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文范文
广州市妇联日前发布了《广州市反家庭暴力情况研究报告》,报告显示,近四年来,广州家暴案例占信访总量的比例逐年减少,但社会公众对家暴的危害性认识仍有不足。超过四成被访者认为,偶尔发生的暴力不属于家暴,超六成人认为打孩子不是家暴。
随着人们权利意识、性别平等等观念的提高,夫妻之间的暴力行为已经受到大多数人的重视。但是,对待孩子的暴力行为,人们却是见惯不怪。这或许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许多中国人看来,孩子如同父母的私有财产,即“受之于我”就要听“我”处置。于是“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就成了暴力对待孩子的正确理由。
社会中多起令人发指的虐童事件,都是顶着“教育”的名头:被开水烫头鱼线缝嘴的女童、生母打死亲生儿等事件频现报端。面对打孩子的家庭暴力,社会不应无动于衷。
毋庸置疑,我国对儿童权益的保护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要知道,孩子一旦落地就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人,有独立的思想和权利。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心理影响是无法估量的,经常遭遇家暴的孩子会产生一定的心理扭曲,影响孩子的整个人生,甚至社会。据调查,大多在暴力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会具有一定的暴力倾向,而且易出现暴躁、孤僻、偏执等心理偏差,从而埋下隐患。
由此看来,打孩子不只是家庭中别人无法干涉的私事,而是整个社会的事,全社会都应建立正确的思想,共同对打孩子的家暴说“no”,让孩子生活在家庭之爱、社会之爱中,如此才能让孩子们“性本善”,而非“性本恶”。
面对广州超六成人认为“打孩子不是家暴”的现象,除了加强宣传,增强权力意识之外,更需要法律纠偏。只有法律的铲子,才能铲掉千百年来封建意识下积累的“棍棒教育”观念。我国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但在多方面还很不健全,特别是执法方面,民警即使出警,往往只是口头警告了之。因此,应尽快健全法律法规,让孩子有法保护,让传统观念逐渐被法律清扫干净。
六年级:冯思琦
精选读者点评
名师·深度剖析
作文类型:议论文、时评类作文
【成语使用】
见惯不怪、令人发指、毋庸置疑、性本善、性本恶
【形容词】
独立、私有、暴力、孤僻、偏执、封建
【好词好句】
1.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许多中国人看来,孩子如同父母的私有财产,即“受之于我”就要听“我”处置。
2. 家庭暴力对孩子的心理影响是无法估量的,经常遭遇家暴的孩子会产生一定的心理扭曲,影响孩子的整个人生,甚至社会。
3. 只有法律的铲子,才能铲掉千百年来封建意识下积累的“棍棒教育”观念。
【修辞手法】
比喻:以“法律的铲子”喻指法律的强制力与清除作用,形象凸显法治手段对陈旧观念的根治功能
引用:“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性本善”“性本恶”等传统语句,增强文化纵深与思辨张力
排比:连用“暴躁、孤僻、偏执”三个双音节心理特征词,强化暴力环境对孩子人格影响的多维性
【文字校对】
• "权力意识"应为"权利意识"
• "顶着“教育”的名头"中引号宜统一为中文全角引号(范文已符合)
【写作亮点】
✓ 观点鲜明,紧扣社会现实问题展开层层递进式论证
✓ 善用传统文化语汇与现代法治理念形成张力对照
✓ 逻辑链条清晰,从现象到成因、危害、对策环环相扣
✓ 语言兼具理性力度与人文温度,如“让孩子生活在家庭之爱、社会之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