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说作文怎么写好?本文整理了30篇优秀的小说高三作文,便于您了解同类优秀作文的写法,以下是小说作文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二次)
陈祥志,一大早骂人真扫兴。我气得站在柳眉上,睁开杏眼。凌晨骂人真让人失望!
我去年大学毕业。我本可以在城里找到一份好工作,但我放弃了照顾父亲的机会。
陈祥志是村里有名的泼妇。村长可以谈论很多她的事情。那年下雪的时候,我家屋檐上的雪太厚了,一下子就塌了。真巧,她路过,雪突然落到她脚下,吓了她一跳,大叫一声,连忙后退几步,只沉默了十秒钟,隆中却听到敲门声。陈祥志大叫一声,把父亲叫了出来。人们都说诸葛亮三寸不烂之舌,辩儒骂王朗到死。我也有诸葛亮那样的口才,和别人争论也打不过我的声音。吴侬一口流利的软语,就像朱利安一样,与人辩论毫不费力。
我立刻披上一件狐皮披肩,向门口走去。我开门的时候,陈祥志靠在门上。我开门的时候,她绊了一跤。她喊着,“林万云,你!”“谁叫你不要观察!你应该知道你在外面撞门的时候不应该靠在门上,我开了门。我一开门,你就摔倒了。是你不注意观察,承认自己倒霉!”“林!你! "我我什么!你不注意观察!这是大雪,屋檐上的雪很厚,必然要下来。你走在屋檐下,你还不明白吗!你应该知道,知道!对了,我应该送你一句话,“不湿鞋不能在河边走。”。人在屋檐下,怎么能不低头!”“林!你.“她无话可说。
我说:“陈阿姨,天气很冷。我受不了了。请离开。我要进屋暖暖身子。”我把她推出去,关上门。让外面的雪掩埋大地!
大约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开始阅读各种各样的小说或漫画。
经典名气总是在通俗小说之后。我一看就很激动。我会把身边的纸巾放大,准备垃圾桶以备不时之需。我还记得我读的第一部小说是一个浪漫的故事,讲的是一个送牛奶的男孩和一个说话大声粗暴的女孩。当然,就算用脚趾头想想,也是灰姑娘和王子的另一个故事。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些故事现在还在杂志上发表。女生总是平凡的。她遇到的男生总是很帅,很有钱,很会打篮球,总是转学。他们学校一直是“青蛙聚集地”。
男主角很冷很酷,拖着。他不高兴就挥拳头打人。学校里的男生女生也很配合。看见他就像看见一只猫。我好沮丧。看到这里,我很伤心地想起了鲁迅先生。经过这么多年的斗争,中国人民的奴性越来越严重,这是理所当然的。这些作者是不是都加入了一个秘密小组,——,而不是鲁迅复活小组?是为了把这位先生拉出坟墓吗?就像《达芬奇密码》里秘密小组要守护的秘密。
啊,跑题了,回头,回头。男主角身边总有一个漂亮聪明的女配角,全心全意的爱着他,于是很多误会来了,女主角伤心到为了他的自尊什么都不解释,误会还在继续。后来他的一个好朋友终于受不了了,向女主角坦白了男主角的想法,于是他们的误会用冰雪消融,两人相拥。终于,真的成功了。
或者有一个很温柔的男配角,爱女主角爱到不在乎生活。然而,不管他做什么,愚蠢的女主角总是含泪看着他说:“对不起,你很好,我很感动,但我真的很爱他,没有他我会死的。”。一场无望的暗恋!这是“好人被骗,好马被骑”吗?用数米的话来说就是:“这个世界总是残忍地对待善良的人”。
为什么男主角不喜欢优秀的女配角,女主角不要优秀的男配角?是不是都有被虐的倾向?
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多一见钟情,那么多灰姑娘?
奇怪!
(第一次)2000年5月12日。
那天晚上,打雷下大雨。我关上杂货店的前门,从后门回到我的院子。这时,一声雷鸣,宏声震耳。而隆中听到啪!嘿,我很投入!隔壁院子陈祥志家的瓷砖被摇落,掉进了铁盆里。陈祥志是村里有名的泼妇。她让我头疼。和我们家也有很多纠纷。有一次,她像个神经病一样在院子里玩铁锅,声音很难听。我就像开枪一样。这一次,佛祖给了她惩罚,让雷把她吓死了!这家伙,以前是游泳(游泳,不是油条。村长可以讲很多她的事迹。就在这时,我父亲叫我:“万云!”“啊——”我应了一声。回房间去。让外面的雷声轰鸣!第二天早上,天放晴了。清千里。阳光灿烂。我正在院子里扫地,隆中听到一声骂声。不用说,陈祥志又在骂人了。陈香芝一大早就骂人,形象很难恭维。“这是谁啊,往我院子里扔瓷砖!谁缺德抽烟!林元平(我爸)不可能是你!林元平,出来!这瓦肯定是你扔的!”她三步并作两步,跑到杂货店,重重地敲门。我说:“陈祥志,你干什么?”“嘿,是万云!你父亲把瓷砖扔进了我的院子。我来讨论一下。快开门!”“陈祥志,昨天雷这么大,你家的瓦都震塌了。怎么说我爸爸还有呢?昨晚我和父亲在一起。他怎么还会瓦呢?”“黑,怎么不能!”这是陈祥志的儿子陈君如,说:“妈,回来!不要和万云的妹妹吵架。希望平叔不要往我们家扔瓷砖。万云姐姐,我代表妈妈向你道歉!”
“没什么!”我说。(第一次之后)
上一集我们说吴侦探在大厅里发现了一扇暗门,把它推进门。暗门里面是一个密室。我在密室里看到一台大机器。不知道是为了什么。吴侦探好奇地打开了它。当心!一堆一堆像钞票一样的东西出来了。“这是假货!"“喂,这是什么?”侦探吴拿起报纸,上面刊登了一周前的假币案。领导就是主人。“这是什么?”吴侦探找了个小口。他把那把奇怪的钥匙放进嘴里。嘣!墙开了。果然有密道。侦探吴沿着秘密通道走进镜花和尚的房间。“咦,这个‘中风’字有点奇怪……”“没有花!凶手没有花!”
不出所料,凶手不是花。最后,五华承认制造假币罪,并说明杀人罪。
我想很久以前,我心里一直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就是当我意识到这些繁忙的学术任务时,我开始创作自己的小说。
虽然知道自己的小说写作水平远不如那些网文作者,但是不锻炼身体怎么踏上这样的路?
也许生活的每一天都是那么忙碌,很难有机会看电影,但是如果我们不去尝试,珍惜生活的每一点,从时间中学习,我们怎么知道生活是如此美好?
