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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作文(精选30篇)

发布时间:2024-04-11 热度:70

【导语】痴迷作文怎么写好?本文整理了30篇优秀的痴迷优秀作文,便于您了解同类优秀作文的写法,以下是痴迷作文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痴迷作文

【第1篇】你,让我痴迷

“王,吃吧!”我妈语气特别生硬。“我给你最后通牒!”我慢慢走到桌前,才看到妈妈已经自己吃完了。看到这里,我估计我妈已经催了我至少三次了。“啊,这个伊拉克……”我对自己说。“你呀,现在是个十足的书呆子!连鸡蛋炒饭的味道都闻不到?”母亲慈爱地说。

要得到“书卷气”的称号可不容易!我还记得高一暑假妈妈逼着我看书。一听说读书,我就濒临死亡,不肯下床。我妈妈打了我几次。在我妈的棍子下,我读到了《小蛙人游大海》,《亲爱的笨笨猪》.我从阅读中收获了很多,我爱上了写作。喜欢语文老师布置的练习写作的作业,总是超额完成周笔记。但是妈妈不在的时候,我会偷偷玩,电脑游戏《洛克王国》会把我的大脑神经拉出来。我妈整天担心我的读书状态。十岁生日,奶奶送了我一套《中华上下五千年》。说也奇怪,我竟然对这套书念念不忘。有好几个晚上,我妈一遍一遍催我睡觉,我“嗯”了几声,继续放下。终于有一天,我郑重的向妈妈宣布:“玩游戏太无聊了。我答应你以后不玩游戏,但前提是你保证我睡前至少看半小时书!”“是的!我儿子好!”妈妈给了我一个大拇指。这套书以感人的历史故事记录了从1911年革命到1949年10月1日响彻天安门大门的礼炮.在五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无数的辉煌和成就,也经历了无数的艰辛和挫折。无数的英雄和文人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他们的足迹,夸父的坚持。《中华上下五千年》,你让我着迷。你不仅给了我知识和智慧,更重要的是,你打开了我读书的大门,让我摆脱了电脑游戏的邪恶,变得痴迷于书海。现在每次进书店都有一种强烈的欲望,想把书店里的书搬回家,尤其是历史书!我妈还说《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套好书,“读史以鉴,学古以知今”,让我们一起来欣赏这套好书吧!

【第2篇】为她痴迷350字

在沉默的时候,其实一切都是你自己的经历和承诺,没有人能帮你太多。就连你的亲生父母也还是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能理解你太多的细节。所以承担一切真的是自己的一大责任。

其实我的邮箱回复不多,但是我还是很享受,好像别人的评论都不算什么,别人好像从来没有对我表现出恶意。即使有,也会被我自动屏蔽忽略。我们必须有一种能力,才能在暴风雨中被困住。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承担很多事情,但我们不能总是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别人。也是那么卑微温柔,真的很受欢迎,但其实时间长了他们也会自我推销。

但是,你不能理解,不能理解一段时间带来的差距。

那些故事天生幼稚,但总有人迷恋她。这个世界的东西太多了,仅此而已。

【第3篇】痴迷于蓝天300字

我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爱探索。我对一切都很着迷。

我小时候喜欢安静。经常一个人躲在门前的大榕树下,看着蓝天。不到一个小时我是不会停的。在这一个小时里,我听不到大人的唠叨,零食对我没有吸引力。看着好无趣。假设你是天空中的一朵云,或者一只鸟,或者一束炽热的阳光。

慢慢地,老人的目光转向了我。我长大了,变得开朗了。但我还是喜欢躲在大树下,让自己享受。

现在,一切都变了。我10岁了,唯一没变的是对蓝天的执念。我将永远迷恋蓝天。

【第4篇】一个痴迷于《喜洋洋与灰太狼》的孩子600字

我是一个好奇的孩子。我喜欢几乎所有新的东西,兴趣广泛。每当我喜欢一件事,我就对它着迷,但当我累了,我甚至不看它。妈妈说我什么都不长。一直热三分钟。不,现在我为《喜洋洋与灰太狼》疯狂。也许你会说我幼稚,但我不在乎。我还是念念不忘。

要知道,看《喜洋洋与灰太狼》对我学习成绩的提高有很重要的作用。为了每天能有半个小时看电视,我一放学回到家就飞进房间,拿出作业,努力学习。整个房间只能听到我写作的沙沙声。偶尔把手放在胸前默默说一句:别按门铃,别想了……要知道,《喜洋洋与灰太狼》要等你妈做完作业再下班回来才可以看。这让我改掉了吃饭、玩游戏、回家前不抽时间做作业的坏习惯。

我妈妈告诉过我很多次:“岳越,我们不要看幼儿园小朋友看的节目,好吗?”我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回答道:“你再来说我,我就用豆腐砸我的头,用面条吊死我,用薯片割我的手腕,为你去死。”母亲停顿了一会儿,笑了:“臭孩子,你这样自杀过吗?”我大叫:“不管有没有,没有《喜洋洋与灰太狼》我都看不下去!”妈妈没有示弱:“你又吼了?”举手假装打我。我赶紧溜进屋,喊着漫画里的台词:“我一定会回来的。”

“喜羊羊,美羊羊,懒羊羊,沸羊羊……”《喜洋洋与灰太狼》又开始了,我冲到电视机前…

作者:五年级李梦教师:韩梅

【第5篇】村口池塘里的荷花,让我痴迷_写荷花的作文900字

夏天你最喜欢什么?树上的蝉或湖里的鱼,如果你问我,它们可爱,但荷花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在她华丽的外表下,有一颗平凡而未知的心。

说起荷花,你会想到荷叶裙,还有荷叶开向两边的脸。“这首诗。就像王昌龄说的,贺就像一个身材窈窕的美玉人,举手投足都充满了圣洁与尊严。有人喜欢花中之王——牡丹,有人喜欢花中之君——兰花,有人喜欢花中之女王——玫瑰。但是我喜欢水里的荷花,喜欢从泥里出来不染的荷花。

