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宝钗一辩

1800字
主题:人物再认识、表象与本质、儒家淑女、隐忍之美、传统女性、温柔力量

很多人不喜欢宝钗,原由是宝钗,太虚伪,太冷漠,太富有心计,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横刀夺爱的角色。

大约这么说的依据之一,是,金钏死了,她却尽量安慰王夫人,为了讨好王夫人,她把金钏说成是糊涂人;之二是,柳湘莲出家了,连薛姨妈都惊讶叹息,但是,宝钗却淡淡的提醒薛姨妈应该关照陪同薛蟠出门的伙计;之三,滴翠亭事件,更反应了宝钗的包藏祸心,把偷听的罪名嫁祸给黛玉;之四,制造金玉之说,最终嫁给了宝玉,生生的把宝玉抢了过来。当然,除了这几点之外,还有,奉承贾母,笼络袭人,不顾亲戚身份,就管理起了贾府事务等等。

金钏死了,宝钗急急的去安慰王夫人,这或者是一个常住在姨娘家的外甥女应该尽的本分,起码宝钗是这样的认为的。她安慰王夫人的理由是,金钏是不小心掉进去的,纵然是有心来跳,那也是太爱生气了,是个糊涂人。这里有两点,一,王夫人把金钏撵出去,金钏如何对待这样的羞辱,那就看她自己的态度了。或者真的是太骄傲,受不了,才选择了跳井。这样的话,岂能怨得了别人?宝钗讲的未尝没有道理;二,宝钗是去安慰自己的姨娘,她根本没有存心思斥责王夫人,难道她一定要说,都是你的缘故,让金钏跳井死了,你还是个人么?她这样说,我们才觉得称心么?假如我们去安慰别人,就这样说吗?我想谁也不会的。既然你不会,我觉得就不要要求宝钗那么多。更何况,宝钗并不忌讳自己的衣服给金钏做装裹,已经尽了的能力帮助自己能帮助的人。根据这件事情来说宝钗太虚伪,我觉得不具说服力。

柳湘莲为了尤三姐,心灰意冷出了家,这件事一时传遍了金陵城,薛姨妈大惊小怪,当作一件大事急急的告诉宝钗,没想到宝钗却不以为然,反而提醒薛姨妈自己的事情重要,应该请请陪同薛蟠出门的老伙计们。这就是宝钗,永远都是最先考虑实用,永远都是考虑如何处理得当。诚然,跟着母亲掉一回热泪,感叹世间怎么会有这样的离奇的事情出现,或者更符合我们对宝钗的设想,可是,这对于柳湘莲又有什么用呢?还不如把自家的事情做好。由此我想到,宝钗并不赞同香菱学诗。对于香菱来说,学诗是没有用的,所以懒得教她,宝钗也不赞同岫烟挂玉佩的行为,她以为那是“富丽闲妆”,没有必要的,所以出言劝诫她。宝钗的处世态度就是淡淡的,实用的,她自己写诗说,淡极始知花更艳,这就是宝钗了,根据柳湘莲这件事情来说宝钗太冷漠,我觉得很可笑。

滴翠亭事件是个意外,这反应了宝钗的应变能力。和宝钗一样,凤姐的丫头丰儿也曾经把事情赖在黛玉的头上。这有什么呢?这只能说,黛玉在贾府中受到了特殊的待遇,人人都不敢得罪她。再说,小红一个小丫头,又能掀起多大的风浪?

金玉之说应该不是宝钗制造的,至少曹雪芹没有明说,最终嫁给宝玉,我想这也是最终宝钗顺从了母亲之命的结果,何来横刀夺爱?退一步说,林黛玉是花季少女,可以爱着贾宝玉,难道宝钗就不是,就没有这个权利?明明知道宝玉讨厌经济学文仕途,可是仍然劝说他,难道她不知道这样会失去宝玉?只要,她稍稍的施展一下自己的风情,那么,她和林黛玉谁得谁失,真的说不清呢,可是宝钗这样做了吗?没有。

捡贾母喜欢的热闹的戏来唱,贾母喜欢的甜烂食物来吃,在我看来这是孝顺,在不违背自己个性的原则下,孝顺一下为自己张罗办生日的老人又怎样呢?如果非要说宝钗是奉承贾母,那么依宝钗的聪明,又怎么可能不了解贾母对居室布置的喜好,又怎么可能让自己的房子弄得“雪洞”一般?和袭人很熟悉,这或者是两人的道德观价值观相似,怎么能算是笼络袭人呢?真的算笼络的话,那么黛玉约着湘云去和袭人道喜的事情,是不是?自己姨娘嘱咐自己办得事情,怎么能不办?

