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话

1200字
主题:自我认同、情感抉择、原生家庭、代际和解、独立人格

一世情话只对你说,第二章

“南歌,我不进去行么?”宇格紧紧地拉着南歌。南歌不屑地瞥了她一眼,“你在学校的霸道呢?快点吧,我回家还要找我媳妇呢。”宇格瞪着南歌,吼道“你丫头是不是欠揍了!”南歌乖乖的跟在了后面,说“走吧。”宇格开了门,一眼就看到了那个五年未曾谋面的男人。他有点老了,但是还像第一次初见他那时那个样子,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就是变得沧桑了许多。他见宇格进来了,站起身向宇格招手。宇格对着他微笑,坐到了他的对面。久久没说话,宇格先开口问他,“找我什么事啊,都这么久没见了。最近过得还好么?”那个男人顿了顿说“宇格,以前是我不懂事。原谅我行么?我会好好珍惜你的”宇格愣了愣,回头向南歌说“你先回家吧,一会我自己回去。”南歌问她,“确定?”宇格点点头。宇格送走南歌之后,跟那个男人说“我先打个电话,不然他会担心”那个男人点了点头,宇格走出了店门。拿着手机,拨下了一串号码。一个冷静的说“来接我,我在肯德基。到门口给我打电话,听到没?”电话那端的男生说“嗯嗯,我尽快。”

宇格回到座位,问他了一些琐事。几分钟之后,宇格的电话响起来了。宇格走了出去,看到了在外面的本单。她挽住他的手说“何其回来找我了。”她抬头望着他,本单一阵沉默。缓缓的说“你想怎样?离开我?”本单松开了她的手。宇格问他“你还爱我么?”本单生气的问她。宇格眨了眨眼睛,安静的说”如果我想跟你分手,我还叫你来干什么?一会进去,我就是想告诉他。我欧阳宇格离开他照样活得很好,我男朋友也比他优秀。以前他配不上我,现在更配不上!”本单摸了摸宇格的头,温柔地牵起了宇格的手,坚定地走了进去。

“哥,这是我男朋友,叫本单。是我们学校高三的学长,他对我很好。在一起一年了吧,他追的我。”宇格开心地说,边说边看着旁边的本单。本单笑着说”是啊,其实啊她很可爱的。我为了她降了一级,要不我现在都大一了。“本单捏了捏宇格的脸,宇哥问了问何其以后的打算。然后就分开了,回家的路上两人打打闹闹。

到了宇格家楼下,本单习惯性的向上一看。拉住了要走的宇格,问”你家没人啊,灯怎么没亮?“宇格抬头看了看”哦,我爸可能在厂子不回来了,妈妈好像出差了,好像是六点的飞机。“本单叹了口气说,”我送你上去吧“本单牵住了宇格的手,向宇格家走去。走到门口,有个人坐在门口。宇格蹲下看了看,”卧槽,你特么不回家在我家门口干啥“宇格气得直发抖,那男人抬头看。”我日,你敢带男的回家了。“宇格并没有理他,开开了门。“滚进去。”那男人默默的进去了。“要不要在我家待会”宇格温柔地问道“草,你变脸真快”本单无语的笑道“你丫爱进不进!”宇格拉上了门“老婆,我错了。”他们都进了屋。

“南天,你等着。我去找姑姑,让她把你领家去。”宇格白了他一眼,恶狠狠地说道。南天鼻涕一把泪一把的说道”我不是没钱了么?你不是我妹妹吗?我家都不敢回,我要是回去他们能打死我“宇格越来越生气”你家不就在隔壁么?给我滚回去!“本单给宇格倒了杯水让她消消气。

初三:萧潇

精选读者点评

南歌这名字利落!宇格拽她手那下描写得跃然纸上,像看见俩人影儿在走廊晃。但是“媳妇”“卧槽”“草”堆一块儿,读着喘不上气,试试把最炸的留一个啊!

伪装者楼春系列/by公子卿

2500字
主题:宿命、痴爱、牺牲、身份枷锁、无声成全、雨夜告别

(以曼春的角度写的,师哥是指明楼)

再次重生,我又遇到师哥,一切如前世那般,师哥被她叫了回去,打个半死。

我都说,不要回去,中国这么大,哪里没有我们容身之处?可师哥偏偏要回去,我阻止不了

我站在明公馆外,拼命的呼喊师哥的名字,下雨了,雨下的很大,我分不清脸上是泪还是水,我哭了整整一夜,我浑身湿透了,嗓子也哭哑了,我不知道自己在哭什么…哭无力改变的局面,还是再哭自己将要面对的未来。

这一世我提前做了那么多,都不能改变师哥,师哥还是如前世那般没有背叛家庭的勇气,还是那么听她的话…

天亮了,我在明公馆外等了一宿,明公馆的铁门缓缓打开,一辆车开了出来,她就坐在车里如前世一般,高傲的看都不想看我一眼

“我告诉你,你不要在缠着我们家明楼了!过几天他就会出国,你这辈子都别想和他在一起,想进我明家大门除非我死!”她的语气里满是对我的厌恶和不屑

她从车里,将我给明楼买的衣服扔了出来,衣服都撕裂了,袖口上还浸着血,我激动的想站起来,将它捡起,却因为在雨中呆了太久,无力的倒在地上,我含泪,慢慢的爬向它,我死死的将它抱入怀中,哭的撕心裂肺,鼻腔里充满了,师哥特有的香水味和血腥味

“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和师哥在一起!!为什么!我哪里不够好!!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们!!”我激动的看着她喊着

她看了我一眼冷冷道:要怪就怪你是汪家的人,在我的眼里里就是一个仇人的劣种,你永远也别想做我明楼的媳妇,进我明家的门!!

她的车缓缓走远,费力站了起来,我踉跄的走近明公馆,在窗外哭喊:师哥,你为什么不出来见我?师哥我是蔓春啊!