就像那么多电视剧里的幸运雨和好天气,其实不需要付出太久,但还是需要各种努力,因为你知道天上没有免费的馅饼。
而你依靠的这些温柔,你想要的这些东西,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换来的。
那时候你心里总有一个想法,疯狂的滋长着。当时别人都不理解你,甚至在你说这个消息的时候都无动于衷,只有一个室友对你的小说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和兴趣。
所以另一方面,是你可以继续支持的动力。
如果你写这篇小说,你要感谢的第一个人就是他。
《追风筝的人》,第一次听到书名的时候,觉得一定很值得一读。于是,周末有空的时候,我就去买了《追风筝的人》,被吸引后,很快就看完了。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和父亲的仆人哈桑之间的友谊故事。作者没有华丽的文笔。他只是用软语勾勒家庭和友情,背叛和救赎。当阿米尔最好的伙伴仆人哈桑——被其他富家少爷围攻施以暴力和侮辱时,阿米尔最信任的哈桑朋友蜷缩在黑暗的角落里默默的看着,我听到她放声大哭却依然不敢站出来帮助哈桑时心碎的声音。但是命运的指针并没有停止。阿米尔因怯懦而极度恐惧和羞愧,无法面对哈桑。最后他甚至栽赃给他,让他永远离开这个家。后来阿米尔得知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悔恨与痛苦纠缠在一起。
当阿米尔在年中意外得知哈桑的消息时,他不顾危险前往家乡阿富汗开始救赎。但是时间很可怕,因为它可以改变一切。最终回到家乡的阿米尔,目睹了家乡的变化,战乱不断,人民贫困。与此同时,我也遇到了我童年的管家,我被遗弃的家,并得知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但阿米尔的救赎并没有停止。哈桑唯一的儿子索拉博落入阿米尔儿时的敌人手中。童年的懦弱和内疚在中年时困扰着阿米尔。
救赎又开始了。故事的最后,阿米尔救了索拉博,但此时的索拉博却因为精神痛苦而彻底失去了感情。只有当他说起童年时哈桑和阿米尔最喜欢的玩物风筝——时,他才会不自觉地大笑.这本书的后半部分是关于主人公的精神救赎。他奋力寻找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上了在他心中飘了很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正直的人。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相比之下,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以生命为代价明白了对方的意思。
作者用细腻平淡的笔触还原了阿富汗喀布尔,讲述了人性的救赎。语言平淡、有力、真诚,但不做作。这就像一个老朋友给你讲他的故事。“对你来说,千千就是一百万倍!”刻在心底的声音是忠诚的永恒誓言,哈桑对一切的坚定而清晰的洞察,从一个少年的眼神到另一个少年的内心。20多年来,他一直在无休止地折磨和折磨懦弱的灵魂。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汗水,鲜血,树荫下倾泻的阳光,窗外落下的雨丝,最珍贵的感情,最鄙视的沉默,独自咽下的泪水,不可思议的人生经历,奉献的人生,连同风筝,兔唇圆脸,交织在阿富汗,纠结着宗教信仰和真诚的热情,被战争摧毁。这是一首强有力的交响曲,回味悠长:“对你来说
书中的情感不仅仅是亲情,还有友情。只要能沉下心来读书,就会被直接指向人心的情绪所感动,也会反映自己曾经有过的感情,比如伤害别人。快感和犹豫;在危机中虚弱无助;亲人有危险时恐慌;最初爱情的浮躁不安;失去亲人时的悲伤和孤独;当一个人应该承担责任的时候,自私的推诿,以及经常出现在脑海中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种情感没有虚伪做作,是一个人在改变的瞬间无法思考的真实反应,是夜深人静时最亲密的自我追问。侯赛尼的笔就像一把锋利的切肉刀,近乎残酷地刻画了人性的真相,却没有打动别人。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点苦涩和酸楚。但是生活就是这样。犯错,错过,用一生去挽回。
《追风筝的人》,虽然我读得很快,但我知道这是一本值得读几遍的书,因为一本好书就像喝茶一样,需要细细品味。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看完之后,我泪流满面。你可能觉得我很幼稚,但我真的被这部小说里的人物打动了。
我对这本书产生了依恋,因为书的封面上有一句特别喜欢的话:“每个人都应该为了一个人忘记自己一次。不求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甚至不求他知道,只想在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他。”
第一次听到这段话是今年春节期间我情绪低落的时候。无意中从网上下载了一个女dj叫麦的录音。冷峻厚重的女声加上动感的音乐,很有说服力,能让失恋的人感到悲伤美好,不气馁,不绝望,相信付出却不回报。一直是生命中值得珍惜的一幕,爱情中所有的失望都用美好的文字来缓解。然后从一个网友说的话,翻到日记,反复推敲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境界,什么时候才能这么豁达。话说回来,有一次我在书店看到一本书,封面上有这篇文章,我不得不拥有它。回家看了介绍,才知道这么经典、浪漫、无奈、美好的语言,出自通化的小说。
我也很喜欢小说的故事。那些被时间埋没的秘密总是让人吃惊,不像一些脑残作家写的内容白痴的可笑故事。总之很牛逼。当然,无论表达与否,生活中的暗恋都不会有好的结局。不管是一天,一年,还是十年,不喜欢,不知道,都无所谓。爱情在现实中是如此脆弱。人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貌、孤独的诱惑,背叛、伤害、放弃。爱情?其实就是二氧化碳,俗称“屁”。
现实生活有时混乱,有时有序,有时汹涌,有时平淡。大部分深爱过却没有结果的恋人,都是老死不相往来,或者说宁愿永不相见。也许正是因为现实的残酷,才更让书中敢爱敢恨的主人公感动。
《被时光掩埋的秘密》被翻拍成电视剧了。看了一点,略有不同。也许这就是小说和电视剧的区别吧。希望电视剧不要毁了这部小说,这个感动我的故事。
前几天,一位我多年未见的朋友来访。有朋自远方来,沏一杯香茶,诉说离别之情,心情舒畅。
席间,朋友突然问:“世界上什么东西贵?”我说:“我曾经听一位大师说过,诚信是第一财富,义是第一真理,真言是第一妙趣,智慧是第一生命。”
朋友说,为什么智慧是第一生命?人的健康是一切的支柱。广告里你没看到——个朋友。如果你有100万的财富,后面的“0”代表金钱、美貌、地位、名誉、幸福、家庭等等,前面的“l”代表健康。有了这个“1”,下面的“0”就有了意义。你觉得,就算你很有钱,很有钱,很富裕,很发达,或者很有才华,很多才多艺,如果你身体虚弱,有病,一天都离不开毒品,这种生活不是很凄凉吗?
我说:“我觉得活着的时候身体健康很重要,但是如果没有坚定的信念,没有奋斗的目标,朋友之间没有深厚的友谊,生活质量就会很差。人之所以对生活充满烦恼和迷茫,不是因为没有健康,而是因为没有智慧,因为没有认识到浩瀚人生的道理。纵观古今中外,圣贤哲人皆胸怀大志,思想缜密。即使有人很软弱,很难相处,也能坦然坦然的面对生活。谁能说这样的生活一文不值?”