夏天,村外的池塘是我去玩最多的地方。池塘里满是荷花。起初,只有手掌大的荷叶漂浮在清澈的水面上,像漂浮在水面上的小船一样散开。一阵风吹来,那些叶儿在水面上荡漾着婆娑的清波,惬意而潇洒。再过几天,池塘将会充满绿色。这时,荷叶已经离开了水面,像一把把小雨伞,只剩下更轻的部分。它们叠放在一起,都在争夺向上的运动,缝隙闪闪发光。不久,一个芽露出了它的叶面。这个干净的花蕾总是想开花。真的是“芙蓉出水”!荷叶呈近似圆形,上面的纹理清晰可见,即规则,但粗细相同。普通简单的叶子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荷叶可以晒干,等待浸泡在水中饮用,当然对消暑有一定的作用。夏天喝一杯,既提神又能消暑。荷花盛开的时候,既不像百合那样妖娆,也不像百合那样高贵,但应该是最纯粹的。莲花的花瓣是淡粉色的,将近五片花瓣构成了一朵完美的莲花,人们在盛开的时候可以欣赏到。她的花心非凡。与其他花相比,她是非凡的。她的花心是一朵莲花,呈三角形。成熟后会长出白色的颗粒——莲子。莲子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可以用来煮粥。我们喝它,它可以让我们的身体更健康。他不太脏,所以他把根深深地扎进泥里。之后根下长出白莲根,含有大量淀粉。吃了就健身。

莲花满宝。荷花和荷叶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她那么默默无闻,还会继续默默无闻的工作吗?我想她会坚持自己的职责。微风吹来,你觉得自己像一朵莲花,闻到了乡村的芬芳。蜜蜂告诉我采集蜂蜜的辛苦,蜻蜓告诉我飞翔的快乐,蝴蝶告诉我享受的乐趣。风一停,你就知道自己不是一朵莲花,而是一个赏花的人。

莲花,我真的很想给你画一幅画。可惜我不是画家,也想给你写诗。可惜我不是诗人,只能佩服你!

啊!荷花,你那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情操,让我佩服。

【第6篇】《当代小学生》让我痴迷800字

《当代小学生》让我着迷

姓名:张家豪

学校:五莲县实验小学

班级:三年级二班

我对《当代小学生》的执念无法用语言表达。我第一次接触《当代小学生》是在二年级的时候,开学的第一个月,第一个《当代小学生》刚放出来的时候,我就开始如饥似渴的看,被里面精彩的内容吸引住了。所以我仔细看了很多遍。这一刻,我才真正明白了什么叫“放不下”。从此我成了《当代小学生》的忠实小读者。

我书柜里的课外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当代小学生》的那堆。《当代小学生》里有很多栏目,比如第一语言,读写之窗,小说连载。在学校里,每当听到《当代小学生》新一期要来了,心里就很开心。我最喜欢《当代小学生》的“合伙人作品”这一栏。每期《当代小学生》发布的时候,我一定要先看完《合伙人作品》这一栏,坐在床上饿着肚子一页一页的看。我记得笔记本里每篇文章里的好词好句。

在我的学习中,《当代小学生》在帮助我。记得有一次,老师安排写一篇写植物的作文。听到这个话题,脑子一片空白,完全不知道怎么写。我能怎么做呢?回到家,我走进房间,站在书柜前。引起我注意的是《当代小学生》的栈。没错!《当代小学生》中“合伙人作品”一栏,有写植物作文的小合伙人。于是,我一个个找到了,最后,我找到了。这是一篇关于一个孩子的盆栽的作文。我查阅了一下,写了一篇关于植物的作文。每两天作文就发一次,我的作文得了高分。这里一半的功劳是《当代小学生》。我很爱《当代小学生》。

当然《当代小学生》也有很多精彩的栏目。《爱祖国,爱宝岛》栏目让我们垂涎祖国宝岛风光——台湾省;“中国大观园”的栏目让我们学到了无数的中国知识;“英语小博士”专栏让我们学习课堂上学不到的外语知识;《自然与小博士》让我们探索自然的奥秘。

《当代小学生》不仅激发了我的创作灵感和丰富的想象力,也激发了我无限的智慧。很感谢老师给我们推荐了这么好的书,我会好好珍惜,好好爱。

【第7篇】采访记录作文900字 书法艺术的痴迷者

采访记录作文900字 书法艺术的痴迷者

他离开家乡,一路来到肖海。他放弃了很多休息时间和学生一起练习书画。他日复一日地努力工作,以换取无数的奖项。他是一个平凡却不平凡的小学老师张玲珑。

当我走进精致的书画室时,我立刻被浓厚的艺术氛围所感染。淡淡的墨香,古色古香的桌椅,桌上的毛笔砚台,沾着墨的毛毡,都让人觉得来到了艺术的王国,环顾四周,大大小小的书画作品二十多件,都是张老师及其弟子引以为傲的作品。飘逸的行书,厚重朴实的隶书,纵横的楷书,都吸引着人们的目光。

但最让大家惊叹的是,挂在墙上的巨幅山水画《吞云吐雾山水间》,看起来壮观极了,描绘了祖国大好河山的壮丽,线条流畅,明暗处理得当。看着这幅画,我仿佛听到清脆悦耳的鸟鸣和呼呼的风声掠过。几座高耸在万仞上空的山峰像一把利剑一样耸立在蓝天上,极其危险。沿海的群山空空如也,仿佛被轻纱笼住。挺拔翠绿的柳树更加生动。真的是身临其境。这是一幅诗意的水墨画。

看到我们对这幅画感兴趣,张先生把它介绍给我们。于是大家都把注意力转向了张先生。他温柔的风格,鼻梁上的眼镜,优雅的举止,让我们都觉得他才华横溢,充满艺术气息。我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问张老师:“张老师,你坚持每天帮同学训练。值得吗?”

只见张老师沉思良久,抬头看着大家:“不存在值得不值得。只是觉得和热爱书法的同学一起训练,一起学习,一起探索书法的奥秘,对我和大家都是一种乐趣。”张老师的回答深深打动了我,也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学生。四周一片寂静,所有人都被张老师追求书法而不是名利的精神所打动。

接下来,周子腾迫不及待地向张老师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张老师,你的书画室的初衷是什么?”

“好问题!”连张老师都称赞:“让更多热爱书法的同学学习书法,了解书法,融入书法的世界,有一个好的环境。”

之后,钱天棋又提出了一个问题,“张老师,你想放弃怎么办?”

“我放弃一段时间,不经常练习就生疏,一直想着书法。我忍不住写了个碑文。”

我恍然大悟,这应该是梦想的坚持吧!

