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小说作文(精选12篇)

高中小说作文(精选12篇)

高中小说作文 篇1

蒲公英的天堂

花思夏喜欢白色,因为它汇聚了所有色彩,像蒲公英那般,柔柔的,软软的,能够被风吹的飘起,可以自由自在地飞着,也没有任何约束与烦恼。蒲公英是自由的。

花思夏喜欢穆春春家乡的蒲公英。穆春春的家里有一小片荒田,奶奶年纪大了,叔叔婶婶们也都去城里工作了,没有人去种植这片田。不知什么时间,不知道哪里来的蒲公英,被吹到了这片田里。没有刻意的种植,它们繁衍在这片荒田里,密密麻麻的紧挨着。穆春春每年暑假一放假就会回到这里来看望奶奶,同时也会带上父母出国的花思夏。而思夏每次都会来看她朝思暮想的这片蒲公英田。

金色的蒲公英是天堂。一片小小的田地里,数不清的璀璨的金黄色,错错落落的被排在这里,像天使的花篮。思夏最喜欢中午的时候,带着折叠的躺椅,惬意的躺在这暖洋洋的花海中,睡上一个午觉。阳光直射下来,本就金灿灿的花朵变得更加耀眼起来,几乎能反射出光来。对于思夏来说,这里无疑是一个用金子铺成的天堂,这里没有烦恼,没有压力,也没有任何约束。它虽然没有金子贵重,没有宝石斑斓,但它很自然,不会释放出一丝丝的愁烦来迷惑你的双眼;它很温暖,没有一点点的冰凉去包围你的周边。

花思夏不喜欢烦恼。思夏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当然,神奇的地方还是要多一点。但自由如她的花思夏也有自己的一些小烦恼,思夏讨厌它们,就如蒲公英讨厌约束一样。金色的蒲公英可以让她忘记烦恼,白色的蒲公英,就可以带走她的烦恼。

白色的蒲公英是翅膀。金色过后,田里又是一片微透明的白,像是棉花被撒到了地上,又像是天上的云朵掉了下来。思夏每次暑假来时,都会带着她一年中一些忘不掉的小烦恼来到这里。她一直认为白色的蒲公英是自由,是飞翔,是包含,是净化,犹如那天边的天使的翅膀一般。思夏摘起一朵蒲公英,向小小的它诉说着自己一年来的各种忧伤。很久很久以后,再也想不起什么不好的事情时,思夏带着蒲公英走到边缘处,把手里的蒲公英轻轻的顺风一吹,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好像烦恼被蒲公英给带走了一样,飘向远方。望着白茫茫的一片,思夏感觉自己似乎长出了翅膀脱俗了这个世界,她望着望着,就习惯性的发了呆,什么也不想,也不做,只是静静的站着,凝望着白色的一片和那远处的天空。

暑假终于要过去了,思夏看着眼前深绿色的一片,莫名的有些哀伤。她闭上双眼,静静的站在那里轻轻的呼吸,像是在祭奠那些不在了的蒲公英。但她知道,明年的夏天,这里会再次为她盛开一片天堂。所以,在此之前,她要选择坚强,直到再次盛开了蒲公英的天堂。

思夏待它落入夏,待它花开花落。

高中小说作文 篇2

星星是黑夜的歌,能唱出碎到心底的感动。

——题记

我喜欢星星,不知道这种喜欢的程度有多深,只知道连骨子里都会在夜半突然闪耀起星星的光芒,照亮着我正做的那个不知名的梦。

其实,我一直梦着这么一个梦。静谧的夜,我在门前的石子堆上仰望星辰,和青春里的他,细细碎碎的划开一朵朵叫真诚的花,暂时将满满的忧愁丢向漆黑的苍穹,幻化成满天星。

而生活也总是小心翼翼地给予着,生怕给每个人的多了或少了,使他难以承受或空空地摇荡着。但这一次,我确信是生活眷顾,因为它给我营造了一场美丽而真实的梦。

说来也奇怪,我夜夜梦着的石子堆,竟奇怪地出现在我家门前。后来才知道是邻居暂时借放在我家的建筑材料。我如此狂热的梦,在这一刻,被无意的照亮了。从早晨推开门迎接第一缕阳光直至惊喜的发现石子堆开始,我一直在盼望着夜的到来,盼望着我的满天星。一秒又一秒的煎熬,终于,夜以那无法言喻的美告诉我,等待是值得的。坐在石子堆仰望星辰的那一瞬间,我哭了,哭得连我自己也找不出理由。或许这就是连哭都不需要理由的青春。我就这样静静地仰望着星辰,星星总能给我一股莫名的感动,好想就这样,直到永远。或许是因为曾听说过逝去的人会变成星星,或许是因为向往那被神化般星星,又或许是因为那剪不断的星缘。我好像被星星灌醉了,醉得不知所踪。