湘云感叹。如果有宝钗这样一个姐姐,就算自己父母不在了,也不会觉得多么伤心,宝钗帮着湘云办螃蟹宴,悄悄嘱咐袭人不要劳作湘云做活;黛玉终于被宝钗的诚心感动,两人冰释前嫌,合饮一杯茶就是明证,这和宝钗认真教导黛玉,雨夜送燕窝等等分不开的;探春听从宝钗的全小惠之言,认为很好,更好地治理了大观园的经济,妙玉拉人喝茶,宝钗也在其中,甚而岫烟愿意和薛蝌结为秦晋之好,也是先取中宝钗,所有的人都那么喜欢宝钗,我们又为什么还要说宝钗三长两短呢?

诚然,宝钗喜欢掩藏自己的内心,那是因为,她总是把自己的需求放在最后,外面做出来的总是一个好女儿,好姐姐的形象,她活的太累了。她的累无人知道,但她还是示人以暖暖的笑容,尽可能地帮助。她的好,在我们的再三思量之外。

略阳荣程中学初三:胡雯凡

精选读者点评

宝钗“冷”得有道理!你把“淡极始知花更艳”这句诗拎出来当钥匙,整篇都醒目传神,原来不是没心,是心太沉。金钏、柳湘莲、滴翠亭三处翻案翻得稳,不喊口号,光摆“她衣服给金钏做装裹”“提醒关照伙计”这种实打实的细节,比讲一百个道理都硬气。初三能这么沉住气读人,真行!

卑微的英雄——读哈利·波特有感

1200字
主题:爱与忠诚、身份撕裂、悲剧英雄、人性复杂、记忆与致敬

“杀了我吧!你这个懦夫——”哈利对斯内普愤怒地大喊。

“不许——”斯内普的脸突然变得疯狂和野蛮起来,仿佛他的痛苦和身后着火的房子里那只不断狂吼的狗一样多,“不许叫我懦夫——”

——摘自《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

我相信,很多读者都还记得他那油腻的头发,那刻薄的话语,还有那一句“lookatme!”

这一切是如此清晰,仿佛就刻在我的脑海里。

《哈利·波特》塑造了太多经典人物,不仅是主角和他的朋友,邓布利多、伏地魔、小天狼星……就算只是一个小小的家养精灵多比,都让人记忆深刻。

而斯内普,又是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角色。

冷漠、阴沉、自私、孤僻。

深情、隐忍、智慧、骄傲。

他是怯懦邪恶的代名词,同时也是一个不受人理解的英雄,更准确地说,是个双面间谍!

一方面,他作为食死徒为黑魔王卖命;另一方面,他是凤凰社的一名重要成员。

食死徒们认为他是伏地魔安插在霍格沃茨的间谍,凤凰社的成员则认为他是邓不利多安排在伏地魔身边的眼线。

面对伏地魔,他谨慎地隐藏自己的情绪,唯恐暴露。

两眼空洞的他仅凭一份执着坚持下去。

他是伏地魔的忠实仆人吗?

也许曾经是,但现在绝对不是。

他从来不管食死徒的死活,他从没把他们当作同伴。

斯内普,称呼自己为“混血王子”的斯内普,不会做任何人的仆人。

他是邓布利多的心腹吗?

也不是。

他厌恶自己凤凰社成员的身份,排斥格兰芬多。

斯内普,仅仅是为了被伏地魔夺去生命的莉莉,和保护莉莉的孩子——他憎恶的波特。

莉莉死后,斯内普做起了间谍,潜入敌人内部,不畏艰险地完成任务。

从这里看,他是个勇敢忠贞的人。

同时,不够灵活,思维不够灵敏的人,无法胜任这份工作。而斯内普做得很完美。

不说他在魔法上的造诣,仅凭这些,足以被称为英雄。

而我依然要给他反面的评价:卑微。

他生长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这样的出身是他天生比较自卑。

他卑微地爱着一个女人,在爱情面前,他是个懦夫,也不全是。

在伏地魔杀死莉莉之后,斯内普对他依旧心存敬畏甚至畏惧,而面对他时的卑微也是发自内心。

在成长中,他日渐成熟,但他至始至终都是这样怯懦的一个人。

就如同开头摘录的片段一样,他依旧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是个懦夫。

他的后半生就在矛盾中挣扎,善与恶,爱与恨。

他的优点很多,缺点也不可忽视。

因此,他备受争议,人们无法说他是多么伟大,也无法说他是多么可恶。

最后,只落得一个颇得中庸之道的评价:绝不伟大的英雄。

太孤独,太复杂。

他的经历让人叹一声可怜,但这又何尝不是自作自受?