很快我们的面试就要结束了,张老师为我们题字。在他眼里,他看到的只是他对书法的热爱。“修德的启蒙”这四个雄浑有力的人物出现在我们眼前,每一笔都充满了对我们的鼓励。

收获满满,我们依依不舍地离开了书画教室,心中升起了赞叹。

【第8篇】读书真让我痴迷700字

阅读是一种充满快乐的休闲方式,它不仅能让人放松,感到快乐,还能让人获得无尽的知识。书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没有书,我的生活将会变得索然无味。总之,我喜欢读书,更痴迷于读书。

生活多姿多彩,书的世界更加醉人。阅读之桃的气质,就像到达了另一个空间,完全脱离了这个现实,在这个空间里不受打扰,想永远停留在这一刻。这是每个爱读书的人的心声。但这只是幻想。不可能实现。在一个能听到呼吸声的空间里享受生活。

我知道大部分人都不痴迷,但我也不喜欢。从记事起,我就对书这个词极其敏感,不是喜欢,而是不喜欢。我读书不多,就是想提高写作水平,买很多作文书,坚持读下去。渐渐的我在书中发现了很多乐趣,只是你不想去发现。当你发现其中的奥秘时,你会为之着迷和迷恋。

我特别喜欢看书。我可以从不同的书中获得不同的灵感。《鲁缤孙漂流记》让我明白,对危险的恐惧比危险本身更可怕。不要害怕困难,只用平常心对待,用挑战心去克服。不管山有多高,你都可以爬上去。《星空探索家》让我了解了宇宙,了解了一些关于宇宙的知识,让我想成为一个对人类了解宇宙做出巨大贡献的天文学家。从《星空探索家》到《格列夫游记》,从《战争与和平》到《悲惨世界》,我在书的世界里旅行探索,从平凡的冒险到哲学的文学。我去了天地,我知道了书的世界的一切,周游了世界。

我还记得环游世界历史上在图书馆看书的整个过程。我的心是多么紧张,像一头鹿撞上它,我走进图书馆,看到一大群人静静地看书。我不知道怎么会突然有压迫感,于是又不能呼吸了,呼吸好急促,甚至有一种头重脚轻的感觉。这是我第一次有这种感觉,然后逐渐消失,被幸福覆盖。

我热爱阅读,并对它着迷。

六年级:轻

【第9篇】路痴迷路记700字

上周,我又迷路了。我反方向走了三公里,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我筋疲力尽,一无所获。

那是上周日。我妈带我去“春江大酒店”吃饭。我很快就吃饱了。我无聊地坐在那里,想先回家。我妈也想让我锻炼,就给了我门钥匙和手机,我就上路了。我很匆忙,没有区分东西南北就走了。我一直沿着大路走。你来的时候不是往这个方向走的吗?我觉得。走了十五分钟,我妈叫了一声:“儿子,你在家吗?”我不知道我走错方向了,就回答:“还早呢,十五分钟后走吧!”说完,我就挂了。我不停地往前跳,却根本看不到任何我认识的建筑。我大声抱怨:“太远了!已经快半个小时了,还没到。好远,好可怕!”妈妈又叫了一声:“儿子,你在家吗?”“还没有,怎么这么远?”我妈惊讶地说:“我还没到家,没门!你是往反方向走吗?问问身边的人,孝道如何。”我挂了电话,发现一个叔叔在扫地:“叔叔,我怎么去孝顺呢?”大叔在我身后指了指,我立刻明白我是往反方向走了。我把妈妈叫回来,我说:“妈妈,我告诉你一个坏消息:我迷路了。”我妈听后连忙问:“你看看周围有没有明显的建筑物。”“有一座小龙港大桥,”我回答。“你往相反的方向走了这么远!你去池塘!”我在乎的不是走了多远,而是怎么回去。我现在筋疲力尽,基本上不可能回去了。我心里很着急,怕妈妈找不到我,我回不去了。这时,我妈说:“别动那里。我来接你。”我蹲在桥上,心里难受极了。我浪费了50多分钟。不到十分钟,我妈就找到了我,把我接了回去。

人生,有无数条路可走。只有走对了,坚持走下去,才能成功。走之前一定要分清方向,否则会迷路,一无所获。

【第10篇】足球让我痴迷1300字

我是谁?我到底是谁?

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我不是一个普通的中学生,而是一个通过iso国际认证的中学生超级粉丝。

从认识足球的那天起,我就决定成为一名足球的追随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我在这项运动中找到了真正的自己和快乐,力量与美,速度,力量,技术,战术相结合,所以我热爱足球。

和很多球迷一样,我也哭过,笑过,伤心过,享受过足球。

我忘不了第一次看球的场景。那是六年前的事了。我当时刚上小学一年级。期末考试前两周,也就是6月10日,法国世界杯开幕。我得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反应是:我一定要看这个世界杯。原因只有一个:我在上小学,该看球了。父母坚决反对我熬夜看球,但我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第一次和父母顶嘴。幸好我“申请”了看球权。那天晚上,我看了1998年法国世界杯揭幕战:巴西——苏格兰。比赛期间,我被巴西巨星的舞技深深吸引。c罗的突破和罗伯特卡洛斯的远射让我的心灵焕然一新。这场比赛的最终结果是巴西2: 1击败苏格兰。从那以后,我看了近20场世界杯比赛,找到了除中国之外我最喜欢的球队,——意大利。更重要的是,从那以后,我和足球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为球疯狂,我为它哭泣。在看球历史上,至今我已经两次落泪。我第一次为足球流泪是在2000年荷兰和比利时举办的欧洲杯上。我最喜欢的球星,意大利前锋维耶里,和意大利队打出了不一般的水平。从小组赛来看,他很勇敢。在四分之一决赛和半决赛中,他们表现出色,打进了决赛。我真的非常兴奋地等着比赛。对手是法国队。意大利有无数次破门的机会,但他们没有把握住。比赛被拖进了加时赛。就在意大利防线筋疲力尽的时候,法国队左路传中,特雷泽盖中路接应。一招就把球穿过了图尔狗的十根手指,意大利队瞬间死亡。我的眼泪突然掉了下来。我哭了,我从来没有哭得这么伤心过,这次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为新欢哭泣的感觉。

第二滴眼泪是激动的泪水,发生在三年前。2002年世界杯预选赛,中国对卡塔尔的最后一场比赛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举行。只要赢得这场比赛,中国就能成功进入2002年韩日世界杯。谢天谢地,中国3:0战胜卡塔尔,成功进入世界杯,这是中国第一次进入世界杯。多骄傲啊。对一支强大的欧洲球队来说,这也许算不了什么,但对我和千千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来说,它的意义非同寻常。这是我们第一次实现自己的梦想。我激动得哭了。这是我第一次因为祖国的成就而流泪。我觉得我明白了祖国的意义。我还记得那是2001年10月13日。

我不仅喜欢看足球,还喜欢踢足球。我在小学经常踢足球。虽然我初中学习很努力,但足球仍然是我每天的必修课,它已经成为我主要的体育锻炼方法。只有跑得像汗一样的时候才开心。受齐达内和维耶里的影响,我以精致的步法和快速著称,我天生就是一名前锋。不信你看看我的百米成绩。12秒91,和刘翔一样。你快吗?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在业余时间打进了第64个进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个数字会超过1000。

足球已经成为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足球是世界上第一项运动,它将伴随我一生。我会继续痴迷下去,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超级粉丝。

【第11篇】读书令我痴迷

说到读书,我话很多!

