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最喜欢作文怎么写好?本文整理了30篇优秀的最喜欢初二作文,便于您了解同类优秀作文的写法,以下是最喜欢作文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我的院子里种了一株百合。这是我最喜欢的花。
百合有一个长茎和许多绿叶。茎的顶端挂着许多铃铛状的百合花,树叶衬托出花朵的美丽。花枝上也有花和骨头,很小,很害羞,躲在树叶后面,紧紧地盖着,怕被别人发现。
百合不仅美丽,而且芳香四溢。我看着它,闻到它的香味,就不那么孤独了。
有一天,我看着百合,突然觉得自己像一朵百合,穿着黄色的衣服。当微风吹过,我跳舞。风一过,我就不跳舞了。静静地站在那里,过了一会儿,小燕子飞过来,告诉我清晨飞翔的快乐。蜜蜂飞过来对我说:“莉莉哥哥,我今天采了很多花蜜。”
蚂蚁哥哥爬起来告诉我,他昨晚做了一个好梦;蝴蝶姐姐飞过来对我说:“莉莉哥哥,我今天遇到一个朋友——瓢虫。”
过了一会儿,我想起我不是百合,我是在看百合!
百合是我最喜欢的花。
我读过很多好书。在书中,我遇到了为祖国做出贡献的科学家,为保卫祖国献出生命的革命英雄,以及很多有特长的武术大师.它们生动而独特。其中,我最喜欢的角色是诸葛亮。
诸葛亮,字孔明。他目光远大,足智多谋。他一生中打了很多胜仗,指挥过很多战役以智慧取胜,其中最难忘的是他从草船上借箭。
当时孙权和刘备结盟,周瑜非常嫉妒诸葛亮的才华。他想害他,想出了一个让诸葛亮十天造十万箭的计划。诸葛亮识破了周瑜的计谋,就去追。他对周瑜说:这是重要的军事,十天太慢,我保证三天完成。如果完不成,就让周瑜处理。
原来诸葛亮能观天象,又确信第三天会有大雾,就向鲁肃借了六十条船和许多稻草。鲁肃虽然是周瑜的人,但他敬佩诸葛亮的伟大才能,把自己的船和稻草借给鲁肃。
诸葛亮登船,带领600多名士兵来到曹颖。曹操见这么多船,不知多少人,连忙让人射箭。过了一会,雾散了,十几万箭。
诸葛亮回营,周瑜又惊又怒,嫉妒诸葛亮,“上一层楼”。这件事也体现了诸葛亮的智慧和谋略。
还有“孟获七擒”、“祁山六擒”、“周琦三擒”等引人入胜的故事,无不显示出诸葛亮的人格魅力。他不仅吸引了我,也吸引了很多人。
我非常崇拜诸葛亮,甚至梦想拥有他的才华。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
“滚滚长江向东,海浪冲走英雄……”有几百个英雄。然而,英雄们在乱世中竞争。真正的英雄是谁?
有人说孔明是英雄。他足智多谋,果断果断,精通天文,不懂地理。他是千年难得一见的一代圣贤。烧新野,借草船箭,周瑜三天,祁山六天……都体现了这一点。不过,我觉得他可以做的更多。无能,不能帮助,但他把自己的生命和死亡绑在无望的车舒;孙权则只靠父亲和哥哥的继承,成就不大;周瑜虽然年轻有为,但心胸狭窄,容易冲动;吕布,一看到愤世嫉俗.我觉得曹操是三国英雄。
我认为他是一个真正的英雄。虽然书上说他叛逆、奸诈、多疑,但他还是敢“挟天子以令诸侯”。但是当全能者第一,为什么姓刘的可以当皇帝?曹操的一生有很多罪恶和错误,但正如鲁迅所说。他是我国历史上“一个非常能干的人,至少是一个英雄”。
他是一位著名的政治家。他除了“为帝”之外,还自称为王而非帝,说“天下已定,古不得”。好有先见之明的名字!官渡之战后,曹操缴获了大量袁绍的书籍、资料、文书和书信,发现其中有自己人写给袁绍的书信。根据普通人的反应,这是与敌人勾结的证据,这是背叛的证据。他要拿出来,一条一条的走下去,把那些汉奸,那些三心二意的人,那些动摇的人都拿出来给我,曹操没有。曹操发现了这一堆信件,没有看。他立即下令烧死他们。曹操干得漂亮。当时很多人都不理解。他们问曹操为什么要销毁这么重要的证据,因为曹操很清楚自己是弱者,是强者。说实话,他心里没底。再说大家,这和袁绍勾结的不是一两个,三五个,也许几十个,几百个。可见他的政治能力很高。曹操很会装傻,只有装傻才能容人,只有容人才能赢得民心。
他也是军事家,抛开过去,广纳贤才,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使敌我力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虽然燃烧的赤壁让他失去了活力,但他并没有气馁。他真是皇帝的大气。然而,输掉这场战斗并不能掩盖他的计划。有的书上还说曹操设置了空城计划。当时有一个叫郭充的人很佩服诸葛亮,然后诸葛亮就编了空城计。
他也是作家,有“老马,有野心,有烈士,有坚强的心。”“为国捐躯,以义灭身,苟延残喘。”“有老公的不一定能进步,有事业心的不一定能有所作为。”这么通俗的一首诗。
他还有很多故事,看梅子解渴,煮酒谈英雄,剪胡子弃袍,第一次剪头发,输华容道.虽然刘备有三个顾家的故事,但曹公已经足够满足许攸之的美谈了。"周公吐了又吐,世界又回来了。"只有心胸开阔,胸怀大志的人才能明白真相。
当然,男人都会犯错,曹操也有自己的缺点。他多疑,误杀了吕伯奢,成为后世怨恨他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宁愿教我承受这个世界,我也宁愿教这个世界承受我。”就是有点自私。他杀人的梦够凶的。他因为不信任华佗,杀了华佗,病死了。但是,功德大于人,曹在任何方面都称得上英雄。
总之,我觉得曹操是三国英雄!总之,是时候给曹操一个公平的位置了。就像后,我们也平反了刘少奇等人。我们应该有自己的观点,用事实说话。你不能随大流。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更多的发展。最后我得出结论,在三方对抗前期的英雄中,只有曹二才是英雄。曹操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榜样!我会永远把他当成我人生的灯塔!