他的一生忍辱负重,最后却成为卑微的英雄。

他死后,所有真相大白。人们给予的荣誉,有何用?有何意义?对于斯内普,这些无聊的赞美有什么价值?他只是要那一份感情罢了……

他是不幸的,而我也无法说他是不是整部书里最可怜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怜之处,而斯内普教授的这份又让人心酸至极。

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

浙江温州瑞安市玉海实验中学范大桥校区九(5)班初三:林逸韵

精选读者点评

斯内普那句“lookatme”写得真让人牵挂!你把他的眼神、声音、骨头缝里的痛都摸到了,比好多成年读者还准。结尾“我只能深深记住你,亲爱的教授”,这句轻,可压得人喘美中不足气。再读三遍,别改。

背对阳光的薛宝钗

1100字
主题:理解、敬重、孤独、美、命运、坚守

可叹停机德,金簪雪里埋。——题记

我读过多愁善感的林黛玉,清高自傲的妙玉,柔弱多病的秦可卿,泼辣大方的王熙凤,孤寂深宫的贾元春,聪敏能干的贾探春,木愣呆傻的贾迎春,看破红尘的贾惜春,落魄村庄的贾巧姐,大大咧咧的史湘云,初嫁守寡的李纨,但她们的美丽才华都在岁月的沉淀中慢慢消逝,只有薛宝钗的唯美高贵依然在我心中传来空灵的回响。

暗自祝福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对美好姻缘的人,多多少少对断送了这份爱情的薛宝钗有些怨恨。但我看见的是一个背对阳光的薛宝钗。

也许她是有城府的女子。书中写她“挑贾母爱看的几出热闹的戏点,贾母见了,更是喜欢。”可是,我赞赏她懂得在什么场合该说什么话。为人处事是一门哲学,那么薛宝钗可是小小年纪便精通这门哲学的。元春省亲时发下来的灯谜,即使她觉得并无什么新奇,嘴上也止不住的夸赞灯谜新颖精巧。有城府又怎样,我喜欢的便是她那恰到好处的城府。

也许她是个可怜而朴素的女子。就算贵为大家闺秀,房间里也“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古朴的定窑花瓶,供着数枝菊花,并两本书,茶奁茶杯而已。”不过,这是衬托出了她的超凡脱俗。不喜用那些庸俗的胭脂古董来修饰自己,即便如此,也丝毫掩不出她的大气。她不会浪费,她可以坦然穿着半旧的家常衣裳和身为宝见华贵的贾宝玉交谈。她可怜嫁进家门三月就被迫守寡。就算贾宝玉不爱她,为什么也这样决然而去独留她一人?是岁月无情还是天意弄人?

她是如此的善解人意。知道史湘云没钱请诗社作席,就把哥哥的螃蟹宴搬来替史湘云解围;史湘云送了绛纹石戒指,便给袭人也送去一份;夏金桂独独欺负香菱,她便把香菱要来跟在自己身边;林黛玉身体不好,她给黛玉送燕窝,送一瓶儿蜜饯,还开导她爱惜自己身体和读正经书。这般的善解人意,更是红楼梦中无人可比肩的。

论相貌,她“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不知是哪一点比那“倾国倾城貌”差了些。论才学,她“胭脂洗出秋阶影,冰雪招来露砌痕”,也不比那“月窟仙人缝缟袂,秋闺怨女拭啼痕”差。论女红,她“坐在床边纺织女红”远超林黛玉的“丫鬟紫鹊坐在风口做针线活”。论道理,宝钗心胸开阔,黛玉那小心眼儿远不及她。

某日,蓦然在一个午后胡思乱想:如果宝玉先遇到的是宝钗,那会不会没有这个结局?而后,我便释然了:宝玉黛玉纯真的爱情岂是时间可以决定的!也许从一开始就注定最后受伤的那个人是宝钗。那个朴素却超凡脱俗,善解人意又有城府的女子。

任他宝玉弃你而去,你依旧是《红楼梦》中最美的那一朵花,跳一曲最美的独舞,爱上那座盛世的空城。

让我跨过千年来爱你,背对阳光的薛宝钗。

初三:钱菁菁

精选读者点评

宝钗“背对阳光”这个意象真好!全文就这一句,像根针,把所有散落的珠子串起来了。后面写她点戏、送燕窝、穿旧衣……都悄悄绕着这束光转。结尾“跳独舞”“爱空城”,干净利落,不煽情,反而更疼人。

蔡明&莫言

1900字
主题:艺术魅力、代际对话、真实表达、文化认同、青春视角

这两位一男一女、年过五十的人物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主要是因为一个长青在春晚的舞台,一个捧到了中国人的首个诺贝尔文学奖。他们两个人之间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联系,不过都是我非常非常欣赏的当代中国人。为了起一个像样的标题,我花了很大功夫,都一直没找出一个合适的连词来。“和”不合适,和什么啊,合演一台戏?合着一本书?还是合玩一个娃娃?美国原装的大号手偶还是高密乡间的小稻草人?充气的还是不充气的?其他“与”“以及”、“还有”等等更不合适。思索半天总算想出这个符号可以,说得过去了。要是想了半天还是没想出来一个像样的标题,这段时间还真不如用来去对付充气娃娃。