师哥!你为什么要回去!都说,不要回去,中国这么大,哪里没有我们容身之处?你偏偏要回去,你总是不肯信我!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不信我!!为什么!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不相信…为什么不出来见我…

我在窗外哭了很久,我知道师哥就在窗帘后看着我…他伤的重不重?他为什么不肯见我…为什么就这么听他大姐的话,他不是说爱我吗?不是说会娶我过门吗…为什么…

最后我被叔叔带回了汪家,我住院了,病的很重,意识很模糊,眼前划过前世的一幕幕,最终停留在师哥与我初次相见的画面,我知道我这辈子又栽在他手上了…

醒来后已经是三天后了,师哥出国了,我也被叔叔安排进了76号。

一切如历史重演那般,师哥回国,利用我们的旧情,说着那些甜言蜜语,引我一步步入局。到最后我被拘禁起来,我没有如前世那般,提出要见师哥,也没有写有关第二战区情报得失的报。我在静静等待一个逃出去的机会…因为我还想见他一面

一个雨夜我逃出了出来,我来到了明公馆,_而入,我来到明镜的房间,挟持了她,我拉着明镜下楼,看着师哥,明台阿诚,在楼下紧张的看着我…不,也许他们是紧张的看着我手里的明镜

我一声声质问师哥为什么要那样对我,我的情绪越来越激动,最后在一声枪响后,我无力的倒地,我看着师哥手中的枪,在他们惊呼声中朝师哥开了一枪,在惊呼声后,他们却发现师哥毫发无损…为什么?因为我是带着空子弹的枪来的,我抱着必死的决心来的…

“曼春…”师哥呆愣了一会,很快明白是怎么回事,快步上前有些颤抖的将我抱入怀中,我在他怀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满足的闻着他熟悉的香水味

“师哥,这样的结局我开心,至少我是死在你的手上…”我费力伸手用指尖描暮着他的五官,他的眼,他的唇,我怎么看都看不够,我不想死,我想和他在一起…成为他的媳妇,为他生儿育女,可是…我没有选择…

“曼春…你怎么…这么…傻…”师哥看我良久,红了眼

我伸手将师哥拉向我,将他的金丝眼镜摘下,亲吻着他的眼…

“师哥一切的一切我都知道,从你回来的那一刻我就知道,军统特工,中共地下党员,我知道你利用,我都知道,可是我心甘情愿,因为我爱你…所以我成全你…师哥,我真的…真的好爱你…不要忘了我…好不好…好不好…”我痴痴的看着师哥,眼里满是不舍,和害怕,我怕师哥在我死后忘了我,忘了在他生命中有有这么一个女孩不顾一切的爱着他,我真的好害怕··

“傻瓜,我怎么会忘记你呢··我怎么会忘记你呢··曼春··”说到最后师哥哽咽的说不出话来,眼里满是心疼,愧疚

“师哥··师哥,十六岁……那年··你藏在袖口里的玫··好美··真的好美……”我的手无力的从师哥的脸上滑落,一滴泪滴落在我的脸上我无力的闭上了眼,当灵魂缓缓从躯体抽离时,我看着那个男人抱着我哭的撕心裂肺…我笑了,突然觉得这一世至少没有白死…他至少是爱我的…

番外明楼

明楼看着怀中的女人闭上眼,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曾经相爱的光景还历历在目。

他难以相信他们之间竟走到这一步,要以这样残忍的方式告别对方,他竟不知道怀中的女人是以那种方式爱着他,当他向她开枪的那一刹那她的心是有多痛…他回想起那年的雨夜,她在她楼下狼狈的哭喊,他在想如果他当初鼓起勇气跑下楼,和她一起私奔,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番外明镜

明镜看着程锦云,心里有些不喜,策反这件事在她心里一直是根刺,这个女孩,口中说着爱着明台,但是她还是不敢相信。

“他没了,你会永远不嫁吗?为了他”明镜问着。

看着程锦云愕然,明镜不由得苦笑起来:你知道汪曼春吗?她十六岁的时候,就像你现在一样,站在我家门口,她告诉我,她要嫁给我弟弟。

我告诉她,行,除非我死!你知道她怎么回答的?她说,行,我就等到你死的那一天!所以,那个疯女人到死依然没有嫁。

她十六岁的时候,我拆散他们,我把明楼打个半死,她在雨夜哭一晚,她浑身湿透了,嗓子哭哑了,我都没有动过恻隐之心!

第二天,我将她买给明楼的衣服扔给她,我看着跌倒在地,却还不死心的爬着将那一堆染血的衣服,如珍宝一般抱入怀中哭着,那一刻我真的相信她是爱我弟弟的。

那年她被明楼设计被拘,她却逃出来,拿着没有子弹的枪要挟我,设计明楼开枪,最后她死在明楼怀里,到最后我才知道,她原来什么都知道,心甘情愿的被明楼利用,用她的命来成全明楼,我厌恶那个疯子的一切,唯独承认她爱人的勇气。

我在想她真的爱明楼到骨子里了,如果她不是汪家的人,我说不定真的会接受她。

程小姐我欣赏你的一切,唯独……唯独不相信,你会爱明台到永远,所以请回吧”

程锦云失魂落魄的离开明公馆,明镜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又想起汪曼春…那个不顾一切爱着她弟弟的女孩

初三:汤雯淇

精选读者点评

曼春在雨里爬向那件带血的衣服,这个画面我反复看了三遍,袖口的血、香水味、撕裂的布料,全扎进人心里了。你写出了爱里最疼的笨拙,比哭喊更让人心急的是她连倒地都要朝着他方向爬。下次试试把“师哥”偶尔换成“明楼”,看语气会不会突然多一层刺痛感呀!

