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和上帝的故事

1650字
主题:尊严、追寻、幻灭、坚守、荒诞、永恒

这个故事发生在很早很早以前。

这个故事仍在继续。

这个故事没有结局。

从前,有个疯子。他长的很丑,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兴许是小时候弄上去的吧。疤痕从脸颊一直到脖子,看上去很是吓人。他长的不高,或者说有点矮,他总是穿着一个破旧的长衫,不知是他喜欢那件长衫还是他只有那么一件衣服。蓬乱的头发,黝黑的皮肤,赤_的双脚,看上去就像个臭要饭的。

一天,疯子走在路上,闻见灯火辉煌的大饭店里喷香的饭菜,他想走进去,却被门口的保安拦了下来,疯子笑着说:“我有钱。”保安连正眼都不看他一眼,说道:“疯子,快滚!”疯子楞了下,显然是被吓着了,不过这种情形他遇多了,便没说什么,离开了。他走在大街上,听到迎面走来两人的对话,一个人说:“唉,人活着真累。”另一个人答道:“现在活着好好积德,死了就能上天堂,那样就幸福了,要是你有很好的才华,兴许还能见到上帝,那简直就是过仙境的生活了……”两人对话的声音渐渐变小,但话却深深印在疯子脑海里,他不愿做一个疯子,他向往神仙的日子。

疯子开始专研学习,他去捡别人不要的书来看,别人见他是个又脏又臭的疯子,不想同他说什么便把书给了他,嘴里嚷道:“疯子都要看书了,还真是个疯子啊!”疯子没理会他们,只是弯腰鞠躬谢谢他们,然后拿着书离开了。

多年过去了。疯子竟然有了不小的文化知识,他懂得一些天文地理,还知道一些时事政治。他开始祈祷能和上帝见面,因为他自认为,自己有很好的才华学识,又没做什么坏事,应该能见到上帝吧。果然,在他的祈祷下,他见到了上帝。

上帝住在雨雾围绕的天上世界,那是天堂。上帝身边有很多天使,他们一个个相貌俊美、气质非凡。疯子和他们比起来,简直是比天还高的天和比地还低的地。疯子被天使带到了上帝的面前。高大的上帝高高在上,俯视着这个疯子,问道:“你有什么事吗?”疯子回答到:“是的,上帝。我想成为天使。”顿时,天堂笑声一片,一个疯子想成为天使,那是何等的可笑啊。上帝说;“你还不够资格。”便把疯子放回了人间。

疯子信了上帝的话,觉得自己和众天使相比,确实差太多太多,便决定更努力的学习。他从早到晚没日没夜的去要书来看,要是要不到,就拿出自己毕生储存的钱去同收破烂的交易。一天一天过去了,一月一月过去了,一年一年过去了。疯子已不记得自己度过了多少春夏秋冬,阅览了多少本书,只是有一个信念;一定要成为天使。

终于,在疯子的努力和祈祷下,他再次见到了上帝。那么多个岁月过去,疯子早已变老,而上帝和众天使依旧是高大英俊,丝毫没有变化。上帝开口问道:“这次你来又有什么事情啊。”疯子郑重的说:“我想成为天使!”上帝带着鄙视的眼光看着这个衣衫褴褛、瘦弱矮小的疯子,说道:“那好吧,你就留在天堂吧。”疯子一听,高兴的不得了。他以为自己成为了天使,可是他错了。在天堂的日子里,他每天都做着同样的事:打扫整个天堂。偌大的天堂,由他一个人打扫,好不容易做完了,可是晚饭的时间早已过去,又得等明天早上的到来,明天又是一堆的活。他每天都吃不饱穿不暖,他意识到,天堂不适合他,他在天堂没有找到他要的。于是他向上帝提出,让他回到人间。上帝同意了。

疯子回到人间,已是一个寒冬的日子了。现在的疯子,已经苍老了许多。同以前相比,疯子脸上多出了许多的皱纹,而他爱穿的那件长衫也早已烂得不成形了,没变的是脸上那道疤痕,多年过去了,疤痕一点没退却,依旧那么长那么深,一直到脖子。疯子走在大街上,大街被灯火照的透亮,像是白天一样,因为要过年了。疯子抬头,望着天空飘落下来了的雪花,大吼到;“我是疯子!!”这一吼,是那么响亮,这一吼,是那么竭尽全力。疯子慢慢走向大街的那头,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灯火辉煌中……

冬天结束了,春天到来了。大街上再没见到疯子的身影,再没见到他向别人家要书来看,再没见到他站在大饭店门口望着里面香喷的饭菜……从那年冬天过后,谁也没有再见到过疯子了。有人说,或许疯子已经死了吧。又有谁知道呢。一个疯子的死,又有谁在乎呢?