好的,可以了……下面是正文,正规的文字。

蔡明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小品演员,我对她的小品的喜爱程度更甚于赵本山。大概从2026年开始,她的小品就成为了我看春晚时最关注的节目,连重播都会不厌其烦地看上好多遍。说实话,这些小品的故事情节都不够好,多少都有些牵强,但蔡明总能在有限的小品中让我感受到她无限的表演才华。她可以演任何她想要去演的人物,不会有任何演技上的问题,只要她的小品本身的剧情足够出色,她的小品就是最棒的,2026年春晚的小品《想跳就跳》就是很好的证明。在多年的春晚小品中,她饰演过许多角色:家庭主妇、楼房售理人员、伪奥运志愿者、丈母娘、清洁工、警察、退休毒舌老太,等等。这方面她可比本山大叔强多了,本山大叔多少年春晚都是饰演农民,连衣服都不注意勤洗勤换,他只是春晚的标签,不(再)是春晚的一部分。

蔡明早时候的小品都有些俗套,跟郭达搭档更是朴实得要死;2026年,两人都有所改变,当年他们俩和王平(也是一个杰出的小品演员,今年已经去世)的小品《梦幻家园》中蔡明总是重复的那句“为什么呢”已成为春晚的经典;2026年的《北京欢迎你》中蔡明的嗓音几乎与以往的彻底决裂,由圆润转为苍老,最后快到末尾处被郭达(又是他)抱着假飙海豚音,我当时看重播时问妈妈这声音是谁的,妈妈说是俄国的歌手维塔斯,从那时起,维塔斯,这位举世难得的天才、让我改变巨大的艺术家走进了我的世界;2026年的《天网恢恢》非常棒,蔡明的高超演技得到了充分发挥,这一次的蔡明在我看来是最最棒的一次,假声、快速换装、配电音武打,都是这部小品的看点;2026年的《想跳就跳》充分证明了小品、乃至所有艺术的核心并不是要传递什么思想,而只要其本身足够有魅力,就是很成功的艺术。《想跳就跳》中到处都是经典语句,还有高难度的发音技巧……不必多说了,《想跳就跳》是2026年春晚语言类节目的亮点。

除了小品,蔡明还给动画片配音,和孩子有关的职业大都(注意还不是全部)是美好的职业。看过她配音的视频,我特别佩服她的那副好嗓子;她也拍过一些电影、电视剧,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看过任何一部,有时间我会专门看看,包括她最早时候的《海霞》。她的唱功也不一般,2026年元宵晚会上的《因为爱情》和2026年元宵晚会上的《风吹麦浪》都非常精彩,这两首歌也都是我为数不多除了周杰伦的歌之外的能够喜欢的中文歌曲。

我很看好蔡明的未来,相信她会登上更高的艺术阶梯。

莫言则是在他2026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才认识的,最初我心想这样的奖项论时间也好轮到中国人拿一个了,不太以为然。后来看了他的一些采访,隐约感觉他还不是一个一般的人物,便买了一本他的小说《生死疲劳》来看。在序言和后记中,他的很多观点、对创作的认识都与我十分相似,而看了小说正文,理解了为什么他能够赢得文学界的荣誉,我第一次见到有人能把小说写得那么荡气回肠、大气隽永,让读者完全沉浸在另一个世界中,一切又显得那么真实。他的小说就是浩瀚的海洋,能让在其中航行的冒险家们感受到一种超然的快乐,同时也会让那些或肤浅或道貌岸然或意志品质力不足或情感态度价值观僵化的人们死在里面。莫言文笔犀利,有些都是毒辣炙辣,远胜于韩寒,更别说那些大众作家了。这样的文笔和故事也许会让很多人受不了,包括我的爸爸,但我十分享受,乐在其中,从中还体味到了一些之前没有感受过的东西,这对于我的成长发展显然十分有利。我认为《生死疲劳》是一部伟大的小说,称不上不朽,但已经十分伟大了。

最近我又买了一本莫言的短篇小说集《白狗秋千架》,到现在仍未开封,唉……还不都是为了学习,初三……下了啊!等到初中结束后的假期,我会多看几本莫言的书,免得再像现在这样因为对他的作品了解不够多而比不过介绍蔡明的篇幅。但我不建议大家马上去阅读莫言的书,怕你们一下子受不大了,先找几本韩寒的书过渡一下……嘿嘿。

愿伟大的写作者、表演艺术家们名垂各种史,愿我们和我们的后代都可以去欣赏他们伟大的艺术;愿不论这个世界有多么多么地虚浮,人们都能够抽出一些时间来感受艺术,感受另一种真实。