“嘿,你好!”他搭了搭我的肩,就是那么明明陌生却又觉得熟悉的一声把我飘飞的思绪唤了回来。“你好!”我愣愣的答道却还是没回过神。“你也喜欢看星星?”他善意的交谈让我回过神来:“嗯嗯,爱到骨子里!”我的回答是那么地自然流畅,连我自己也被这样的回答震到了。他依旧是淡淡的微笑着,好像并不觉得我的回答有多么突兀,反而坚定地说道:“我也是!”一说完便和我一样坐上了石子堆。仔细瞧着他,明明和我年龄相仿,可总觉得他有着遥远得无法触摸的成熟,成熟得让我挤不出一句话。“星星是黑夜的歌,能唱出碎到心底的感动”他静静地讲着。“星星是黑夜的歌,能唱出碎到心底的感动。”我一遍一遍地重复着,这正是我那股莫名的感动。我激动地难以言表。之后的每分每秒,我们就像俞伯牙与钟子期一样,遇到了知音,滔滔不绝、毫不顾忌地聊着天。原来他的成熟也只是青春里的耍忧郁,真诚才是另一个他。

那个夜晚,那个满天星的夜晚是那么的美好。原来只要我们愿意,青春里的每一次敞开心扉都这么美好。星星是黑夜的歌,能唱出碎到心底的感动。也谢谢青春里的他,带给我真诚得能碎到心底的感动。

高中小说作文 篇3

若不,怎会

地点:新生报到二排2座

时间:将近中午

人物:一个瘦瘦高高的眼睛男孩

事件:我并不认识他,但我没找到座位,他替我找到了,对我笑笑

地点:202一楼教室后门

时间:秋天午后

人物:文娱委员,我

事件:画黑板报。站在桌子上踮着脚抄字,他在下面扶着桌子,喊着小心点

地点:新华书店奶茶店

时间:一个悠闲的周末下午

人物:小*孩和一个笨女孩

事件:在书店瞎转悠,从一楼到二楼,从二楼到一楼……我跟着他到二楼,她跟着我到一楼。逛街,写作业。

地点:公交车站点

时间:午后小雨,阴郁,(具体的忘了)

人物:他和她

事件:到站了,他说“要不这把伞给你留着吧。”

她说“不用了,雨不大,你还要走一段路,你带着吧。”

他挥挥手,轻声说着“那我走了,拜拜。”

她笑得很灿烂,点点头。

……

地点:女孩房间

时间:深夜

人物:一个人

事件:女孩看着手机屏幕,眼神无光呆滞着。屏幕上写着:我好像喜欢上了一个不该喜欢的人,是你。

起先的小惊喜,后发的才绝望。“什么是不应该?”等待回复。房间只剩下了滴答钟声,才证明空间里的一切还在继续跳动着。不知什么时候了,女孩睡过去了,等她翻身了,秀发下的枕套才慢慢蒸发着,在无声空洞的,挥发着。

……

地点:顶楼的花园

时间:朗月的星空

人物:一抹背影

事件:黑暗里,传来了细微声音,“你好。”

“再见。”

如若不?怎会呢?