古人读书有“三经”之说。欧阳修总结了自己的读书经验。认为“睡在枕头上,上厕所,上车”是最宝贵的业余时间。结果运动场少了一个运动员,书堆里多了一个“书虫”。一本美丽的书让我想来回停留,一篇具有永恒意义的短文让我震惊,一首短诗让我沉思。每到半夜,我妈总会在我走出书房前叫很久,还“抱着卷轴捂脸”。读到真情实感的时候,有时候会不顾一切的得意忘形,像江州司马。我的“书生气”这个名字流传的如此之广,以至于同学们给我借书的时候都没有翻新:“你上厕所就不读了?”

读书培养了我的气质。看着康谈《广陵散》与“死如归”,我的心里回荡着崇高的感情;读李白的《笑着出门》,一股英气在胸中升起;唱着李清照的《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不禁泪流满面;窦娥流着血,流着泪,抱怨道,“我的上帝,你错了,你太笨了,你被浪费了。”我的心里突然充满了不公正。读书使我与文人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春天细雨蒙蒙的午后遇见一本好书,对我来说是一种独特的享受。

【第12篇】痴迷的《艺术创想》400字

周六早上,我早起看《艺术创想》。之前看了很多集。我非常钦佩那里的主人。任何材料在他手里都会变成艺术素材。几件t恤几双袜子就能拼出一棵圣诞树。好像没用的鞋带到了他身上就会变成溜冰鞋留下的痕迹;甚至犀牛粪都可以用来做一个很大的犀牛形象。我觉得很痒,我迫不及待地想马上做一个。看了几集都不行,要么是没有素材,要么是空间不够。最后,我看到我们能做的就是把气球放在一个相框里。

首先,我拿了一个盒子,用刀切开了它。我妈在纸上画了花边,剪了下来。我来画个图案。我妈妈把它粘在一起了。我在气球上画了一张自画像,还不忘画我的logo。我们轻松地完成了工作。但是我做的还不够,所以又选了一个《幽灵城堡》来做。

《幽灵城堡》没那么简单。我们要先做一个模具,然后把保鲜膜包在模具上,再在保鲜膜上涂上白乳胶膏和纸巾。为了尽快完成工作,我会用风道吹干。我们已经做了四个小时了,已经筋疲力尽了。好事多磨。当城堡出现在我们眼前时,我们会意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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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我对书的痴迷300字

"艾纳兹尔起床了,你得去上英语课."午睡的时候醒了。我很快拿起书,把它放在我的手提包里。我冲出家门,奔向新华书店。在英语课的门打开之前,我必须读这本书。在那里看到一本很好看的书叫《中华上下五千年》,很生气。

就在我被它迷住的时候,我听到一阵响声。我抬头一看,“哦,我翘课了。”结束了怎么跟妈妈说?算了,我说实话!回到家,我跟妈妈说了事情的经过,说:“孩子,读书是好事,但不能读太多!嗯,这次我原谅你了。你不会再做了!”

我的经历是一本好书,里面包含了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感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空。和睿智高尚的人交谈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以后我会努力学习但不是坏书。

【第14篇】足球让我痴迷1300字

我是谁?我到底是谁?

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我不是一个普通的中学生,而是一个通过iso国际认证的中学生超级粉丝。

从认识足球的那一天起,我就决定成为一名足球追随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我在这项运动中找到了真正的自己和快乐,力量与美,速度,力量,技术,战术相结合,所以我热爱足球。

和很多球迷一样,我也哭过,笑过,伤心过,享受过足球。

我忘不了第一次看球的场景。那是六年前的事了。我当时刚上小学一年级。期末考试前两周,也就是6月10日,法国世界杯开幕。我得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反应是:我一定要看这个世界杯。原因只有一个:我在上小学,该看球了。父母坚决反对我熬夜看球,但我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第一次和父母顶嘴。幸好我“申请”了看球权。那天晚上,我看了98年法国世界杯揭幕战:巴西?苏格兰。比赛期间,我被巴西巨星的舞技深深吸引。c罗的突破和罗伯特卡洛斯的远射让我的心灵焕然一新。这场比赛的最终结果是巴西2: 1击败苏格兰。从那以后看了近20场世界杯比赛,找到了除了中国之外我最喜欢的球队?意大利。更重要的是,从那以后,我和足球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为球疯狂,我为它哭泣。在看球历史上,至今我已经两次落泪。我第一次为足球流泪是在2000年荷兰和比利时举办的欧洲杯上。我最喜欢的球星,意大利前锋维耶里,和意大利队打出了不一般的水平。从小组赛来看,他很勇敢。在四分之一决赛和半决赛中,他们表现出色,打进了决赛。我真的非常兴奋地等着比赛。对手是法国队。意大利有无数次破门的机会,但他们没有把握住。比赛被拖进了加时赛。就在意大利防线筋疲力尽的时候,法国队左路传中,特雷泽盖中路接应。一招就把球穿过了图尔狗的十根手指,意大利队瞬间死亡。我的眼泪突然掉了下来。我哭了,我从来没有哭得这么伤心过,这次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为新欢哭泣的感觉。

第二滴眼泪是激动的泪水,发生在三年前。2002年世界杯预选赛,中国对卡塔尔的最后一场比赛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举行。只要赢得这场比赛,中国就能成功进入2002年韩日世界杯。谢天谢地,中国3:0战胜卡塔尔,成功进入世界杯,这是中国第一次进入世界杯。多骄傲啊。对一支强大的欧洲球队来说,这也许算不了什么,但对我和千千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来说,它的意义非同寻常。这是我们第一次实现自己的梦想。我激动得哭了。这是我第一次因为祖国的成就而流泪。我觉得我明白了祖国的意义。我还记得那是2001年10月13日。

我不仅喜欢看足球,还喜欢踢足球。我在小学经常踢足球。虽然我初中学习很努力,但足球仍然是我每天的必修课,它已经成为我主要的体育锻炼方法。只有跑得像汗一样的时候才开心。受齐达内和维耶里的影响,我以脚法细腻和速度快著称,天生就是射手。不信你看看我的百米成绩。12秒91,和刘翔一样。你快吗?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在业余时间打进了第64个进球。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个数字会超过1000。

足球已经成为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足球是世界上第一项运动,它将伴随我一生。我会继续痴迷下去,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超级粉丝。

【第15篇】痴迷电影350字

最后买了一个爱奇艺的会员,乐视的会员资格还没到期,但是我想看的电影都不能看!