陕西省长治市郊区第二中学:路路
谁也说不准到底有多少种动物。然而,已知物种的数量足以表明动物的物种极其丰富多彩。如果非要选自己喜欢的,我觉得牛是所有动物的典范!所以,如果有人要我推荐一种最有代表性的阳性动物,我会不假思索的选择——牛。
牛,一种哺乳动物,反刍动物,有一个大的身体,有蹄的脚趾,头上有一对角,尾巴尖上有长毛。牛是温柔的,但绝不是好惹的;牛用处多,功能大;当然,牛在中国地位很高;而牛经常被人议论。
大部分大型哺乳动物给人的印象是残忍凶残,而牛不是。他们默默为人类工作,造福人类。他们再怎么努力,最后也只是低头吃草,堪称楷模。但是,牛绝不是好惹的。它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罪,人若犯我,我必犯罪”的理念。在西班牙的马德里、巴塞罗那,一年一度的斗牛节,被称为“嘉年华”,血腥场面经常出现。然而,一些激怒公牛的“斗牛勇士”却在牛的蹄下惨遭杀害。每年都有100多人被牛撞死撞伤。
牛用途广泛,功能巨大。它的肉和奶经常成为人们的美味佳肴。而且它的皮也可以成为工业原料。毫不夸张的说,牛都是宝!牛最突出的贡献是在农业上。在古代或相对落后的农村,牛是农民的得力助手。虽然没有现代拖拉机或其他农业机械快,效率也远不如机械,但却是农民在烈日下劳作,默默耕耘的最美风景!
牛在中国古代的地位不容忽视。例如,在中国的数百个姓氏中,“牛”是姓氏之一,“牛”也被列入中国十二生肖。可以说,牛是农耕社会不可或缺的,社会的进步离不开牛的辛勤劳动。这说明牛有多重要。
在文学史上,“牛”也是描写和讨论的对象之一。古代《敕勒歌》年“天灰野茫茫,风吹草动见牛羊”的美景,袁枚《所见》年也有“牧童骑牛,鸣声林”的闲适;鲁迅先生现存的“指手画脚,俯首甘为孺子牛”,“我如牛,吃草,挤出奶血”的名言,表现了鲁迅先生对敌人的仇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
关于我最喜欢的动物,——牛,我们可以说的不止这些,我最喜欢牛的原因是它诚实、真诚、勤劳、不张扬,值得学习!
初二:刘
我喜欢许多颜色。我小的时候最喜欢的颜色是粉色。因为粉红公主有一个梦幻的世界。从小到大,我喜欢绿色。因为绿色象征着自然和环保。长大后,我又爱上了黑色。因为黑色象征着高贵和成熟。但是从小到大,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纯白色。
白色是和平的象征。虽然21世纪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但战争仍在世界上燃烧,恐怖主义的阴云仍笼罩着人类。希望和平的白鸽能冲破乌云,穿越战争的火焰,给那些还在黑暗中挣扎的人带来光明。真心为世界祈祷。少杀少血,让和平天使在天空中自由翱翔。
白色也是圣洁和纯洁的象征。年轻的护士穿上了白色的护士制服,褪去了她的温柔,给她增添了神圣的使命感;善良的老医生穿上白大褂,给病人的内心增添了一丝安慰和踏实。叫白衣天使,救命救命;新生婴儿的护士把她裹在白色的衣服里,这意味着新生婴儿是如此的纯洁。
所以,我最喜欢白色。它神圣而高贵,它不仅以自身的美打动了我,更让人期待它的寓意和象征。
中国有许多节日,它们承载着悠久的民族文化,有着鲜明而独特的节日习俗。节日让人喜欢,快乐,热闹。我最喜欢的是春节,它让我很开心。
春节我们在这个节日里穿上新衣服。长辈给了我们红包;看烟花放鞭炮好开心啊!
记得去年和哥哥姐姐在门口玩烟花,枪,烟花。我哥突然想到,拿了一个瓶子,把枪放进瓶子里,点燃了。“砰”枪爆炸了。但是瓶子没爆。哥哥会再试一次,“我今天一定要把瓶子吹爆。”看着弟弟玩,我的好奇心不自觉的上来了!“兄弟,能不能让我试试?”我哥好像有点犹豫。“不要在恐惧中哭泣。”“嗯,我没那么胆小。”但是还是有点害怕。我哥哥把枪放进瓶子里,让我点燃它。我越来越害怕了。拿到了怎么办?如果我不点燃它,我哥哥会嘲笑我。
我心里忐忑不安。不知怎么的,我一点击,枪就亮了。我吓死了。我以为不是着火了,没想到瓶子都爆了。我太开心了!
然后,烟花被放在天空,就像天空中五彩缤纷的星星。有的好像朝我眨眼,有的好像朝我招手,有的好像跟我说话。突然,我只听到一声巨响。我抬头一看,看见一个巨大的彩球挂在天上。彩球闪着耀眼的金光,四处扩散。我想,可能是天上的仙女从天宫里扔给我们一个吉祥的彩球。你看,五颜六色、散落一地的金光把夜空装饰得如此灿烂。又听到“咚”的一声脆响,一朵巨大的金黄色秋菊再次在空中盛开。它就像一个仙女,伸着腰,探着脖子,眨着眼睛,在千万只眼睛的青睐中慢慢绽放。快看!它的卷毛,披着黄,露着白,映着紫,散着耀眼的流金,全部附体,一层嵌一层,一层接一层,一层接一层,构成了一幅巨大的祥和瑰丽的行云流水。
春节是喜庆、吉祥、幸福的。它教会我,只有不断挑战自我,攀登命运险峰的人,才会成功。春节——是我最喜欢的传统节日。喜欢吗?你一定也喜欢!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武则天。
武则天是一个具有历史魅力的名字。她是唐朝开国功勋大侠唐大宗李世民的小妾,李治的皇后唐高宗的二女儿。她帮助高宗处理军务,在30年的托政生涯中,亲自登上皇位,自称圣帝,弃唐作一次,改称周,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没有先例的皇后。从参与朝政,自称皇帝,到卧病迁阳宫,在位近半个世纪,继承贞观之治,开启了开元盛世。正如宋庆龄对她的真诚评价,武则天是“封建时代杰出的女政治家”。
真名的武则天称帝后改称武?直播#?ldquo?rdquo(zho)这个词,武则天特别欣赏。这里就当自己的名字,谁都不可以用。从字形上看,“什么?rdquo它象征着太阳和月亮的天空,象征着女王统治世界的气势。”?rdquo字拆开,又变成了“清晰”。还是“空明”,颇有点佛家的禅机,符合武则天对佛的意图)
武则天,初唐人,家境殷实。她显赫的权力和奢侈的生活滋养了她对权力的无限渴望。但唐初,极重士族的门阀作风盛行,吴的平民出身和卑微的出身使她饱受俗俗的鄙视,不愿下葬。这种特殊的处境和苦难强烈刺激了武则天年轻时的气焰,培养了她追求和攫取最高权力的嚣张气焰,从而达到对自己百依百顺的欲望,以及用冷酷和肆无忌惮的手段报复一切的心理。
然后,从小到大,他聪明、敏捷、善于表达、勇敢。父亲深深觉得她是个有创造力的人才,就教她读书识字,让她了解这个世界。史书记载,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就已经博览群书,见多识广,背得滚瓜烂熟,诗词歌赋也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况且我比书法长,字也出众。
贞观十一年(637年),14岁因相貌英俊被选入宫,被封为“人才”。入宫后,日有所能,善解人意,美人娇艳,令太宗颇为欢喜,遂赐名“媚娘”。过了很久,唐太宗发现他的知识还是不错的,他知道礼仪,所以他把她从穿衣的行列中带走,把她调到御书房侍候莫问。这一变化使武则天接触到了皇家的公文,了解了一些宫廷大事,阅读了很多不易看到的书籍和法律。她视野开阔,对官方政治和政治越来越熟悉。
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太宗驾崩,他和所有嫔妃都送去长安干叶寺理发。唐太宗九子李即位后,因早年与武则天的暗曲,对她很感兴趣,所以经常前往甘叶寺。过了两三年,她又被称为武则天,被封为“赵一”。