初三:徐天强

精选读者点评

蔡明那段读着带劲“伪奥运志愿者”“退休毒舌老太”,词儿蹦得脆,人就立住了。只是2026年?春晚还没办到那年呢,是笔误还是故意埋梗?你心里有数就行。

像尹夏沫一样活着

2750字
主题:成长、守护、尊严、救赎、孤独、爱

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这个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以完全相同的方式活着。尹夏沫,就是这样一个奇异的存在。

她是淡漠与热情的结合体,她是美貌与智慧的结合体。她那如同维纳斯一般的美貌带给她的不只是魅力和崇拜,还有牵绊和纠葛,也早就了她淡泊冷静的性格和睿智的心。

当绝美的容颜和内在的智慧协调起来,便造就了如此一个灿烂的生命。

她的母亲是一个性感的酒吧歌女,喜欢唱歌跳舞,喜欢热闹,喜欢冲动,甚至因为情人的抛弃酗酒倒在了挚爱的舞台上,离开了还需要照顾的一对儿女。夏沫比弟弟大四岁。仅仅是四岁,她便理所应当地学会照顾弟弟,保护弟弟,撑起生活的重担。她才8岁啊,8岁便丧母了。那颗稚嫩的心便把弟弟当做她全部的精神支柱。弟弟的快乐便是她全部的幸福,为了守护弟弟她会全力以赴,迸发出令人难以想象的澎湃的力量。她说,在她的心底,没有爱情。有很多东西比爱情重要。爱人不会是她生活的重心。她的弟弟才是她生命的全部。

这,便是尹夏沫。

海藻般浓密的头发。琥珀色的眼瞳。如玫瑰花瓣的双唇。精致的下巴。优美修长的脖颈。如象牙般白皙清瘦的肩膀。阳光缓缓轻柔地流淌在她的身上,美艳不可方物。让人有一种冲动,把世间所有的宝藏都找来放在她的脚下,来博取她微微一笑。哪怕这笑容,淡漠得客气,客气得疏离。

欧式集团的继承人迷恋她,最有号召力的男明星迷恋她,朋友喜欢她,连仆人都喜欢她。她出身卑微,所以最能体会穷人的苦痛。她不卑不亢,对所有善良的人都那么客气。微微颔首,给人以最友好的微笑与最虔诚的尊重,让人怦然心动。对待那些狠毒的人,她的眸子里也没有一丝恐惧。她的眸子透不出丝毫的感情,冷漠得冰冻六月的阳光,让张牙舞爪的疯狂之人演不下去那排练了几百遍的肮脏的戏。她高傲地凝视着这些恶人,似乎早已预知她们将会使出怎样恶毒的伎俩。旁人可以从她的眸子里看出一丝丝嘲弄和讽刺,而真正的恶人会恐惧——被人看透的恐惧。唇瓣轻启,三言两语便把别人精心设计的骗局毫无保留地揭穿,然后三言两语把别人拉回正道。

她是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在圣辉学院就学时,宋雅民为了讨好欧辰少爷,把跟尹夏沫发生过争执的大姐头方锦华在校园一角痛打,尹夏沫带着少爷来解围:“她没有欺负我”“可是我听说”“你听错了”冰冷地打断宋雅民,再冰冷地让方锦华离开。当方锦华丧失理智而愤怒地诅咒尹夏沫的时候,她微微地笑着:“他们欺负你是为了讨好少爷,跟我没有关系。你的同伴没有救你,是我救了你,你应该感谢我才是。”严谨,清晰,让人毫无还嘴的余地。这个人还是一个十几岁的花季少女,却好像一个饱经风霜的智者。

她是一个坚强的人。当她救了洛熙而洛熙不领她的好意不接受她的可怜时,她安静地闭着眼睛“可怜你?为什么可怜你?因为你被叫做是小偷?因为你出身孤儿院?我也是孤儿院出来的。你的生母是妓女吗?听爸爸说,你的母亲是一个天仙一样的女人。而我的生母,是酒吧的歌女,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妓女。我小时候还被叫做是雏妓”她平静地站起,冷静地迎上洛熙的目光,“所以,你凭什么想要别人可怜你?”看到这儿,泪水不禁打湿了眼眶。一个如同海的女儿一样优雅高贵正义的女孩,竟然有如此不堪回首的过去。也正是这样的过去,让她成长为一棵不会倒下的可以永远依靠的大树,在暴风雨中只会深深扎根。

她是一个自立的人。她说“当你习惯了依赖,当你习惯了依靠别人,你便会逐渐失去双腿站立的能力。一旦你所依赖的对象突然离开了你,你便会重重地摔倒在地。”所以,她才会加倍努力,使自己变得强大,才能守护好自己身边的人。她虽然说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背叛她的,只有她自己。可是这掩盖不住她心底对真爱和信任的渴望。