昨天,我告诉我妈妈,我可以带她去看电影吗?母亲拒绝了。他很忙。如果我想去,我就自己去。瞬间有点失望,突然觉得妈妈不去就好了!

我还记得我出去玩的时候,总是给妈妈带礼物。我曾经买过妈妈喜欢的东西,里面塞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我要做妈妈一辈子的情人,但是后来妈妈把它给了别人,我也把纸条拿了出来!

我想去电影院看《战狼2》,因为前几天我在写作文的时候,正好有一个关于吴京的素菜,所以我开始了解他,重点是他拍的电影,成员们看不了电影,所以他们必须去电影院看电影,所以我开始和我妈妈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

其实很多时候,在我的人生旅途中,没有妈妈,大部分都会失去光彩!

【第16篇】为绘画痴迷400字

痴迷于绘画

画画是我从小的爱好,但是爸爸不知道我喜欢画画!

记得二年级的时候,我和绘画有一点不解之缘。那天爸爸翻看我的画册,看到我赢了很多画。爸爸看到了,问我:‘你喜欢画画吗?“‘我喜欢!”我毫不犹豫地回答。爸爸说:‘我给你报个绘画班怎么样?“我说:’不错,但我还是希望!”我兴高采烈地跳了起来。

从那以后,我每周都要上两个小时的绘画课。我愿意买哪怕是最昂贵的绘画工具。

有一天,我被深深打动了。父亲叫我去少年宫看名人画。我答应过的。但是我爸说没座位了,开始后悔说‘别走!没有座位了,站着很累!而且明天好像还有大太阳!“我坚定地说了:‘不,我要去。’爸爸说打不过我,最后给我买了一张无座票。我进去后,那些人一窝蜂的走了,我被门外的帘子挤着,热得出汗,还感兴趣。我在那里看了两个小时。我被它迷住了,我看着作者的笔和画。

我对绘画如此着迷.

【第17篇】痴迷网恋的爸爸

老爸痴迷网恋

爸爸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现在却迷恋上了计算机网络。你会认为爸爸只是在玩。那你就错了。爸爸在上网促进家乡的经济繁荣发展。

以前爸爸种庄稼的时候,总以为施肥越多,庄稼长得越好,结果却不尽如人意。我记得那一次,我爸听外地人说那里的棉花价格在涨,比我们的高很多。于是父亲欣喜若狂,不仅在自己的地里种棉花,还向别人租了好几亩地。为了让棉花有好收成,在棉花上施了很多肥料,但是棉花被肥料烧焦了,像一个烧焦的孩子。过了一段时间,棉花的大小跳了起来,但能产的棉花越来越少,收获不到前一次的三分之一。

爸爸很难过,但他很快就想出了一个好主意:既然别的地方的棉花价格比我们高,你为什么不买棉花在那里卖,有所作为,把原来亏的钱赚回来,也许你能赚更多的钱。但是父亲拿着那里的棉花,意识到那里的棉花价格已经下跌,损失了不少钱。

2008年春天,镇政府开始为农民提供“免费计算机培训课程”。所以,我父亲提前报名了。他每天都是第一个参加培训班的。我爸爸在电脑前总是认真听老师讲解,认真做笔记,主动认真的点击手中的鼠标。他勤奋好学,就像一个可爱的小学生。为了更好地学习计算机,父亲买了一台电脑,白天学习,晚上练习,不顾家庭生活的贫困。在培训期间,父亲的视野大大开阔了。他被电脑的神奇魅力深深吸引。他不敢相信。只要轻轻一点鼠标,他就进入了一个信息世界,市场行情,政策咨询,新品种,新方法,应有尽有。互联网的魅力那么大,为什么不让爸爸感到真正的兴奋,并为之倾倒?

在学会了如何使用电脑之后,父亲似乎迷上了,一有空就在网上浏览各种信息。从电脑上,爸爸学到了很多关于庄稼的知识。他也找到了自己困惑问题的答案:肥料本身含有很多化学元素,施肥过多,打乱了作物的生长规律,导致作物只长不大不结果。

爸爸不仅从电脑里找到了很多对农作物有用的信息,还根据这些信息调整了农作物的施肥量。庄稼每年都有大丰收。现在爸爸成了村里最有见识的人,村民有问题就来找爸爸。爸爸总能帮他们解决问题,因为爸爸有智囊团——电脑网络。爸爸还用电脑及时准确地了解各地的市场信息,把我们村的农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我父亲用计算机网络带领全村迅速致富。这怎么能不让我骄傲呢?

【第18篇】痴迷夕阳红1000字

我忍不住向西行进,看着渲染般的红色,突然忘记了所有的烦恼…

——铭文

我拖着疲惫的心,拉着沉重的行李,向家走去。拿起耳机放到我耳朵上。我很累,真的很累.

这是入学考试前的一段时间。在学校,我每天都在蜀山闲逛,整天和朋友开无聊的玩笑,趴在桌子上两个“熊猫眼”.我不是一个好学生,也不知道这三年过了多少天,但是当命运要给我看价格的时候,我慌了。我很想问问自己,这三年我都做了些什么?

脚步声越来越重。是累了还是行李太重了?微微抬头,远处,一种明亮而不是妖娆的红色吸引了我的目光。

它是如此美丽,如此令人陶醉,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太迷人了;它美丽而不华丽,宁静而不张扬,温柔而不奢华.

它的美使语言苍白无力;它的美丽让世界看起来不堪;它的美丽使我的心灵宁静。

我离它很近,很近,很轻的脚步声。我感到一阵微风拂过脸颊,我感到河水在我身旁流淌.是我的心麻木了很久,很久没有注意到了。

我在河边找到一片草地,坐下来,把行李放在一边,看着那迷人的红色…

心,放松了。

我想起这三年。初一,带着稚气步入初中。展望未来,我既开心又紧张。我努力学习,进步很大。

初二开始逃学,整天看小说,堕落浪费青春。

也开始经历一些人,一些事,一些难忘的成长。

成长很累很痛苦,总会让我们经历一些不想面对的事情。

第三天,是我放不清位置,看不清方向的一年。对未来迷茫,对过去无助,逃避现实.

