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一朵菊花 持一份淡雅

600字
主题:出世、入世、本真、自由、超脱、生命自觉

春去秋来,总是那般无声无息。当我手持一朵菊花走在迂回的山路上。听鸟叫虫鸣,看青松遍野,忽然感到一种喜悦。

那是一种形容不出的感觉。只晓得那股甜确确实实的待在心头,然后一点一点地向全身蔓延。我就这样的融入了自然之中。与溪流同歌,与清风共舞,和蓝天共饮,和白云谈天。安然静座,我时常问自己,陶公阿,陶公,你知足么?是该知足啦。翩翩飞鸟,青青松菊,潺潺清流,幽幽古洞。自然,清新的世界,简单,朴质的生活。

然而我却没有忘记,金戈铁马,若耳畔雷霆,响彻云霄。多少凌云壮志,多少惊天壮举,多少泪洒疆场,多少笑傲征程。可惜,那不是世界。

也罢也罢。那么喧闹的世界容不下我,这么宁静的世界又怎能再添一个俗人。士与隐,儒与道,贫与富,生与死,悲伤或者喜悦,醉酒或者清醒,一切似乎都没有什么意义。老翁还是今宵有酒今宵醉的好!

醉了,又似清醒。情形,又似醉了。不知周公之梦于蝴蝶,还是蝴蝶之梦于周。至少,这里没有让人心烦厌倦的官场,没有恶心的阿谀奉承。多少人为五斗米而折腰,我偏偏不吃着一套。

“偶有名酒,无夕不饮。顾影独尽,忽焉复醉。”一个人独自在黑夜里饮酒到天亮,看着月光把自己的影子拖得很长很长。我想,这就是生活,真正的生活。

一手持着新菊,一手托着酒杯。无意间留下千古流传的佳作。也许,几千几百年后,有人会问:东篱已逝,陶公安在?

精选读者点评

菊花、酒杯、山径、月影,你把陶渊明的骨头摸热了!后两段突然转调,金戈铁马撞上东篱菊花,这个“撞”字真提神。但“老翁还是今宵有酒今宵醉的好”这句,语气太跳,像课间突然拍桌大笑,和前后文的呼吸不太搭。

忽热忽冷的七月

4000字
主题:幻灭、自省、欲望、救赎、疏离、成长

你们都比我幸福,虽然我们都没有进入过所谓的鬼门关,但是,今天这个回魂之夜,将是我告别佛山市,告别酒吧,告别猎艳的一个重要原因。南方城市的风景留给了我太多享受的美好回忆,却没有把我留下来,因为我是再也不想带走什么候鸟,你们像是遥遥相望的对岸树林,你身处的月色依旧为你披上华丽霓裳,我很盲目,也很麻木,只懂得在彼岸为你遥望,若问这是什么,我迷失了方向。——题记

七月,骄阳高照,火舞耀扬,南方广阔的晴空上演了热情,热切,热烈的红色夏天升温记,一天又一天。

火辣辣的太阳煎烤着大地,毒芒爆闪,就如皇马俱乐部的氩气真空闪光灯。

这样的时节,人特别烦躁,想要在南方寻求一片净土异常的艰难,因为这里的人多,人多了就适合去猎艳,说去猎艳,其实就是为了寻找一片宁静的地方。这样的理由,最合适去皇马俱乐部。

一去这个俱乐部,我就浑身发冷,为什么呢?

皇马俱乐部就在广州与佛山交界处,往往会让广州来的顾客因为是佛山,而佛山来的顾客以为是广州,因为大家的移动电话都是漫游。外地来的顾客没有这个研究,她们只知道这里是消遣,寻欢,取乐,喝酒,派对,放纵的天堂之地。

顾名思义,皇马皇帝赛马,饮酒作乐的场所,其豪华宛如五的酒店,热闹得无法形容,光是停车场就有半个广州白云机场大。

中心舞池,金牌女司仪用火辣的身材与出色的口才将所有的目光集中在舞池中央,将观众的热情点燃,将观众的香烟与欲望点燃。摇滚节目疯狂劲爆,热歌辣舞大胆豪放,小品魔术滑稽幽默。激昂澎湃的音乐混合着观众的尖叫喝彩声将大家的激情顶上点,将大家热情激动的心,还有似醉非醉的眼睛,连同烟雾缭绕的幻觉一起带上了姹紫嫣红的高空。