永辉六年(655年),深受高宗皇帝宠爱的武则天在内廷斗争中取得胜利,力劝高宗皇帝为自己挺身而出。但是在封建社会,废皇后是国家大事,必须得到官员的同意。当皇帝向朱绥良、无极等高官解释他废除王皇后、立天后宫的计划时,立即遭到强烈反对。
他们认为吴出身低微,不适合后人。然而,皇帝的主张也得到武则天的帮凶徐仲晶、李义夫、徐石和朝鲜其他一些重要官员的支持。在他们的帮助下,皇帝终于在今年十月下诏,废除王皇后,正式册封天庭为皇后。此后,皇家皇宫一直在武氏手中。
于是,田即位后,足智多谋,精明强干,充分发挥了“多学文史,多用权谋”的长处,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得到了皇帝的宠爱。她还利用了
咸清五年(66o年),皇帝李治因为被凤凰弄得眼花缭乱,看不清眼睛,于是委托武侯辅佐政事。从那以后,人们从参与政治开始掌权。“杀不杀由他们说了算,天子不过是举手之劳。”虽然人在幕后,但遥控着法庭的实权。后来皇帝后悔,企图夺权,暗中下令中书侍郎上官仪罢黜他。我行事诡秘,“谋泄未果”,武被无情,先被强,上官仪被处死。皇帝的举动功亏一篑,让武侯更加警觉。
因为吴侯处理政务有章可循,不像高宗九推诿,深受群臣推崇。虽然皇帝厌倦了他的独断专行,但许多国家事务都必须依靠她。就这样,武侯逐渐从幕后搬到前台,和皇帝一起去紫厅接受大臣们的膜拜。上元元年(674年),高宗皇帝和天后被称为“双圣”。从此皇帝名存实亡,唐朝的权威被武后控制。
从上元元年(674年)田以“天后宫”的尊称上台到天后宫元年(690年)的16年间,吴氏为称帝做了大量的长期准备,采取了各种有效的措施。首先,在皇位继承上,皇帝希望禅位于长子李弘。武侯没有想着母子,反而毒死了李红,让次子李习安做了太子。李习安被皇帝任命为邻国,他很有能力处理政府事务,而武侯废除李习安为庶人,让他的第三个儿子李习安为王子。弘道天年(683年),高宗皇帝驾崩,中宗李习安刚刚继位,武侯以皇太后的名义进宫。一年后,他废除中宗,改称庐陵王,立四子李旦为皇帝,即宗瑞。李习安和李丹都是无能之辈,也是皇帝位置上的傀儡,处处受制于武皇后。
衢州市开化县初一初二:卢培群
中国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在历史的长河中涌现出了许多名人。
《三国演义》塑造了很多英雄,比如勇武的关羽,聪明伶俐的诸葛亮,老谋深算的老狐狸曹操.其中,诸葛亮是我最佩服的一个。
千百年来深受人们喜爱,拥有无数美丽的戒指,被广泛誉为智慧、忠诚和勤奋的化身。诸葛亮几千年来成为东方智慧的化身,也是诚实、忠诚、正直的榜样。很多历史典故都与诸葛亮有关,比如关注草堂,三日火烧赤壁、周瑜,空城退兵,诸葛死时吓跑活着的仲达.传说中的故事被世人千古传诵,故事数不胜数。
诸葛亮过人的智慧、才干、忠诚和报国情怀,为世人所敬仰,为后人所称颂,成为人民心中的偶像。就像不朽的遗产《出师表》,闪烁着他的才华和智慧,是发自内心的深情篇章,在历史的狂风中演奏,在思想的时空里久久回荡。几千年来,那么多代人,无论是文人还是普通人,都对他深情款款,赋予了无数动人的传说,写下了无数赞美的诗句。他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人。他不仅懂天文地理,还精通战术兵法。空城规划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而他的文章《出师表》,读来真挚励志,成了不朽的杰作,流传至今,千古传诵。他也是一个忧国忧民的人。虽然身处草丛之中,但他非常注重对当时社会的观察和分析,对外界的形态了如指掌。刘备在看管草堂的时候,对时局分析透彻,面面俱到。他甚至可以借东风“呼风唤雨”,仿佛天地万物都被他利用了。
诸葛亮,灵与肉虽化为清风明月,灵与肉永存,璀璨的星辰镶嵌在历史的天幕上,永远显示着神圣的光辉。
壶关实验中学第二天:选马
在一年的初中生活中,我遇到了很多老师:思维敏捷的数学老师,口才好的语文老师,和蔼可亲的英语老师,幽默风趣的历史老师.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教我历史的李老师。
李小姐中等身材,浓眉下是一双小而炯炯有神的眼睛。上课的时候,你在耍花招,她的眼睛会盯着你,你会感受到他眼神的威严。当你第一次接触她的时候,她略显突出的颧骨和喋喋不休的大嘴巴会立刻吸引你,她精明的外表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李小姐说话幽默。全年八节课中,她最喜欢的一节课是我们一年七节课。她经常说:“我是个生活很好的人。去年我一年教了一门无与伦比的七门课。”每当大家在下面七嘴八舌地说话,就会立刻安静下来,听李老师讲。李老师经常在班主任面前表扬我们,大家听了都很开心。
李先生做了生动的演讲。不仅语言生动,还会加入一些肢体语言,让你有身临其境的感觉。那些平时不爱学习的同学来上历史课,都会瞪大眼睛竖起耳朵,认真听李先生讲课。大家将随着李先生的抑扬顿挫走进中国历代的历史事件,了解史实,认识人物,感受中国五千年的灿烂文化,赞叹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伟大!李老师讲解的历史知识不再那么枯燥,变得那么有趣。所有的学生都特别喜欢学习历史,所以我们班的历史成绩在年级组中名列前茅。
李先生学识渊博,见解独到。她是满族人。每当谈到祖先,她总是滔滔不绝,引用经典,述说祖先的成就,为自己的民族骄傲。她对一切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一次,一个同学问她“快死了”是什么意思。李老师谦虚地说:“我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个人的看法。比如拿你的英语单词举例。英语单词必须死记硬背。不死记硬背怎么灵活运用?”其实同学问李小姐这个问题是为了听听她的口才,李小姐有见地的回答立刻引起同学们哄堂大笑。
李先生不仅教我们高一的整个历史课,而且每年还担任六班的班主任。她工作认真负责,上课秩序井然。每当我路过她的班级,不管她在不在,她班的同学都在安静的学习,纪律很好。在所有老师中,一般大专老师在学期结束前就下课了,然后就没来上课。但是李老师不一样。她已经一年没缺课了。在期中期末复习的时候,她会带领我们对一本书的知识进行系统的分类,进行系统的复习。她还会收集我们的练习册进行批改,为我们分析错误的原因,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学生们都很喜欢她。
我多么希望所有的老师都像李老师一样关心我们,爱我们。衷心祝愿历史老师早日硕果累累。
今天舅舅来我家买了一大筐枇杷。当我看到这是我最喜欢的水果时,我迫不及待地捡起来。
我在黄澄澄椭圆形看到了枇杷,就像金球一样。因为有个果梗,在我看来又像个铜铃。我拿起枇杷的手柄轻轻摇了摇,仿佛一声音乐的铃声在耳边回荡。黄色的皮肤就像“衬衫”。枇杷用手摸了摸斑点枇杷,感觉非常光滑晶莹!我用鼻子嗅了嗅。哇!一股淡淡的香味扑面而来。我迅速撕开皮肤,一个新鲜的果肉出现在我眼前。香味比以前浓了,人会看到口水往下流三千尺!