人的一生,不在乎自己是否一定要坚强轰轰烈烈;而是每一天是否值得活下去。
李周律师把起诉书交给了法庭。法院已经立案了。
一周后,医院冷冻胚胎的dna样本连同陈向奇的dna样本一起被送到公安局。没几天,报告出来了。两种dna是一致的!这是最有力的证据。然而,陈翔坚持住了,我和周畅也采取了行动。没想到,我们僵持了整整一年。
这一年,我累坏了。身体素质急剧下降。最后,5月16日,法院开庭。开庭那天,我的身体已经很虚弱了。周畅和他的妹妹去了法院。我和父亲在我们村里的家里等待好消息。下午,天空中堆积着绚烂的晚霞,红得像美丽的手指,小嘴破了,滴出来的血被擦掉了。夕阳西下,我轻轻地扇动羽毛扇,等待姐姐和周畅的好消息。夕阳照在我身上,我穿着粉色的连衣裙,左手抚着我的长发,父亲说;万云,周坤,他会成功的!我也知道你为了这件事忙了一年,一年!周畅一定会打赢这场官司!云,你也别难过。等等。”他拉着我的手说,“万云,看看你。你的手本来很细很滑,现在有点粗糙。云,静静等待!”我亲了亲父亲,说:“女儿陪你等。”说着,我把他揽入怀中,慢慢等待。最后,我们听到开门的声音和周畅的呼喊:“万云,我们赢了!”听了这话,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赢了!周畅去了院子,他妹妹进来了。父亲扶了我一把,我起身轻轻摇了摇羽扇,道:“周坤,我,林万云,没有看错你们。你帮了我很多。”“万云,我们是谁,我们是谁?”周畅说。
我斜眼看着夕阳,眼泪从眼眶里流出来,我感觉到了光亮,眼睛慢慢闭上,眼泪滴了出来,手松开了,随着羽扇落地的声音我走了。
《采桑子》是一部关于满族贵族家庭生活的小说。这是一幅描绘人物命运、充满诗画色彩的图画;是一曲无尽的沧桑悲歌,感慨人生。
民国初年,府中人散。十四兄妹各奔东西:长子反叛王室,加入国民党;大女儿迷恋了一辈子的票戏;次子因墙之灾无奈自杀;为了追求自由婚姻,二女儿被逐出家门。一个家庭的兴衰,一群贵族子弟的漂泊。它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本书书名选自清代诗人纳兰性德的诗《采桑子》。对于每一个标题,作者都给了它一个生动感人的故事。
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女金顺琪的几次故事:金顺琪是七个空间里最美的。是大家最喜欢的空间。有一年夏天,国民党大哥带回来一个风流的年轻军官,年轻军官风雅,明眸皓齿,美若天仙。年轻军官的名字叫沈瑞芳。没有人知道顺咋是怎么和沈瑞芳在一起的。当沈家前来求婚时,所有人都惊呆了。父亲用一只脚把求婚者推出门外,然后把门拴好。拿起棍子,走到后院。顺和毕竟珍贵,珍贵,经不起父亲的毒打。因为后院有直达沈阳的入口,顺和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跑到了沈阳。投入沈瑞芳的怀抱。父亲生气了,堵住了后院的小门。从此顺和不准再踏足金家。
这个故事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在于金家所体现的旧社会的封建思想。就因为沈瑞芳是国民党军官,金家所有人都反对金顺奇和他交往。也正是因为金顺勇不肯嫁给父母安排的大户人家,金家对她的态度才大打折扣。金顺其给我的感觉就像草原上的一匹牧马,无拘无束,却又受到牧民的约束。他像一只家犬,胆大包天,但终究逃脱不了主人的束缚。不仅金顺勇是这样,金家其他十三个孩子也是这样。因为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从小到大都没有真正的幸福。我只记得父亲冰冷的脸和母亲的教育。
《采桑子》让我真正体会到封建社会大家庭孩子的悲惨生活,也提醒我要走向新的时代!
著作者
“爱情有三十六计,我要随时保持美好。我想自己掌握遥控器……”陈哼着歌,漫不经心地走在街上。迎面,一个漂亮的女孩跑了过来。陈问,怎么了?小姐?”小姐着急地说,“请救救我,”陈说,“我可以救你,但是是什么呢?”陈仔细看了看女孩,不禁红了脸:女孩的上衣被扯开了,下身是一条蕾丝短裤,只剩下几条艳丽的蕾丝,全身赤裸。女孩似乎发现了,蹲下来,低下头,用手指在地上画了一个圈,轻轻说:“我叫."
这个女孩叫什么名字?请看下一集
这是一个美丽而永恒的故事,珍贵的童年记忆的启迪永远渗透在我的心里,陪伴我慢慢成长。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比利,一个在奥沙克山长大的男孩,从小就想要一对浣熊和猎狗。为此,他努力赚钱,两年后终于买了两只小猎犬。比利和小猎犬一起抓浣熊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形影不离、勇敢无畏的老丹和小安使比利成为一名出色的浣熊猎人,并赢得了浣熊狩猎比赛的金杯。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遇到了一只坏狮子,他的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着他的小主人,慈爱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聃的坟墓里。搬到镇上后,比利去老聃和小安的墓地道别,发现墓地上长着红色的羊齿草。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也许,老聃和小安真的是天使给比利的礼物.
每次看完《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角比利和比格追求梦想的精神、勇气、努力和相互的爱感染了我,永远激励着我。
梦想——美丽的光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是英雄比利的梦想是如此不同寻常——渴望两只浣熊和两条猎犬。家庭的贫困和父母的阻挠并不能熄灭他的梦想。他发现的广告无意中点燃了他的希望。这在书中有描述:
“这个广告是在肯塔基州的猎犬繁殖基地发布的。我一遍又一遍的看,直到能把广告背下来,仿佛看到了狸,听到了它的声音,甚至还抚摸了它。杂志丢下,我默默陷入沉思。
一个刚满11岁的男孩追求他的狂欢梦想。这说明比利对猎犬的痴迷和渴望。之后为了得到猎犬,他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这对别人来说是天文数字。为了梦想,他拼命赚钱:1毛钱是给爷爷跑腿赚的;十三美分是卖蚯蚓给渔民买的。他的手和脚有一毛钱的血泡;他拼命寻找15美分.于是他攒了整整两年,就像书上说的那样:“一年过去了,又一年慢慢过去了,漫长的辛苦结束了,快乐的一天终于到来了。我成功了,我赚了五十块!我一边数数一边哭。不知道数了多少遍。两年是很长的时间。比利从未放弃。经历了这么多,他终于赚到了50块钱,因为他心里有一个艰难而美好的梦想,——买两只猎犬。我想比利会很高兴看到他来之不易的小猎犬的!人,只要有自己的追求和梦想,就一定会展现出美好的光辉。
勇敢高大的形象
“在此之前,我从未去过镇上,但我知道该往哪个方向走。费里斯科铁路在我家右侧,伊利诺斯河在左侧。我去的地方离铁路和伊利诺斯河的交叉口不远。”
没去过镇上的比利,决定自己去捡猎犬,太神奇了。孩子一个人去城里真的很勇敢。比利走了32英里去找猎犬,没有告诉他的家人,带着食物!三十二英里,这不是一个小数目,赤脚走到镇上。然而,一路上的艰辛也接踵而至。他勇敢地面对别人的欺凌和嘲笑;他勇敢地面对山狮的侵扰;独自在山里过夜,他勇敢地面对它。一个小男孩竟然有如此大的勇气,真是不可思议。男人,只要他有一颗勇敢的心,他就会变高。