草很软,似乎感觉到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水渗出来的地方;夕阳的光辉渲染了眼睛,滋润了被微风一遍又一遍轻轻拂过的脸颊.

它似乎发泄了所有的疲惫。那一刻,看着红色,我仿佛找到了前进的力量和方向。

那一片红色,给了我一种勇气和信念,太阳总会落下,但第二天早上会放出新的光芒…

从那以后,我对夕阳红有一种说不出的痴迷。

累了就要小心。看红色。让你沉醉,让你的心得到放松。

当事情临阵退缩时,看着鲜红,给自己力量和信心。

当你认为没有希望的时候,看看夕阳西下。它的寓意不是绝望的消失,而是对第二天新生活的渴望!

时间的沙漏不停的奔跑,远处的夕阳红终于被黑暗取代。

没什么。

第二天,让我们一起迎接新的太阳,一起向往新的生活!

山东省济宁县巍山县第二中学一年级,杨梅:

【第19篇】幻想·痴迷400字

叹着气,悲愤交加,低声诉说着对现实的抱怨。

人生不完美,明月只能原封不动的回去?理想像泡沫一样消失。好风轻轻地把树留在了月亮上,让它飞起来,花掉千万棵树。晚风带来遐想。你又伤心又怨恨。倚窗奏世界绝唱。让手指在古筝中来回弹起,不顾疼痛,为心绞痛随血而流。穿着霓虹衫,翩翩起舞,梳着发髻,戴着佛珠。随着古筝的春天,柔和的声音在大地上飘扬,带着绿色的气息,鲜花盛开,吸引着蜜蜂和蝴蝶,引导着你踮起脚尖,微微闭上眼睛,用手触摸空气,用鼻子用鲜花呼吸氧气。一阵风吹过,你的衣服飘起来,你随风起舞,跟着你的心跳节奏,用手动动你的头发,原地转身,舞出你最美最美的形象。你是一个美丽的舞者,你控制着四肢的柔软。手指转动时,头发在夜晚的阴影中流淌,露出柔软的身体。你就像一首歌。当声乐开始时,所有的音符都在为你跳动。啊,你太迷恋我了。你为什么这么完美?焦蓉确实漂亮,家庭背景突出。她是无数男人眼中的美丽女神,她被千千成千上万男人的心所打动。心地善良纯洁,心无旁骛。你有一颗美丽的心。哦,原来你是我想象中的人。

高一:郑晓玲

【第20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1200字以上

我是谁?我到底是谁?经过长时间的思考,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我不是一个普通的中学生,而是一个通过iso国际认证的中学生超级粉丝。

从认识足球的那一天起,我就决定成为一名足球追随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我在这项运动中找到了真正的自己和快乐,力量与美,速度,力量,技术,战术相结合,所以我热爱足球。

和很多球迷一样,我也哭过,笑过,伤心过,享受过足球。

我忘不了第一次看球的场景。那是六年前的事了。期末考试前两周,也就是6月10日,法国世界杯开幕。我得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反应是:我一定要看这个世界杯。原因只有一个:我在上小学,该看球了。父母坚决反对我熬夜看球,但我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第一次和父母顶嘴。幸好我“申请”了看球权。那天晚上,我看了1998年法国世界杯揭幕战:巴西——苏格兰。比赛期间,我被巴西巨星的舞技深深吸引。c罗的突破和罗伯特卡洛斯的远射让我的心灵焕然一新。这场比赛的最终结果是巴西2: 1击败苏格兰。从那以后,我看了近20场世界杯比赛,找到了除中国之外我最喜欢的球队,——意大利。更重要的是,从那以后,我和足球结下了不解之缘。

我为球疯狂,我为它哭泣。在看球历史上,至今我已经两次落泪。我第一次为足球流泪是在2000年荷兰和比利时举办的欧洲杯上。我最喜欢的球星,意大利前锋维耶里,和意大利队打出了不一般的水平。从小组赛来看,他很勇敢。在四分之一决赛和半决赛中,他们表现出色,打进了决赛。我真的非常兴奋地等着比赛。对手是法国队。意大利有无数次破门的机会,但他们没有把握住。比赛被拖进了加时赛。就在意大利防线筋疲力尽的时候,法国队左路传中,特雷泽盖中路接应。一招就把球穿过了图尔狗的十根手指,意大利队瞬间死亡。我的眼泪突然掉了下来。我哭了,我从来没有哭得这么伤心过,这一次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为新欢哭泣的感觉。

第二滴眼泪是激动的泪水,发生在三年前。2002年世界杯预选赛,中国对卡塔尔的最后一场比赛在沈阳五里河体育场举行。只要赢得这场比赛,中国就能成功进入2002年韩日世界杯。谢天谢地,中国3:0战胜卡塔尔,成功进入世界杯,这是中国第一次进入世界杯。多骄傲啊。对一支强大的欧洲球队来说,这也许算不了什么,但对我和千千成千上万的中国人来说,它的意义非同寻常。这是我们第一次实现自己的梦想。我激动得哭了。这是我第一次因为祖国的成就而流泪。我觉得我明白了祖国的意义。我还记得那是2001年10月13日。

我不仅喜欢看足球,还喜欢踢足球。我在小学经常踢足球。虽然我初中学习很努力,但足球仍然是我每天的必修课,它已经成为我主要的体育锻炼方法。我只有像流汗一样奔跑才会快乐。受齐达内和维耶里的影响,我以精致的步法和快速著称,我天生就是一名前锋。不信你看看我的百米成绩。12秒91,和刘翔一样。你快吗?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在业余时间打进了第64个进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个数字会超过1000。

足球已经成为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足球是世界上第一项运动,它将伴随我一生。我会继续痴迷下去,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超级粉丝。

【第21篇】你为什么让我痴迷?(国庆诗歌)

你为什么让我着迷?

60年前

天安门讲台

毛主席的庄严宣言

怎么才能不痴迷?

我们中华民族

从那以后,新的崛起开始了

刚刚建国

一切都成了废墟,满目疮痍

还有新中国的孩子们

而是创造了奇迹

从废金属到中国一汽

从破布到汉服

从破墙到高楼

从穷到富。

从小米加步枪到拥有核武器

从来没有国内飞机进入太空

切断这一切

这一幕

怎么才能不痴迷?

