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败剑圣

800字
主题:自由意志、民族尊严、自我救赎、英雄气概、传统回归

有个兽人他叫做—格罗姆·地狱咆哮,作为兽族的战士,守卫兽族的领地是他的职责,但是因为耐奥祖的疯狂计划,开启过多的传送门开始吸收能量而造成了魔法风暴。

兽人们回不去他们的红色故土了,于是他们开始流亡,在格罗姆·地狱咆哮的带领下,少数的兽人逃到了人类的土地—艾泽拉斯。失去故乡的兽人在绝望中度日。意志消沉的他们被人类联盟四处围剿。关进个种各样为兽人专门而设的收容所中受尽折磨。

但是有一个人,没错格罗姆·地狱咆哮没有被抓,传说兽族中只有武功者才能被授予“剑圣”的称号。剑圣。只有一个!虽然看不到出路,看不见前方,甚至于不知道还为何而战。格罗姆·地狱咆哮却从来没有为此而放下手中的剑。在他的身体最深处,还燃烧着兽族贵的战斗血统。而一直迷茫着方向的萨尔就在这个时候遇到了剑圣。格罗姆·地狱咆哮对信念的坚定感动了萨尔。双方终于都找到了兽族的最后出路。为了回归兽人高贵的传统。为了自由而战!

格罗姆·地狱咆哮发誓要用自己的剑斩断所有阻止兽族美好生活的事物。直到在艾泽拉斯遇见了大陆最后的守护者—半神塞纳留斯。格罗姆·地狱咆哮第一次感觉到了战胜对手的渴望,他没有犹豫,因为他是高贵的兽族剑圣!因为它有一颗要打败任何对手的心!虽然格罗姆·地狱咆哮被深渊领主的诅咒之血所感染,虽然被半神塞纳留斯看到在自己的剑下,在恶魔峡谷格罗姆·地狱咆哮的朋友萨尔被击倒在地,此时格罗姆·地狱咆哮的血液是沸腾的,做为兽族的战士;为了拯救这个在消亡中的民族。剑圣的强力一击彻底摧毁了深渊领主的诅咒。

在格罗姆·地狱咆哮的身上,我们可以感受到那种只属于兽人民族的热血沸腾,作战、作战、再作战,即使误入歧途也能够光明正大地面对,用鲜血洗刷自己犯下的错误。他的一直都是追求自由的战士,在萨尔看来,最后的格罗姆·地狱咆哮不仅拯救了自己,更为兽人全部落的自由作出了伟大的贡献。

也许伊利丹还在感叹族人为什么不理解他,但此时剑圣确实是真正的英雄!

精选读者点评

格罗姆这个名字笔力饱满!“地狱咆哮”四个字像打雷一样落在纸上,光看名字就让人想往下读。你把游戏人物写出筋骨来了,尤其是“剑圣只有一个”那句,停顿得适宜得当,像挥剑前的屏息。收容所那段有点赶,要是加一句兽人孩子蹲墙角数铁栅栏的细节,心就揪得更紧了。

睡龙

300字
主题:爱国、觉醒、尊严、传承、抗争、民族精神

世界的东方,有一条龙,数千年智慧的沉积,给龙披上金光,数千年的耻辱,龙身上深深的疤痕。那些可恨的秃鹫啊,正在虎视眈眈的望着他,那些垃圾怎是他的对手,但可惜,那是条睡龙。

就在龙的旁边,一条渺小到不起眼的小虫,竟敢耀武扬威,它们身体里有一半的龙的血统,呸,真是玷污了那高贵的血统,南京_,他们杀死了数十万龙的传人,这群六亲不认的家伙,竟然还想将割龙肉吃,龙,醒醒吧。

再远些,那些散乱的杂鱼,竟敢明目张胆的抢龙的鳞片,这怎么可以?龙一爪就可以将它们覆灭,龙,醒醒吧。

我们是华夏儿女,身体里流淌着龙的血液,我们拥有高贵的龙的血统,来吧,13亿人民的武装就是那龙爪和龙牙。

五年级:崔航睿

精选读者点评

比喻挺猛!“睡龙”“秃鹫”“杂鱼”都冒出来了,像亲眼见。但“龙身上深深的疤痕”和“割龙肉吃”这类写法,容易让读者心里咯噔一下,咱们得想想,怎么让力量感不靠吓人来撑?

混血豺王

1850字
主题:忠诚、机敏、本能、较量、生存、抉择

枪声一响,豺群立刻化整为零,哗啦一声溃散了。

一位40来岁满脸络腮胡子的汉子从岩石背后站起来,拍拍蹲在身边的一条大黄狗的后脑勺,喝了声:“洛戛,快上!”