遇见你

600字
主题:爱与牺牲、迟来的告白、成长顿悟、童话哲思

在花园里,一个小女孩慢慢地走向一朵妖艳的玫瑰花旁。

小女孩慢慢地蹲下,静静地看着玫瑰花。

其实,那朵玫瑰花是风邻国王子。但是,小女孩却不知道真相,如果想要风邻国王子从一朵玫瑰花变回王子,那么就要牺牲救他的人的性命。

小女孩每天都来看花园这朵娇艳的玫瑰花。而王子也在静悄悄的看见小女孩。他们很快成为了朋友。小女孩每次来都会坐在一旁。对王子说自己的心里话,而王子也静静听着。

今天下雨了,小女孩带着一把伞跑出来对王子说:“我再也不能来看你了,因为我马上就要去另一个美丽地方了。“王子却在想美丽的地方在那?小女孩站在玫瑰花的旁边。小女孩摸了摸玫瑰花,却没想到玫瑰花的刺不小心扎到小女孩的手了,玫瑰花渐渐变地变成一位帅气、英俊的王子。

但是,小女孩却在渐渐的消失。小女孩笑着说:”其实我早就知道你是风邻国王子了,却不知道该怎么救你好,我就去问女巫,她说只要牺牲我自己,就可以救你了。当时,我听到我能救你的时候我有多么开心,因为我我马上就要死了,在我死之前我可以救一条人命,值了。”王子渐渐的留下了眼泪拼命的想抓住小女孩的手,却怎么都抓不住,直到小女孩消失在他的面前。王子拼命的笑着说:“我爱你,我爱你很久了,当你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爱上你了。”这三个字,直到今天才说出来,才发现已经晚了。

从那时起,花园里到处都是玫瑰花,王子都是自己照顾这些玫瑰花,就像小女孩对自己一样。

初三:黄小蕊

精选读者点评

这结尾的雨和刺,写得真悬着的心!小女孩摸花那一下,我手心都出汗了,原来最疼的不是扎进手指的刺,是她笑着消失时,王子抓不住的那截手腕。玫瑰开满园子,可再没人坐在旁边说心里话了。

来自地狱的救赎和天堂的纪念

1200字
主题:亲情羁绊、命运错位、成长代价、真相重量、无声坚韧

----人为何生来便被命运玩弄?------------------------

曾有人问过她,幸福该被如何定义?

她浅笑着:“幸福早在我挚爱的阿宸离开那一刻就不在了,也不会再度拥有了。”

目光深邃辽远,阿宸走了,把我的心也带走了,我的幸福是他,我的命里也只有他。

他离开的第三个月,好友约她出来聚聚。

其实她都知道,不就是害怕她想不开么?阿宸走了她都没垮,没有完成两人梦想之际她又怎么会随他而去。

而拥有了小念之后,她的回答是:“幸福就是安安稳稳将小念拉扯长大,爱他疼他给他他想拥有的世界。”

而现在,有个长得和阿宸一模一样的男人出现,告诉她:小念不属于你。

------------------------带走小念,就请带走我的性命-----------------------

她叫来小念。

苏牧枫小心翼翼地拥着眼前的小男孩,对她说:“伍小姐,你将小念教导得很好。”

接着他问小念:“愿意跟爹地回美国去么?”

她感觉心骤然一紧,虽然明知道若是让小念自己选择肯定是跟着自己的,可,苏牧枫绝对不是善茬,他比阿宸更锐利,更有心机城府,她根本无力阻止什么。

苏念歪着小脑袋,笑得很稚气,他指着她:“妈咪去,小念就去。”

苏牧枫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扫了她一眼,继续问:“如果妈咪还要留在这里等叔叔,那小念愿不愿意先跟爹地回家,爹地家里有变形金刚和铠甲勇士喔。”

苏念很果决的摇了摇头:“妈咪不去,小念就不去。”

他歪着头:“小念不是应该叫你伯伯么,怎么成小念的爹地了?”

她走到小念面前,蹲下身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小念乖,叫爹地。”

小苏念仰着脑袋问苏牧枫,面容渐渐严肃起来:“是不是我叫你爹地你就会将我带离妈咪身边?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位叔叔,请你走吧,这里并不欢迎你。小念要和妈咪在一起,小念要一生一世都跟妈咪在一起。”

这番稚气的话语却让她眼中翻滚出豆大的泪珠,小念,小念,无论叫不叫他爹地,他都会带你走。毫无悬念。

小念,这是我用了五年去爱的宝贝啊。他应该是阿宸的孩子,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那一抹简单的悸动,来自天国----------------------

少时相依为命,终时分道扬镳。

苏牧枫看着眼前的母子,说实话眼前的女子给了他很大的震撼。

他来之前没有想过苏念会是自己的孩子,只是不管怎么说苏念都是自己的侄子,他只是来看望他过得好不好,虽然私家侦探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个叫伍玥的女子待小念比亲生儿子还亲,但终究还是放不下心。

他顶着跟小宸一模一样的脸也是出于恶作剧,看她见到他时该是怎样的震撼,虽然三十多岁的老男人玩这样的把戏真的…很幼稚。

然而她却只是一时失神,并没有怎样崩溃或歇斯底里。小宸眼光不错,这个女子果然有闪光之处。

当她得知她疼爱五年的苏念是自己的儿子时并没有激动或者露出什么防备或准备鱼死网破争夺抚养权的念头,当然也不排除是她有自知之明。单就这几点她就已经让他略微佩服了,毕竟拉扯一个孩子长大并不容易,更何况小念被她教导得这番睿智及彬彬有礼。

看她哭泣和无助的神色,竟然会打心底涌上一种怜惜和不忍,难道因为小宸爱她,而他和小宸是双胞胎因此被影响了么?

初三:憾地山神

精选读者点评

“小念歪着小脑袋”那段,真像蹲在旁边亲眼看见的!眼神、语气、小动作全活了,比好多大人写得还准。后面“妈咪不去,小念就不去”重复两遍,不啰嗦,反而把心揪紧了。再留心下标点,破折号用得有点多,像喘然而气来,试试逗号、句号换换气。

老婆,我们复婚吧!二

1850字
主题:婚姻裂痕、家庭羁绊、年少担当、情感误解、代际冲突、自我觉醒

他们两个人从民政局出来,互相瞪了对方一眼,哼了一声,立即往反方向走。

童音的手机响起来,她的脚步也停下,是母亲给她打来的电话,她有些疑惑,接听,“妈?”

电话里头,童母一开口就是责骂,“童音你到底在搞什么?!竟然把多多一个人丢在家里?!”

童音这才想起她跟连靳都把多多忘了,现在回想都觉得后怕,如果多多自己一个人在家出了事怎么办?

童母还在数落她,“你是怎样当妈的?有你这样子把孩子丢在家里的吗?连靳呢?我就知道让你们两个人照顾孩子根本就是个错误的决定!”

童母还在抱怨不满,童音听到连靳的名字,就想起他们已经离婚的事情,大声回了母亲一句,“我跟连靳已经离婚,他干嘛去都跟我没关系!以后我会自己一个人照顾好多多!”