疯子与上帝的故事还在继续。

疯子与上帝的故事没有结局。

因为世间不止一个疯子。世间有太多太多的疯子……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疯子”写得真扎心!疤痕、破长衫、赤脚、被拦在饭店外……每一处都像小刀子,轻轻一划就见血。最绝的是结尾三句排比,“还在继续”“没有结局”“不止一个疯子”,读着读着,手心发潮。孩子,你心里有光,照见了别人低头绕开的角落。

鲁迅

550字
主题:民族脊梁、刚柔并济、文以载道、精神风骨、时代良知、笔杆力量

他的名字为很多人所知道,他的文章更受许多人的赞扬,他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坛拥有很高的知名度。现在就让我们翻开历史的相册,一起去瞻仰这位伟大的文学巨匠。

在我的印象中,鲁迅先生似乎对长衫情有独钟,仿佛每张照片他都身穿长衫。他,可以是一个对侵略者怒目相视的革命家,也可以是一位文质彬彬的学者。而他则集合了这两点,一个拿起笔杆子同敌人作斗争的战士。

他的头发像修剪得十分平整的草丛,眉毛和头发一样乌黑且浓密。他的眼睛和托尔斯泰的一样犀利,能看穿一切虚伪,然后以文字的形式,对它们进行批判,揭开事情的真相。他的目光,面对敌人,像冬天般寒冷,异样冷峻;面对平民百姓,则如春天般温暖。看鲁迅先生一眼,你会被他的威严所镇住,特别是那挂在嘴唇上方的“立字须”,更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成为了他的标志。比起他面部的其他部件,仿佛更加重要。它好比托尔斯泰的眼睛,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眉宇,聚集鲁迅先生的才华于一点。使鲁迅看起来更为坚定、执着,更能看出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性格。

鲁迅先生的生平,相信大家熟悉得很:一个对中国历史影响甚大的人,堪称“中国文学之父”,是中国文坛的“总司令”。历史是公平的,对人们作出过巨大贡献的人,无论他的外貌美丽与否,人们都会把他永远记在心中。

精选读者点评

这个“立字须”的描写真亮眼!比堆砌“伟大”“崇高”有力多了,建议后文多挖几处这样的细节,比如他改稿时划掉的字、烟灰缸里摁灭的半截烟……

孔乙己续文

400字
主题:尊严重建、时代韧性、文化传承、平凡坚守、生命转折

我终究没有见他,他真的死了吗?

时间的推移,这个疑问也已在心中渐渐淡忘。直到那一天……

我已30多岁,穿着长衫,再次来到咸亨酒店,变成了我点酒喝,要了一晚茴香豆,偶然想起二十多年前的孔先生教我识字。突然,包间内的我听到外面一阵喧闹,我便出去看了看,原来是他。拄着拐,长衫似乎换了新的,正往包间徐徐走来。我走向他,笑道“问乎者谁?孔乙己者也。”他见我模仿他几十年前的话语,大笑起来。许久不见,他去了哪里?

原来,那天喝过一碗酒后,本想就此了结自己,但一个小孩对他说:“生在乱世,何不及时行乐?人人都有一技之长,终会拨开乌云见光日的”,他坚强的活了下来,努力做苦工挣钱,盘下一家抄书门面,自己做了掌柜的。

“那你怎么一直没来喝酒呢?”我问。

“只想努力些,做出成就再来。”他答。

掌柜说:“孔乙己,还欠我19文钱呢,哈哈。”孔乙己已没有往日的尴尬,只掏出钱袋像一位阔家老爷。

初三:王晓丽

精选读者点评

这结尾真让我心头一热!孔乙己掏出钱袋那一刻,比鲁迅原文里“排出九文大钱”还亮堂,不是靠施舍,是自己挣的。你悄悄把“哀其不幸”翻成了“敬其未熄”,好!