忍着强光看世界,五颜六色的光圈里,紫烟弥漫处,那里有个一直处在门外的人,那个人就是我,我从深圳驱车到这里,为的就是猎艳。这是个很可怕的名字,闻起来让人闻风丧胆。想想哪一个泡吧的人,不是这个目的,只是其名称与说法换了一下罢了,说是去减压,寻乐。

台上的歌手卖力的演出,湿透了衣裳,台下穿梭的玉女抱着公仔卖着玫瑰花,人美花也美,包房里色色俱全,酒香果香弥散,包围着每一个渴望刺激疯狂的心。

午夜时分,大家都很尽兴,尽情的喝,唱,跳,疯,我们每个人眼里都有一朵玫瑰花。属于我眼里的,是一朵沉睡的红玫瑰。

许多人欢笑尖叫的嘈杂声里,玉女抱花献唱献脱,她的眼睛当然比她的花朵更加迷人,更加漂亮,她卖弄的不仅仅是玫瑰花与公仔,而是那风骚性感,喷火丰盈,窈窕曼妙曲线身材与动听的歌喉……

“这不正是自己想要的?”我大口大口地灌着生力啤酒,转眼间面前的啤酒瓶堆成了一个小山,然后哗然倒下,砸在红色的蜡烛小灯上。

火焰一晃动间,我猛地看到蜡烛在流泪。流进了我的心里,要不,我的心怎么如此灼痛?

一时间,我忘了自己是来猎艳,还是来买醉?

自己的青春不就是一根蜡烛,在狭小的玻璃杯里燃烧,一点一滴都是自己不经意流出的泪水?

小小的火焰,瞬间就染成了熊熊大火,燃烧了玫瑰花和那个秀美绝伦的玉女,燃烧了整个世界,却流出了鲜红的血,染红了我眼里的玫瑰,让我看到了最美最艳的玫瑰花,在霓虹闪烁的街道中央,在灯火阑珊处,在午夜倾情鸡尾酒上猝然绽放……

这时,我发现整个城市都飘着玫瑰花,一支,一朵,一束,一片,都是爱情的宣言与表白。

玉女歌手挥汗如雨,大把大把挥霍着青春与汗水,观众毫不吝啬的掌声,如雷贯耳。不觉中,我的手背湿润了,就在听到她唱哪一首伤感网络情歌《最幸福的人》的时候……

我们,本来就是茫茫人海中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但是,有种陌生人会让你痛得刻骨,恨的铭心,当然,不会是你的初恋。原因是我不信女人的眼泪和初恋,还有那一句地老天荒的爱情……

喝满了肚子,喝薄了钱包,喝厚了感情,喝醉了步子。

当我偏偏倒倒推开了w·s的门,迎接我的是一道妖媚的紫外线灯,等下是一双热情的手,托着一盒香座,让我顿时心旷神怡,然后这个手的主人侍应生就替我按背,颈,头,手,能按的地方都按过了,不能动的地方也按过了。我最反感,但是无力拒绝,我想:来这里本来就是爽一晚的吗?何必那么保守?

一条热毛巾递来了,接着就是一个金属盘子,盘子中央是一张面额五十元的纸币,被透明胶牢牢地粘着。大家一看都明白:小费!

我是条醉汉,猛然瞪起涨涨的眼睛,顺手一扫:“他妹子的,放水凭什么要交钱!”

侍应生的盘子落地,砰当一声,吓得旁边的几个爷儿呆了!

我激动地摇晃着身子,骂道:“喝酒就要痛痛快快地喝,痛痛快快地醉,谁说还要付钱?”

“老板,那请你自己冲水吧!”侍应生拿来一条蓝色毛巾将水阀门擦了又擦,很有礼貌地说:“请——”

我毫不犹豫一手按下去,马上反弹回来,莫不是触电了?

触电还不会那么痛,那是一只蚂蚁咬了我一口死的,但是痛得却在心里!

我立刻清醒过来,仿佛看见了阎王,甚至比阎王还可怕比魔鬼还凶恶的东西!

因为,在我看清楚水阀门上的那枚缝衣针时,侍应生马上递来一张过了塑的纸片,上面是标准的微软雅黑字:针头上有艾滋病毒,肝炎病毒!