“你说什么?!”这话对童母来说,简直就是晴天霹雳。

声音太大,童音都忍不住将电话拿开,太刺耳了。

她就知道家里人反应会很大,但不管怎样,那已经是事实!

她转身,听着母亲在电话里头骂她,而她的目光,看着前面,却早已经见不到连靳的身影。

哼!一定是找女人去了!

呸!她才不稀罕他!

回到了童家大宅,童音马上又被家里人质问,问她跟连靳到底是怎么回事?

童音真的不想回答这个问题,有些不耐烦的回答,“我说了我跟他已经离婚,就在刚才,多多归我,我以后跟他河水不犯井水,各走各路!”

“之前警告你不要跟他们连家的人来往,你偏要跟那个小子搞出孩子来!现在才刚结婚,你们又给我闹离婚?你们当婚姻是什么?你们当多多是什么?”童母大声质问。

童音倔强着不说话。

童父安抚妻子,然后跟童音说,“音音,你告诉爸爸,是不是那个小子欺负你了?”

童音是他们的老来女,从小到大都备受宠爱,不然也不会允许她跟死对头的儿子在一起。

现在,他们离婚了,当父母的,当然认为是对方的错!

童音已经不想再讨论谁对谁错的问题,反正他们已经离婚了,她不想再提。

她大哥不在家,但是二哥童俊在家,正半眯着眼睛盯着她,询问,“他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

童音摇头,“反正我们已经离婚了,而且多多都归我,我不想再讨论跟他有关的事情!”

她抱着懵懂的多多回房间,不想再多说,剩下的人面面相觑。

虽然他们都不喜欢童音跟连靳在一起,但毕竟两个人都有了孩子,即使童音什么都没说,但是他们的心里,还是将过错推到了连靳身上。

敢欺负他们童家的孩子,就别想过得有多舒坦!

、挨揍

连靳想跟童音离婚吗?

其实他不愿意的,他爱童音!

但是,有时候他就是受不了童音的胡思乱想,更受不了她的咄咄逼人,两个人很容易就吵起来了。

就像这次的离婚事件,两个人一冲动,就真的离婚了!

他自己一个人躺在属于他们两个人的家里,看着天花板发呆,心想,那女人是回家了吧?

好可恶!还把多多抢走了!

连靳大力的捶了几下,他才不要承认他是在想那个可恶的女人呢!

叮咚!

门铃的声音。

连靳立即坐起来,有些诧异,现在都已经是晚上,会有谁过来?

绝对不会是童音那个女人,她进来怎么可能会按门铃!

他走出去开门,只是门才刚开,他就受到了攻击,被一拳_。

他一阵晕眩,都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拎住衣领,拳头再次挥下,痛得连靳眼泪都要出来了。

“别打了,有事好商量啊,二哥!”他在对方第三拳挥下来之前赶紧求饶。

没错,来人就是童音的二哥童俊。

童俊虽然性格冷冷的,但是对童音这个妹妹的宠爱也是有目共睹的。

当初他搞大了童音的肚子,也是被童二哥揍得半死。

连靳很清楚他拳头的威力,再打他就得在家养伤不能出门了!

童俊一把将他拎起来,抵在墙上,冷冽的眸光盯着他被揍得淤青的脸,“当初我说过什么?如果你敢对不起音音,我就揍死你!”

连靳现在扯动嘴角都痛,忍耐着脾气跟他说,“我没有对不起她!要离婚都是她提的!”

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分明都是童音自己胡思乱想的,他跟那些女人一点关系都没有!

“你没对不起她,她会跟你离婚?”童二哥摆明就是相信自己的妹妹而不相信他。

连靳这个人生得一双桃花眼,口甜舌滑,把自己妹妹哄得心花怒放,童俊从一开始就不喜欢他,觉得他配不上自己的妹妹,如果不是童音怀孕了,他是绝对要反对到底的。

果然,他当初就该反对到底,现在,他只想揍死他。

“二哥,二哥,有事好商量啊!啊!痛!”

他打不过童俊,也不会跟童俊动手,只能躲,还不能还手,结果被揍得很惨!

之后,还是他三姐连葵来了,才阻止了童俊的暴行。

“你干什么?!”看着满脸淤青的弟弟,连葵很心痛,怒瞪着童俊。

童俊紧绷着脸,“问你弟弟,他做了什么!”

连葵护着弟弟,“他能做了什么让你将他往死里揍?不就是离婚吗?这也不是一个人的决定,你没权利这样子对我弟弟!”

他们离婚的事情,还是童父告诉他们的,因为他直接打电话过去将连父臭骂了一顿。

连家人现在已经赶过来,而连葵,率先来了。

初三:韩亦晟

精选读者点评

这离婚现场力道十足!民政局门口“哼”一声就散伙,手机响得拿捏有度,妈一开口就炸锅,节奏像追剧,我边看边点头。多多被忘在家那段让人牵挂,但后半截连靳挨揍时突然插一句“初三:韩亦晟”,像铅笔头戳破纸,愣是把我拽出戏了。哪儿来的韩亦晟?是笔误?还是藏线索?下回悄悄告诉我。

最后一座城

7200字
主题:暗恋、成长、错过、奔赴、释怀、时光

1

2026年夏,红豆窝在小小的出租房,对着笔记本电脑微弱的光赶稿。

就在三个小时前,台风登陆,风雨交加,风道都要把房子掀起了,然后毫不预兆的停电了!接着电脑“叮的一声,电脑没了电,屏幕黑了,红豆气愤地关上了电脑盖,这才发现四周黑的可怕,雨猛烈的敲打着玻璃,就像无数双手在拍打着玻璃,挣扎着要进来。红告诉自己要镇定,可还是控制不住的恐惧。她有点想哭,他明明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好到处漂泊,忍受这种恶劣的情况?都怪宁宫,要不是他准着方晴满世界跑,他与不用追到天涯海角!

红豆越想与委屈,忍不住给宁宫打电话。电话通了,红豆假装随意的问:“在哪里哪?”

“还能在哪,老家呗!”

“你不是在台北吗?”

红豆突脱口而出,不是方晴在哪,宁宫就在那儿吗?接下来他说什么,红豆也没有听清,她想说,“我就在台北,我以为你来了呢?”结果一场空。红豆傻了,宁宫不在台北,那她千里迢迢的来一个没有宫宁的城市做什么!?电话那边风平浪静,很是安宁,而她,还在忍受这台风!停电!黑暗!