她是一个勇敢的人。即使脚下的路布满坎坷和荆棘。她也没有丝毫的恐惧。相反,她表现的更为理智,更为高贵。面对不择手段绑架自己的姚淑儿,她是这样,面对更加狠毒的安卉妮,她也是这样。在别人的横加污蔑万众瞩目的紧急时刻,她能冷静地像是处理别人的事情,迅速找到别人的破绽然后完美的回击。天衣无缝的谎言,天衣无缝的演技,在她的安静中,黯然失色。

“对,你看不上jam。如果微安和jam是情投意合,就没有所谓的勾引。如果微安不爱jam,那她也为自己的成功付出了代价,而这个代价是你不愿意付出的……是的,我利用自己的一切来成功,可是我没有利用你,也没有利用别人。即使再渴望成功,也不能以伤害别人为代价,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如果我抢走了原本有可能属于你的机会,那就勇敢地努力……把时间和心思浪费在耍手段上,只会让自己更没气质……”她如是教育淑儿。

“你手上的钻戒好漂亮啊,这不是剧组为你定制的独一无二的戒指吗,怎么成了凌浩送给你的了……这种事情怎么会搞错……你说我三番四次地勾引凌浩,时间呢,地点呢,我在哪个酒店穿了透明的睡袍?酒店的记录呢?……这种事情你怎么会记错,是不是谁在酒店勾引凌浩你也会记错?”她如是反驳安卉妮的污蔑。云淡风清,让真相水落石出。

当刘暴污蔑自己的母亲的时候,她厉声呵责“我的母亲是全世界最伟大的母亲。即使她是个歌女,即使她热爱唱歌跳舞,我一如既往地尊重她热爱它并支持她。你今天所有污蔑性的语言我都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这些龌龊的话,也只有你这样龌龊的人能说出来”

可是,她终究是一个脆弱的女人。她天真地以为欺骗了洛熙就能使洛熙避免更深地伤害。为了弟弟,她和两个优秀的男人产生让人潸然泪下的爱恨纠葛。她爱洛熙,因为他们是同类。同样的人,最容易相互接近,又最容易相互厌恶。她和洛熙都是刺猬,而洛熙那敏感脆弱的心使他的不会像尹夏沫那样毫无保留地收回自己的刺。他会一直猜疑,会给夏沫更大的伤害,亲手把尹夏沫推向他人的怀抱又没出息永自杀来央求尹夏沫别离开。同他相比,欧辰的爱虽然自私霸道,可是青梅竹马的情感还是胜过蜻蜓点水的恋情。他可以为了挽留尹夏沫抛下他高贵的身份为一个跟他没有必然关系的错误跪地道歉。他的爱更加深沉,更加热烈,更加刻骨铭心。即使洛熙能通过努力改变他十多年以来的毛病,他还是会输给欧辰——不管旁人愿不愿意,希不希望。

为了弟弟能够舍弃一切,在弟弟走后精神时常茶饭不思长达几个月。最后,还是一封“来自天堂”的信带她走出了“画境”。每每想到这儿,我的鼻子都会酸酸的。她所有的坚强,全都来自于对弟弟的爱。她有多坚强,就有多脆弱。她也在启发着我,为了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不懈地努力。

过早地品尝了人情冷暖,事态炎凉,她和古代的隐士一样,想过平静的生活。欧辰守护在她的身边,给她幸福和快乐的结局。或者,这是故事的答案。

一直有一种错觉,尹夏沫是现实中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有血有肉地存在过的人。当我在现实中遭遇到各式各样的挫折时,我都不由自主想到尹夏沫,想她面对这种情况会怎样做。她为了她的弟弟变得如此伟大,我也要像她那样,为了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高傲坚强地活着。

伟大的活着。

山东省单县第一中学初三:王延旭

精选读者点评

夏沫的“淡漠”写得真好!尤其是那句“冷漠得冰冻六月的阳光”,凉飕飕的,又亮晶晶的,孩子,你悄悄把比喻炼成刀了。

初三学生里约奥运会孙杨200米游泳夺冠作文

950字
主题:坚韧、认同、时代印记、个体力量、精神突围

从“东亚病夫”到“体育强国”,我们经历了许多,有质疑,有嘲笑,有讥讽。然而,运动员们终究以自己的成绩向全世界的人们宣告,一个体育强国正在冉冉上升,我们的存在不容忽视。

7月29日,在游泳世锦赛第一天决赛结束后,一个90后大男孩抱着记者痛苦半分钟。他就是决赛冠军——孙杨,也是2026年伦敦奥运会上的一匹黑马冠军。自奥运会上夺冠后,赞美声纷涌而至,而质疑声以及队伍中出现的不同声音也慢慢浮出水面。这一切既让人激动、骄傲,又令人烦心、落寞。

