花或静听竹露般地嚼韦应物的诗,也难免会有一种误会——说得好听呢,可以说这位诗人本性宁静而恬淡,似乎天生有隐士之风;说得不好听,却是:此君似乎生下来就是个中年人,从来没有年轻过。类似的感慨,我在读《红楼梦》时因宝钗发过:宝姑娘其实是难得的,可就是不像个少女,而且这种人好像一生中就没有一个阶段可以称为“少女时代”的。这是题外话。

说回韦应物。韦应物是京兆万年人。韦氏家族主支自西汉时已迁入关中,定居京兆,自汉至唐,代有人物,衣冠鼎盛,为关中望姓之首。唐代民间流传这样的俗谚:“城南韦杜,去天五尺。”可见其显赫。韦应物的六世祖淡于名利,前后十被征辟,皆不应命。清高是一种必须付出巨大现实代价的终极奢侈品,君子之泽(门风、品德之承袭)也远不如俗世之利(权势和物质的积累)来得实在,所以到了韦应物的祖父,家道已逐渐中落。但这个家族有着遗传的良好艺术修养——其父、其伯父都以绘画驰名于世。韦应物,就出身于这样一个虽显赫却已败落、有着隐逸传统和艺术氛围的世家大族。

十五岁,他因“门荫”(祖上遗留给他的最后的好处)得补右千牛——左右千牛担任皇帝的警卫工作,通常由高级官僚的子孙充当,这是步入仕途的进身之阶,是许多人羡慕的远大前程的起点。韦应物如此年轻就成为玄宗的御前侍卫,这还不要紧,要紧的是当时正是天宝盛世。多年以后,杜甫这样无限眷恋地回忆盛世:“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

开元、天宝盛世就是这样国力强盛、百姓殷实的年代。在这样的年代,十五岁的少年当上了千牛卫。这是真正的少年得志,出入宫闱,扈从游幸,荣耀无比,于是尽情顽劣,豪纵不羁,无所不为,肆无忌惮。

关于这一段生涯,韦应物自己后来百感交集地写道:“少事武皇帝,无赖恃恩私。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朝持樗蒲局,暮窃东邻姬。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逢杨开府》)

诗人是这样回忆的:我年纪轻轻就当了千牛卫,倚仗皇帝的恩宠成了一个无赖子弟。自己已是横行街巷的人了,家里窝藏的还都是些亡命之徒。早晨就捧着赌具(樗蒲为当时一种赌博)聚众赌博,夜里去和东邻的美眉幽会。就这样无所不为,司隶校尉也不敢逮捕我,因为我天天在皇宫的白玉阶前站着呢!

好个“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活画出一个胆大妄为、有恃无恐、亦正亦邪、既无赖又可爱的少年儿郎的形象。不知为什么,说到盛唐游侠,读到“咸阳游侠多少年”,我常无端想起这个画面,觉得韦应物是少年游侠的一员——虽然他在体制内有个好差使。人的本性常常与职业无关。

因为年轻,因为自有一股江湖侠气,更因为带着盛唐才有的任情尽性的浪漫气息,所以,这样的无赖子弟,虽然让人“恨得牙痒痒”(《红楼梦》中王熙凤语),但心底里还是觉得有趣、可疼。前人也认为:“写得侠气动荡,见者偏怜。”(宋刘辰翁语)偏怜,就是偏偏喜欢。

多亏韦应物自己记录了这一切,我们才知道这位很恬静很田园的诗人走过了怎样的人生历程,更让我们感觉到:当盛世繁华遇到青春年少——在横亘千年、厚重沉闷的历史山脉中,钻石般稀有而珍贵的发生几率,会带来何等“盛世气概”(乔忆《剑溪说诗又编》),好一场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意气飞扬,痛快淋漓的大繁华大热闹!

只可惜,繁华很快就落幕了。安史之乱,玄宗奔蜀,三卫被撤,韦应物成了待业青年,而后国运转衰,他个人也陷入“武皇升仙去,憔悴被人欺”的流落境遇。

繁华梦断。幸亏还年轻,经受得起大幻灭和大觉醒,于是他痛改前非,折节读书,少食寡欲,常焚香而坐。竟是换了一个人!

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间,他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贞元七年退职。世人称他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就是由这些官职而来。

安史之乱,对韦应物来说,标志着国运和个人命运同时发生大转折。等到他找到新的人生定位,或者说,等到他成了另一个人,这时候,整个时代和他个人,都繁花落尽,归于平淡,收拾弦歌,入了中年。

是这几年才喜欢韦应物的。作为青春岁月和八十年代有过部分重叠的人,如今“结束铅华归少作,摒除丝竹入中年”(清黄仲则句),现在正是读韦应物的时候吧。

精选读者点评

这篇读着提气!韦应物那句“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你圈得尤为准,少年气扑面而来,不是温吞水里的诗人,是宫墙根下晃着刀鞘笑的活人。后半段转得也稳,繁华落尽处,笔尖没发虚。下次试试把“宝钗不像少女”那句再挖一挖?和韦应物的“没年轻过”悄悄对上话,说不定有光。

我的同学

550字
主题:同学情谊、助人为乐、人格魅力、平凡中的闪光点

我有一个同学,叫张育铭,他长得不算高,皮肤黝黑,一双比较小的眼睛,不高不矮的鼻梁,那张并不红润的嘴巴说起话来头头是道。他的跆拳道很好,像侠客一样,总是为同学们鸣不平,但很少打架。他的胆子很大,还有一副古道热肠,经常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大家都喜欢和他来往。

有一次,我们正在津津有味地听老师讲课,突然,一个同学举起手:“老师,薛姗姗吐了!”我们都把目光投向她,说话间,薛姗姗又猛吐起来,吐得地上到处都是。刺鼻的味道使我们都把头扭了过去,老师问:“谁收拾一下?”我们面面相觑,这时,张育铭举起手说:“我来吧!”他飞快地下楼去了取回了土覆盖在呕吐物上并扫干净,然后又用拖布擦了一遍,教室又焕然一新了。薛姗姗忙对张育铭说:“谢谢你!”张育铭摆摆手:“都是一个班的同学嘛!互相帮助是应该的。”

张育铭回答问题从来都是很直白地说出自己的观点,连公开课也不例外。有一次我们班上公开课,来了很多听课老师。上课时,我们望着黑压压一片的老师,十分胆怯,很简单的问题也不敢回答。而张育铭毫不畏惧,像往常一样把手举得高高的,亮着大嗓门回答问题,听课的老师都用赞许的目光望着他,还有的老师悄悄说:“这孩子胆大。”

这就是张育铭,一位普通的同学。虽然他也有缺点,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嘛!但他金子般的心灵却值得我们学习。

精选读者点评

张育铭扫呕吐物那段立体感十足“飞快地下楼”“摆摆手”“亮着大嗓门”,动作词一个接一个,像小电影在眼前过。要是把“土覆盖在呕吐物上”改成“抓起一把土就盖上去”,味儿更冲,人更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