“嘭”的一声巨响,房前的风扭断的树干直接砸大窗户上,玻璃碎了一地,狂风交杂着雨水,林了她一生水,有冰又冷,冷到心底。红豆这么多年来对宁宫的固若金汤的执着和坚持,终于死了。

2

红豆和宫宁是初中同学。

有一个句子能很好的形容红豆,没有故事的女同学。她处在被人忽视,中庸的地带,老师不关注,同学没记住,多年后的同学聚会,相见,觉得眼熟但却怎么也叫不出名字,红豆的初中时代,就是如此。

启华初中好似,能进启华大多加精不差,提起来都是有头有脸的孩子,虽然聚集了不少“富二代”校风却没变差。红豆不明白爸妈为什么一定要考进启华,跟同学显赫的家世比起来,他太一般了。他不喜欢启华中学,这里让他自卑。要是能换一所学校就好了普通一点,她也能很快乐,启华能让红豆喜欢的就是空无一人的天台,看看书,听听广播,或者什么都不做躺着看云,这短短的一会让她很自由教学楼后以很多高大多树,树枝伸到天台上,红豆做了只晴天娃娃,挂着,隐隐的他觉得天台只属于自己。

这天,他照例到天台上,却发现有人了,这坐着,垂头丧气。

世宫宁,今天上语文课,他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向方晴表白,一句“告诉放弃,宫宁喜欢你”的字条传到最后一排结果方晴毫不客气的举起手:“老师,宫宁扰乱课堂秩序。”他被老师叫去罚站,这没什么。真正有杀伤力的是方晴下课找他,对让说:“宫宁,你有权喜欢我,但不要打扰我。”

红豆回头,清楚地看到青年眸里的期待裂成碎片,他很难过,被伤到了。

宫宁坐在另一边,红豆做到角落里,互不打扰。天黑了,红豆坐回教室,收拾桌子准备自习,却发现日记本落在天台上了。红的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上去一看,宫宁正饶有兴致地翻着红豆的日记本,红豆一把抢过,怒视他。

3

宫宁继续不怕死的喜欢着方晴。

方晴是一个低调的女孩,红豆对她的印象很好。他很少说话,喜欢穿长袖,脸色常年呈现一种透明色的白,静静的看书,抬头望向窗外,神色又不同于同龄人的苍凉。这是个有故事的女孩,在她面前,宫宁就像一个长不大吵着要糖的孩子,她是不会喜欢宫宁的,红豆替宫宁感到悲哀。不过少年的感情大多固执而毫无道理,宫宁还是喜欢这方晴,每次被她拒绝后,他都会到天台去疗伤,黄昏的光把少年的忧伤大的明媚而清新,红豆觉得,多年以后,如果她给宫宁写信,他一定会告诉他,说,少年我看到阳光落在你的肩膀上休息。

宫宁长得好看,第一眼就会让人惊艳的类型,有精致的容颜和眼睛。听说是班级上最小的学生,有着天才般之智商和低于水平线的情商,书香弟子,家境单纯,被保护的很好,红豆敢打赌,宫宁长这么大的挫败就是方晴不喜欢他。

红豆有点幸灾乐祸,红豆讨厌那些天生就能得到所有的人,宫宁就是那种人。

她想,最后方晴又元不喜欢他,红豆不是一个恶毒的女孩,可不知道为何,红豆就是没有办法祝福他们,后来红豆才发现,自已对宫宁别有用心,她像宫宁喜欢方晴一般,爱慕着这个男孩。

那时,红豆还没发现,两个人占据天台的一边,井水不犯河水,红豆写她的小说,宫宁治疗内伤,不过显然,宫宁想找一个人倾诉。

有一天,他过来:“肖红豆,《长歌》写完了吗?”《长歌》是红豆写了一半的小说,不管是宫宁真的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句话都让红豆高兴,他摇头:“还没有。”

“最后让他们在一起吧!”

“为什么?”

“他那么喜欢她,做了那么多事,如果没有在一起,好可怜。”

“要你管。”红豆把这日记本走下去,回头看了一眼,少年抱着膝盖,孤零零的坐在那里,确实太可怜了。

晚自习,红豆没有心思做作业,他拿起日记本,给《长歌》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第二天傍晚,宫宁上来了,少女见状似无意的说:“我让他们在一起了。”

“真的!”宫宁眼睛亮了,有点不好意思的问,:“能给我看看吗?”

红豆想了想,把日记本递给他。宫宁坐在她的身边,认真的看完,把日记本还给红豆:“肖红豆,我喜欢你的故事,谢谢你。”

他这句话是,背后是大片大片的晚霞,铺满天际,少年美好的容颜和柔和的眉眼,就像这个黄昏一样让人永生难忘。红豆接过日记本,转身下楼心跳如雷,她假装镇定的走了几步,直到楼梯处,才开始奔跑,奔到最后一层,他气喘吁吁的看着墙,真是要人命的貌美如花。

4

这是第一次,后来宫宁见到她会问:“红豆,你写新小说没有?”从肖红豆变成红豆,用了一个学期,两个人已经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他们都喜欢天台,有时候宫宁来晚了,红豆就把日记本放在一个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基地,宫宁看完了,会写上“朕知道了”。没有人发现红豆写小说,除了宁宫,他是她读者。

起初她写小说,就是取悦自己,发泄烦闷。后来他写故事,全是为了宫宁,应为他喜欢她的文字,这让他欣喜。哄都不写悲剧,无论过程怎样曲折,虐恋情深,结局都是美满的。因为遇见宫宁后时光变美了,她要“他们”都有欢喜的结局。

可惜,宫宁还是追不到方晴,他写情书,方晴原封不动的退会;他送她回家,被人举报跟踪。这个美少年万分沮丧:“为什么方晴这么讨厌我?”

“他不是讨厌你,只是不喜欢你。”红豆感觉的到,方晴不是骄傲任性的女孩,不过想让宫宁死心。现在的红豆是真的关心宫宁,她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实话:“宫宁放弃吧,方晴不会和你在一起。”

宫宁沉默,许久才抬起头,眼圈红了:“红豆,这是我的初恋。”那眼神的委屈让她心一揪,红豆在心里叹息,问:“想不想让她永远记住你?”