这次世锦赛带队的教练叫张亚东,而不是孙杨的前主管教练朱志根。其实,孙杨与朱教练的十年合作中,两人有过许多次的分分合合,一个觉得必须对运动员严格,一个则认为教练过分约束他们。师生间充满着代沟,这无疑影响着朱教练的身体,也影响了孙杨的状态。

而外界舆论不知从何开始也从赞美转到了质疑,认为他不过是享用着国家无尽的资源,不过是运气地被选到了国家队,出现在了没有强劲对手的一个舞台上……这些话语令人沮丧,加上今年以来很长时间孙杨没有教练指导,无论是饮食、保持水感还是给自己安排训练量等,这些都是他独自解决。这段时光不仅让他遭受到了冷遇的悲凉,也越加让他的心坚定起来。这是难忘的寂寞时光,也是催人成长的时光,他说:“总之一切都过去了,新的会开始,我会向更高的目标前进!”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当中也会有无数个遭遇如同孙杨的那样,令人寂寞、心凉。然而,孙杨成功地度过去了,有人却可能会就此破罐子破摔,一蹶不振。

生活中的质疑让我们不再顺风顺水,也让人看到人性和社会中不美好的那一面。你是选择无视还是选择钻牛角尖?我记得在大学时,宿舍楼里有个女生,特别黑,其貌不扬,每当她穿着鲜艳的衣服从楼下走过时,不少女生都会侧目而视,那是质疑的眼光,那是不赞同和鄙夷的神情。然而,她也许看到了这些,也许什么都不在乎。她依然开朗,甚至更加开朗,每天都笑眯眯乐呵呵的,不去管那些闲言闲语,也不去看其他人的脸色,她就是她自己,她要活出自己的色彩。

其实,这个女生和孙杨都是一类人——不惧质疑,用心成长。

也许有人会要问一句:如果没成长呢?

别担心,用心做,不会没有成长。人生的旅途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舆论,听些让自己开心的,不计较“黑”你的,做好自己,做独一无二的自己!

精选读者点评

孙杨那段感染力强!“抱着记者痛苦半分钟”,画面一下就立住了,比光喊“坚强”有力多了。后面女生例子也鲜活,但“非常黑,其貌不扬”这句伤人,删掉更妥。

我的偶像李娜

1100字
主题:个体与国家、真实与形象、传统与现代、自信与包容、自我与代表

好样的李娜,你让我们体育人为之感到骄傲,更让中国人骄傲!

28岁的中国“金花”李娜上星期六虽败犹荣,全世界媒体对她的议论充满了欣赏。这不紧因为她是第一位闯进大满贯决赛的亚洲人,也源自她幽默的谈吐,直爽的个性,坚强的毅力,良好的心态。女子网球协会__阿拉斯特,称李娜“在全世界的舞台上展示了中国人的形象”。

每一位成功运动员都会在一些场合成为国家的一个符号。中国运动员过去这方面的意识很强,因此言行拘谨,常有怯生生的表现。国际舆论有时说中国文化压制了个性,虽不太好听,但也不是全无道理。

美国资深网球摄影记者辛西娅?兰姆曾有些夸张地说:“她们不疯狂,也不激动,她们的表情都是一模一样的。”李娜显然打破了这个结论。

李娜在球场的表现既是她的个性使然,也是这一二十年里,人的个性在中国得以释放的结果。因此李娜首先是她自己,同时她代表了一个允许她“只做自己”的中国。

李娜被外界称为中国网球的“反叛者”,这样说就说吧。她确实与众不同:胸口刺着玫瑰刺青,雇用丈夫当教练,赢球首先感谢赞助商,还跟裁判抱怨“你能不能让那些中国人不要教我怎么打球”。事实上,她的这种反叛很多中国人并不讨厌。因为我们听厌了动不动就“感谢领导”、“感谢同志们”的客套话,我们不喜欢在轻松看球时,还被提醒应当小心做人。

中国社会需要放松,这个国家的严整、宏大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们需要一点犯小错时的豁达和幽默,以及对不完美的认可。我们认真的时候很多,但过分正确会带来压力和不真实感,允许一些过失从容存在,我们的社会会更有弹性,丰富多彩。

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远没有过去“正确”了,毛病挺多,每一条街道都能扫出不少牢骚,群发的短信十条有九条是怪话,明星仔细一查很多都成了“外国人”。但因为有了这么多“八卦”的人和事,中国是不是更丰富,也更有趣了呢?