战斗——无尽的力量
“不管你有多高,我都不会让猎犬失望的。我要行动了!我会砍了你,哪怕要一年。”
就是这么一棵树,因为这棵树上有一只浣熊,比利花了那么多精力。为什么?因为猎犬已经完成了狩猎任务,我不得不遵守与猎犬的约定。正如他自己所说;如果他们完成了任务,现在轮到我了。所以他每天晚上都不睡觉,甚至忘了吃饭,就双手拿着斧头,砍的时候起了水泡。背疼的厉害,腿和胳膊上的肌肉不停的抽动,胸口紧绷,肺好像在烧。经过反复的痛苦经历,大树终于倒下了,树上的浣熊终于屈服了。经过两天的努力,比利赢得了第一张浣熊皮。比用自己的毅力与大树和浣熊搏斗,最后砍倒大树。比利追求成功的精神已经完全从砍树的过程中雕刻出来了。就是一股子努力给男生无尽的动力。
爱——永恒的美
比利和小猎犬感情深厚,从他们带回小猎犬的那天起,他们就形影不离。反复的危险经历加深了他们的感情。在带小猎犬回来的路上,比利遇到了一头美洲狮。为了保护猎犬,比利总是准备为他心爱的猎犬献出生命。比利对猎犬的热爱已经超越了他自己的生活。小猎犬长大后,比利在一次狩猎活动中再次遇见了美洲狮。那一次,两只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救了主人的命,回报了主人,却因公殉职。比利和猎犬之间的爱是如此深厚和美丽。那份美好的爱和无私的奉献会储存在比利的内心世界。那段记忆对比利来说是多么美好啊!无论动物还是人,爱情都是永恒的。
看完这本书,轻轻合上书页,我有很多想法:主人公的梦想、勇气、努力和爱都是令人敬畏的,它们已经渗透到我的内心,让我所有的思想和灵魂都深深地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所影响。在我的人生中,我已经明确了我的目标:我要追求梦想,梦想才能实现;对于一些困难,要勇敢面对;对于远方的事,你要努力;对于人和动物,要用爱沟通。这样的生活会像比利一样美好。
这本书无疑是我读过的最不寻常的一本书。第一次看就爱上了。我日复一日的读着,每读一遍都仿佛深入到故事主角的内心深处,永不厌倦。这本书的励志故事非常感人,充满冒险和爱,引人入胜。错过了就错过了史上最伟大的作品。
最后假期前看完了《苏菲的世界》这本书,真的是一本探索人心的书。
不提前知道就开始读这本书的感觉,就像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进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成人世界。全新的世界,哲学的世界。《苏菲的世界》不同于《论语》这样的书,它用日常生活的素材给人一种哲学上的理解。相反,它通过以小说的形式向一个名叫苏菲的女孩传授哲学知识,揭示了西方哲学的发展。从前苏格拉底时代到萨特,以及亚里士多德、笛卡尔、黑格尔等人,他们的思想都是通过作者生动的笔触脱颖而出,用当时的历史背景来解释,引人入胜。正如评论家所说,这本书对于没读过哲学课的人来说是最合适的入门书,对于过去读过一些哲学却忘得一干二净的人来说,也能起到温习旧知识的作用。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充满智慧的奇书。首先,作者在书中塑造了两对人物:女孩索菲娅和她的哲学老师艾伯特;少女希德和她的父亲。然而这两对字是真是假,让你一路跟着作者去思考“我们是谁”“我们为什么在这里”。你是谁?可爱的小苏菲第一次看到这个命题时,惊慌失措,对着镜子反复问。我觉得大部分人一开始都会有这种感觉,因为不能给自己一个明确的定位。我和别人有什么区别?名字?外貌?思考?如果换了名字,换了容量,换了思维方式,我不就是我吗?这是一个关于人类存在意义的问题,乍一看似乎很混乱,但我觉得作者只是把我们生活的世界当做透明的,并结合了一些可能存在但我们没有发现的“可能性”来写这本书。
翻到第一章,你会立刻被苏菲收到的匿名信“你是谁”所吸引,而正是这个问题“你是谁”将苏菲带入了一个哲学的世界。然后你会接触到一些有例外的明信片,就是需要苏菲转寄给希德的明信片。之后苏菲身上发生了各种怪事,苏菲的哲学老师也浮出水面。当你看到整本书的一半时,你的头会随着故事人物的真实而膨胀。无论苏菲和他的哲学老师是现实主义的,还是席德和她的父亲是现实主义的,你都会不自觉地感受到和庄子一样的情感。我想这也是作者想要达到的。幸运的是,当你读完整本书时,一切都会水落石出。事实上,只要看看目录,你就会发现它非常有趣,比如《伊甸园》.总有一天,事情会从无到有……”,“少校的小屋.女孩的眼睛在镜子里眨了眨……”,“中世纪.正确的部分并不意味着错误……”,等等。这些副标题有时会向我们解释一些事情。
另一方面,它也是一本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书。看完之后,你会觉得哲学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的进步,它与人类文明的足迹息息相关。所以与其说是哲学史,不如说是人类文明史。在历史文明发展的浩瀚历史中,我每一个人都只是星光和一滴水。书中有一段对话,是深夜在教堂里用小时计算历史进程的。如果把文明看成一天,那么每个阶段的发展就会有更清晰的概念。
《苏菲的世界》带给我的感觉是,我们要有一颗善于发现世间万物的心。它唤醒了人们内心对生活的渴望。让我们用心去探索身边的事物,善于发现生活。
最近,趁着周末,我终于看完了王子君的小说集《倾听诉说》,这让我感慨良多。
她通过她的笔向读者展示了自己的痛苦、敏感、渴望和对爱情的追求。作家的内心是敏感而细腻的。无论她表达的是快乐还是悲伤,她都是那么温柔。在文章《面对死亡》中,当她收到一位“白血病”读者的来信时,她这样描述:“我看着白血病的三个恶魔般的字和信末奇怪的签名,心里感到难过。人多渺小啊!虽然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他很平静,但这种平静不是一种无奈的妥协吗?”当我一个人坐在窗边默默看她的小说时,她的悲伤感染了我。
前几天回家听妈妈说:“奶奶好几天没吃饭了。看来这次我逃不掉了……”从小到大,因为妈妈生病,奶奶把我养大。白天奶奶带我一起去割草,因为身上长满了痱子。我的爷爷奶奶和孙子们用洗漱刷互相擦背。晚上,我经常从梦中醒来,大声喊着要见妈妈。我妈在医院打了三年的病,终于痊愈出院了。我一直记得我的童年是在奶奶的祈祷和安抚中度过的。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祖母在我的印象中是如此健康和坚强。记得不久前,她还整整齐齐地抱着被子晒太阳,虽然已经93岁了。当我迫不及待地来到奶奶的床边时,我不得不感叹生命的脆弱。只用了几天,奶奶就彻底变了。她起不来。平时我总说我奶奶很厉害,因为她虽然九十出头了,头发也不白,奶奶总喜欢梳个髻。但今天,她灰白的头发散乱得一塌糊涂,眼睛呆滞,嘴巴歪斜,全身皮肤浮肿。我来到床边,轻声呼唤她。她听不出我的声音。当我告诉她我的名字时,她终于给了我一只颤抖的手来抱着她。过了一会儿,我和妈妈把她抱起来,让她靠在床上。然后我就去拿了一碗粥和汤喂她。当我把勺子送到她嘴里的时候,奶奶终于开口了,但是送进来的汤有一半顺着她的嘴流了下来。她无力地抬起头,泪水顺着她干涩的眼睛流了下来。看到这里,我把碗塞到妈妈手里,泪流满面。这不是我奶奶。她以前很坚强。虽然她缠着她的小脚,但她能走路,经常让我喊一会儿。农忙季节,她总是用扫帚帮我们推晒干的小米,尽管这份工作让我觉得很轻松。冬天我经常因为怕冷不想洗澡洗头,但是她刷换衣服两头洗三天。但是今天,奶奶的生命之烛似乎已经燃尽,我仿佛看到死神在向奶奶招手。这怎么能不让我难过呢?她是我最喜欢的奶奶!