高中小说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三国演义》,其中关羽、张飞等人我很喜欢,但是,有时候三国演义中有些故事情节描写得很奇怪,让我有了想看看真实的三国史书的想法来弄明白。

关羽在三国演义里走麦城,最后被孙权砍了脑袋,可以说是个失败的武将。可是后世人们却把他尊为武圣,就是因为他为人忠义无双,欺强而不凌弱,就因为这点,曹操才在华容道逃生。他一生温酒斩华雄、战吕布、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水淹七军,威震华夏。张飞从黄巾起义开始就一直跟随刘备,当阳桥前喝退曹操大军、义释严颜、大战马超,可见他很厉害,可是他为人性急、好喝酒、打骂军士,就因为这个原因,他才被范疆、张达杀害。赵云怀抱阿斗于长坂坡,视83万曹军如草芥,杀了个七进七出,汉水之战中他又以少胜多,曹军都不敢向前,刘备很赏识他的武艺和胆量,称他一身都是胆。

曹操很奸诈,一生经历大小数十次战役,统一了北方,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为大魏王朝打下了雄厚的基础,可是因为他的多疑而把华佗杀死,头风发作无人可医而死。小说《三国演义》是一部经典的文学艺术作品,它在很多地方运用虚构、对比的手法来对人物进行描写。为了说明曹操厉害,就把他的对手袁绍描写成一个草包型的人物,为了烘托诸葛亮这个人物的"重要性,作者罗贯中先花了大量笔墨来铺垫,从刘备马跳檀溪巧遇水镜先生引出了“卧龙”、到刘备三顾茅庐关张不满;后再帮初出茅庐的诸葛亮虚构火烧博望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

使诸葛亮这个人物足智多谋的形象活灵活现地跃然于纸上。小说《三国演义》是“七分真实,三分虚构”所以不能被它迷惑。华容道关羽放了曹操,不是书上诸葛亮所说的“我夜观天象,曹操命不该绝”而是因为:正是北方曹操的强大,才有了孙刘联盟的基础,如果曹操在华容道死了,北方一定大乱,孙刘就没有了联盟的基础,孙权就变成最强大的诸侯,孙刘军队相离太近了,他第一个就要灭掉刘备,所以曹操才不能被刘备的军队杀掉。当然真实的三国中刘备没那么仁,曹操也没那么奸,鲁肃也不是“呆子”。这就是我喜欢的经典作品——《三国演义》。

高中小说作文 篇5

傍晚,当落日的余辉洒满整个江面时,一个轻生的女孩,差点香消玉损,长眠于此,幸好有一高僧路经此处,才得以获救。

苏醒过来的女孩,原本年轻美貌,此刻却紧锁颦眉,泪雨绵绵,深潭般的眼目绝望无神,一看就是为情所困。在高僧的殷切询问下,女孩才缓缓道出了心事。

女孩失恋了,男友为了前途断然抛弃了她,可怜她当初为了这份感情众叛亲离,追随男子背井离乡,本以为为爱付出就能得到幸福,哪知如今落得孤零零一个弃妇的下场。今日散心到江边,还是想不开就萌生了轻生的念头。

“哎……”

高僧长叹一口气,并不忙于安慰她,只是将手持钵从江中盛满水端到女孩面前,说道“缘如水,施主请看。”

女孩望向钵中之水,只见,水面上荡漾竟呈现出另一番光景:狂风乍起,一具*女尸半掩埋于沙漠中,炎炎烈日下,惨不忍睹。过了一会儿,有一男子路过,回头目睹此景,唏嘘不已却没有停下脚步,眨眼间消失在沙漠中。稍后,又有一男子途径此处,他走出数步后又折回,脱下自己的衣服盖在女尸身上,这才离开。接着又过了一会儿,沙漠中老了第三个男子,男子在女尸旁停住脚步,他轻轻地抚摩着女尸,眼神充满悲愤和不忍。他在沙漠中用手挖了个坑,将女尸埋藏妥当,末了才上路离去。女孩看完后不解地望向高僧,高僧说道:“你之前遇到的追求这好比这沙漠中第一个男子,他只回头看了一眼并不在乎你的命运。现在抛弃你的那个男子好比沙漠中的第二个男子,他终究爱自己多一点,只能给你片刻的安慰。最后将女尸埋葬的男子才是真正爱你,将照顾你一生的人。你如此轻生,将错过你的真爱啊。”

女孩有所悟,低头细想,却瞄见钵中荡漾水面上未消失的画面,狂风吹拂开女子脸上的长发,惊见其娇好面容竟跟自己一般摸样。高僧迅速将钵收回,说道:“一切皆有因果,缘分早有注定。”随即消失在夕阳的余辉中。