我眼前一黑,那几个字如果如同一道骤雷,将我劈晕了……

书上写过艾滋病肝炎可通过血液传染。

“不可能的,我不想死……”我拼命摇头,竭斯底里求救。我也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却怀疑是到了阴间,倘若真的是感染上了艾滋病或者是肝炎,还不如真的死了算了。

一阵香风吹来,被空调吹来的雾气唤醒了我的嗅觉细胞。那是一种紫罗兰的香水味,也正是自己所期望的香味,只有女人,有“品味”的女人才用这种香味。我想:倘若就这么死了,身边还有个带有香水味的女人,也不枉此生了。

我迷糊中醒来,自己坐在一个包厢里,傍边就是那个卖玫瑰花的靓女,她正在一边倒凉开水给我,一边说:“年轻人,不会喝酒就少喝点,你看喝醉了也罢,还把钱包,信用卡,手机,车钥匙乱扔……”她说的话很快,我却听得很清楚。

“我什么时候喝醉了?”我想起了刚才的可怕侍应生,弹簧一般跳了起来,看看自己的手上,伤口灼痛,流着血,浑身忽冷忽热,嘴里又麻又辣,舌头也大,味儿也腥,我头一栽,刚刚好就倒在她雪白柔软的大腿上:又晕了!

这次是吓晕的,心里不知道喊了多少次,祈求了多少遍:这是不是爱滋病与肝炎的症状,我还真的要死了!

一杯冰水泼来,我又醒了过来,那个靓女一辈子打了过来,非常生气的说道:“看你是不识好歹,我是救了你,却吃本小姐豆腐?”

我捂着又辣又烫的脸颊,想起了书上的话,女人的手像生姜。难怪打过来又辣又痛。

愣了许久,才问:“你怎么救我了?”

她眼一瞪,粉脸羞红,说道:“你把钱包给了那个人也罢,还把信用卡也给了他,差点把手机与车钥匙也给了他,要不是我来的及时,你完蛋了,你老婆要把你给骂死!”

“哦!”我突然明白了,刚才那个侍应生把我扶到这个包厢里,将我的钱包,卡当是小费拿走了,接着要搜我的手机与车钥匙,碰巧是这个卖玫瑰花的靓女来了,救了我。看到这么漂亮的靓女,我真有些紧张,忘了说感激的话。

我猛拍脑袋,又羞又恼,问道:“他是你们这里的侍应生吗?”

“哈哈哈,不是。”她摇摇头,转怒为笑,说:“你看,我们的工作服完全不一样的,那些应该是外面混进入酒吧的江湖骗子。”她用手指捻着又薄又短的紧身t恤圆领,说的很详细,像是日本警察在按照逻辑推断强_嫌疑犯的作案过程。

“哦,那我为什么会手痛,流血,舌头大?”我还是不了解,心有余悸。

“你的手是锐器所伤,血就是桌上的西瓜汁,舌头大和腥味刺鼻,是因为你吃了桌上的鱿鱼丝蘸日本芥辣汁。”她解释得头头是道。

“哦,哦……”我连连点头恍然大悟。靓女的话,格外清楚,我宛如受到了神仙的点化,大彻大悟。并感谢她,道:“非常感谢你帮助了我,我决定打赏你。”

“呵呵,那倒不用。”她委婉拒绝,将黑色短裙下面的大腿叠在另一个大腿上,然后倒出一杯啤酒,慢条斯理地说:“我劝你吧,老板,手机不能送给人家,还有不许看不起服务员,她们也是很辛苦的!”

“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话里有话。

“你的手机有你的客户,有你的家人,倘若你的妻子半夜给你打电话找不到你,岂不是让她担心死了?”

这话一来,我浑身不痛了,约莫是心结解开了,接着我理直气壮地解释道:“这个你放心,我没有妻子,连女朋友也没有。我下回,会尊重服务员了。”这话好像是我在道歉。

“像你这样做,有女朋友也会分手,有妻子也会离婚的。”她说得很肯定。

“为什么?”我有些不服。

“因为你没有玫瑰,不懂浪漫,你只顾着泡吧,却不思进取,你只顾着看玫瑰花,却不懂买玫瑰花!”她的话,一句比一句有力,像是锋利的匕首,刺向我的心脏。

“好的,我买,我买好多,好多的玫瑰。”我真佩服这个女人,居然可以将我的缺点如数家珍一样搬出来。

“你不要买多,只要买一支,最美最鲜艳的。”

“哪里有?”

“我手里有。”她自超短裙地下摸出最后一支干瘪,凋谢枯萎的了过夜玫瑰。我怀疑是地上拾到或者是卖剩的。

“这,最美?”

“是的,是你心里最美就行了。”

她又倒了一杯酒,端了起来,说:“来,干了最后一杯酒!”