“生与死,当然只是自然现象。活着就死了。如果你有钱有势,你最终会死。面对死亡,人是很矛盾的。有时候,把人生想的稍纵即逝,再辉煌再骄傲,再珍贵最后都会化为乌有,于是就忽略了奋斗,没有进步,甚至得过且过。有时候,我想,如果一只落雁留下一声,有人留下一个名字,人生如此短暂,我要给后人留下一点东西,就不枉此生了。所以,我勤奋向上,我会努力达到人生的巅峰。”我想,无论你经历过什么,失去了什么,对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来说,最重要的是“好好活着”,活得潇洒、体面、舒适、快乐,就像史铁生的母亲说的那样。也许有一天奶奶离开了去寻找她的天堂,但我相信她不会难过,不仅因为她过着踏实体面的生活,也因为她相信她的儿孙们会因为她在天堂的加持而健康而轻松地生活。
看完《倾听诉说》,被书中的故事深深打动,听了,感触良多。
从初中开始,我就对小说有了深深的热爱。
那时候我们还只是处于初出茅庐的状态,只是徘徊在尝试的边缘。但是我心里一直有一个坚定而模糊的信念,就是有一天我可以成为我想要的角色,出版一本属于我自己的书。
而且当时我的思想特别疯狂。昨天,我梦想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书。书的封面是用我的笔名写的,我叫的名字,说的名字,都是我自己的想法。那该有多幸福。
但是小时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学习任务的繁重,我逐渐为了高考放弃了太多的爱好。高考结束后,我们终于有了更多的时间投入其中,即使在宿舍里写一天小说,也没有问题。
但在这个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写小说的重要性,感受到了我现在承受不起的疲惫程度。我想偷懒,想休息,想创造更多的价值,但这些东西总是只有在坐板凳的过程中慢慢熬出来,就像吃一块硬骨头的时候,你一定有这样一个执着的过程。
所以今天睡觉做梦的时候,就梦到小说大概的结构,然后给了我灵感和启发。我想重拾信心,努力写小说。
可能是幻想太多了。现在我们总是向往小说里的美好。其实我们也知道这不是真的,我们不相信他们,但也不能总说我们的生活不好。这个世界不能止于我们的喜好,相反,它会发展得更好!这只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
这世上还有最珍贵的东西!
现实也很美好,我一直在想:现在生活在焦虑中,但现在还是很幸福。身边还有爱。我爱身边的每一个人。身边总有好的东西。我眼里没有坏人,没有坏人,没有坏人。心里一切还是好的。
当然,也不容易发现一切都是美好的。
我们应该有一双美丽的眼睛。她必须漂亮,她必须纯洁,她必须漂亮…
这双眼睛善于发现。她很漂亮。她总是往好的方面想。她总是让这个世界上的每个人充满希望和幻想,而不是幻想。其实这种眼睛很笨,因为它看到的是美好的东西,但是她很可爱!
事实就是这样!
小说和现实差距很大。我们可以选择不看小说,但不能选择不面对现实。
有空的时候,我总是找有胃口的小说。
也许很多人在业余时间有不同的兴趣爱好,但对我来说,读书真的让我有同样的感觉,只是其中之一。不能感到孤独,充实,安静,快乐。
后来,我从中学到了很多,并将其应用到我的文章中。只是感觉本质总是嵌在里面,无论如何都无法模仿。
后来才知道,我们看的多了,渐渐的会形成自己的风格,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独特的风格。
有趣的灵魂是万里挑一的,好看的皮囊也是一样。
如果让你选择,你会选择哪一个?
我想我会选择好看的皮肤。
因为这个世界终究总是那么现实,无论我们如何改变,它总会有其他的方式去适应我们的改变,或者超过我们改变的速度。
曾经想过很多事情,但是看风景,看美景,对于现在的方向,我们会有各种选择。毕竟在那种生活中,很多事情的影响是完全不同的。
所有的美女都有白好看的特点。但是我不适合他们。
沈的书我看了很多,印象最深的还是这个《狼王梦》。
由于丈夫的遗愿,母狼子兰想把她的三只幼崽中的一只训练成未来的狼王。大儿子黑仔很小的时候,就敢在野外抓兔子,可惜被一个雕刻带走了;二儿子蓝魂虽然没有黑小子的天赋,但在紫兰的带领下,也在冬天袭击了黑熊,拯救了整个狼群,却落入了猎人的陷阱;老双毛从小自卑。为了扭转其扭曲的性格,子兰煞费苦心,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摔断了一条腿,提前衰老了。看到自己即将成功争夺狼王的位置,当时双毛的自卑心理在作祟,最终死在狼王的魔爪下。狼王梦狼王梦,顾名思义,想当狼王只是一个梦。可怜的子兰一生辛勤工作,甚至连她唯一的女儿梅梅都误解了,把它赶出了家门。紫兰为了媚骨,为了自己的狼和孙子,与金鹰交战,双方都死了。
结局是悲剧,但当题目取名为《梦》时,注定是这样的。当我看到蓝魂死去的时候,我甚至感到了内心深处的愧疚。蓝魂死在我们人类的陷阱下。他被困在腰部,脊椎被撞得粉碎,动弹不得。为了不把儿子留给可恶的猎人,母狼紫兰杀死了蓝魂的生命,把它的身体咬成了两半,才把它从陷阱里救了出来。
故事是站在动物这边的,这也是事实。自古以来,有多少动物的生命和美好前景被人类毁了,包括文中的蓝魂。
我只是为黑仔和双毛的死感到遗憾,但蓝魂的死也让我作为一个人感到愧疚。每次翻看这本书,总觉得愧疚,像是杀了蓝魂。
故事只是一个“梦”,却是一个反映当下社会的“真实的梦”。偷猎者从来没有消失过,或者我写这篇文章的时候,一只藏羚羊和一只蓝色灵魂般的狼都在遭受偷猎者的爪子。
晴朗的天空和明亮的阳光。
时间在庐阳山上闪过,两个人出现在这里,一个穿着蓝色长裙,一个穿着皮夹克和运动鞋,都234岁,看起来很帅。
穿蓝色衣服的人说:“文浩,我哥哥会把你送到这里。你还是要走前面的路。”
那个穿着皮夹克的名叫文浩的男人回答说:“我明白了!兄弟,回到这里!”
蓝人吃了一顿美味的饭。他伸手不知道怎么变的。他甚至得到了一枚青铜戒指。他把戒指送给文浩,说:“不要害怕,十年二十年后你不会再看到它了。这个储物戒指是你哥哥给你的。请收下!”
文浩看了看蓝衣人,说道:“其实徐老爷已经送来了……”
但还没等他说完,蓝侠就回答说:“当然是徐杨给你的精品,不过他弟弟的还不错。不喜欢吗?”
“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就拿去吧!总有用武之地!”
文浩不得不接手,他的眼里充满了感激。
蓝衣人看了看四周,感叹着,不知是在和文浩说话,还是在自言自语,道:“田璇大陆的方圆不懂几何,人口一千亿,帝国号和宗门家族多得数不清,看似混乱,实则有序。要想在此基础上成就一番事业,必须有过人的天赋!满足徐杨的要求就更难了!”
文浩也是天生的忧郁,但看着伟大的河流和山脉,他不再总是忧郁,似乎有一些豪情。雄心在胸,文浩马上写了一首诗:
“三尺龙泉万卷书
我天生是做什么的?
而是能为国家和世界服务
敢笑的男人不是老公!"
庐阳山树茂密,山势雄壮,溪水潺潺,鸟雀飘飘,生机盎然。本来他们是相安无事的,但只听文浩写的一首诗,鸟语喧哗,没有干净祥和的相。
听完这首诗,蓝侠点点头,其实是在为文浩有这个野心鼓掌。他转向文浩:“这首诗叫什么名字?”