看了这么多,忍不住尝了一口。它尝起来又酸又甜。我满嘴都是果汁。我嘴里吃,心里甜。人越吃越爱吃。枇杷里的核是褐色的,像几个小人睡在果肉里。
我听父亲说过,‘枇杷可以酿造,可以罐装。你妈妈以前感冒的时候会给你炖枇杷。几天后,寒冷就会消失。我听了之后更喜欢枇杷。
从小到大读了无数首诗。很多人喜欢用诗表达自己的感情和心声,怀念亲人朋友的离别。在我读过的诗中,孟郊的《游子吟》:
母亲用手中的针线,为长途跋涉的儿子冲出了衣服。
出发前,一根针被缝在一起,怕儿子回来晚了衣服受损。
但是一英寸长的草有多少爱呢?三次春回。
在诗中,作者体现了对慈爱、淳朴、伟大的母亲的无限热爱。
如今,我们理所当然地照顾母亲。我们无法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有时甚至对他们大吼大叫。但作为母亲,他们还是默默的照顾孩子。他们对自己孩子的所作所为不后悔。
记得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中,一位母亲抱着身体靠在废墟中倒塌的楼房上,将3、4个月大的孩子护在身下。由于母亲的保护,孩子毫发无伤,安静地睡着了。救护车人员解开孩子身上的被子时,发现一个手机,屏幕上写着:亲爱的宝贝,如果你能活下去,你一定要记住我对你的爱。虽然这位母亲的丰功伟绩已经家喻户晓,但知道的人有感情吗?母亲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生命。在整个世界上,不仅这个母亲会这样做,所有的母亲也会这样做。
回忆一下,我生病的时候,妈妈熬了一夜,给我倒水喝,在床边呆着,一直没有离开,在母爱的呵护下,很快就好了。醒来的时候,看到妈妈在床边熬了一夜,我感动的流下了眼泪。
回想起我考砸的时候,我妈不是骂我,而是给了我错题的正确答案。当她手里拿着好成绩报告单的时候,她笑了,她很开心,比我还开心。
回顾这几年,我妈天天陪我走。不管天气如何,她总是牵着我的手。无论发生什么,她总是在受挫后教会我一切;无论夜有多深,夜有多深,夜有多深,夜有多深,夜有多深,夜有多深,夜有多深,夜有多深,她总是陪着我。……
有一次,我恨我妈。为什么这么残忍?你为什么不把我拖进泥里?你为什么不教我如何应对挫折?你为什么这么执着,不劝我放弃,不在沉默中休息.
现在,我不恨妈妈,但是感谢她。她从来不把我往前带,因为她想让我学会面对起起落落;千万不要遭受挫折。金钱教会我如何应对。它想让我欣赏生活。永远不要告诉我放弃是在沉默中教会我坚持的原则。
妈妈,谢谢你!谢谢你教会了我很多。感谢15年来每天陪伴我.
但是一英寸长的草有多少爱呢?三份春光报。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老师,但几乎都是现任班主任。有些人喜欢某个老师,但是转学就变了。
转学到亚林二小学两年多了,还是喜欢曾经教过我的亚林一小学的黄老师。他的语言很幽默,每一节课都让全班笑,但他的演讲很有道理。我们经常边笑边学知识。我非常喜欢黄老师的讲课风格。
每个人都会犯错,老师也不例外。但如果你想知道自己的错误并改正,黄老师就是这样的人。有一次,一个好学生在教室里和一个差学生打架。不知道黄老师当时怎么想的。他只是训斥了那个可怜的学生。这件事让刚进我班的大队辅导员明白了。当着学生的面,他对黄老师说:“当老师要公平,平等对待学生。”黄老师虚心接受了辅导员的批评,再也没有犯过这样的错误。所以,我很佩服黄老师的胸怀。
每当黄老师给我上课的时候,我们都很兴奋。他的声音自然清新洪亮。听他说话简直是一种艺术享受。
每当我们第一所小学有大型的社会演出时,黄老师总是主持舞台。他以优美的音色和流畅的演讲赢得了观众和学校领导的认可。
黄先生也有侠义之勇。有一次,一个比黄老师高一个头的校外男生溜进校园欺负一个小同学。黄老师看到后无所畏惧,把大男孩骂得哑口无言,低头认错。从此黄老师在我心中的形象就长高了。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我们班的男生都说,以后要向他学习,成为黄老师那样的人。
这是我最喜欢的老师,黄老师——。
从小学到中学,我参加过很多班会,包括“团结协作”、“环保从我做起”、“朋友一生相伴”.其中,初二的“成长足迹”和“好好迈出青春第一步”主题班会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年年相似,年年不同。现在回想起来,那次班会的节目并不铺张,而是那种值得人们生活回味和感动的,淡淡的…
链接1:看看我的七十二变
快看!屏幕上婴儿熟悉的笑脸,似乎就这么溜走了。我仍然记得我们刚刚进入校园。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逐渐从无知走向成熟,一步步从无知走向智慧。同学们朝夕相处,形成了深厚的友谊。篮球赛还在进行,男生们一个个汗流浃背,在烈日下为班级拼搏;师生在合唱比赛中加班加点,用心唱《感恩的心》;实习老师王娜离开我们去支持大山,学生们收起他们的“爱”,把祝福送到远方.
链接2:了解你
从小到大,父母都是我们爱的人。它们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父母是我们生活中最好的老师。
有了抒情温暖的《懂你》,同学们收到了父母的祝福。摸着那张精致的纸,我的心渐渐将喜悦转化为情感。这是我母亲第一次给我写信:
“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总有一天,你会融入社会的大家庭。母亲相信,怀着一颗善良的心,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无论你将来取得什么成就,你都将是一个有价值的人,一个幸福的人。”
此时此刻,幸福和情感的泪水已经充满了我的眼睛。
链接3:增长足迹
班会结束,学生和老师都把小脚放在成长的路上。一路上,充满了学生自己的声音。可爱的小脚印证了二年级五班每个人的脚印。
这是我最喜欢的班会。
我最喜欢田野里的向日葵。
向日葵生命力很强。只要有土壤,哪怕它的种子落在砖块的缝隙里,一棵新的绿树也会倔强地诞生。因其生命力强,人们称之为“不朽”。
向日葵没有粗枝大叶。向日葵如此受欢迎是因为它有五颜六色的花。它的颜色有粉色、红色、浅黄色、杏色、黄色和白色、紫色或黄色和红色.几乎包含了太阳的颜色,简直就是太阳的化身,每一朵花都像一个小太阳。在阳光下,我记不起有什么花是如此鲜艳多彩的。
向日葵开花时间长,从初夏到深秋持续开花。一茬花死了,一茬花又开了。每天都有新角色登场。
啊!太阳花,我最喜欢的太阳花!