一个有很多“毛病”的女孩,能成为打进大满贯决赛的第一位亚洲女子,这个情节从完全另类的角度,补充了中国崛起的故事。中国不是要照亮世界的光滑镜子,中国喜欢自己凹凸不平的样子。

李娜、章子怡等人毫无遮拦地走向世界,闯她们个人的命运,当她们没有义务代表这个国家时,她们恰恰展示了中国最自然、真实的一面。这样的展示每天都在世界各地发生,它们的总和构成了世界对中国印象的绝大部分。

谁都代表中国,但谁也代表不了,除了出国访问的国家领导人。过分履行“为国争光”的责任,未必有益,我们只要做得自然就行。中国本来就没那么好,也不像西方说的那么坏,中国就是由13亿个追求组成的超级复杂物。我们都是这种复杂中的一个元素,这样一想我们就轻松了。

李娜你是好样的,你是体育人的楷模,更是中国人的骄傲!

精选读者点评

李娜刺青、怼裁判、谢赞助商,这些细节抓得太拿捏得当!你写出了实实在在人,不是奖状堆出来的符号。最后那句“中国喜欢自己凹凸不平的样子”,我划了三道线。

鲁滨孙漂流记读感

1300字
主题:人性复杂、文明边界、阅读反思、历史语境、成长蜕变、身份认同

首先讲述鲁滨孙的出身、家庭对他的期望以及鲁滨孙自己的人生愿望。而后讲述鲁滨孙两次出航的经历,首次出航便遇到风暴,鲁滨孙很是害怕,但是当风暴过去一切都平静下来时,他内心世界中仍然渴望航海。第二,次出航鲁滨孙的经历复杂了很多,他比第一次成熟了,也有了自己的航海收获,但这次航行他也遇到了意想不到的事情——遇上海盗,当了奴隶。有了前两次的经历后,鲁滨孙开始了他人生的第三次航行,然而这一次他再也没有了之前化险为夷的幸运,他乘坐的船失事了,船上的人除了他之外可能全都遇难了,只有他自己飘流到了一个无人的荒岛,鲁滨孙把这个荒岛叫做绝望岛。鲁滨孙飘到荒岛后首先内心经受着恐惧与绝望的考验,在经过了一系列优势与劣势的比较后鲁滨孙获得了继续生活下去的勇气,他开始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世界。他种植庄稼、自制劳动工具、建房子、做陶器、驯养山羊、做面包,甚至还自己造出了能环游小岛的独木舟。最令人紧张的情节是鲁滨孙在小岛的一岸发现了野人的踪迹,看到了野人吃剩下的人的骨骼,鲁滨孙怕极了,他三天都不敢出家门,后来稍微胆大了些,就把全部精力放在隐蔽住所上。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星期五。他的勇敢一如鲁滨孙,所以他们才结成了“同盟”,这或许就是我们中国人所说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只有具有相同气质的人才能在最危难的时候走到一起。星期五除了勇敢之外更吸引鲁滨孙的是他的诚恳和忠实,星期五虽来自一个野蛮的部落,但他心灵深处有做为人类本源的知恩图报的思想,这可以说明“人之初”都是“性本善”的。人,哪怕是最荒蛮的野人也是可以教化的,正因为如此,鲁滨孙才不断地教星期五“向善”,甚至向他宣讲基督教的思想。对星期五这个人物,人们通常评价他时所讲述的特点就是上面谈的三点,不过这次阅读我也很感慨于星期五的聪慧好学。在文中,鲁滨孙首先是教星期五学习用各种工具干活,结果是星期五干的活要比鲁滨孙还好;然后是教他学会了英语、甚至最后使他理解了基督教义。在这个不断学习的过程中我看到了星期五身上那种不断吸纳新知识、认识新事物的可贵精神。也正是因为他学会了这些能让他立足于文明社会的本领,星期五成为了那些野人部落中第一个“文明人”,走出了那片充满血腥的荒夷之地,开始了更为新奇的生活。从这个角度来说学习就是可以改变命运的!

这周的阅读,对鲁滨孙这个主人公,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新的想法。随着鲁滨孙在岛上生活时间的延长,他的“国王”意识也愈发强烈。文中好几次强调鲁滨孙对小岛有领土权的自豪感;面对星期五,他救回来的一个人类,鲁滨孙从始至终都是以主人对仆人的态度来看待的,甚至他当初要救星期五的出发点也并不是找个生存的伙伴,而是要找能帮他离开小岛的。这些内容说明了什么呢?说明鲁滨孙身上有着那个时代的深刻烙印,鲁滨孙实际上也一直都是一个以占有、扩展为目的的“殖民者”,正因为他具有这种“殖民”思想,才有了他后来似乎感情很淡泊地将星期五转手卖与他人的行为。对于鲁滨孙这个可能不会给他增光添彩,但却是一直存在的特点,我想大家还是要有认识的。因为,这就是小说的时代性与人物的真实性。

世纪初三:黄昏的天空

精选读者点评

鲁滨孙建房子、做陶器、驯山羊……这些细节细得传神连独木舟都造出来了,看得出你读得很认真,还边读边记。但“绝望岛”这名字后面,可以加一句你自己的感觉?比如“光听名字就浑身发冷”之类,文字有温度,才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