高中小说作文 篇6

有人说,读一本好书适合好多高尚的灵魂对话。东兴好多喜欢写作的人也喜欢阅读,而阅读一些好书,能够教会你好多做人的道理。

在生活中自己就是一个比较喜欢阅读的人,但是在阅读的过程中也确实是碰到过一些让人念念不忘的书。

在这里自己想要推荐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记得第一次自己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是在高中的时候。那个时候自己知道了书中有一个大侦探叫福尔摩斯,无论是多么复杂的案子,通过福尔摩斯的判断,最后做能够还大家一个水落石出。

那个时候可能自己的整个思维还不是特别的成熟,释遁福尔摩斯这个人特别的佩服,对书中的一些情节特别的"感兴趣。

后来自己也渐渐地意识过来,就是当我们在读一写推理小说的时候,给能够让我们在生活中做一些事情的时候思维更加的缜密。

当然我们读着写推理小说的时候,也能够就是让自己变成一个有逻辑的人,做事有理有据不混乱。

其实并不是所有的世界名著才是好书,在生活中一些推理的小说,就是能够让一个人变得思维更加的敏捷,做事更加的有条理。

如果你也喜欢看一些探案的小说,看一些关于推理的小说,那么一定不要忘了福尔摩斯探案集。

一定会让你看到难以忘怀,看到流连忘返。

高中小说作文 篇7

参加本次骨干班主任培训,收到了一份很好的礼物——读一本好书《遇见未知的自己》,这是一本身心灵小说,用通俗易懂、平实朴素的言辞解读了深刻的人生道理,我认真的拜读过了,真的值得推荐给我身边的人。

《遇见未知的自己》让我知道世上只有三件事:老天的事,他人的事,自己的事。所谓的三件事,不只是单纯的三件事,而是看问题的三种视角。老天的.事指的是老天爷安排好的、人力无法改变的事实。对待这样的事,我们只能顺应自然、遵其规律,不与之抗衡,内心平和,要淡然悦纳。他人的事,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即使是自己的家人,那也是别人的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管好自己的事情,觉察自己的心声,修心养性,寻找内在的真我。管好自己的事情,看似是自私的,实则是大爱无私的。管好自己,包括管理好自己的情绪、语言、行动、习惯等等,管好了自己就不会给别人添麻烦,就是爱别人,更是爱自己。管好自己的事情,才有能力去管别人的事。

《遇见未知的自己》还揭示了一个不变的真理,那就是要学会“臣服”。“爱过、通过、哭过之后——是臣服的体验”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就像时光无法倒流一样,所以要学会臣服。但这臣服,不是臣服于人,而是臣服于事。不是让我们做软弱的人,而是要学会接受!因为越是你抗拒的就越会持续,当你真正放开的时候,你就会觉得一切都会是另一种结局。我们的思想总是在过去或者未来,但是我们的身体却永远是在当下的,所以我们要活在当下,学会倾听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和身体联结,那将会是一种难以想象的力量!

人一生追求的归纳起来只有几个字,那就是爱,喜悦,和平,真我,其他所有都是生命的假象。在追求爱,喜悦,和平,真我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积蓄心灵内在的力量。怎样才能让自己的心灵更强大呢?

张德芬说:“先要为发生在你身上的每一个事情都负起全责,负起全责的意思不是说将错归到自己身上,而是说这件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我用什么方法做到最好。能够这样,就会一步步累积内在力量,成就所要做的事情,变成一个更开心的人。”让我们顺从生命的规律,在阅历中不断成长,汲取心灵内在的力量,活出一个身心灵合一的真我! 写的这些,其实只是书中内涵的冰山一角。一开始,以为它只是空讲道理的励志书,然而翻开书,却是一个充满惊喜的精彩世界。它解开了我的很多困惑,让我相信,与它的相遇,实在是一种美好的缘分。