她是我最可爱的自行车。
在别人眼里,她并不新,不平凡,没有华丽的装饰。也许她只会出现在大家视线的一个小角落,却未必会出现。但是在我的眼里,她总是闪烁着最耀眼的光芒,平凡中又不平凡.
和她一起走的时候,我抛弃了孤独,取而代之的是喜悦和希望。无论是淡淡的小路还是漫长的路,她总是在背后给我动力。我总是笑着走到路的尽头,她成了我的朋友;当我骑着她,也许是深秋的时候,周围的气氛不再是萧瑟苍白,而是控制不住的温暖幼稚的粉红色,而这种暖流只会随着温度的降低而加深,于是我不再觉得冷,渐渐地,她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朋友;我给她擦洗的时候,心里没有疲惫,只有幸福和快乐,她在我心里变得无与伦比。
时间不会让我们沮丧,它只会增强我们的意志。她身上的一点锈迹见证了我们一起虚度的岁月。我听到了,她已经告诉我了;她说她会陪着她
我一直走。
霍龙中学第二天:利尔
老师,一个平凡又不平凡的名字。有人称赞老师是金钥匙,他们为孩子打开了知识的宝库;有人称赞老师是春雨,春雨浇灌了万千花朵,散发出灿烂的光彩;有人把塑造人类灵魂的老师叫做工程师……啊!那些乖巧可爱的小脸不是老师培养出来的花吗?正确答案不是老师用汗水浇灌的果实。
五年来,教过我的数学老师有四位,都是我很喜欢的,但我最喜欢的老师是初三教我的魏。她中等身材,圆脸,会说话的眼睛。
她已经离开我们两年了,但她慈祥的面容和慈祥的声音从未离开过我。她说话声音不大,穿着简单整洁.这些都给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当遇到挫折,我都会想起她说话的眼神,盯着我,鼓励我。
我记得初三的时候上了三节课,因为我开小差,被人放鸽子罚了。当时我很不服气。一时冲动,找了个理由跟魏老师顶嘴,魏老师也没怎么批评我。下课后,魏老师让我去办公室。想想就一定要批评我。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办公室,低头羞愧地向魏先生道歉:“对不起,是我的错。”魏老师犹豫了一下,和蔼地说:“这次不严格批评你,希望你以后改。”我很惊讶。我点了点头。我看着魏老师。魏老师看着我,我们都笑得很开心。
魏老师,我喜欢你。你,肩负着人民的希望,为我们伤透了你的心……我永远不会忘记你。
《水浒传》中的眼如冯丹,眉如卧蚕的平山三郎。你还记得他吗?他是我最喜欢的《水浒》角色,——天魁星虎报乙宋江。他对父亲慷慨、大方、孝顺。他以和各行各业的英雄交朋友而闻名。他为人直爽,凡事谦虚大方,特别喜欢帮助别人,所以人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及时雨”。
我江是因为他的忠诚。上梁山之前,他已经结交了很多英雄。每当有人来到他的村子,宋江不管是谁,都会给他很多银子,给他安排吃住,永不疲倦。别人有困难,他都会支持,从不推脱,大义凛然的帮助别人解决问题,在山东河北都是出了名的。他帮助穷人,担忧人们的急迫感,帮助人们解决困难。江湖上很多好汉的好朋友,那么多人来找他。我记得晁盖去世的时候,宋江是深深孝顺的,他煞费苦心地做出晁盖的遗言。这个朋友很难得忠诚老实。
我爱宋江,因为他心胸宽广,为人正直。他不会因为一点小事皱眉头,一般也不会放在心上,不会因为一点小事生气。我记得他在北京的时候,阎婆惜一次又一次无耻地挑衅他,他一气之下杀了阎婆惜,因为他老实,不想做贼。
我佩服宋江的人品和人格,但更让我震惊和佩服的是,107英雄都能服从他的命令,他能管理那么多人井井有条,没有内乱和叛乱,所有被捕的人都能听他的。这让我很震惊。我很佩服宋江的管理。为什么100多人听他的?我觉得这是因为他的大度,他的机智,他独特的管理能力。而且他相信每个人,信任别人,这可能是很重要的一点。记得高太尉的军队大战的时候,高太尉被宋江抓到山上,但宋江相信高太尉是为了国家利益放他走的。正是因为宋江性格鲜明,他的军队才能够团结一致,为“为世界做好事”铺平道路。
宋江箭术虽不及小李华光荣,但智慧不及吴用,武功不及于麒麟卢俊义,管理能力在这108人中是最好的,也是最受大家喜爱的。换句话说,宋江就像百单大将里的老虎,《水浒传》因为他而精彩!
这是我最喜欢的《水浒》角色,——,一个忠诚又心爱的天魁明星,胡宋江。"
【1】 【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出自大作家高尔基之口。从小。
我最喜欢的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子兰生下了一窝崽,并决定培育新一代狼王。但命运似乎对它开了很多玩笑:黑小子死在金鹰爪下,蓝魂死在陷阱里,双毛被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是无奈的。最后,为了保护狼和孙子,他和金鹰一起死了。
在作者的作品中,狼不仅是聪明和狡猾的象征,而且具有世俗的欲望。狼不再是纸上的一个字,而是变得生动、传神、丰满。母狼子兰的母爱可以在作者的作品中看到。它宁愿为了孩子牺牲自己。它更聪明,更有野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她要把孩子培养成不屈不挠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会想尽一切办法:用异化的策略,把老虎从山上引开,利用机会,让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身上看到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也没关系,只要还有机会,它就能东山再起,再战。俗话说;“留在青山里,不怕没柴烧。”只要有一线希望,就可以是翻身的赌注。虽然子兰可以说是斗争的失败者,但它坚持到底、战斗到底的决心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
然而,最让我感动的是子兰和金鹰的结局。子兰是一只经验丰富的狼,心中燃烧着复仇的熊熊烈火。金鹰也很有远见,它的智力从来不在子兰之下。虽然金鹰可以控制天空,但子兰为了它的狼和孙辈最后的力量,成功地与金鹰同归于尽:“金鹰的翅膀就像为子兰竖立了一座金色的墓碑。”这句话让我的心怦怦跳:是的,这是对子兰一生最好的评价。仿佛紫色的阴霾还存在于金光之中。这句话也成了点睛之笔,萦绕在心头。我被子兰对狼孙子们深深的爱所感动。
紫岚的母爱从来没有在我们身上体现过?