宫宁眼睛亮了,红豆望向天边,说:“那就为她写一本日记吧?”

为了她写一本日记,里面全是你关于她的事,只言片语,不求回报。喜欢她多久,就写多久,到了毕业那天,亲手送给她,没有女孩会拒绝一份这么真诚的心意。多年后,她已身为人母,无意间翻起这本日记,他会想起一切,她年少时曾被那么无所求的喜欢过。

“比起横冲直撞的表白,你送她一份不会老的回忆,一份善意的珍重,不是更美?”

红豆看着宫宁,宫宁睁大着眼睛,眼眸里绽放出越来越明亮的光彩,他兴奋的跳起来,用力拥抱了她一下,:“谢谢你,红豆,你真是太好了!”红豆僵硬的被拥抱着,其实这拥抱很快,一抱就放开,不过足够的铭记,她要把这一时刻精确的描写进小说里。宫宁放开她,走了几步,又过来拉着她:“陪我买日记本,陪我,陪我,你们女生知道女生喜欢什么!”红豆任他拖着,如果宫宁是黄昏,那她是午夜的冷月,见不得光的暗恋。

5

宫宁的日记写了,但没有送出去。

那已是两年后,宫宁的日记写满了。

中考结束,班主任召集大家开告别会,宫宁准备趁机送日记本,老师说什么,宫宁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视线跟着方晴转。

解散了,宫宁拿着日记跟了出去,跟到操场,他止步了。他看见方晴身边站着一个人,戴着墨镜,手拄拐杖,是一个非常好看的少年。这都没关系,重点是方晴看到他,绽放的笑容比任何时候都要绚丽。

“你没看到,他们默契的就像他是她的眼睛,仿佛认识了一辈子。

宫宁坐在天台上,手里还拿着没有送出去的日记。两年,七百多个日夜,他所有的心情,最后还是没有送出去。红豆不知如何安慰,为什么要这么善良?傻瓜,只是一本日记,你不会打扰到她。

可宫宁还是不愿,他希望他心中最珍贵的女孩能像那样微笑。红豆拍了拍他的肩膀:“算了,节哀顺变。”

她也只能说一句,她看着日记:“那它怎么办?”“放飞吧!”宫宁努力的笑了笑,笑的很难看,她哽咽道,“就让它们随风而去!”

红豆陪宫宁折了一个下午的纸飞机,他们依旧在阳光下,把两年宫宁对方晴的心情,一页页撕掉,折成纸飞机,一只只从天台扔下去,看着他们滑翔,飞过,最后不知飘到哪里,就像他们苦涩的青春。

红豆尽量不看宫宁,她注意到这个善良的少年不时的擦着眼泪。但红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宫宁,她拥抱了一下他:“没事的,哥们,将来一定会有人很喜欢你,你也很喜欢她。”

说的最后她快哭了,宫宁也抱住她,他的眼睛比兔子还红:“红豆,你也一样。”

宫宁离开,带着红豆的小说集,他说谢谢红豆一直以来的陪伴,他从来没有为它做过什么,他的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说不定会认识能将它们出版的人。红豆想说,她一点也不在意这些,她写的小说就是给他一个人看,但她没有说什么。她不懂怎么开口,对这个伤心的少年说,我没在一起吧,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你只要喜欢我就可以了,一点点我就很满足了。她不敢,她先让宫宁走,从天台看到他瘦弱的背影,边走边擦眼泪,他还是如此的伤心。红豆哭不出来,她嗓子堵得难受,她把一本真正宫宁喜欢的故事放到秘密基地,这里不再是故事,而是她对他两年来的全部感情。她用防水纸包的严严实实,藏得很严密,或许永远不会有人发现它,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他,谁发现都没有意义。

6

红豆和宫宁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宫宁成绩很好,红豆只能考离他很近的学校,时光流逝,宫宁爱着方晴,红豆只能远远看着宫宁,三年后,他们分别在一个城市的两端上了不同的大学。

他们还时常联系,偶尔见面,但也只是好朋友。红豆想不到的是,大二那年,竟有编辑联系她,宫宁吧红豆的小说打印出来,满世界的投稿,就这么投中了,也是这天,宫宁打电话给红豆。

“红豆你知道吗?方晴有家族遗传病,很严重的那种!”他的语气很沉重,很焦虑,仿佛病的不是方晴,而是他。红豆心里一沉,像过去那样安慰他,挂了电话,过稿的开心被洗刷的一干二净。

宫宁跟着方晴满世界跑就这样拉下帷幕,他不是在追求她,而是真正的但心她。

方晴男友眼睛不好,视力不过0。1,就算非常出色,也有不方便的时候,方晴又要定期复诊。宫宁怕方晴哪天出了什么事,连帮忙的人都没有,他要呆在她的身边,要有意外,他就可以马上出现。偏偏这个时候,乐此不疲,红豆不明白,宫宁说,因为方晴的但又眼睛不好,她才要做他的眼睛,陪他看遍这世间的繁华。实在感人,就是太折腾了,他们一换城市,宫宁就跟着跑,连带红豆也到处追。

大学毕业后,红豆也工作了,可看到宫宁跟着方晴到别的城市,还是狠心辞职了,红豆想,就这样吧,破罐子破摔,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反正写小说还能赚几个钱,图个温饱,她就专职做稿人了。

红豆当然不是为了方晴,就是放不下宫宁。

他没有特意的联系宫宁,就想和他待在同一个地方,想着某一天他们在路上走,擦肩而过就认出了彼此,那才是真正的浪漫和惊喜,宫宁从没有想过,为什么他们总是在不同的城市见到鼻息,他把这种现象归为奇迹,也没发生在红豆身上,他们还是一个人,喜欢的那么艰辛。

短短的几年,他们走过很多城市,租过各式各样的房子忍受着鸟语般的方言,水土不服练到随遇而不安,他们偶遇过,也有到离开也没有见上一面,红豆从不计较,她怕计较就会失去勇气,她只能这样马不停蹄的追着宫宁,不去想,特别是未来。如果他们的感情是一场朝圣,那他们都是一路三步一拜的苦行僧。

红豆不知道能忍多久,直到这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天,她对着一地的玻璃彻底崩溃了。她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她绝望了,连伟大的宫宁都可以爽约,她肖红豆一个俗人为什么要坚持?