顿时,青灰色的岩石丛飞出一股黄飙。

假如是岩羊群、马鹿群或野牛群,遭遇伏击,总是互相挤在一起顺着一个方向逃跑,谁都害怕逸出群体会成为猎人和猎犬追捕的目标。食草动物群的这一品性,恰巧帮了猎人和猎犬的忙,追到最后总能捡到一只筋疲力尽掉了队的猎物。豺要比岩羊、马鹿、野牛狡猾得多了豺群遭遇到伏击,就像炸了窝似的朝四面八方逃散

绿色的树林里,东南西北到处都是豺悲哀的嚣叫,到处都有豺红色的身影在晃动。

假如换成一条普通的草狗,或者换成一条初出茅庐缺乏狩猎经验的小猎犬,肯定会先去追逐离自己最近的那只豺,追到半途,突然发现另一只豺离自己更近些,于是便丢弃先前的目标,改换追击的路线。如此这般更换了三五次目标后,所有的豺都会逃得无影无踪的。豺群四散逃命的目的,就是要混淆追逐者的视线,动摇追逐者的决心,分散并消耗追逐者的体力,在追逐者犹豫徘徊时寻找死里逃生的机会。

洛戛是不会轻易上当受骗的。

洛戛不是日曲卡山麓常见的那种粗腰短腿,看起来呆头呆脑的土狗。它的母亲是尕玛尔草原国营农场一条身价很高的进口牧羊犬,它的父亲是从昆明军犬学校毕业正在日曲卡雪山哨所服役的一条军犬。在它身上既有英国哈利亚犬、德国迷你杜宾犬和爱尔兰雪达犬等名贵西洋血统,又有云南高山犬和本地土狗的遗传基因,或许还隐匿着一星半点狼的血脉。

豢养它的主人,猎户寨村长阿蛮星,用一头牦牛外带七张冬狐皮的昂贵代价,把它从国营农场那位鹰钩鼻的牧羊人手里换了来。它也确实值这笔钱。在它身上完美地体现了杂交优势。它体格高大,差不多是当地土狗的两倍;它四肢细长,宽胸窄腰,身体呈漂亮的流线型,奔跑起来快捷如风,即使以善跑着称的长耳兔,一旦被它盯上,也很少有逃脱的;它嘴吻尖长,一口结实的犬牙白得像冰粒,泛动着寒光,能一口咬穿坚韧的熊皮。它长着一身黄毛,光滑得就像用水晶石磨过,还能奇异地变幻色彩:进入红山土地带,它缩紧绒毛,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整个身体就变得金黄泛红;进入枯黄的深秋草原,它蓬松开绒毛,金红色的毛尖下面便是一片纯粹的土黄,这使它很容易蒙蔽猎物。它虽有洋狗的高贵,却没有洋狗的娇气;它有本地土狗吃苦耐劳的特性,却没有本地土狗的窝囊猥琐。它跟随阿蛮星已一年多,无数次撵山狩猎,积累了丰富的追捕经验。

面对四散溃逃的豺群,洛戛就瞄准一只毛色艳红的母豺穷追猛撵,母豺上山它上山,母豺下坡它下坡,母豺钻灌木丛,它也跟进灌木丛,不受任何干扰,一心一意拼命追击。不一会儿,它和母豺之间的距离越缩越短,已经听得见母豺吭哧吭哧的喘息声了。

母豺拐了个弯,踩着一片罂粟花朝前飞奔,呦欧呦欧,向同伴发出求救的叫声。

突然,一丛稠密的罂粟花里蹿出一只黑耳朵公豺,斜刺里从洛戛面前蹿过。黑耳朵公豺离洛戛实在太近,豺尾巴几乎蹭着洛戛的狗鼻子了。看起来黑耳朵公豺已累得口吐白沫,似乎还断了一条前腿,歪歪斜斜跑得很慢,几乎一个扑跃就可以咬住那条肮脏的豺尾,仿佛是一个可以白捡的便宜,但洛戛并没有改变自己追击的路线。

它明白,一旦它掉过头去追黑耳朵公豺,这家伙立刻会跑得比兔子还快。豺是一种高智商的诡计多端的动物,黑耳朵公豺嘴角边的白沫是假的,断脚也是佯装出来的,目的就是要让它洛戛产生容易擒捉的错觉,而把那只毛色艳红的母豺从困境中解救出去。它已经跑累了腿,假如丢弃跟它同样劳累的母豺,而改追精力充沛的黑耳朵公豺,是无法追撵得上的。

洛戛仍然紧紧盯着母豺不放。对付豺,重要的就是锲而不舍,穷追到底。母豺的速度渐渐放慢,嚣声也变得低沉嘶哑,凄凄惨惨。洛戛晓得,照这样追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母豺就会累瘫在地,在它凌厉的扑咬下徒劳地挣扎两下,便成为它口中的猎物。当它叼着母豺回到阿蛮星身边,主人一定会伸出茧花粗糙的手抚摸它的脊背,赏它一根骨头的。这么一想,它追得愈发起劲了。

又有两只公豺从山茅草里冒出来,拦在母豺与洛戛之间。豺眼凶光闪烁,张牙舞爪似乎要和洛戛作困兽之斗。洛戛毫无畏惧地迎头冲过去。它晓得,豺不像狼那样有跟猎人和猎犬殊死拼搏的胆魄,豺深知人的厉害,尤其惧怕人手中握有的那杆能喷火闪电的猎枪,只要猎枪炸响,空气中弥散开刺鼻的火药味儿,豺便心无斗志,不敢恋战。再说它洛戛体格高大,这两只公豺果真胆大妄为敢拦住厮杀,也不是它的对手。

后朗小学四年级:杨璐

精选读者点评

洛戛追豺这段行文畅快!“黄飙”这个词太让人惊叹,一下子就把狗冲出去的气势画出来了,比说“飞快跑过去”提升明显还有“金红色的毛尖凑成一片”,你连狗毛怎么变色都琢磨深刻独到,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