孔乙己续写

1050字
主题:尊严重建、因果报应、教育救世、市井温情

孔乙己被打断腿后,他离开酒店,一拐一拐地匍匐前进。这时,不远处一片锣鼓声,还伴随着一阵阵的贺喜声和鞭炮声。“是新官上人啊!”孔乙己回过头,原来是丁举人的管家在说话,他问,这个新官是谁?丁举人的管家瞥了他一眼,说:孔乙己,你以为是谁啊!你有资格问我吗?被我家老爷打断了腿,现在想和新县官攀关系吗?你有什么本钱啊?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孔乙己不语。孔乙己转过头看着县官,他觉得这个县官甚是眼熟,只是想不起在那里见过。这时县官看见了他,立即下车走到他身边,高兴的对他说孔先生还记得我吗?”孔乙己一脸疑惑地望着他,他又说:“一年前,我上京考试,被山贼抢劫,路过这里,孔老先生省下喝酒的钱,送给我当作盘缠,助我上京。我考试高中状元,一个月前被调到这里当官。”孔乙己渐渐回忆起来,点了点头。县官拉他上了一顶新轿子,并公开拜他为老师。孔乙己的事不知什么时候在鲁镇传开了,第二天,丁举人就带了几百两银子和一份房契来拜访孔乙己。孔乙己再三推辞,丁举人却硬塞给他。又因自己打断了孔乙己的腿,不住地给孔乙己赔罪。留了半日,笑眯眯地走了。有了钱,他先去医院把它的腿治好,过了不久,他出院了。丁举人听说他的腿痊愈了,特意去接他,当孔乙己出来时,丁举人已经在门外等候多时了。丁举人说:孔先生,请上轿,走到半路,对丁举人说:我要去咸亨酒店,我还欠那里的掌柜十九个钱呢,我到那吃顿饭顺便把钱还清。到了咸亨酒店,他穿着整齐华丽的长衫,要了几碗酒和一碗荤菜。过了好一会儿,他叫来掌柜,问:“一共多少钱?”掌柜恭恭敬敬地说:“五十个钱。”孔乙己说:“上次一共还欠十九个钱吧,这次一次清了吧。多余的就不用找了。”说完,一个仆人手一扬,扔出了一百多个钱,搀扶着孔乙己走出了大门。掌柜跟在后面,笑眯眯地送走了孔乙己,笑嘻嘻地回到房里数钱去了。

不久,孔乙己考上了秀才,紧接着就考上了举人。不久。他也成为了一个县官,众人对他刮目相看。不过,它比别的县官好得多,一次,一个人来他家,发现他家有许多书,想偷一本,正巧被孔乙己的管家看到了,于是将这个人带到孔乙己面前,孔乙己看了一眼这个人,发现这个人也穿着破旧不堪的长衫,脸上也有伤痕。他想起了自己过去的经历,他的生活一定跟我过去一样,我不能像丁举人把我的腿打断那样打断他的腿,于是,就慈祥的对他说,您想看哪本就拿去看吧,

不过,我要告诉您:做事不要小偷小摸,要先想结果再去行动,否则不会有好下场的,这个人一脸疑惑,于是,孔乙己将自己的亲身经历讲了一遍,这个人才明白。自此,这个地方变成一个安定和谐的城市

精选读者点评

孔乙己最后数钱那段表达清爽!“一个仆人手一扬,扔出了一百多个钱”,这动作赋予了生命,比直接说“阔了”劲道十足再想想:他穿长衫进酒店时,手指头是不是还下意识抠着袖口补丁呀!

孔乙己巧遇范进

600字
主题:科举制度、读书人尊严、社会偏见、身份焦虑、礼教吃人、世态炎凉

快,快闪开,看你全身污泥,小心把我们县太爷的衣服弄脏了。“凶巴巴的师爷大声幺喝。

“真是个可怜人!给他一个铜钱吧。”身穿葵花色圆领、金带、皂鞋的老爷说道。他,正是新中举的新贵人范进。

“铛、铛、铛”,一个铜钱掉在孔乙己的脚边。孔已己无奈的用余光看了看,一瞬间的喜悦掠过他黑且瘦极的脸。他慢慢的抬起头说:“这位老爷,我虽然是穷,可是请你看看这是什么(他指着身上破烂的长衫),我也是个读书人而不是乞丐。”范进细细的打量了一番孔乙己,答道:“哈哈,果然是穿长衫的,在下冒犯了。”孔乙己听得脸上泛起一丝微红,瘦骨磷殉的手乱抓着蓬乱的头发,低声道:“不知者不罪,不罪也。”

围观的人群看得迷糊了,都在大眼瞪小眼,大家现出百思不得其解的神情,有人还低声说:“县老爷居然与孔乙己套近乎,他是不是还没清醒?”

“请问老兄高姓大名?”范进追问道。

“在下的名嘛……,不过大家都呼我孔乙己……”。孔乙己吱吱唔唔的说。

当孔乙己得知头一遭遇到的好人是新中举的范进,也就是现在的县老爷时,不由得黯然起来,绝望的神情爬上了孔乙己的脸。这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了。

“让开,让开”,原来是不可一世的胡屠户冲了进来。他慌张的凑到范进的耳边轻声说“贤婿,你是老爷,不该与这没中用的东西一道的。”范进一惊,然后镇定的说:“老兄,在下有要事,先告退了。”说完,匆忙的走了。

“范老爷在体察民情,多好的官呀!你们还不快散去!”胡屠户边大声的嚷着,边拥着范进远去了。

精选读者点评

孔乙己那句“我也是个读书人而不是乞丐”,写得真让人心焦!长衫破了,骨头露了,话却挺直了,这根脊梁,比范进的顶戴花翎还亮。

初三作文续写孔乙己之死范文

800字
主题:尊严、异化、坚守、悲悯、荒诞、冷暖

自从被丁举人打断了腿后,孔乙己就再也不能去偷了.于是,他只好穿着破棉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在绍兴城内讨饭,每天都一样.