【第22篇】书:令我痴迷的东西60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智慧的源泉。对我来说,书是最迷人的东西。

我小的时候不识字,我妈就教我识字。晚上,我听了妈妈的故事,睡着了.可以说从上幼儿园开始就和书做朋友,经常拿着书,看着看着就迷上了。有了主人公的冒险和发现,我可以回到过去,在不离开家的情况下漫游未来.

现在,我早就把读书当成了乐趣,是休闲享受的最佳伴侣。我的书架早就满了,小说《大卫科波菲尔》 《欧也妮葛朗台》 《傲慢与偏见》,侦探《冒险小虎队》,童话《魔法小仙子》 《小精灵灰豆儿》……这些书真的很让我着迷。

记得有一次,我坐在沙发上看《格林童话》。我妈走过来对我说:“我要去弹钢琴了!”我没听到你说什么,所以我继续在那里看书。我妈把声音提高了八度,又冲我吼,我还是没听见。于是我妈用尽力气冲我吼。现在我终于恢复了,调皮地对妈妈笑了笑,说:“我扑在书上,就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我妈笑着说:“你怎么用高尔基的话?”我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妈妈听了假装生气说:“你怎么不听我的!”她的话音刚落,我又接着说:“蜀山路漫漫,学海无涯。”最后我妈无奈的拍了拍我的头说:“你!真是个小书迷!”

人以书为友,书是有人陪伴的。书永远是我的好朋友,让我的生活快乐、充实、多彩。书,你永远是我最爱的东西,我最信任的朋友!

【第23篇】我对书的痴迷400字

"艾纳兹尔起床了,你得去上英语课."午睡的时候醒了。我很快拿起书,把它放在我的手提包里。我冲出家门,奔向新华书店。在英语课的门打开之前,我必须读这本书。在那里看到一本很好看的书叫《中华上下五千年》,很生气。

就在我被它迷住的时候,我听到一阵响声。我抬头一看,“哦,我翘课了。”结束了怎么跟妈妈说?算了,我说实话!回到家,我跟妈妈说了事情的经过,说:“孩子,读书是好事,但不能读太多!嗯,这次我原谅你了。你不会再做了!”

我的经历是一本好书,里面包含了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感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空。和睿智高尚的人交谈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以后我会努力学习但不是坏书。

【第24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800字

花儿依然年年开放,但年年都不一样。世事变迁,世界日新月异,唯一不变的是我对自行车的痴迷。

自行车浮起了我童年的纯真和幸福。

我们骑自行车去玩吧,我开心地说。爸爸弯下腰捡起来。我们开始真诚。每次下坡都有风在耳边呼啸,把头发弄乱。喂养的意义让我有点上升。夕阳西下,我坐在我爸的自行车上,沿着临江慢慢走着,看着太阳渐渐从吉平线落下。夕阳融金,云朵如棉花,童年的纯真和幸福,漂浮在长歌行的边缘。这种快乐让我痴迷.

自行车激发了我不屈不挠、执着的童年。

以前看表哥潇洒自如地骑自行车,让我点燃了学自行车的火焰节。骑自行车的过程很辛苦,摔倒是常有的事。刚等车的时候,刚上车,也有一个没注意的小坑。我径直骑过去,车不稳。突然,人翻了,我的手和膝盖都青肿了。最后只能一瘸一拐的回家,却没有放弃,固执的坚持。最后,我熟练地骑着自己喜欢的自行车,一只手牵着龚。

这辆自行车体现了我年轻时的理想和抱负。现在我是一个即将面对九年级的学生。每当遇到困难或者考试不及格,我就垂头丧气的回家,爸爸也没什么好问的。像往常一样,他让我骑自行车。当我面对一个陡峭的斜坡时,我尽最大努力去踩它,不需要任何外力的帮助。即使有陡坡,我也不会放弃。汗水顺着脸颊流下,失去了双眼,最后我骑着马走下坡顶,狭义的滑下。爸爸问我为什么不下车推上去。我老老实实的说,我在使劲盯着看的时候,其实是在想人生就像骑自行车一样。你会遇到一个又一个陡坡。如果你放弃了,你的理想和抱负都不会实现,所以我不能放弃,但我执着于这份幸福。

因为爱,所以迷恋,因为爱,所以痴迷。

我曾经痴迷于骑自行车,自由奔放。即使你上山,你也可以带着极大的热情前进。在漫长的岁月里,我执着于自己,在这个竞争激烈的世界里,我站在自己的一边。

【第25篇】痴迷于蓝天

我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爱探索。我对一切都很着迷。

我小时候喜欢安静。经常一个人躲在门前的大榕树下,看着蓝天。不到一个小时我是不会停的。在这一个小时里,我听不到大人的唠叨,零食对我没有吸引力。看着好无趣。假设你是天空中的一朵云,或者一只鸟,或者一束炽热的阳光。

慢慢地,老人的目光转向了我。我长大了,变得开朗了。但我还是喜欢躲在大树下,让自己享受。

现在,一切都变了。我10岁了,唯一没变的是对蓝天的执念。我将永远迷恋蓝天。

【第26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4)

舍唯爱莲出淤泥而不染,廉无妖。——铭文

在一个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有几片荷叶和几朵荷花。似乎带来无限的清凉。杨万里曾经写过“小何只流露出尖角”。有人写过“负重颈不再被雨水覆盖”的残荷执念。每一句话,每一种嘱咐,都让我陶醉。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时,我们来到了君山的莲花。远远望去,湖面上的荷叶如画,太美了。绿色的荷叶上有晶莹的露珠,在阳光下反射出七彩的光,让人眼花缭乱。荷花在水中,像一个从水中出来的仙女,轻轻地舞动着它优美的身影。

我们上了船,在湖里慢慢划船。荷花,迷恋我。仿佛一个女孩羞涩的笑容,看起来安静而美丽。长长的荷花香,像是少女特有的香味。几只红色的蜻蜓和蝴蝶在湖上跳舞。荷花也随着微风轻轻摇摆,就像它们独特的优美舞蹈。小莲子和小娃娃一样,可爱又讨喜。绿色的荷叶不是我眼中荷花的陪衬,而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直往外走,不要爬”。莲花的脖子有它自己的骄傲。总是直来直去,不像人间,莲花总是不屈服。一个不染污泥的表面,就像一个不符合世俗的君子一样骄傲。

周敦颐,“独爱莲花者”。那不干净,骄傲,却对世界感兴趣和荷花一样的品质吗?