《狼王梦》塑造的生动形象是我喜欢这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走进书的世界,读好书,看重书,交换自己喜欢的书。
上初中快一年了,不知道上了多少节课,但是有一节课真的让我很难忘,那就是周老师讲的《中国石拱桥》课。
也许周老师太严厉了,但是我们班的学生对语文课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我也不例外。有的同学甚至在周三早上说:“耶!今天没有语文课。”但是一节语文课改变了我的想法。
这一天,我们仍然怀着紧张的心情准备语文课。今天我们要讲的是《中国石拱桥》,这是一个解释性的文字。我觉得说明文字应该简单一点。周老师还是闷闷地走了进来,把东西放在桌子上,开始讲课。我们回答的方式很特别。我们一个一个回答,谁轮到谁算。前面说的还算顺利,但是马上就要来找我了,忍不住起身看看身边的其他同学。这是,周老师说:“总结完总结段的意思,我们先把段合并,再分。”我听了又看了一遍,轮到我了,我赶紧分了,心里却在念叨:不要怎么办?会不会被批评.“来,是谁,那就走。”一句话打破了我的思绪。我困惑地站起来,犹豫地说:“嗯.第一段的一部分,第二段和第三段的一部分分别……”这时,全班同学听到“嗯?”“错”的声音。我心想,有错吗?这时,周老师开口了:“那第四段呢?为什么放在那里?赵州桥桥和卢沟桥也是中国的石拱桥。它们只是两个典型的。他们能分开吗?”我只好赶紧换个口,继续。我当时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像浆糊一样,居然把最后两段合并了。同学们又开始窃窃私语,我却出了一身冷汗。周老师又道:“脑子呢?最后两段可以合并吗?脑子怎么去了!”这句话把我吵醒了。是的,我在做什么?周老师仿佛看透了我的心思,叹了口气说:“你语文课怕什么?如果答案是错的呢?”不知道当时其他同学是什么感受。反正我是感慨万千。就是这句话。改变了我对语文课的看法。我坐下后,仔细琢磨了这句话,一下子就明白了。
从此我渐渐喜欢上了语文课,这是我三科中最好的。回答问题的时候不紧张。虽然有时候答不上来,但我不怕。周老师的课让我对一门学科产生了畏惧,热爱。
这就是语文课给我的启发和转变。做人做事也是如此。我的心态不错,做的事情自然流畅。
春天,穿着绿色的裙子,迈着轻盈的步伐,悄悄地来到了这个世界。
她很高兴有个地方可以跑.她经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有巨大的生命力。
春——我爱的是“柳风吹寒”。她就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春天是生命的使者。她轻轻唤醒大地,睡了一整个冬天,睁开困倦的双眼,舒舒服服地伸懒腰打呵欠,迅速播下希望的种子。
我爱春天——。我喜欢连绵不断的春雨。看,像牛毛,像花针,像细丝,密密麻麻斜织而成。屋顶上有一层薄薄的烟。小草吸着“甜汁”,开心地向上钻;柳树喝了“甜水”,发芽了。花舔“甜”,笑。
雨后,潮湿的空气带着一些泥土的香味,夹杂着青草的味道,飘进了风中。所以,春雨是生命的耕耘者!
我爱春天——。我喜欢春风的美丽图画。看,阳光明媚,鲜花盛开,香气扑鼻。当蜜蜂闻到它的味道时,它非常高兴,它哼了一首小曲来收集蜂蜜。嘿,为什么有两朵飞花?哦,原来是两只美丽的蝴蝶,在跳舞。
看,谁来了?原来,从北方回来的闫飞也来参加了花会。从一个极点飞到另一个极点就像一根移动的棍子。听,河水在流动,像竖琴一样低语。这时,我的心,随着它的歌声的节拍,慢慢流向远方,渴望用温暖的阳光去爱抚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
再看看天上飞的风筝。春风用双手把它们高高地送到远方,渐渐地融化在浅蓝色的空气中.
啊,春天的我爱你——。
我有幸认识了《小王子》。一则生活与人生的寓言;经久不衰的童话。我很幸运找到了小王子。一个永远长不大的可爱,一个经历过悲伤的冒险家。
传奇飞行员——安托万德圣埃克苏佩里(antoine de saint exupery)为传奇人物讲述了一个传奇而丰富多彩的故事。
小王子,拥有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玫瑰,说它是独一无二的,用狐狸的话说,因为他驯养了它,它就成了他。
《小王子》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因为它有一个可爱的小王子在天上,有一个传奇的故事。
我还记得小王子拜访了小行星325上唯一的人,一位国王。他告诉小王子:“如果我命令我的将军变成海鸟,而他不服从,那不是将军的错,而是我的错。”他告诉我们,千万不要让别人做没人能做的事,否则,他做不完,那是你的错。
小王子一共去过七个星球,地球是最后一个。可惜他在地球上只见过一个人,就是传说中的飞行员安托万,他的出生,是因为他来到了地球上人类不敢贸然冒险的地方——沙漠——。他在沙漠中遇到了玫瑰园、狐狸、蛇和安东尼.经历了一个传奇故事。
感谢安托万,《小王子》诞生了,我的最爱诞生了。感谢《小王子》,小王子诞生了,我的喜悦也诞生了。
我很高兴我有《小王子》。希望你也有这份喜悦。
我最喜欢的游戏是qq超速。这个游戏是我哥教我的。他是一个超速的粉丝,但也是一个学习成绩优秀的好学生。我还记得他教我玩这个游戏的时候。学的时候。
qq杯垫既时尚又好玩。当我发现身边很多同学都喜欢玩qq杯垫,而且经常玩几个小时,我就完全沉浸在赛车的奇妙乐趣中了。于是有一次寒假,我无聊在家,兴致勃勃地下载了qq杯垫。我创造了自己的角色。看到时尚的人物,酷炫的赛车,动感的音乐,不知不觉就沉迷于杯垫的世界。我妈说:可以自由发挥。
玩游戏的时候我从游戏中学到了很多。让我们在学习和玩耍中快乐成长。
水浒里有一个我很喜欢的英雄。他就是“花和尚”鲁。
陆申智,本名陆大,曾任军官。他因为受到不公正的攻击,不小心伤了命。为了避免打官司,他被迫出家。他的主人给他起名叫“申智”。
我喜欢他爱憎分明,勇敢助人,恶有恶报。在听了金家父女反对郑屠的血泪之后,他同情他们,给了他们银子,并亲自保护他们免于落入虎口。但他恨恶霸郑屠,并在受到惩罚时用三拳打死了他。卢从未见过金家父女,对也没有个人恩怨。他的行为充分显示了他鲜明的爱恨立场、高尚的勇敢品质和助人为乐、恨压迫者的性格特征。
我喜欢他的慷慨大方。当他得知金氏父女的不幸时,虽然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但他立即提出给金氏一个老帮派,让他们回东京老家。为了突出鲁的这一性格,的“吝啬”也在小说中被用作陪衬。却说只得二两银子,鲁看不敢当,遂将二两银子投回。
我喜欢他的坦率和大胆。作为一个和尚,他不持戒,不喝酒,不吃肉,但他心中有佛,为天下行善,最终获得“正果”。我喜欢他的侠义热情、胆识和胆略。他不遗余力地帮助他的朋友。林冲被高俅陷害流放沧州时,一路暗中护送,被护送到野猪林时,在关键时刻企图杀死林冲,救了林冲一命。后来他护送林冲直接去沧州,才离开。面对意外杀害郑屠的事故,他对情况做出了反应,并不感到震惊。他虚情假意地说:“这厮装死,家里人慢慢会关注的。”“一个头,一大步之外。”
我们应该向“花和尚”鲁学习,向他的刚正不阿、勇往直前、足智多谋学习,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努力。当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在法律框架内勇敢一点,不要把自己当成做好事的人。
秋天来了。秋天是一个丰收的季节。你看,苹果、桃子、哈密瓜等水果正在发挥它们的魅力,吸引着我的注意力。虽然这些水果味道不同,但我不太喜欢它们。我最喜欢的是哈密瓜!