谁知道文浩惊呆了,立即没有回答。等了一会儿,他扭过头说:“喂.其实这是我以前听过的一首诗,最后两句我改了。具体叫什么?”
“咳!好吧!”
蓝衣男子折断了一根树枝,手腕和手指绕着花动了几下,树枝像剑一样卷成了几捆剑花。真气从枝头奔出,光晕如剑芒。
他突然把树枝指向前方,却看到树枝激发出一桶浓浓的雾蒙蒙的光,前面的荆棘相遇时碎了一地。光是真气,前方百米内没有留下任何碎屑。这样,前面的路就短了。
“兄弟,上路吧!”
因为受不了真气,就把折断的树枝扔掉,蓝衣人挥手给文浩送行。
文浩回了一个“好”字,然后把它送人了。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回来,沿着这条新路离开。
(第五次)
我和父亲在路上狂奔,骡车如箭长虹般飞驰。一个小时后,我们到达了县城。
到了县城,我们不敢耽搁。我们凭记忆找到了陈翔的家。我们开着骡车,城里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乡下人。
我们一下骡车,就撞门了。过了一会儿,有人来迎门。是陈翔。当她看到我时,她说:“万云,你为什么在这里?”“快,我要见我妹妹!”我说着,进了门。
我碰巧看到我妹妹在客厅里,手里拿着什么东西。我赶紧上前接过。是医院的诊断书,上面写着“妇科检查诊断单,检查合格后确认患者怀孕。”我一看,怒不可遏。我把柳眉翻过来,睁开丹凤眼。我说:“姐姐,你.你真的.一开始你没有告诉你妹妹真相。今天看到了,真的发生了!”陈翔惊呆了,说,“万云,你……”“陈翔!别说了!你这个势利恶毒的女人!你怎么能这样!”“万云,我.我……”她语无伦次。我对妹妹说:“快把你的东西收拾好,我们要把这个恶毒的女人告上法庭!”“姐,我……”“快点!你在这里干什么?”我的丹凤眼睁得大大的。其威严不怒。“好吧。姐姐,等我一会儿。”她认真地说。
不一会儿,她就准备好了。我带着她走了出去。陈向琪一把抓住我说:“万云,别把我告上法庭。我不得不!我.我……”我用力摔她,把姐姐抱上骡车,登上石木的时候,感觉天旋地转,差点晕过去。父亲见我脸色苍白,叫我坐马车,自己开骡车。我和姐姐坐进去后,一直哭着说:“姐姐!你怎么这么傻你知道,代孕!违规乱伦!”我咳嗽了几声,满是血。姐姐看到我脸色发青,说:“姐姐,对不起,我不该惹你生气的!”“姐姐,姐姐,我的身体快不行了。这场官司!一定要打!还是要赢!”我摇着羽毛扇说:“周坤律师是我姐姐的好朋友,可以帮忙。”说完,我拉起帘子布,向外看了看,说:“快到了。嘿!我们到了!父亲,住手!”随着父亲的叫喊,骡子停了下来。
父亲帮助了我,姐姐帮助了我。我沿着石木路下了车,眼前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尹坤律师事务所”
我走进去,周畅在里面。他看到我说:“万云!你.你为什么在这里?来吧,周畅,帮我坐下。”“啊。万云,我好久没见你了。我没想到你.你看起来很糟糕。”"我摇了摇羽扇,苦笑了一下."天下寒,兵乱。我该怎么办?”“万云,你一定有事要做。来,坐下来,我们慢慢聊。”“姐姐。来,这是周伟的律师和姐姐的知己。”“周律师好!”“好姑娘。”“姐姐,给姐姐扇扇。我想和周律师谈一晚上。”“嘿。”说着,姐姐拿起羽毛扇,坐在旁边,轻轻为我扇风。
(本集结束)
据说米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太后。
在中世纪,天文占星术是一门重要的学科,它不为农业生产服务,而是预测国家命脉和军事的盛衰。一物(天象)、一帐(占卜)、一测(现实中的事件)是史书解释历史的重要模式。
纵观历史,米月和武则天都与占星术有关。古人的占星占卜真的有那么神奇吗?
东晋女李陵容说,偶然看到一个历史记载。李陵容是个奴才。皇帝生不出儿子,找到了她。结果生了个儿子,成了太后。
如果说姬伯成为太后是因为她足够幸运的话,那么李陵容成为太后就是一个奇迹,因为她发展起来只是因为她有着健康强壮的身体素质。
李陵容是东晋简文帝司马懿的妃子。当初司马昱只是惠济之王。她只是一个宫女,在宫里做些粗活。她出身贫寒,早年被卖到王宓从事纺织工作。没人知道出处。因为李陵容的长相和身材都不讨人喜欢,所以她有一些中原人当时没有的身体特征:身材高大,皮肤黝黑,头发卷曲,所以被戏称为“昆仑”,也有人叫她“昆仑奴”。至于她的长相和体态,《晋书后妃传》把她概括为“长而黑”,《资治通鉴.晋纪》说她“黑而长”,《续晋阳秋》叫她“长而黑”。虽然这三部史书的记载略有不同,但还是可以推断出她一定是又高又黑。
据史料记载,昆仑奴隶最初生活在林逸以南地区。史书上说的林逸南部,就是现在的印度次大陆和东南亚。至于李陵容的长相,史书上没有明确记载,但也不算太丑。如果说李陵容是现在社会的另类美女,因为李陵容的身高和肤色无疑代表了一个女人的性感和健康。但是,李陵容并不是出生在这样一个审美标准的时代。魏晋时期,到处都是狼,动荡不安,人心惶惶。他们的哲学思辨和审美情趣都有自己鲜明的时代气息。当时的男性保持着搓粉和熏香的习惯,在行为模式上更倾向于女性化,而人们则崇尚瘦身材、白皙皮肤甚至是女性美,被认为是宫内外美的典范。如《晋书》所载,对“美丽而长白”的魏情有独钟;王羲之在称赞杜皇后时,特别用了“皮凝脂,目绘仙也”这样的美言。
可见,皮肤白润是魏晋时期审美的首要标准。李陵容虽然身材高大,但黝黑的皮肤已经成为她致命的伤口。因此,她只能在王宓纺织车间里默默无闻地做事,还被人嘲笑,叫她“昆仑”,似乎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年复一年,这个女人的光彩似乎永远不会绽放。
东晋第八位皇帝司马懿。他的父亲是晋元帝。三岁封为琅琊王,七岁封为会稽王,二十五岁封为福郡将军,录六书,二十六岁封为辅政,四十六岁封为丞相,既录图书又录琅琊王,五十二岁封为帝,成为一国之主。但是英雄成功的时候,有一件事让司马昱很困扰,那就是《晋书》说:“惠济王有三个儿子,都死了。自道生罢黜,赐王早生,朱姬十年不孕。”。当时司马懿有三个儿子,但都死了。之后嫔妃们再也没生过他。司马懿担心江山没有人继承他的事业,就招了很多年轻貌美的女子入宫。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播种”了好几年,一直没有儿子。俗话说“不孝者三,无后为大”,司马懿对儿子的思念简直是失去了理智。
这时,有人给司马懿介绍了一个相士。据说这个算命的做事方式很有深度,尤其是看女人。只要一个女人从他眼前经过,他就能立刻知道一个女人能生男孩还是女孩。这让司马昱欣喜若狂。他毫不犹豫地把给儿子找妈妈的命运托付给了算命先生。算命先生观察了司马懿的所有妃嫔后,断言没有一个能生下他的儿子。然而,司马懿并没有放弃。他要求算命先生把选择妻子的范围扩大到王宓所有的女人,每个女人都要求算命先生逐一检查。看到李陵容的样子,相勉先生终于吐槽道:“就是这个人。”历经千辛万苦波折的司马昱,终于发现了李陵容。