高中小说作文 篇8

“嘭”随着一声巨响,教室的门被我踹开。是的,我就是一个叛逆少女。

“你走了就别再回来”这正是被我气得不轻的老师所发出的“怒吼”“随便”这自然是我的声音。

我是一名高三学生,当然是很重要的一段时间,不过“wocare”,

我穿着一双“panda”的细跟高跟鞋,鞋跟与大理石地板发出的碰击声在走廊里回响,

那些是我生日时alen送我的,

alen是一名酒吧的老板,我的蓝颜知己,

我去了酒吧。alen见我,问我不是在上学么?我笑笑。我想他懂……

我要了一杯“烈焰”看着那火红的颜色一滴泪滴入酒杯。alen好像慌了……

“没事”我先开口。说完我就去睡了。

第二天早晨,alen把我拉起来问我怎么了,

我说他太大惊小怪了……

那天,酒吧的dj说他很羡慕我说我可以无忧无虑,

是么?我不知道是问他还是问我自己,

灰姑娘,这是alen给我的昵称,

也许只有他懂我……

他带我去了一间咖啡馆,

给我点了一杯“tanso”音译过来是“探索”,

我喝了一大口很烫,

alen说咖啡不像酒,

又给我点了一杯……

坐在充满阳光的落地窗前,我好像读懂了某些事物,

那天后,我消失了,

alen找不到我任何人都找不到,

我想,青春期。该过去了……

我也该成熟了……

我的青春……也会从此暗淡吧……

高中小说作文 篇9

书籍,无疑是人类知识的源泉、进步的阶梯、升华的温度,它是人类发展为普遍而又神秘的东西。但本人对书本的渴望值却极低,原因很简单:读书——很累。

这种想法一直持续了十多年,但谁曾想,它竟在我步入高中大门不久时,被深深打破了。

这是一个没有清风、阴云的日子,太阳有温度的光芒洒向大地,在这凸透镜一般的天气里,这种温度被放大了许多。在这炎炎烈日之下,有件事我不得不做,那就是——来学校。

今天本来是可以宅在家里吹空调、吃冰棍的,但说好了和好朋友一起来学校帮忙,我也只能赴约,而且竟然只花了不到半小时便处理好了学校的事务。

“才这么早啊,你要回家吗?”是啊,时间尚早,天气炎热,回家又无所事事,还不如到附近的什么小店蹭空调。小晴也理会了我的意图,因此我们没有回家,而是一路谈笑,径直去了书店。

书店里只有风扇,不过至少比外头凉快些。刚进门,琳琅满目的书本便跃入我的眼帘。看着这么多不同种类的书籍,我不禁有点慌了神,因为只有少量阅历的我实在是不知道要看什么书。果然和一片作文上写的一样:“书多了也是一种危机。”幸好小晴的阅历比我高出许多,很快,她就将一本封面精美的书籍推荐给了我。尽管是本侦探小说,但我还是欣然的接受了,毕竟有书看总比干坐着好。

我一手拖着脑袋,一手捧着书本,敷衍的看了起来。本来只想看完前几话就收书回家时,这故事里精彩的内容却魔力般吸引着我的眼球。我越看越专注,越看越投入,仿佛我就是书中的主角,正身临其境一样,无法自拔。我是多久没有这样废寝忘食的读书了呢?不记得,总之年代久远。不是我迷上了侦探小说,而是我第发现:书本这东西原来也可以这么生动有趣。原来读书也像一种毒,久而久之便会喜欢上它。这剧烈的毒使我匆匆回家吃了午饭之后,又返回来挑入书海,直到傍晚六点半才上岸回家。

从这一天起,不到一周,我的家里便多了几本课外书。每天睡前我都会尽量争取时间多看几页,因为那书上令人心安的纯净而又高贵的蓝紫色可以避免的我梦里出现白花花的试卷。

我惊奇地发现:我竟爱上了读书。

是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生动;是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充实;是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或许有人问我:“你为什么不看电子书呢?”是啊,电子书携带方便,而且更高档次。但也许纸张这种东西就是有一种电子书没有的神奇魔力吧。只有书本陪伴,才能让欲望达到满足;只有纸页的香气萦绕,才能让我的心灵得到解脱。

我爱读书。

高中小说作文 篇10

我崇拜的郭敬明:

您好!