“喝酒,总得有理由吧?”我想了想,当我的眼光停留在她笔挺翘起的胸部时,露出了色迷迷的笑,说道:“遇到了像你这么漂亮的靓女,如果不喝点酒,简直就是罪过!来吧,为了消灭我心里的罪恶感,干吧!”我也端起了酒杯。

有了美女陪伴,这杯酒很甜,很快就喝完了,我站起了要走,她却拉住了我。

她的力气不大,挺温柔的,可是我身子很软,猛地一侧,滚在沙发上,说:“怎么了?还有下文吗?”我眼里心里都充满了渴望,渴望有什么意外的事情发生,来点艳遇。

“有,买单!”她的右手一伸,张开了五个手指,说:“五百元。老板请买单,可以刷卡。”

“啊?为什么要五百?”我大吃一惊,其实是我发现钱包里没有现金,没有信用卡了。心里慌的缘故。

“包房三百,玫瑰一百,啤酒一百,刚刚好是五百,今天不是节日,不打折。”她站了起来,从点唱台上拿起了一本账目表,一张酒水单。

我又差点晕了。

因为,我发现事情的从头到尾都是陷阱,是个特别温柔特别舒服的陷阱,是我自己愿意跳进去的陷阱。

女人,不是每一天都在精心设计一个浪漫甜蜜的玫瑰陷阱吗?

男人,不是最喜欢跳入那个玫瑰陷阱吗?

就像我去酒吧猎艳,还是丽人当我是猎物啦。

空调呼呼吹着风,带着紫罗兰的香水味,比酒还要有效,麻醉着我的每一根神经。

精选读者点评

这题记写得真让人担忧!“候鸟”“彼岸”“迷失方向”,几个词就把漂泊感拉满了,比后面大段描写还扎人。稍显“皇马俱乐部”反复出现,像在硬塞广告,孩子,你心里真有这家店?还是借它当个壳?

生化危机

2050字
主题:生存、青春、欲望、荒诞、孤独、狂欢

一夜无梦,睡得深沉,众人醒来时已经是早上十来点。

程凌风煮好了早餐,嬉笑着与众人打着招呼,好像昨晚无事一般。

张振刚起来就去了卫生间,正要放放水就听到了外面李辉的声音。“靠,程凌风,你这枪哪来的,老实交代这是哪来的,来来,拿我看看先。”

程凌风看到从卫生间里出来的张振,然后对着李辉向张振挑了挑眉,斜了斜眼。那意思再明白不过了。

李辉立马过来问道:“张振,是不是你那购买枪支的能力又出现了。”

“当然,我也跟你准备了一份。”说着张振将准备好的手枪和50发子弹1个弹夹递给了李辉。

“什么一份?明明就是双枪,本来就是一份,结果被你拆成两份给人。”程凌风在一旁嗤之以鼻。

“叫啥。”李辉爱得不得了的摸着枪,结果听到了程凌风的话,于是如此说道:“那把你这把给我不就好了,刚好凑一份。”

“做梦吧你。”程凌风将手枪挥了挥,走到餐桌前,跟正在吃饭的王晓雅搭起讪来。

“张振,你怎么不给我们弄个好点枪,比如沙漠之鹰哇!”李辉说道,明显这沙鹰的大名影响了太多九流军事爱好者。

“我也想,不过我做梦时买不起那枪。”张振笑着说道:“走,吃饭干活去。”

两人刚坐到王晓雅身旁喝起了稀粥,就听到王晓雅那甜美腻人的声音。“张振,我的枪呢,我也要嘛。”很明显,程凌风刚一定在她面前炫耀了一番。

先前一直处于紧张状态还没注意,现在才发现,这小妞撒起娇来简直称得上尤物,配合着清纯俏丽的小脸,披肩的秀发,让人看着听着心都酥了。此刻张振都有些紧张的说不出话来。

“你的枪在这里放着呢,你拿去用吧。”程凌风指了指跨下,_笑着对王晓雅说道。

王晓雅微红着脸,对程凌风撮着手指骂道:“你给老娘能滚多远滚多远。”

李辉都当没听见一般,无奈的叹了口气,只顾喝着碗里的粥。

张振更是有些脸红,心里想道,那家伙还真是什么话都说得出。

“你乱想什么呀,某人真是心术不正啊。”程凌风装b似的摆了个造型,从腰间抽出那手枪,啪的一下放在了王晓雅面前的桌上。“拿去用吧,哥有无敌神枪就够了。”