哈密瓜是椭圆形的,所以是水果王国里的肥家!哈密瓜果皮黄绿色,与其他水果不同。它的皮肤很粗糙。如果不仔细看,它似乎布满了蜘蛛网。
当我拿起一个哈密瓜,切开它,我会发现瓜子都聚集在哈密瓜内部的中心。捡起来闻了闻,味道却又软又甜。咬一口又脆又甜,清爽可口,橘黄色的果肉让人垂涎欲滴。它的种子是白色的,类似于哈密瓜。
吃哈密瓜有很多好处:有利于消化,生津止渴,还有美容的功效。哈密瓜也是开心果。如果有什么麻烦,哈密瓜会让你微笑。试试吧。
哈密瓜看起来不怎么好,但一点也不自卑。它知道它可以给每个人带来好处。
我爱看哈密瓜,当然更爱吃哈密瓜!
千年又是一个千年。
触摸我面前的复古窗棂.想南唐,想李煜,想诗如郁。
——铭文
要说喜欢的历史人物,大家可以说喜欢“武则天”,因为她是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我喜欢诸葛亮,因为他聪明、忠诚、勤奋。喜欢.
但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诗人李渔。
即使几千年过去了,为国征战的爱国将领和历史上有名的皇帝也不会像沙子一样被风吹走。它们就像是敲门砖,为中华文化精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但李煜既不是爱国将领,也不是精心治国的好皇帝。他是南唐后主,亡国之君。
第一次认识诗人李煜是在小学五年级的暑假。我父亲告诉我背诵古诗。回到李渔的一篇文章《望江南》,我还清楚地记得这个词的内容:
有多讨厌,在昨晚的梦里。这就像过去在花园里游泳,汽车就像马如龙的自来水。春天花开了。
多少眼泪,横h后破脸。不要在心里和眼泪说话,但盛丰在眼泪中休息时会吹。肠道破裂更确定。
当时我好像明白了,只是觉得这个词很悲伤。我第一次知道原诗可以这样写。我很喜欢,反复背诵。父亲告诉我,李煜死于亡国,内心十分痛苦,所以写下了这句话。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南唐有了新的认识。我被他不可思议的才华深深震撼了。现在,才知道,原来他去扁鹊是为了缅怀昔日故国的繁华景象,去扁鹊是为了表达今天亡国的悲情。有人指责他,让南唐死了。不对,看他的话,李煜。他想振兴国家。他爱南唐人。
亡国后,李煜被护送乘船离开金陵,来到汴京,被以“不服从者”的身份安置,开始了三年的囚犯生活。也就是那个时候,他已经看够了人间沧桑,写下了很多千古佳句:“帘外雨声潺潺,春光朦胧,罗灿受不了五更。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梦中的客人,但我很贪婪。不是一个人站着容易看,不是一个人站着很难看。水落泉去,天上地下!”.然而,这首悼念亡国的诗引起了宋太宗的不满。公元977年,李煜42岁生日被唐太宗毒酒处死,结束了悲惨的一生。
李煜,他只是历史长河中的过客。岁月冲淡了历史的光芒,却不冲淡我心中李煜的光辉。读他的诗,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像烟一样,过去也变得平静,在这平静的风中停水。
他虽然离我们很远。然而他那哀怨凄美的诗句却成了永恒的绝唱,注定永生!
我喜欢他的诗。我每次都背,认真研究,细细品味。每一次有新的感觉,一种深深的悲伤萦绕心头,久久挥之不去。
我喜欢李煜不仅是因为他的诗,也是因为他的爱国主义。
我最喜欢的季节
呼啸的北风从窗户吹进来,钻进了我的耳朵。这是冬天的信号,这是秋天的离别。
昏暗的灯光下,我看到窗外飘着小雪花。多刺激啊!我冲出房子,扑进雪的怀抱。雪花像绒毛,却没有那么轻;雪花像白色的盐,却没有淡淡的咸味;雪花像棉花糖,但一碰就化不开.她,一个穿着白纱裙的小天使,悄无声息地来到人间,迈着轻盈婀娜的舞步,舒展着修长的手臂,缓缓落地。
雪用被子盖住了大地。人们踩在上面,只听“嘎吱,嘎吱”的声音。路边,只有老清洁工顶着北风扫雪。人们穿着厚厚的羽绒服,或者冷冷地缩着脖子,瑟瑟发抖。路上的雪越来越厚,一步一个脚印。路边随时都能看到各种大小的雪人。
树木光秃秃的,所有的落叶都枯萎了。雪堆积在树上,这真的“就像春天的大风,在夜里刮起来,吹开了一万棵梨树的花瓣”!雪花在大树上画了白色的直线。大风吹来,树上的雪落下来,覆盖了地面。
在树林深处,有几棵李子树。梅花盛开,点缀着一片小雪花。轻轻摇动树枝,显出梅花美丽羞涩的样子。我上去反复闻了一遍,它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香味。几朵婀娜的梅花醉人。在这个寒冷的冬天,梅花是“凌寒一个人”。看着边上光秃秃的树干,我不禁感叹:长满梅花的人少之又少。
那时,不仅道路、树木和房屋都被白雪覆盖,我自己也变成了一个可爱的雪人。
春天,柳条婀娜,花儿盛开;让夏天浓荫密布,繁星满天;我仍然喜欢鹅毛飞舞、银装素裹的冬天,尽管秋天硕果累累,细雨绵绵。
冬天刚刚过去。它走了,留下了一抹白色和丰收的好兆头。仿佛闻到了泥土的芬芳。
窦方毅,又名窦太侯(公元前205-135),出生于清河县(今河北省清河县),西汉皇帝的母亲,汉武帝的祖母。
窦家境贫寒,父亲隐居关津躲避秦代乱局,却不幸落水身亡,留下三名孤儿。汉初朝廷去清河招宫女,窦家年纪轻轻就被召入宫中。公元前195年,高祖刘邦去世,吕雉作为慈禧太后操纵国家大事。当时,吕后挑选了一些宫女送给王子,每个宫女有五个名字,都史也被选中。
公元前195年,汉高祖刘邦去世。此后,吕雉太后开始操纵国家政治。有一年,当权的吕后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甚至想去讨好所有的王子。她从女仆中挑选了一批给每个国王,每个国王五个。窦的宫女恰好被选中。从入宫到汉高祖去世,年轻貌美的窦公女从来都不是幸运儿。她早就气馁了,认为与其去她家附近的c,不如留在这个深宫里。于是她去找了负责此事的官员,把她积攒的家当都发了出去,请他通融一下,把她送给离家近的赵。差官答应了她的要求,但是差官的人品不怎么样,但是人家的财产并没有帮助人家把事情办好。由于太忙,军官忘记了小宫女的琐碎要求,把她分配到了代国。所以窦唯姑娘去戴国,眼里只有泪水。