很高兴能有机会给您写信,我曾多次听说您的事迹,也不止一次地看过您拍摄的电影《小时代》三部曲。对您的敬畏之心也是日益增多。

《1995-20xx夏至未至》以独特的诗意笔法设置到那个叫浅川的城市里,故事中的陆之昂与傅小司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男生,他们之间好得无法形容,却又恨得老天怎么又生了对方一个他,彼此都已融入对方的生命,在经历了亲人离去、遭人陷害等问题时,都永远守候在彼此身边。立夏如同所有纯净透明的女孩一样,呵出体内的热气让人感觉她的温暖。她就像夏至中的"一块水晶,一块玻璃。甚至连短短几场出现的青田、段桥,也会用一两句话与某个角度下的特写让人揪心的。问题女孩遇见的登场就让人印象深刻。程七七、李嫣然、遇见等不约而同地出现在小司立夏生命里,虽然她们有好有坏,但也都曾为这部小说增添了色彩的。小说着实写出了这群在青春中生长的、在生长中可爱的男男女女的青春祭,香樟树飘浮的气味弥漫着的爱情、友情和亲情的方式,让他们互相教会对方学会原谅、宽容,哪怕遇见再大的挫折的,再大的失落,最后都可以在岁月的手掌里了,在时光的变迁中慢慢地治愈。还有就是那永远宁静纯美的香樟,默默坚守微茫的青春了。

然而在电影《小时代》三部曲中,我更是感受到了您作品的真切。我也有像顾里,南湘,林萧,唐宛如,一样的姐妹花阵容。我们在三年前认识,从陌生到熟悉,我们经历了太多,以至于现在不敢回想,我们互相不信任过,也有过撕破脸,吵过,闹过,也在一起疯过,笑过。我相信结局总一样的,我们都把自己人生中最美的时光给了自己最信任的人,并亲手把它缝进大家的生命布匹中。然后呢?呵呵,我们笑着放手,离开。您的作品中也有着某种淡淡的忧伤。

您的作品很温暖,感动的情愫很多。总是能够让人爱不释手的想把他读完,有一种反复吸引人眼球的感觉。读完后不仅对故事情节线索了解的很清晰,而且对文中的角色也有很深刻的理解和分析,有时候还会奉献出自己珍惜的眼泪!您的文字唯美,空灵,飘渺。

我一定会以您为榜样,对于生活要积极面对,我会抓紧时间,做好属于自己的每一次阅读!谢谢您在这个时期给我的启发,非常感谢。

此致

身体健康,事业有成!

高中小说作文 篇11

几位欧美文学专业的研究生对欧·亨利之所以声名赫赫歧见纷出,于是拜谒皋城文学院杨教授成为他们共同的愿望。

杨教授何许人也?满头白发、一脸和蔼是他的外表,他可是资深的外国文学专家,博士生导师,在欧美文学研究领域拥有相当的话语权。对于研究生们的争鸣不已,他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这是真正做学问应有的状态。对于研究生们所争议的欧·亨利,他以深厚的学养,从作品出发,进行了专业的引领。

首先,欧·亨利拥有为文学评论界广为赞誉的“欧·亨利式结尾”,这是他独步天下的标志性创造。犹如中国曲艺中的“抖包袱“艺术,小说往往在故事的发展中对重要的情节严守秘密,只在个别的地方做简要的说明,做好铺垫,等到结尾时才将“包袱”抖出来,使情节跳出人们潜意识里预设的结局,峰回路转,令人错愕。错愕之余,又不得不承认其合理性,戏剧性的转变让读者不得不对作者绝妙安排拍案叫绝。大家耳熟能详的《警察与赞美诗》《麦琪的礼物》《最后一片叶子》是这样的,相对陌生的《一千元》《十月与六月》《布莱克·比尔藏身记》等佳构也无不如此。

其次,欧·亨利擅长在选材上做文章。读过他的短篇小说的人肯定对《卖冤仇》印象深刻:这是一个关于没落子弟表现豪杰气概的离奇故事。落魄的律师戈里走投无路,暴发户加维收购了他的祖传房产,还“购买”了他与科尔特伦上校结下的世仇,在加维谋杀科尔特伦的现场,戈里挺身而出,替科尔特伦挨了加维的子弹。真是“亏他想得出来”!还有他的“彼得斯”骗子序列,《彼得斯的感应功》《爱猪之心》《骗子的良心》诸篇,真是各有各的精彩。