两人又是一番调笑,只有李辉默默的笑着吃早餐。

张振看着这些画面,脑中却想起了另一个片段,曾经那个女孩对他说。“看起来很成熟,其实就是一个孩子。”可怜的小处男现在才明白了他为什么还是个处,如果他能像程凌风那般放得开,也许就不会是这个样子了。

最后王晓雅并没有拿那枪,她很清楚,这枪在自己手里发挥不来什么重要的作用。

几人吃完了一顿欢快的早饭便走出了房间,搜索着楼内任何可用的东西。

程序式的动作在有些时候往往是最管用的,程凌风撬开房门,张振和李辉便进房内大开杀戒,干掉这些个不会开门困在家里的丧尸后,几人便搬起了东西,食物、衣物、器具,以及一些消耗品。

在重复的搜索完二楼和一楼后,没碰到的就是生存者。

李辉拿着刚在房间里找到的一条大中华香烟,和几瓶不知道是啥的酒,潇洒的拿进了二楼房间。程凌风则提着几斤面粉,拿着很多生肉蔬菜走在后面,跟着的是王晓雅和小雪,她拿着搜出来的两件很不错的衣服和一些食用调料。最后张振则扛着两箱啤酒,一步一回头的看看后面是否有危险。

一楼和二楼很顺利的被他们搜索完毕。吃完中饭,接下来就是上层三、四、五楼了。

“真想弄点酒喝下。”吃饭时李辉是这么说的。

“我也是。”程凌风也想来点。

“我也要。”王晓雅也喜欢喝酒。

“这样下午就不用做事了。”张振挥了挥手:“还要做事呢……算了,少喝点,我也来点。”

……

“出征,血战,在烈马上饮酒嚎歌,在天空和海洋上纵意驰骋,赢得荣誉、梦想和美人。”程凌风举着酒瓶站在窗前,看着满街乱车鲜血和游荡的丧尸,一时有感觉而发,念出了一段曾经看过的句子。然后狠狠的灌了一口喝起来感觉还不错的洋酒。

“哟。”王晓雅发出声惊叹,朝着程凌风走去……

“梦想、荣誉、美人?”张振默念了一遍,将酒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想起了那曾经的回忆。现在感到还真是让自己都觉得好笑。

李辉点燃了根烟,说道“不错,这烟抽起来真爽,我们以前哪抽得起这么好的烟啊?”

张振也点了根烟,看着王晓雅正在与程凌风相互嘻笑,心里尽有那么点微微的嫉妒。同时他也清楚,这只是因为自己久无女人相陪而导致的结果罢了。

狠狠的吸了口烟,张振有些想起曾经说过的话,“酒盛寂寞,烟点哀伤啊。”

“张振,这就是你不会想了。在这末世里有枪有人有吃有喝,还怕没女人?我就不信全世界的女人都死绝了只剩她张晓雅一个。”李辉鄙视般的说着,声音轻轻的,样子极其猥琐。

“你说哪去了,如今生存都成问题我怎么会相那事。”张振灭了烟,大义凛然的说道。

“那你思什么春啊?”李辉喷了。

“日。”张振烦躁的说道:“你看我们搜完了一二楼,一个活人都没。你说说,照这个比例,我们人类死得还剩几个?”

“想那些东西干毛,我管他妈的死后洪水滔天,只要老子在被丧尸吃掉前,能玩个痛快就够了。哈哈……”李辉猛灌了口酒,有些疯狂的笑着。

“只要我心舒畅,管他日月无光。哈哈。”程凌风搭住张晓雅的香肩,饮酒狂笑。

“说的好哦。”张晓雅靠着程凌风身上没心没肺的笑着,拿着酒瓶吹了起来,眼看半瓶黄酒就被干掉。

“来来来。”李辉向两人走了过去:“为了我们还活着,干。”

“干。”……

干?张振喝了口酒,心中有些感慨。在这绝望的末世里,人的思维果然不能以平常心来理解。

众人皆醉我独醒?算了,我还是醉了的好……

一年级:4399光耀

精选读者点评

这“跨下”俩字差点让我笑喷,孩子你咋不写“裤裆里掏枪”呢?话说回来后头补得快,程凌风那句“哥有无敌神枪就够了”,语气拿捏得真像人!就是王晓雅撒娇那段,“尤物”“心都酥了”太成人腔了,小学生写不出这味儿,删掉更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