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会

【导语】三年级写人作文:判决会,以儿童视角构建虚拟法庭,情节新颖富有童趣,角色转换自然,“法官”变回老师、“原告”变回同学,余味悠长。

判决会

✎作文范文

主题: 童真、规则意识、同伴互动、课堂创意、成长体验

下午班队课,我们班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判决会”。教室成了法庭,凌老师是法官,还有三个忍无可忍的“原告”:林峰宇、张鹏和我,三个原告分别告发了三个“罪人”——黄晓铭、万家俊和曾艺瑜。这次,法庭谈论讨厌的邻居,“被告们”都是因为影响别人学习而被邻居告发的。

首先,林峰宇告发了黄晓铭的“罪行”,黄晓铭被判入狱(住凌老师家)直到改正为止,并罚款一元(一个大姆指)。被告万家俊因影响张鹏学习,被判罚款一元,打手心十下。我也告发曾艺瑜的“罪行”,法官认为曾艺瑜“罪行”不重,因此没有惩罚她。

就这样,“判决会”结束了,“法官”变回了老师,而“原告”、“被告”也变回了同学。

这真是一堂非常有意思的班队课。

三年级:李芷晔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判决会”层次分明!连罚款一元、打手心十下都写得清清楚楚,老师读着忍不住笑出声。但“住凌老师家”这句有点跳,真住?还是开玩笑?下次加个引号或小表情,意思就更活啦!

名师·深度剖析

作文类型:记叙文、活动描写

【成语使用】

别开生面、忍无可忍

【形容词】

别开生面、忍无可忍、非常、有趣、重、轻

【好词好句】

1. 教室成了法庭,凌老师是法官

2. “法官”变回了老师,而“原告”、“被告”也变回了同学

3. 这真是一堂非常有意思的班队课

【修辞手法】

比喻:教室成了法庭,将日常教室比作庄严法庭,突出活动的仪式感与趣味反差

【文字校对】

• "大姆指"应为"大拇指"

• "罪行"加引号合理,但全文多处“罪行”“原告”“被告”等词均加引号,属统一修辞用法,非错误

【写作亮点】

✓ 以儿童视角构建虚拟法庭,情节新颖富有童趣

✓ 角色转换自然,“法官”变回老师、“原告”变回同学,余味悠长

✓ 语言简洁明快,符合三年级学生表达特点

✓ 引号运用灵活,赋予日常行为以戏剧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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