李陵容的长相当时被认为不好看,不能接受。司马昱为自己找这样的老婆是非常不能接受的。但考虑到传宗接代的大业,他又舍不得,硬着头皮“叫他去伺候他的床”。很快,李陵容顺利怀孕。为此,李陵容还告诉宫里其他女人,她梦见“两条龙枕着膝盖,日月在我怀里,寓意吉祥”。司马懿听了觉得有些奇怪。没几年,李陵容为司马昱生了三个孩子,两男一女。俗话说,李陵容在宫中的地位正在上升。
公元371年,51岁的司马懿登基,立李陵容为公主。由于司马昱没有封为皇后,李陵容实际上相当于后宫之主。两年后,司马瑜去世。十岁司马曜继位为孝武帝。作为母亲,李陵容的地位也是一路上升,成为贵妃,礼服基本和太后一样。二十年后,李陵容的次子司马道子上书劝弟弟立其母为太后。司马曜听了弟弟的劝谏,很快就把母亲当成了“皇太后”。司马曜死后,儿子司马德宗继位为帝,尊称祖母为“太后”,李陵容的地位又上升了一层。就这样,长相平凡出身卑微的李陵容,不仅飞进了枝头,成了后妃,还因为生了儿子,母亲又贵,让她在纷繁内讧的后宫里,一直受到丈夫的照顾,立场坚定。幸运的是,她的儿孙们顺利地继承了王位,而她却在后半生越来越好。纵观历代后妃的命运,这是非常难得的。李陵容似乎注定是为了“做天子”而生。所以,在婚姻生活中,虽然她的生活缺乏善良和情趣,但作为母亲和女人,她无疑是幸福和幸运的。
这些神奇的女性早已迷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只留下神秘,让我向往破解她们的情怀和风景。
没想到心情沉重郁闷的看完了这本小说。
不同于其他许多描写海外游子历尽艰辛获得成功的类似题材,这部作品中一群有绿卡梦想的大陆女性,尽管屡遭磨难和屈辱(当然这是她们自己的自由选择),却失败了,也没有指望实现梦想。除了精疲力尽,伤痕累累,他们还是一群流浪的女人。作品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是写实的,但肯定会被很多人视为反英雄主义、反理想主义的怪胎。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部小说可以称之为留学主题中的另类。
我欣赏作家敏锐、犀利、冰冷的洞察力,也欣赏她的才华和娴熟的文学技巧,尤其是清新冷艳的语言和多少有些神秘的叙事风格。但是我几乎不能说我喜欢她讲的这些故事。
因为他们真的不能让我放松。
之所以不容易,不仅在于它沉重的故事外壳,还在于小说中这群人的生存行为就像一面镜子,反映了人性(包括我们很多人)真实丑陋的存在状态,让我们相当难受。
单从故事层面来说,小说并没有摆脱描写男女关系的刻板印象。作品也更多涉及性。然而,作者冷静、随意、momo的性描写让我们面对的是一个苍白的素描模型,没有任何淫秽、罪恶、纯洁和崇高。在作家笔下,性就是性,就像吃饭穿衣一样,是生活的一部分,是这群女性谋生的手段。在以金钱为神的现代男权社会,女性想要过上稳定、舒适、体面的生活,就必须依附于一个有能力的男人。在这个时候,性仍然是女性战胜对手,赢得男性的必要武器。特别是在男性成为稀缺资源的狭小岛国,对于这群梦想成为移民的本地乌鸦(虽然没有吸引力,但能顽强扎根)的女性来说,强大的男性是绿卡,是稳定的象征。女性不可避免地会爆发一场以性为中心的无烟战争。
作家正是通过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方面——男女关系的故事外衣,向我们展示了生存成为第一法则的特殊环境下人性的扭曲、异化和真实状态。他们为了生存,为了长久的停留,撒谎(直到小说结尾我才向垂死的柳树透露真名,但谁能保证这次是真的呢?),劈腿(芬恩,因为嫉妒,暗示她会嫁给真正爱过我的刘,促使我下意识的做出疯狂的举动杀死刘),巴结每一个可能帮他实现绿卡梦想的男人,甚至不要脸的从事卖淫.在像动物一样的杀戮中,他们互相提防,互相设陷阱,欺骗,内斗。当然,他们偶尔也会给弱势对手以帮助,这也是他们生存和相互依存的需要。一旦发现对手变得比自己强大,自己的一点点怜悯和善行就会很快变成新的安静的攻击。
当作家以一种近乎自然主义的方式向我们展示他人这种残酷的画面,即地狱时,我们发现很难用善恶等道德标准来衡量他们看似合理的行为。
可能我一直都知道在杭州之前我们是不想来这里的,也没想到这个池子里的湖水会给我们这么大这么美的震撼。
就好像这几天我找了一本叫《赵茜九草》的小说,在网上搜了百度云资源,但是不容易找到。
于是我问喜欢看小说的朋友,他们是在哪里找到小说的?事实上,他们看到的是更受欢迎、更具普遍性,或者是对美丽或浪漫的放纵。
大二了,看了很多东西,看言情小说的需求没有以前那么细腻了。
还是因为随着年龄的增长,一种需求不同,所以对观看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
总之,现在很多小说已经不适合自己的胃口,不符合自己的要求了。
也许我们可以用更多的时间把自己禁锢在宿舍的小世界里。虽然很温暖,不一定要忍受饥寒,但也只是止于此的安慰罢了。
没有创新,没有更多的风雨,没有所谓的成长。除了体重一天天增加,再没有什么是慢慢积累的。
我想这就是大学住宿教给我的。
我喜欢看小说。我可以说是一个完整的讲故事的人。自从开学第一天第一次接触第一部小说,我就失控了。我们那个年纪的时候,总想着有空的时候怎么出去玩,但就是想找个舒服的地方安安静静的看小说,让我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家庭主妇。
看了这么多年的小说,看了很多种类的小说,比如玄幻、穿越、言情等。当我找到适合自己喜好的小说,我会爱上它,喜欢里面的故事,关心主角的命运。所以,当我对一部小说感兴趣的时候,不看完总会觉得不舒服,于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成绩继续下滑。尽管如此,我知道继续沉迷于小说不会对我造成伤害,但还是忍不住动心。
直到今天,小说是我度过无聊时光的首选。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所以我喜欢看结局是喜剧的小说。然而最近看了一部悲剧小说。故事结局没有灰姑娘和王子那么完美,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喜剧。但是作者并没有给我看的小说的结局一个明确的结局,给读者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如果我用作者最后的结束语来读,那是悲剧,但留给我们的读者。
说了这么多,小说名字还没说呢!它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名字—— 《被遗忘的夏天长达32小时》。这个故事的女主角是小霞,男主角是唐可。故事的结局是小霞消失了。和我们想象的结局不一样,留下的那个人很后悔。然而,这个故事可以让我们想象作者没有解释小霞最后去了哪里。就说消失吧,一个人没找到尸骨怎么会无缘无故的消失,也没说明有什么重大变化,最后一句话就不见了。这个结局不禁让我的读者思考。也许时间久了,男人和女人又会相遇,最终成为喜剧!