就这样吧,结束了,肖红豆死心了!

7

红豆在风雨中过了一夜。

第二天,风小了,雨还在下,红豆穿着拖鞋扫一地玻璃,就像幽灵,房间整理完,她换上衣服上医院,她的脸色吓人,温度却往上窜,在昏倒前,把信用卡交给护士,只说:“别让我死,我要住的房间。”

红豆大病了一场。她恍然大悟,原来除了喜欢一个人,就算小小的感冒,也会要人命,如果连自己都不珍惜,谁还会来爱你?红豆病好,忘了宫宁这么一个人,她换了手机号码,给所有人发通知短信,除了宫宁,从此她要无爱一身轻。

再换号码前,红豆给宫宁打了最后一通电话,宫宁的声很小,有点奇怪,红豆就问他在干什么,宫宁苦笑地说在相亲,红豆脱口而出:“方晴怎么办?”

宫宁沉默了很久,说:“我也有我的人生,不可能一辈子牵挂她。”

红豆“哦”了一声,挂了电话,把卡拆下来,踩了几脚,又扔的远远的,“去你的宫宁,滚出我的人生。”

红豆要忘掉宫宁,她写了小说,讲了一个女孩做了个梦,爱上了梦中的男孩。

那少年真美,世间男子,在他面前都成了臭铜,唯有他如金子般闪亮,少年说,他随是梦里遇见,但在现实的生活中,也是存在的,叫姑娘找他。

女孩喜欢他,自愿在天涯海角去寻找,可她到了那个少年说的地方,大家都说没有这个人,此时姑娘是一个快要嫁人的新娘了,家人说他有病,带她去看病。女孩怎么承认自己有病?她梦里还和那个青年相见,女孩折磨的疯疯癫癫的,少年也不知去了哪里,他崩溃了,后来有一天有人来敲女孩家门,是那个少年,但女孩已经不认识他了,她望着白衣如故的少年,不断地重复,是的,他给本不存在,对,我有病,我不要放弃治疗。”

编辑看到这最后一句话,吐了满屏的血,说:“你再编冷笑话么?”

红豆对宫宁就是一场冷笑话,从头到尾,都是她的幻想,一想到过去几天,她还想一个疯婆子,一样,她不得不穿越到过去,把那个肖红豆掐死,醒醒吧,赶紧任命,宫宁是不会喜欢肖红豆的,索性,肖红豆终于学会忘记,这么多年,肖红豆多么的真爱这宫宁,她不舍得他有一点点展露,披层面纱都不肯,他是她心中深藏的秘密,她舍不得抛头露面,在文字被人津津乐道,她就是好的不容别人诋毁。如今她顿悟了,她要写一个宫宁的故事,来彻底的遗忘他。

8

红豆在台北写完这个故事《最后一座城》

最后一座城,我被你流浪在这里,以后再也不会跟随你一步。

她想写一个女疯子,追求到一个人末日。可下笔时,她就回忆,重回到那段天台的时光,红豆平静了,没有人要求对这段感情付出什么,宫宁是无辜的,他一无所知。

她记得,在天台最后一面,宫宁说:“红豆,如果你以后为我写故事,就写—”

红豆以为他会说,让他们在一起,但他却没有,宫宁眼里都是难过,可他说:“就写最后她很幸福,一辈子都幸福,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他祝福她,就算方晴从没有回应他的真感情,宫宁还是祝他们。故事写到最后,红豆释怀了,他边哭边写:

我亲爱的男孩,你永远不知道我你被这么深沉的喜欢过,被这么毫无保留的对待过,不怪你,我的自卑和骄傲太过强大,让我始终没有勇气站在你的面前,可是我不后悔,不后悔我们相伴和我追随你的岁月。

因为你,我的生命里的少年,我走过这么多的城市,看到这么多不同的风景,你让怯弱的我能够一个人勇走天涯,你不知道你有多伟大,你甚至让我成了一个写字的人。不不不,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少年,你的爱要归何处?原谅我,我放弃了,我还是不能成为那你很喜欢很喜欢的人。

过去,我曾无数次想过,我为你写过的爱情故事最后在你的记忆里变成了什么。我藏在文字里的每一句喜欢你,都是对你的倾诉,不知你是否看到。

我暗恋过的少年,谢谢你,出现我的生命中。

谢谢你,宁宫。

9

这次,红豆写署上的名字,虽然只是笔名。

写完那天,通行证也到期了,在机场,她似乎听到有人叫她,回头看了一眼,没有人,就过了安检。

她回到老家,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安静的生活。

那片被她用来遗忘的小说竟让她红了一把,编辑来催新文,红豆说:“我再也写不出更好的故事。”因为她这一生就只能这么轰轰烈烈的暗恋过一个人。

忘了宫宁的红豆,很快交了一个男朋友,谈婚论嫁。

新年是初中同学聚会,红豆也去了,遇见了越发清俊的宫宁,连时光这把杀猪刀,都放过了宫宁,红豆对他点头微笑,她莫名的成为了班级的红人,大家都叫她肖作家,轮番敬酒,过分的热情让她受惊若宠。偏偏他有严重的酒精过敏。宫宁站起来,帮她挡了所有的酒。同学们打趣,以前没发现,你俩的关系这么好,宫宁平静的说:“你们不知道,我和红豆,初中是就是的朋友。”这句话差点让红豆哭出了,她就喜欢这个人喜欢到地老天荒。

宫宁吐了,红豆站在一旁,很无措。

宫宁说他没事,帮她叫了出租车,说从来都是红豆看宫宁走,现在换他送红豆一次。

红豆坐在车上,回头看到路灯下宫宁孤单清瘦的身影。方晴没来,听说,2026年的夏天她去台北结婚,也是那时,宫宁彻底的放弃了。开车开到半路,红豆让司机掉头起启华中学,她一个人来到天台,她去找那个曾经属于他们的日记本,摸了半天没摸到,到摸到一封信,红豆拿出来,自己很熟悉,是宫宁的。