再次,欧·亨利是个讲故事的高手。《命运之路》里诗人戴雅的死是一个必然的结局,通往这个结局的却是三个迥异的路径,大家熟悉的日本影片《罗生门》兴许就是得到这个作品启发的`;《多情女的面包》讲的是因爱成灾的尴尬故事;《忙碌经纪人的婚姻大事》讲的是经纪人马克斯韦尔忙得忘记了已经结婚还向妻子莱斯利求婚的荒唐故事;《圣罗萨里奥的两位朋友》讲的是银行行长金曼和巴克利应对刻板财务检查的智慧故事……这些故事让人回味久长。

最后,精神矍铄的杨教授强调:欧·亨利写作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创作时也不考虑什么规矩,可以说是随心所欲。所以,他的作品颇有无迹可寻的况味。正是他的独树一帜,为他赢得了与莫泊桑、契诃夫比肩的“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美名。

高中小说作文 篇12

她叫兰,是家中的老大。因为家在农村,所以父母都十分不重视她,仅仅因为她是女孩。

由于家庭的贫穷,她才念到三年级就辍学在家,每天帮父母干繁重的农活,但她并没有放弃学业,一直偷偷地找弟弟借书看,她觉得只有在知识的海洋里,她才能够真正的放松。

梅,是一个刚从城里分配到这个小山沟的老师,她是兰弟弟的班主任。那天,她来家访,看到兰边干农活边背诗,心不由得被揪了一下,她决定一定要让这个聪明的女孩上学,不管用什么代价。

兰真的复学了,与弟弟在同一个班,由于她已经辍学两年了,刚开始难免有些吃力,但她觉得自己比弟弟大,以前学得比弟弟好,现在什么都不如弟弟,难免有些自卑。细心的梅发现了这一切。于是她没事就找兰聊天,谈心事。

又是一个初秋的傍晚,兰和梅相约出来散步,突然梅像个孩子一样手舞足蹈地对兰说:"快,快看,流星。"说完,双手抱拳,低着头,嘴里还喃喃自语着什么。兰好奇地问:"老师,您在干什么?"梅说:"从前我的老师对我说如果看见流星,就马上许愿,并说出自己愿意付出的代价,她的愿望就一定能够实现,我刚才许了一个愿:"我希望兰可以重新振作起来,走出失败和自卑的阴影来,代价是我的生命。"那天晚上,她们又聊了很久,兰一直都很感动,她开始觉得一切都不是障碍,只有好好学习才是最重要的,才能报答老师对自己的恩情。

兰渐渐向这个对自己像照顾妹妹的大姐姐敞开心扉,她觉得梅带给的不仅仅是姐妹之情,还有一种她说不清的,好像缺少了十几年的,像是母爱的感情。

终于,兰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里的一所重点中学,而那个暑假,梅也要回家看望父母,她走了,再也没有回来--因为火车出轨。

当兰听了这个消息后,怔了半天,她不相信,她不相信,她这个温柔得像姐姐,亲切得像妈妈,一直关心她的人就这么走了。

久久地,她才说了一句:"这是她对流星的承诺。"弹指一瞬间,兰终于学成了。这一天,她来到梅的坟前:"一直以来,是你给了我亲情一般的力量,母爱一般的勇气,使我从当初那个有些自闭的孩子,成为了现在这样一个饱学之士,虽然你才比我大十六岁,但你给了我,我的妈妈从未给过我的母爱、力量,是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点燃了我的希望之火。妈妈,要不是你发现我,培养我,我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大山,谢谢你。"这也许就是世间最美的情感,它超越了血缘关系,改变了人的一生,它就是亲情。它在每个人的心中埋藏,在每个人的行动中升华。

评论:

这是一篇很感人的文章,其中蕴含了对人间那种真挚情感的歌颂,但那种"情感"是"亲情"吗?在这里,作者打了一个擦边球,用那种没有血缘关系但胜似"亲情"的情感加以描写,落脚在这--才是真正的亲情上。

可以吗?我们只要再读读题目中的题示语就有答案了,出题人虽无明确指出要是"血缘之情",但其倾向性不能看出,所以我并不提倡大家写这类文章,似乎根基于话题,但又给人一种游离其外的感觉,这种选材上的创新是有一定风险的。

好在本文作者语言上有一定优势,故分数不会太低,但同学们写时还应避免写这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