当然,这只是我心里的想法。
毕竟这样精彩的小说,也难逃被改编成电视剧的命运。
我知道我看金庸和古龙的时候,特别是班里很多男生,都很喜欢。他们被迷住了,在课堂上看了。老师总觉得耽误学业,没收或者罚站。
我觉得,因为这样的规则和教育模式,他们失去了多少优秀的人才。如果他们不用这样,而是抱着包容的心去看,我觉得最后的结果可能比现在好很多。
就像在那些日子里,就像我们深深沉浸在过去的记忆中。
而这一切,当你真的亲口说出来的时候,他可能并不是真的愿意承认这是属于你的人生,以至于他们都需要介入,给你一个最能扰乱你心虚的决定。即使有一天,你突然放弃在这里继续下去,不愿意去碰小说甚至钢笔。我想这就是我们一直在看的深深的悲哀。
好像很多年了。
他们发微博,发微信,发朋友圈,看起来都很冷清。如果你不喜欢,可以全部删除,但是他们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如果喜欢他们的人想知道,可能没有办法,这是多么绝望。
到现在,我还是怀念看小说的美好时光。
如果我们从发红包的第一天就抓住了最真实的诚意,那么现在我觉得结果会比原来更好。
可能他们总说自己好忙,总觉得这个过程对我们来说很进步,再想到原来的社会实践,会觉得很多东西突然之间有些漏洞。
只是我想放下这样的回忆,不再去深究。
就像在寒冷的冬天,我们没有太多的空闲时间做社会实践。难道我们不能在家好好待着,在宿舍好好待着吗?
也许每次去看东方那样的人生,就能明白那是怎样的轻佻岁月。也许我们从现在开始就已经思考了未来,但是我们总是在人生的休息阶段开始理解自己的想法。
就像每个选择都有机会一样。
突然想起以前看过的电视剧。电视剧的名字是《小鱼儿与花无缺》。不知道为什么。完全没看过小说,但是同事们收到了各种关于小说的消息。
或者说小说的世界真的很美,但是改编成电视剧之后会变成另一个世界。
好像很久没认真看过小说了。那天朋友离开家,他说:“你能带本书回家吗?”说实话,我心里还是觉得挺开心的。毕竟对于一个喜欢看小说的人来说,遇到自己的好朋友,喜欢读书,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只是后来我问他看完小说了吗?他说他没看几页,因为每当他想看书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的拿起手机!也许对于现在的人来说,手机的诱惑力似乎比书大得多。
今天躺在床上玩手机的时候偶然发现一个写的内容,刚好是我最喜欢的。应该属于玄幻范畴吗?就是鬼神的那种,然后开始看自己!
其实之前看过很多那种类型的小说,只是忘记了很久,但是小说的内容特别吸引人,以至于到了要订红包的时候,感觉一直放不下书,就只是帮朋友匆匆链接,最后又一头扎进书里!
然后本来打算下午写作文的,但是书对我来说好像太诱惑了,所以最后没有拆红包,也没有写作文,只是沉迷于小说!
然后到了晚上,脑子里有两个声音在打架。一个说躺在床上看小说。毕竟好久没看了,另一个说昨天不写作文就写不完。你今天要坚持,完成任务后再看!
其实长时间不看小说然后突然认真看小说的感觉真的很好。只是生活中需要做点什么而已,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如果你能在不影响生活中一些事情的情况下,认真读一部小说,也算是对生活的一种调整吧!
我整理了一下自己喜欢的小说,那时候都是自己喜欢的小说,现在却积了很多灰尘。可能是我那个年纪就喜欢这种言情小说,有时候会羡慕故事里的男女主角。我希望并且经常幻想自己也是里面的灰姑娘。总有一天我会遇到我的白马王子或者霸道总裁,但现在想想,还是挺搞笑的。为什么我当时会有这样不切实际的想法?我想也许吧。
最大的乐趣是,在中午的午休时间,我可以和朋友一起去书店。我最喜欢闻新书的味道。有人说因为铅中毒喜欢新书的味道。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每次买新书都会闻到。有时候我甚至会凭品味选书。哈哈。
也许看到这里,你会觉得我和朋友都是超级学习者,但是我和朋友去书店看看有没有新的小说。像霸道总裁或者校园里朦胧的爱情故事之类的小说是我们最喜欢的,但是每次我们只是买一本杂志看完,因为一本杂志几块钱,五六块钱还是买得起的,但是小说一般都是几十块钱。我和朋友的零花钱不多,还是不愿意花在小说上。如果有,我们还是买得起的。
我曾经辉煌过,有理想有想法,小说也不是白来的。我会把自己的小说和自己的想法融合起来,自己写小说,还没写完就已经在同学中传阅了。可能真的很老了,但是现在写不出小说了。这些小说我不打算留着了,还是卖掉吧。我在那个年龄长大了。
(第四次)
突然,是五月。
一天,当我在院子里刺绣的时候,我突然听到我父亲喊道:“万云,快来!”我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因为我的声音很小。
我快步走进姐姐的房间,看见爸爸指着床上的一个包。我没看,却惊呆了。包里有一些“早孕”和“怀孕”的药。我看了之后,感觉像是闪电击中了顶部。有一种无名的愤怒。“果然!这个陈祥志!我早知道你在骗我,今天却没想到!”“万云,你说什么?”“还记得陈祥志单独和姐姐说话吗?”“是的。”“恶毒的人!让姐姐上班,其实就是代孕!她告诉我他媳妇不孕。没想到,她这次回来打我姐的主意。我.我就知道要揭穿她!哎呀!”“万云,我现在该怎么办?”父亲问。“放心吧,让你女儿好好想想,好好想想,静下心来好好想想!目前只有赶紧找到陈祥志,核实姐姐的代孕情况。如果是真的,就把陈祥志告上法庭!父亲,趁还来得及,你和我就赶紧去县城。希望不要太晚!快,去收拾你的东西!”“啊!”父亲应该跟踪。
我很快打包了我的申请。父亲收拾好东西后,我锁上家门,挂上了关门的牌子。他们赶上骡子,赶到平江县。
我们在路上狂奔,骡车如风。我们不敢耽搁,希望还不算太晚!(本集结束)
我记得我高中的时候,学校外面有一个小书店,里面有很多种类的小说。武侠小说,玄幻小说,还有我最喜欢的言情小说。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家书店的小说可以租,不可以买。好像一本书一天租五毛钱。反正感觉便宜。
我通常没有时间看书。周末不回家,就成了这家店的老客户。我一般周五下午出去一下子租两三本书,周五晚上再看。
我记得当时我最喜欢的小说是琼瑶阿姨的小说,比如《月朦胧鸟朦胧》 《庭院深深》 《匆匆,太匆匆》,还有张小娴的《燃烧吧火鸟》。
当时觉得言情小说里的情话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而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妙的感觉。
周五晚上,通常宿舍熄灯后,其他不回家的同学就睡着了。一夜,只有手电筒的光芒,只有我,只有一个又一个的爱情故事。
那时候我一直觉得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感觉。和恋爱中的人脱节。大概是受这些言情小说的影响,很多年后遇到爱情的时候并没有太在意物质。
现在想想,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但是,在那些伴随着言情小说的日子里,只要一想起来,就会觉得青春美好,爱情美好,逝去的岁月依然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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