2026年的夏天,有启华学校的学生来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她说有同学发现天台上有一本日记,都是写给我的,写了3年,看过的同学都哭了,他们自发寻找我,问我是不是宫宁。

那一刻,我明白,为什么红豆在台北,为什么我没总是在不同的城市巧遇,有多么大的巧合能总在不同的城市相遇,原来这不是奇迹,我马上启程到台北,下飞机就看到红豆,我叫她。

红豆没有回头,我想她没有听到,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红豆。后来,终于有你的消息,你交了个男朋友,我曾恨过,为什么轻易恨别人在一起。

后来,我想到那通我告诉你我在相亲的电话,其实我那次相亲,纯属是为了应对父母。我是在乎你的,我只想亲口告诉你,我愿意追随你到天涯海角,只是命中注定我门错过了。

那天,我来到天台,写了这封信,却不知道,要寄给谁,年少的宁宫,还是已是别人女友的红豆,比如说在一起吧,我也很喜欢你,可是这样都不是对的,还好红豆给了我一份永远不会老的回忆,红豆你说的对,多年以后看到这一本写给自己的日记,时间变得一点也不可怕。

红豆看到最后,眼泪已经止不住,他在空无一人的天台嚎啕大哭。

她看到了,看到宫宁说喜欢,说在一起。

可一切已经太晚了,就像那年,他们一起在天台放飞纸飞机,纸飞机再也飞不回来,红豆和宫宁也回不去,就算过去再美好的时光,他没最后还是各自沦落天涯初三微小说作文:最后一座城。end

精选读者点评

台风夜玻璃碎得真脆!“红豆气愤地关上了电脑盖”,这个“关”字用得妙,像把心门也“啪”一下合上了。后文“冷到心底”“固若金汤的执着终于死了”,情绪一层层往下沉,不煽却烫人。就是“宁宫”“宫宁”混着写,读着绊脚,得统一个名儿。

千与千寻续写

1350字
主题:守候、蜕变、归途、平凡、相守、温柔

千寻和父母平安的回到了新家后,她站在自己房间的窗前,恋恋的望着对面的山上隐约可见的神庙顶,心中充满了对白龙的思念,手里把玩着她临走时钱婆婆给她的紫色皮筋,耳边响起了当初钱婆婆跟她说的话,当时钱婆婆把她拉到身边悄悄告诉她,等她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后,白龙也一定会回去的,那时她只要看到紫色皮筋飞起,跟着它就可以找到白龙了。

摊开手掌,皮筋静静地躺在手掌上,没有一丝动静,她叹了一口气,把皮筋绑在头上……

已经过去两个月了,千寻仍没有见到白龙回来,心中满是惆怅,但她坚信,白龙会回来的,她一定会再见到白龙的。一天,千寻躺在床上想着心事心情好烦躁,她拿下捂在头上的被子,深吸一口气,然后猛地吐出来,一头爬起来,望望窗外,外面已经很晚了,天上星星一闪一闪的,真的好漂亮,千寻穿好衣服站在窗前,微风拂面,将她散开的头发吹起,好凉爽,千寻觉得心中的不快和烦躁都随着这微风散去了,也有了倦意,刚抬起手想揉一揉眼睛,却突然发现自己戴在手腕上的那个紫色皮筋居然……居然在发光,难道是白龙,她急忙取下皮筋,捧在手掌颤抖的问道:是白龙来了吗,你能带我去见他吗?话刚说完,紫色皮筋飞出了她的手掌,千寻急忙穿好鞋子,跟着皮筋跑了出去,皮筋直飞到那个神庙门口才停了下来,千寻拾起皮筋,拼命的喊道:白龙,是你吗,你快出来啊,突然,神庙内传来脚步声,千寻睁大眼睛紧张的看着,一个人吃力的扶着墙走了出来。千……千寻,千寻一下子就听出这就是白龙的声音,那个人的样子也渐渐清楚了,真的是白龙,千寻飞快的跑过去扶住摇摇欲坠的白龙,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白龙虚弱的看了一眼千寻,就晕了过去……

第二天,白龙醒来了,他吃力的坐了起来,迷茫的忘了忘四周,接着就看到了床头柜上相框里的千寻的照片,他拿起照片抚摸着照片上那个熟悉的可爱的脸,心中充满了喜悦。嘎吱,门开了,白龙下意识要起身自卫,却因为四肢无力又摔倒在床上,千寻急忙走过来,着急的去扶他坐起来,白龙你不要乱动嘛,你太虚弱了,要好好休息啊。白龙看到千寻这么为自己担忧,很是欣喜,情不自禁吻了一下千寻的脸颊,千寻红着脸退到一旁,把早餐端了过来,“你这么虚弱,要多吃点有营养的,我叫妈妈做了瘦肉粥,你吃点吧。千寻舀了一勺粥,吹了吹,来,张嘴,啊!千寻像喂小孩似的喂白龙喝粥,白龙深情的望着千寻,乖乖的张着嘴让千寻喂着。早餐过后,千寻坐在床边和白龙聊起天了,白龙,你和汤婆婆商量想要离开,她是怎么答应的,你为什么会这么虚弱的回来?千寻好奇的问道,我……”白龙皱了皱眉,汤婆婆说,除非我能把体内全部的魔法能量都给她,她就放我走,所以……所以……我就答应了,我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不会任何法力的平凡人了,没关系,做平凡人一样也会快乐的,而且还有我在你身边,难道不是吗‘’千寻坚定的握了握白龙的手,嗯,千寻说的没错,我不会再伤心了,从今天开始我要开心的活着,为了自己活着,也为了你活。白龙激动的把千寻拥在怀里,千寻也开心的拥住了他的腰……

一个月后,白龙,不,应该说是赈早见琥珀主他找到了他的父母,他还恳求他的父母搬家到千寻家旁边,每天早晨,千寻就和琥珀主手牵手一同去学校,放学后,两人也一起踩着夕阳回家,总之,他们觉得很幸福,很幸福。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紫色皮筋的设定透着灵气!从窗边把玩到深夜发光,再到神庙门口悬停,像一根细线,把思念、等待、勇气全串起来了。尤其“皮筋飞出她手掌”那一下,比喊十句“我想你”都有力。下次写动作,试试少点“急忙”“拼命”,多留半拍喘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