荷花的芬芳,骄傲,多么令人向往。来世我愿做一朵莲花,让我芬芳,让我为自己的干净而骄傲,让我的泥献给世界。不受世俗的束缚和污染。一路香薰,让爱莲的人分享芬芳,和你一起沉醉。

【第27篇】不变的是那份痴迷(3)

它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际的田野,用丰盛的稻子唤醒了勤劳的农民,来到了小溪边,为它唱了一首优美的旋律,来到了山上,给绿草披上了一件金色的外衣,像一张金色的地毯。那是我痴迷的秋书。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用金色的衣服装扮操场上的绿草,把跑道旁的树叶染成了一层黄色,把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被映出了金色。

校园里的海棠红如火,好艳丽,白如雪,好纯净。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有一颗无暇的白心。

校园里还有一串醒目的红色。红色的画着红色的胭脂。远远看去,像一串“糖葫芦”,让人心旷神怡。秋风微吹,似乎变成了灿烂的笑脸。那显然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以各种方式跳舞.

还不如多下一点雨,毛毛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滑梯一样滑向叶尖。珍珠般的水晶滴撒落在大地母亲身上,瞬间消失。雨水滋养了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点像一个小顽童,跳来跳去,落在油腻腻的柏油马路上,跳起了优美的华尔兹,小水花一路从人们的雨伞上跳下来,寻找更多的伙伴.

街上,人们举着各种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的,像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天增添了一抹美丽的色彩。在行人中,孩子们高兴地拥抱和亲吻秋雨,但母亲已经悄悄地把关闭的雨伞移动到不懂事的孩子身上.秋雨里,有温柔相爱的人.

雨终于停了,秋风还在吹。树叶上散落的水滴掉进了水坑,引起了微小的波纹。秋雨滋润大地,眼睛,灵魂!在西方,雨后的日落似乎更引人注目.

秋夜醉人,夜幕缓缓降临,覆盖了森林,大地,田野。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挂在天空,眨着眼睛。它们那么高,那么亮,那么远。羞涩的月婆婆躲在灰纱后面,却始终不出来。

秋天是我的执念!不要急着走,让我继续分开你的幸福!

【第28篇】痴迷方能成大器700字

痴迷可以成就伟业

为了探索宇宙的奥秘,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们痴迷地望着星空,甚至跌进了他们面前的坑里。这个举动似乎不可思议。难怪有人嘲笑他,虽然他知道天上的星星,但他看不到脚下是什么。但是,我非常欣赏泰勒斯那种如痴如醉、专注专注的精神,因为只有痴迷才能成就伟业。

的确,泰勒斯非常了解天空中的星星。当他掉进坑里被路人拉出来时,他对路人说的不是“谢谢”,而是“明天会下雨”。第二天,果然下雨了。他对天文现象的准确推测是他对观察的痴迷和对野心的难以区分的结果。如果他看天和看脚一样,有两个目的,他可能不是著名的天文学家或气象学家,虽然他没有掉进坑里的危险。

古今中外,大多数在学术和科学研究上取得成就的人,除了勤奋、毅力和创新之外,他们在事业上的执着和坚持也是共同的。据说希腊国王让阿基米德来判断王冠上的银含量,阿基米德认真研究到了痴迷的地步。他洗澡的时候从浴缸里溢出的水得到灵感,忘记穿衣服,光着身子滴着水跑回家。阿基米德原理就是这样被发现的。牛顿对学习的痴迷也传承了许多类似于把怀表煮成鸡蛋的轶事。看伟人事业的成功,哪一个在探索中失去了迷恋?

古人云:性上瘾者有自己的志向。在这里,“气”是专一和不可区分的使用野心的体现。只有用心,才能专心学习,钻研到极致,才能有结果;只有用我们的意志,才能持之以恒,把吃饭睡觉都忘掉,把水和石头都扔下去。所以泰勒的“眼睛里没有洞”是他“心里有星星”的表现,是他学习的可贵之处。但是,很多工作失败、名字也失败的人,恰恰缺乏这种全神贯注的看明星的执念,往往会因为心浮气躁、无心之失而导致失败。

大哲学家黑格尔说得好:只有躺在坑里,从来不仰望天空的人,才不会掉进坑里。因为他们没有探索,没有研究,没有对事业的执念。这样看来,泰勒斯对掉进坑里的星星的观察不应该被嘲笑,而应该值得学习。如果我们都有学术执念,为什么还要担心自己学不进去,学不成功?

【第29篇】痴迷于蓝天250字

我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爱探索。我对一切都很着迷。

我小时候喜欢安静。经常一个人躲在门前的大榕树下,看着蓝天。不到一个小时我是不会停的。在这一个小时里,我听不到大人的唠叨,零食对我没有吸引力。看着好无趣。假设你是天空中的一朵云,或者一只鸟,或者一束炽热的阳光。

慢慢地,老人的目光转向了我。我长大了,变得开朗了。但我还是喜欢躲在大树下,让自己享受。

现在,一切都变了。我10岁了,唯一没变的是对蓝天的执念。我将永远迷恋蓝天。

五级:紫色风铃飘

【第30篇】痴迷钓鱼的汪叔叔

王叔叔是爸爸的同学。他是一名警察。他不高,戴着一副眼镜。因为他的皮肤太爱钓鱼,所以他总是晒太阳。现在他晒黑了,父亲叫他“非洲人”。因为他是警察,所以他的工作非常忙。但是每当他有空的时候,他就让他爸爸和他一起去钓鱼,他去钓鱼也不想回家。他简直是个鱼痴。如果你不相信我,请看看下面的东西。

一天,王叔叔想去钓鱼,所以他打电话给他父亲。爸爸和他叔叔刚从北京回来。他们实际上同意第二天早上3: 30出发。我的天,这是人们睡觉的好时候,他们这么早就去钓鱼了。中午太阳还在燃烧的时候,他们还在外面钓鱼,没有吃午饭,直到下午太阳落山。更不用说,他们今天收获了很多。

今天王叔叔刚好上夜班。一大早,我走出派出所,仰望天空。天空中只有几朵乌云。没有太阳。这是钓鱼的好日子。王叔叔邀请爸爸和他一起去,我和妈妈想和他一起玩。但是谁知道我们到了那里,太阳又出来了。12点,我坚持不下去了,一次又一次的要求父亲回去。爸爸同意了,但是王叔叔说他不去,因为他们没有抓到鱼,所以他很不服气。王叔叔斩钉截铁地说:“我还要钓一天鱼,才能回去。”所以我们先见面了。王叔叔下午5点左右才回来,真的钓到了一些鱼。

告诉我,我的王叔叔是一个执着的渔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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