演技恒很喜欢她。她生下了皇家公主刘朴、刘启和刘武。窦公女进入戴王府之前,戴国旺刘恒已经有了一个皇后,皇后为他生了几个孩子。有时候,一个人的生活一帆风顺,眼前的一切几乎都会自动靠边站。演技女王活不长。她生病去世了。之后,窦肖红被刘恒立为公主。更不可思议的是,在刘恒成为皇帝之前,他去了之后出生的几个孩子都跟着他的母亲。
独裁统治四年后,姓氏反叛,朝臣一举消灭了鲁家军。
经过各种权衡,朝臣决定欢迎戴王刘恒入宫登基。他是历史上著名的“文治”之一,孝文帝。刘恒即位后的第二年,朝臣们要求封为太子。正月,刘恒长子刘启被立为太子。这时候窦皇后变成了贵妃,真正的麻雀变成了凤凰。因为刘启被立为太子,母亲被儿子看重。同年3月,长子刘启成为太子,孝文帝立窦为贵妃皇后。后来,刘恒死了,她就是高贵的窦太侯。因为汉朝以孝治天下闻名,她的儿子敬帝对她极其孝顺。后来,孙子刘彻即位时,她已经是皇太后,有权动摇执政和反对。
聪明的她处理后宫,保持着良好的平衡。否则,她就不会处于权力的巅峰。即使她强迫薄太后盖章,也是为了她的国家,为了刘恒,为了周亚夫。她说得对,王太后博也知道。不过她死的时候也说嫉妒窦易房,嫉妒窦易房的地位和爱情。
她也很开心。刘恒答应她,她永远不会问对方。刘英放弃了自由。那句话护送你,感动得我流泪~ ~
她长期留在天津,帮助实现了闻婧的统治,为达可汗写下了时代的文字,继承了汉高祖的伟大事业,激发了汉武帝的光辉,但只把闻婧留在了人间。
潍坊市潍城区平和中学初二:宋婷婷
我最喜欢的人是我奶奶。还有人说他们的爸爸妈妈好。但是我津津有味地夸起了我奶奶。
据我所知,我刚下来的时候奶奶就一直在养我。所以,我和外婆感情很深。
我小时候很弱。我奶奶宁愿少吃少穿。别让我又饿又冻。那时候家里没那么有钱,爸爸妈妈也没给我们钱。我奶奶只有卖菜维持生计的钱。现在想起来都忍不住哭了。
我和奶奶一起生活了十三年。我和我爸我妈的关系还不如陌生人,我和我奶奶的矛盾也很多。
记得有一次,我才10岁,上五年级。我们同学让我去他们家玩。我当时很犹豫,但还是同意了。下午,我未经奶奶允许就走了。第二天,我放学回家,正准备写作业。奶奶突然拿起一根大拇指粗细的棍子打我。其实我知道奶奶打了我,伤了心。后来听邻居说那天晚上奶奶一直找我,根本没睡。听了这句话,鼻子突然酸了。我冲回家大声说:“奶奶,我知道我错了。我一定不再惹你生气。”奶奶哭了,眼里似乎有一丝希望。我和奶奶互相拥抱。
经过这件事,我越来越喜欢我奶奶了。我喜欢她的善良和她永不停歇的双手。我记得奶奶对我的好,对我的爱,以后一定要报答两次。俗话说:“滴水之恩,得泉之惠。”你呢?我接受了你的恩惠,那我该怎么报答你呢?
奶奶,你永远是我心中最美的。我发誓我会让你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奶奶,谢谢。没有你,我就不会是今天的我。没有你,我可能已经被父母抛弃到另一个角落了。
奶奶,我永远爱你。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南湖第一小学二(1)班
沪湘
在我们社区,我经常看到许多小动物,比如小猫、小鸭子和小狗.在这些动物中,我最喜欢邻居家的小狗乐乐。
乐乐有一个漂亮的白色绒毛,肉质,像一个白色的球,非常可爱!每次他看到我,他就叫“王,王,王”,好像在和我打招呼。我总是友好地用手摸他的头来表达我的回应。就这样,一到二,我就和它成了好朋友。我一离开学校,他看到我就会摇头晃脑的跟着我到我家。我妈说他是我的“跟随者”。
一个周六的早晨,我正在看书,乐乐慢慢走到我身边,嗅来嗅去,然后一眨不眨的傻傻的看着我,看着它落寞的样子,我好像明白了它的意思:我好无聊,你过来陪我玩吧。想到这,我放下手里的书,拿出一根玩具骨头。乐乐看到玩具骨头的时候,开心的叫了起来,“王,王,王”。我故意把玩具骨伸到比它头稍高的位置。当他看到它时,他跳起来咬下了玩具骨头。他先用舌头舔了舔,然后用嘴咬了一口。他发现有些不对劲。我拍了拍他的头,对他说:“我跟你开玩笑呢!”它好像听懂了我说的话,在我身上揉了揉脑袋。多么聪明的快乐!
这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可爱聪明的乐乐!孩子们,如果你们看到乐乐,我想你们也会喜欢的!
红色、橙色、黄色、绿色、青色、蓝色和紫色是最美丽的颜色。但是我不喜欢所有这些颜色。我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和绿色。我以前喜欢天蓝色。因为它是天空的颜色,海洋的颜色,水晶透明的颜色。我爱天空,我爱海洋,我更爱水晶。渐渐地,我发现我似乎把更多的情感投入到了绿色中。
绿色是自然的颜色,也是生命的颜色。大自然包括天空和大海,所以我觉得我喜欢的两种颜色并不互相排斥。我热爱大自然。每次看到那些幼小的绿苗,我都忍不住俯下身去抚摸它们。我热爱生活,生活是一切的源泉。所以我喜欢绿色,似乎有更合适的理由。
但最重要的是,绿色是军人的颜色。我喜欢军人的英姿。我喜欢军人的生活,喜欢响亮的口号,喜欢军人整齐的步伐。这一切不可避免的让我对绿色产生了深深的好感。
每次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士兵,我的心就激动起来。我暗暗发誓:我一定是个军人,一个威武的军人。这不仅是因为我喜欢绿色,也是因为我喜欢军装。更重要的是,我尊重军人,我崇拜军人,我尊重军人的阳刚之气!
我爱绿色,我一定是一名光荣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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