中秋过后,秋风飒飒,天气是一天凉比一天.眼看将近初冬,街上的行人也渐渐少了.这天,孔乙己独自一人在街上爬着,当他爬到一家酒店前,看见店内许多穿长衫的坐在椅子上,要酒要菜,慢慢地喝.他不禁想起了以前"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那种自命清高的样子,便摸摸空瘪的口袋,长叹了一口气打算离开.这时,一只酒瓶从酒店里滚了出来:"孔乙己,这酒赏你了!"里头的人说.孔乙己马上爬过去捡起酒瓶,当他打开瓶盖准备喝时发现酒瓶里面不过是一些发着恶臭的污水."哈哈哈哈"一阵刺耳的笑声从酒店里传出,其中还有一句:"讨饭的,你也想喝酒,做梦去吧!"孔乙己没有说话,他只是默默地离开了.

天气越来越冷,孔乙己靠着从垃圾堆里捡东西吃来过日子,但是尽管这样,在他的心中仍有一个愿望:那就是能穿上一件长衫,再对人们说几句"君子固穷"什么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因为他是读过书的.

一天,孔乙己在街角的亭旁捡到了十文大钱.本来,他想用这十文大钱来买吃的,但后来又想还不如去做件新的长衫.最后,他紧紧握着这十文大钱艰难地挪到了一家裁缝店买了一匹的布做了件长衫.当他穿上这长衫时,他没有理会边上捂着嘴偷笑的伙计,只是慢慢地爬到了街心.一群乞丐立刻围了上来:"哈,讨饭的也穿长衫!"孔乙己没有说什么,因为他觉得自己是读过书的.可是天气实在太冷了,他却只穿了一件长衫,手和脚都已经冻麻了,可其他的乞丐却还在嘲笑他.

一个冬日的夜晚,他独自一人躺在家中仅剩的那张破床上睡觉,此时的他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了.不知什么时候,一根点燃的火柴从窗外扔了进来,孔乙己身边的稻草起了大火,可他却没有醒来,这个寒冷的冬夜,他只觉得很温暖.

孔乙己的确死了.

精选读者点评

这结尾真让我心头一紧!“只觉得很温暖”五个字,比写一百句惨都扎心。火柴、稻草、没醒,你把鲁迅的冷和暖全揉进去了,还带着点孩子气的笔法,好!

我眼中的孔乙己

700字
主题:身份焦虑、文化异化、人性微光、社会冷漠、科举毒害、悲剧成因

在我眼中,孔乙己是个不幸的、生活贫困而又爱面子、迂腐、好吃懒做却又硬摆架子的、地位低下并且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既可怜又可悲的读书人。

首先,第4段中作者着重描写了孔乙己的衣着外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的人。”表明孔乙己现在的生活状况贫穷,经济和社会地位同第1段中提到的“短衣帮”一样:“穿长衫”则说明他想摆“长衫主顾”的架子,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其喝酒方式和衣服的矛盾,反映出他经济地位与思想意识的矛盾。

其次,本段中也有对孔乙己动作的细节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体现出孔乙己竭力想表现出自己的富人模样,反而更加突出了他的穷酸样。

还有,这段的第10行:“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这一语言描写充分反映了孔乙己试图掩饰自己的错误。同时“偷”和“窃”这两次本是同义词,孔乙己宁肯承认自己是“窃书”,也不是“偷书”,生动地表现出其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心理。

说孔乙己是个书呆子,从第7段中他教给“我”如何写“茴香豆”的“茴”字便不难发现,他以平常人最不经常使用甚至都不知道的第四种写法被自己注意到并记住了为荣,还向“我”传授。见“我”不感兴趣,又露出极惋惜的表情。

当然,孔乙己一身并不是一无是处,从第5段中的:“但他在我们店里,......孔乙己的名字。”及第8段中写的:“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也从另一角度描写了一个也有点人情味、守信的孔乙己,他并没完全丧失其做人的本性,这是值得我们去同情他的地方。

总之,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在小说中塑造的“孔乙己”这一典型的文学形象是个不思进取、几乎到处是毛病的书呆子。虽然他的悲惨命运与其自身有直接关系,但更重要的是当时社会的冷漠、麻木以及人们的无知、封建文化对人们心灵上的毒害、摧残。这便是我眼中的孔乙己。

精选读者点评

孔乙己“排出九文大钱”那句,你切中要点!一个“排”字人物真立住了他强撑的体面,比直接说“穷又爱面子”有力多了。再想想:他为什么非得“排”,不能“掏”?不能“放”?下回试试把动词嚼碎了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